
一本书的故事
平陵市第十三中学的院里墙外,贴满大红标语:“‘坚决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扎根农村,放眼世界’‘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一辆辆大汽车……这些汽车中有卡车,也有客车……出了城,沿着公路一直向北行驶。这是一条国道,是重要的交通干线,而且存在的时间也很长,所以公路两侧,集结了很多村庄,犹如一根枯老的树干,滋生了许多菌菇一样。汽车越向北行驶,村庄越稀少,然后是大片的田野。田野上田地和荒野相间,而村庄也降低了对公路的依赖,孤伶伶地座落在田地和荒野之间……”
这是我的长篇小说《十里界》第一章中的一些描述,这种场景,五十年代出生的城里人(不论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都有切身的感受,而且记忆犹新。
我之所以摘录了书中的这两段,是因为我的人生是从那场轰轰烈烈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开始的。“知识青年”这个称号,既是一代青年人头上的一个冠冕,又是他们胸上的胸牌。冠冕——标志着中国的教育革命(十年学制)的光辉成果,胸牌——印上了每一个青年人所面临的人生走向。农村大地,就像一个辽阔而巨大的牧场,走向这个牧场,这是所有羊群别无选择的方向。
事实上,城市的知识青年,并没有融入这片土地,他们并没有找到自己在这片土地上的真正位置,而这片土地的主人——农民,也没有做好接纳这片土地的造访者的心里准备,他们以接纳客人或寄居者的方式,接纳了这群从城里来的年轻人。
忘不了那条小路,那是叠下艳阳的朝晖和暮影的小路,那是洒满旷野烟烟雨雨的小路。那条小路在一条高高隆起的河岸上,站在河岸上望去,向南,是一个孤陋的小村庄羸弱的背影,向北,是一片长满庄稼的大地。我每天在这条小路上,或是一次次的往返,或是一次次的徘徊,或是一次次的守望……
当庄稼将熟,也就是地里的玉米灌满浆汁的时候,我们队里的几个男知青,都被分派做一项不是很累但却十分辛苦且责任重大的工作——护青。在地里的庄稼青黄未接之时,汁浆饱满但却未完全成熟老化的玉米,是一种可以充填肚腹的美味,所谓护青,就是设立几个专门的这片青田的守护者,以遏止人们对田中美味的贪婪。事实上,乡下人,都是规矩人,是很少有人对田中之物想入非非的,所以设立护青员,更像是一种宣示,就像设立警察,是对紧止偷盗的宣示。
作为一名护青员,我以最迫近的方式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没有分秒的时间概念,太阳和月亮,就是两个巨大的时间旋针,时针所指,或是朦朦曙色,或是暝暝夜暮,而以这种时针的旋转为节奏和活动规律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一种巨大的孤独和怅惘侵袭我的内心,这种孤独和怅惘,实际来自我对人生、理想和未来的困惑和迷茫。
“天上的白云,聚成大朵大朵的,云底平平,向上高高耸起,越往上越白,好像一座座冰山。白云的投影,使甸子晴一块,阴一块。甸子的西面,天野相交,分不清是天空遮覆了草甸,还是草甸吞没了天空。甸子的南北两面,村庄、树木、炊烟混合在一起,隐约而朦胧,无声无息,静得像一幅画。天空的边缘,含混而模糊,像擦不净的玻璃,看上去,总有什么东西。
“将熙闹隔绝,将喧嚣滤去,唯有微风轻拂漫卷,唯有野草起伏摇曳。这是一个草的王国,这是一个草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享受着最充分的自由。苏佩兰将很大的一部分时间消磨在马背上,他时而骑着杏黄马在草甸上疾奔,时而缓辔弛缰,信马而行……”(摘自《十里界》)
我没有苏佩兰的一匹杏黄马,陪伴我的却是一本书。
下乡时,我简单的行囊里。夹裹着纸张发黄包着厚厚书皮的两本书,这两本书,当时被严格禁止在社会上流行,却因积压和遗忘在家中的一个破箱子里而得以保留下来。我把它作为一种精神食粮,带到一个新的地方,以便在精神饥饿的时候可以吃。一个人在感到孤独和困苦的时候,难免产生这样的饥饿。两本书中的一本,是法国作家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
我之所以带上这本书,并不是因为我对这本书的喜爱,而是缘于父亲对这本书的称赞。我看见父亲也曾读过这本书,并在读完这本书后,说了几句对这本书的评语:他说这是艺术水准极高的一本书,但能读懂领会这本书,起码要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父亲所说的高中,是文革以前的老高中)。出于对“老高中”的不服气和挑战,我把这本书带到了农村。
在那段时间,我拥有两个世界,一个是《包法利夫人》小说里的世界。作者笔下的世界是那样的美好,它晶莹,剔透,浪漫,还带着淡淡的光晕,但不知为什么,小说里的人物,都是弯曲的……
一个是我身边的世界,这是现实的世界,这里的人们因远离城市而十分朴实,他们的生活因贫困而非常简单。孩子的脸上总是带着鼻涕,妇女的衣襟带着污渍,男人棉袄缺少纽扣,常常用一根麻绳代替。他们的手脚是黑的,但他们的性格像石头一样棱角分明。说上几句掏心窝子的话,他们的心像石头从火炉滚过一样,热得烫手……
一天吃完晚饭后,几个知青在河边那条洒满夕阳残辉的小路上漫步,茫然地议论着人生与未来。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说:“如果我将来不能回城,就在农村写一本小说。”——我想,我是中了《包法利夫人》的“毒”,《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楼拜,此时已成了我心中崇拜的偶像。也是中了丁玲的“一本书主义”的“毒”,我在那个时候就知道了她的这个“主义”,她为此受到了批判。
写书的想法是浪漫的(甚至有几分天真),事实上,在以后的人生过程中,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写什么书。
我们最终没有像当初在口号中所喊的那样,把生命的根扎在农村,在轰轰烈烈的下乡潮之后,就是浩浩荡荡的返城潮。如果在下乡潮中我们是浪之花,那么,在返城潮中我们是浪之沫。但是,在我以后的城市生活中,怎么也忘不了我虽未扎下根,却沐浴过风风雨雨,绽放过青春年华的那片土地,而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们,他们的面孔,像一幅幅版画一样刻在我的心版上。后来,也就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决定到那个我曾生活过的地方看一看。到了那里,我发现中国大地上一个坚硬的板块,也在改革大潮中溶解了,尽管溶解的速度较别的地方有些缓慢,但不论是土地还是人,都改变了原来的面貌。从那里回来以后,我蒙生了写一部小说的念头。
事实上,每一个人都在写一本书,写自己也写别人。有人把它记录下来了,有人没有作记录,而由别人来记录,更多的是被遗忘了,被湮没了……而我,却要写一片土地,写土地上的人。我想写得更详细一些,更真实一些,让人们从中看到和回忆起很多东西,更想带给人们一些思索和联想。于是,我选择了一个人物,让他把我们带入感悟人生,观察社会的一个合适的视角。他不是一个“高、大、全”的人物,虽然有某种特殊的人生历程,但他更是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在他身上,有我们们摸得着看得见的一些东西,这个人就是小说的主人公苏佩兰。
当我写完这本书后,发现这本书的主人公与另一本书的主人公,在暝暝中遥相呼应——那是一个女人,《包法利夫人》中的主人公爱玛,他们都从追求人生的梦想、幸福开始,又都走向堕落,又都以自杀的方式了却一切,只不过是自杀的方式有所不同:爱玛服毒自尽,苏佩兰举枪饮弹……这是巧合吗,也许是,但绝不是一种雷同!
这本名为《十里界》的书,就摆放在江山文学网长篇小说上架新书的书架上,现在,应该尚未落上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