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杜甫诗《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有感(赏析)
这首诗是杜甫表述志向,争取实现理想最终失败的最好表述。他从“甫昔少年日”到“再使风俗淳”,用了十二句诗来表述的。杜甫少年就已“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已是才华横溢之人。杜甫早早就参加了访皇宫的国宾。他的文赋就可以和杨雄匹敌,诗文和子建相近。在当时的盛唐有名的诗坛文人李邕、王翰都称赞他。杜甫一向认为,似我这样的超人的才华,一定会录用,身居要职,完全可以帮皇上把国家治理得似尧舜那样好,使社会风俗达到和谐纯朴的新风尚。
杜甫的期望越高,失望就越大。果不食言的是,奸臣当道,忌能妒才。这些贪官污吏生怕有贤才之人顶他们的官职,所以,公园(748年),朝廷寻求人才,下诏,要天下有一技之长的人入京考试录用,结果李林甫当道,无论有才无才,统统说成不及格。给朝廷说,没发现人才。这下杜甫像折断了翅膀的雄鹰,再也飞不起来了;杜甫的热情和理想受到打击。十三年的京城旅居生活,艰苦的努力。忍辱负重的期待,又一次破灭。
杜甫被奸臣埋没,伟大的理想变成满腹的牢骚和忧愤,看来没啥希望了。就决定离开京城,隐蔽他乡。于是给韦左丞写了这首诗,打个招呼,也算是辞别吧。其实一肚子牢骚激愤,就全倾在诗里。他十三年的忍辱负重的京城生活全向左丞倒出,并把社会的黑暗点予以抨击和讽刺,把他们说成“纨绔不饿死”。杜甫始终没有得到韦左丞的实际帮助。他要离开了,他要像只鹏程万里的雄鹰,飞向那浩荡的烟渺中,看谁还能管着我!
杜甫真的失望了,真的恼怒了,此地不留爷,自有爷去处!他真的展翅飞走了。这就是杜甫,这就是骨鲠坚硬的杜甫,绝不做软骨头的大诗人。
杜甫的遭遇,是他一生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和人们生活在“朱门酒肉嗅,路有冻死骨”的艰苦生活中,常常妻离子散,游落在兵荒马乱中,过着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的困难生活。他的伟大诗篇就是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产生的。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杜甫虽然在官场不得志,但他却创造了一个金光灿灿的诗圣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