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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流年·真色彩】寻找一见钟情的杯子(征文小说)


作者:王秀云 秀才,1068.34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623发表时间:2017-09-25 17:48:28

如果没有以后的事情,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其实是一段极为平庸的时间。当然,我之所以到今天才敢于说出那个下午,是因为我在这之前有太多不敢相信的事情。甚至一直到今天,我都常常心怀幻想,指望一切都是假的,然而事实那么清楚,即使是伯格曼和洛林都无法虚拟另一种可能。我吞咽那个下午,像吞咽一颗别人丢弃的牙齿,十五年了,我不想再让它盘踞在我的胃里。
  
   一
   林小麦是被手机短信吵醒的。短信是林东发来的,他说:“你什么都忘了。”她心里一动,也只是一动,风吹过一样。那六个字转瞬成了春末的花瓣,挣扎着,飘落了。她没有立刻回信,而是洗漱、喝水,正常日子该做的都做完,才懒洋洋地回了一句话:“除却巫山尽浮云。”被她怠慢的六个字,很快被删除,不留一点痕迹。
   才几年啊,一切都这样了。这个男人可以不影响她的生活。过去想都不敢想。然而,这个周末注定是不能安宁的。她刚煎了一个鸡蛋,杨凌就来了电话,杨凌的电话蚯蚓一样,弄得她再无食欲。杨凌其实就说颐和庄园的房子买下来了,准备简装,主要就是出租。林小麦克制着情绪,假意祝贺一番,放了电话,心情就沉到深不见底的地方去了。林小麦再次意识到,身为女人,杨凌过的是好日子,房好车好,丈夫在二中当教导主任,有个小身份,女儿被二中老师们宠着,学习中游就上了一中的重点班。
   坐下来,喝一杯茶,只能喝一杯茶。已经很久了,林小麦解脱自己的方式从找人聊天、抽烟、喝酒,最后就到了喝茶。各种茶,菊花茶、正山小种、铁观音、毛尖、大红袍,有什么喝什么。没有什么征兆,在和时间的磨砺中,突然有一天,诉说显出了某种脆弱和矫情,她停下来,就这样坐着,听任身体和心灵一起下沉,沉到自己都看不到的地方。有时一小时,有时几分钟,甚至会一整天,她就沉在黑暗中,然后再看着自己慢慢攀援起来。有什么可说的?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在某一个岔口,你一意孤行,那样不经意的闪念,就注定了你的一生。
   房间里只有风吹起窗帘的声音,米白色窗帘,有几朵玉兰花,俗气地点缀,像曾经的岁月,被那些自以为清高的理想,执拗地布满荒唐的岁月。
   荒唐,只有在世事中跌打滚爬的人,才能把这个词和理想、远方、真实、爱、信仰之类放在一起。像只有在缺少御寒衣物的冬夜,人们才能把锦袍和麦秸视为贵物。
   她突然意识到,她信奉的一切,豆腐渣工程一样,在杨凌务实的具体生活中不堪一击。
   真的败给杨凌吗?可杨凌是什么人啊,一个初中生,在党校糊弄了一个大专,在单位就接个电话发个报纸什么的,她竟然又在颐和庄园买房了,这已经是她第四套房了。而她比杨凌大三岁,杨凌没考上初中那一年,她以全县第二名的成绩考上瀛洲大学。关键是杨凌在单位至今只是一个没职称、没位置的普通职工,把贿赂念成“够路”,而她是全省优秀调研工作者,文章经常在中央省市大刊发表,早在五年前就是处级干部。她有什么理由败给她。
   林小麦站在镜子前,以为发泄一阵就好了,可一转身,她心里还是黑屏的电脑一样。也难怪,她至今还和女儿住在八十年代末期的统建楼里,小区连路灯都没有,原来有一个大门,被偷走了,再也没有安上。杨凌的旅游鞋都是阿迪达斯,而她每月算计着把工资尽量存起来,用零零星星的手机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和稿费买米买面,每次给女儿零用钱都要教育女儿勤俭节约……
   她坐在几年前淘到的布衣沙发上,凌乱的客厅里,木质茶几早已经漆皮剥落。墙面上有一幅画,从云南花15块钱买的。还有一盆绿萝,养了几年,藤蔓环绕,生生不息。屋子里再也没有别的,可是,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感到困顿,她总觉得这穷途四壁的日子还有一些气息,一些别的气息,那种气息强大而又柔软,温存又执拗,似乎从生命之初就不离不弃地追随和陪伴着她。
   可是,这个早晨,她对这种气息甚至产生了怨怼:假设没有这种气息的笼罩,今天的她会怎样?她会败给杨凌吗?她知道不会,因为知道,所以悲愤。可是这悲愤瀑布一样,除了倾情一泻再无出路。倾泻给谁,想想还只有林东,于是又找出林东的手机号,一时竟然找不到合适的词,最后写到:“你把我的一切都毁了。”发出去很久,仍然觉得言犹未尽。
  
   二
   认识林东之前,她谈过一个男朋友,淮河大学的学生,人长得很帅气,浓眉、国字脸、眼睛亮闪闪的,连嘴唇都线条分明。后来她也多次想过,为什么别人都觉得她们合适,可她自己就觉得不行,究其原因,大概是他不会。看电影不会拉着她的手,两个人在一起不会谈情说爱,让她觉得他爱的表现就是:她只要一说分手他就喝醉了,吐得一塌糊涂。交往快两年了,那个美好的嘴唇才颤颤巍巍凑上来,那时候林小麦早烦了。最终导致她决心离开他,其实就因为一句话。
   那时候他已经分配到市政府工作,林小麦去找他玩,正碰上他顶头上司从外面回来。那人穿着一件浅咖色西装,非常有型,上司和他们打招呼之后就走了。上司走了之后她对大学生说:“这西服特别适合你。”大学生哼了一声,说:“咱能跟人家比吗?人家天天早晨吃馃子。”她一下兴趣索然,突然明白她为什么一直希望离开他。站在她眼前的男人是一只家鸡,他的羽毛再漂亮、形体再挺拔、叫声再悠扬都是家鸡,注定被豢养,永远贴着地皮生活,连一座墙头都飞不过去。而她内心藏着一只鸷鸟,她向往飞翔、天空和远方,她不可能和一只安分守己的家鸡留在眼皮下的窝里。
   很快,她找了一个借口,离开了他。她是他的初恋,据说他受伤很重,不出两个月就和一个矮小的中学教师结婚了。多年之后她见到他同事,说起他的家庭,她妻子已经是特级教师,孩子上大学了,打麻将的时候,大学生会让着他的妻子。他同事这样告诉她的时候,她已经离婚多年,言外之意无非是让她后悔当初的选择,她当时心里也确实有一阵狭隘的不舒服,但很快她想通了——她和他结婚他也会处处让着她。他和任何人结婚都会处处让着,然而,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个男人也不是她要的男人。即使她落魄至此,她也不会重新选择他,她无法爱他和他那样的生活。她有时想,都是人,都只有一个脑袋两只手一双脚,看起来是一个种群,却又千差万别,迥然各异。这个世界就是因为差异而瑰丽绚烂,处处玄机。她和林东能走到一起,就是被这种差异所引诱。林东和她周围的人不一样,他个高,眼小,脑门突起,头发暗黄,在人群里立刻就被区别出来。他们是在那年春天那个众所周知的活动上认识的。她参加一个诗歌朗诵会,林东也去了,他看上了她。后来他跟她说,他找了几个哥们,商量怎么办,曹文河那时候还在中学教书,曹文河说:“我和她中学班主任是同学,我去给说。”林东说:“玩蛋去,你要去还有我的份?”
   林东知道她爱好文学,就让曹文河约请了市里几位作家。先是一起吃饭,吃完饭当然他要送她,她坐在他自行车后架上,风吹过来,林东那件银灰色西服的衣角打在她脸上,她闻到了一种大学生身上没有的味道。她那时候已经写诗了,写诗又加上和大学生的情感生活不如意,就有些那个年龄的文艺女青年常有的忧郁,爱谈论死亡、萨特、查拉图示特拉之类。她的学校在城郊,能看见很多坟丘,林东就说:“你看见那些坟头了吗?在死亡面前,人是平等的。这是简爱说的。”她正写的论文就是《试论简爱的人格魅力》,她就很高兴,觉得自己结交了一帮高雅的朋友。
   几天以后,林东又来找她,说那几位作家周末一起去泰山,让她也一起去。她倍感荣幸,好像被高高在上的文学圈接纳了一样。等到周末上了火车,才发现那几个作家一个都没去,只有孙高和老婆,再就是林东和她。她非常失望,但也没有说不去,她以为那几个作家真像林东说的,临时来不了,根本没想到这是林东刻意安排的。再说她不反感林东,对不着边际的生活也心存向往,就跟着他们去了泰山。
   林东特意安排在小路下山,又累,靠在石头上休息的时候,林东就表白了。她记得非常清楚,她听完他的表白后其实一点感觉也没有,她只愿意和他做文学朋友,当丈夫是想也没想。可此情此景,她不能太冷酷,就说:“我有男朋友。”林东当时说:“我知道,你要是和你男朋友成了,咱就什么也别说了。你们要是不成,你什么时候散了,我什么时候找你。”她当时觉得应该为这句话感动,她也这么表示了,其实她心里什么也没有。也别说,那几年她的确轻狂,身边男生写血书的都有,这样的表白就显得浮泛了。
   两年之后,她参加一个饭局,和林东偶遇。林东那时有女朋友,据说女朋友很爱他,经常给他买罐头吃。他听说她和大学生散了,愣了一会,说:“你还记得我当年说的话吗?”她嬉皮笑脸地问:“你说的话多了,我知道是哪一句啊?”林东就又重复了在泰山那句话。她并不当真。
   第二天早晨,她刚到教室,宿舍管理员阿姨告诉她,有人找她,她一看,林东在宿舍楼下等着她。昨天刚见面,今天又来了,她觉得奇怪,直接问:“你怎么又来了?”
   林东一手扶着自行车,另一只手插到裤兜里,眼望远处说:“我已经和女朋友分手了。”
   她依然有些冷淡。
   但最终她还是跟了林东,究其原因,就是林东有一个“会”字。林东会在她寂寞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把她揽到肩上,林东会对追她的男孩子说:“那是我女朋友。”刚结婚没钱,时兴变速自行车,林东也会想办法给她买变速自行车,那辆自行车是蓝色的,在阳光下熠熠闪光,林东兴致勃勃地蹲在地上,帮她调速。有女人穿脚蹬裤了,林东迅速给她买一条,她穿上脚蹬裤,下班后从火车站过,一个出租车司机拉开车门,一直跟着她。林东笑一下,也不说什么。后来她想吃自己做的冰,就攒钱买了冰箱,冰箱嗡嗡响,林东就坐在冰箱前听着,好像看着自己得病的孩子。尽管在以后的岁月里,林东从来没有照顾过孩子一天,但他坐在冰箱前的样子深深铭刻在她心里。
   是的,那时候没钱,林东从来不和她说没钱,但她要什么,林东会给她弄来什么,林东的“会”竟然也让她觉得自己什么都有,不自卑。
   后来,绝大部分认识她们的人都说,她跟林东,是因为林东父亲是她们当地的高官,这种说法既是对她的侮辱,也是对林东的侮辱。当然对这件事用侮辱这个词,可能和当下大部分人的价值观有冲突,或许只有她们那代人,或者说她们这种人才把攀高附贵作为奇耻大辱。事实是,她和林东从认识一直到结婚,他都没有说过他父亲的事情,她甚至跟一帮朋友去他家玩,也没人告诉她那是一个市长之家——普普通通的六间平房,两位看起来阅历丰富又慈祥宽厚的老人,像大街上普通市民一样。
   这也正是他不同流俗的地方。
   因为自己从没有放弃努力,她后来在那个小城成了一个小文化名人,也有了一个足可以遮风挡雨的小位置,可以说,当地政界、文化界、甚至企业界所谓成功人士大部分都能接触到。林东后来买断工龄,自谋生路却又无路可走,一事无成,一无所有,但林东当年没有在她面前炫耀老子这一点,至今让她敬重。
   当然,林东一度也怀疑她是为了他老子跟了他,这是一个轻狂幼稚的误会。这件事情和她最好的女友阿敏有关,阿敏也写诗,为了表明自己对友谊的忠贞,她写信给阿敏说:她跟林东是为了她。她这人大大咧咧,这封信就在桌子上摊着,林东看见了,毫无疑问,他当真了。
   在和林东的生活中,林小麦其实已经不再考虑远方、飞翔之类东西,与其说她收敛了内心的翅膀,不如说她忘了,她忘了她心里蛰伏着一只鸟,随时准备冲天而上,飞向不可知的未来。她只安于眼前生活,希望林东能始终这样,给她一些别的女人领略不到的小情小调,浪漫、时尚,尽管林东长相一般,但这点点滴滴的技术性操作,让她的婚姻生活有那么一点唯美。仅此而已。然而,林东不是那个大学生,大学生的翅膀是一种生理性装饰,她能清楚地看到林东的翅膀是用来飞翔的,然而她没看透的是,长在林东身上的不是益鸟的羽毛,那是秃鹫的巨翅,坚硬、孤绝、不惧风雨、不惜一切。
   发现这一切已经是她们结婚五年之后了,女儿刚两岁,还不太会说话。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
   她那天还刻意打扮了一下,脸上从下往上涂了营养霜,又反方向抹了一层遮盖霜,这是听杨凌说的,杨凌说皮肤就像鱼鳞,营养霜逆着皮肤走,有利于皮肤吸收。遮盖霜是美白的,没有美容作用,顺着皮肤纹理,减少伤害。其实她对这些并不上心,也就是兴之所至才弄一下,她觉得没有理由这么折腾。她在统战部工作,算上她一共六个人,只有她和杨凌两个女人。说是和杨凌同事,其实她们根本不在一个楼层,杨凌和司机在二楼,她和副部长周川、办公室主任吴佳勋、部长吕家安在三楼。她那时算办公室副主任,其实就是副科级干部。一年到头就这几个人,没有晚宴没有聚会,折腾给谁看呀。杨凌说:“给自己看。”她就不以为然,绝大部分女人就是折腾给男人看的,怎么掩饰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她除了丈夫林东没有别的男人,只要林东不在乎,她就没有理由折腾。其实她知道林东也希望她漂亮,出差的时候经常给她买衣服口红什么的,意思她明白,可她还是懒得弄。她也审查过自己的内心,是不是觉得林东不值得她这样做,有时觉得是,有时又觉得不是。究其原因,她其实不愿意和杨凌她们那些女人一样,她也始终觉得自己和她们不一样,这种不一样才让她得意,因为这点得意,她对她们喜欢的脂粉提不起兴趣,觉得那些东西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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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爱情是什么,情调是什么,家庭又是什么?我相信凡是读过这篇小说的人,都会有一定的思索。林小麦是个凡是都比较认真的人,她喜欢有情调,对爱真挚的男人,这无可非议,她并没有错。大学生因不会讨她欢心,又没有情调,被她拒绝了;林东是个有情调,对她好的男人,却有一副花花肠子。这对于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的林小麦来说,是个致命的打击,到头来,自然是与他分道扬镳。林小麦离婚后,独自带着孩子,日子并不好过,不但苦了孩子,也苦了自己。人到中年后,她才领悟道,爱人之间是相互体贴,相互包容的;爱情是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夫妻之间,难免磕磕绊绊,恩爱就好。人可以犯错误,改过就好。可是,一切都晚了,她已经重新嫁人,组建了新的家庭。小说构思轻巧,结构缜密,情节推进舒缓有度,人物形象饱满,人物内心刻画细腻。小说利用伦理道德,剖析了婚姻,挖掘了人性。佳作,流年欣赏并倾情推荐!【编辑:五十玫瑰】【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7092720】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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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五十玫瑰        2017-09-25 17:51:25
  令人深思的小说,感谢作者的分享!
   问好作者,祝福秋天安康!
五十玫瑰
2 楼        文友:纳岚容茵        2018-02-20 19:51:47
  做实了心有旁鹜的男人算作是好人吗?即便是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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