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点】任性的悲剧(小说)
一
刘中洋与邓芳要结婚了,喜帖发得满大街都是。没想到的是,迎亲的车队停在门口,新娘邓芳借口去了洗手间,十分钟、二十分钟没见人出来,派人进去一看,新娘的衣服放在洗手台上,人已不知去向,早已逃之夭夭。新郎刘中洋呆呆地站立着,围观者站了里三圈外三圈,议论得不亦乐乎。而新郎的父亲,显然没料想这样的阵势,呆呆地紧握手机,就差没报警。这种在电视剧里才会发生的情节,居然活生生地在他家上演。
邓芳是她父母的独生女,从小娇生惯养,做事非常任性,她要想做什么,九头牛也拉不回,不想做的事,像翻书一样,片刻就翻一页,说变就变。单说相亲,她一年就相了几十场,过足了面试官的瘾。每次相亲结束,七大姑八大姨立马围上去:“怎么样,这个没问题吧?”邓芳却不慌不忙,咂摸半天说道:“脸上有个痣,不行。”众人不信,回头一看,果真有个痣,只有芝麻那么大,不仔细看谁都看不出来。她往往都把对方的一点小问题,小缺陷,当着大问题大毛病,话也不说一句转身就拜拜了!
眼看邓芳挑选对象已挑到二十七八岁,她父母的急得日夜不安,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还有左邻右舍的一些人说闲话,说他们家的老女嫁不脱了,没有要了。父母找亲友做她的思想工作:“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哪能什么毛病都挑呢,差不多就行了。”邓芳听了劝,自己也感觉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恰在这时有人给她介绍了刘中洋,年龄和她相当,在一家公司当会计,做事踏实,收入稳定,长相也过得去,虽然不是她心中理想的帅哥,但她睹别人说她嫁不脱的气,立马同意定了婚。
定婚后,邓芳心中又有些反悔,感觉是人常说的,“东选西选,选了个破罐罐”。明明她的眼中瞧不起刘中洋,但还是勉强同意了。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同意。直到临近结婚,她觉得刘中洋的眼睛不是双眼皮,眼珠有点鼓突,看起不顺她的眼,自己当时竟没挑剔,越来越清楚地想到自己为什么不抗拒,为什么不给他挑点毛病出来。见面一看就没想接纳他,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一个,却因为别人说“嫁不出去”这句话,出于自己的任性同意了。结果婚期一到,人已到了男方家门口,竟不要命地逃跑了。
其实,就算刘中洋没什么毛病,她内心也不想嫁给他,因为她想要嫁的,是一个面貌看起来完全没毛病而且长得高大帅气的男人。她宁愿等不到对的那个人,甘于寂寞,也不愿试图和错的人一起将就,一辈子遭受折磨。她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吓坏了,然后落荒而逃,出现了故事开头的一幕。
二
岁月匆匆,一愰又过两年,邓芳已年过三十,芸芸众生的宿命催促着她,用惯性推动着她,她成了大河里的一粒沙子,在命运的裹挟下渐渐站不稳脚跟,痴痴守望的那个人迟迟不来。她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过于偏执,自己这一生,是不是也可以将就一下。
不久,邓芳认识了一个年龄比她大五岁的剩男汪皓,脸面白皙,五官还算端正,只是眼睛有点小,眉毛粗短,算是个小白脸男人,她心中觉得面貌还可以,特别是他情商高,很会说话,是山上的麻麻雀都能哄得到手的人。一次在餐馆吃饭,邓芳说自己特别想吃火腿肠,汪皓就点了火腿肠,他一根火腿肠也不吃,饭上来了,邓芳挟一根放他碗里,他毫不犹豫的又夹到了她碗里。说亲爱的我心疼你!他这句“我心疼你”的话,让邓芳疯狂的坠入了爱河。
邓芳提出要和汪皓结婚的时候,家人反对,亲戚反对,连朋友都反对,因为他们觉得汪皓除了一嘴的甜言蜜语,好像不再具备任何能支撑一个家庭的能力,就连上个班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可是奈何邓芳就被那句“我心疼你”吃的死死的。她就是要义无反顾的嫁给他,周围的人越是劝说,她越是有一种为了“爱情”和全世界为敌的“成就感”。
在恋爱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邓芳的肚子一天一天地大了,怀上了汪皓的孩子。她对父母说,“我早已是汪皓的人了,肚子里有了他的种,这辈子非常嫁他不可!”并且以此为要挟,要父母同意他们马上结婚,不要他一分钱的彩礼和东西,原因是汪皓的经济条件并不好,他们马上又要养孩子。
邓芳的父母看到她和汪皓木已成舟,毕竟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是自己的孙儿,终究不忍心让她受委屈,没要汪皓花一分钱举办了婚宴,为他们支付了整个婚礼的费用,本来母亲偷偷塞给邓芳的存折,婚礼后她也主动的拿给了汪皓。邓芳的“体贴懂事”很自然得到了汪皓在言语上的“感激涕零”,说保证一生一世都爱她。
刚结婚的时候,邓芳觉得汪皓确实对她很好,每天有听不完的情话,生活过的有滋有味,她的父母心里也算是落下了一块石头。然而等邓芳生下孩子以后,婚姻生活就开始慢慢的变质了。
邓芳为汪皓生下一个女儿,取名娟娟,她在月子里吃的用的者是妈屋里拿来的,钱用光了汪皓就不理不管,无论买什么,只会开“口头支票”,却从来不会真的去做,毫无家庭责任感;不管女儿不说,家务也不沾手,连洗好的衣服叫他拿去晾晒都不动手。工作也不好好努力,经常被客户投诉,被老板扣发工资;一分钱也不拿回来补贴家用。脾气还开始暴躁起来,动不动就是对她破口大骂。而最让邓芳寒心的是那句“我心疼你”已经变成了“你这个便宜货”。
每次只要家里经济不好了,汪皓就会找茬吵架,把坏情绪全部发泄在她的身上,每次吵架,那句“你这个便宜货”就都挂在他的嘴上,扎在邓芳的心里。但凡不顺他心意,他就横眉鼓眼,一边臭骂一边把拳头落在了邓芳的身上。他对邓芳轻则一顿臭骂,重则拳打脚踢,已是家常便饭。这些委屈,邓芳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现在孩子又小,离婚只能是最后的下下策,只要日子还能过,委屈就委屈吧。可是这样的委屈又什么时候能是个头……
亲朋好友都劝邓芳离婚,而她觉得,虽然他这样的行为自己难以接受,但还不至于上升到离婚的地步,毕竟他没有下死手,而且事后主动道歉。再说,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如果离婚,以后也可能找到一个类似的人,为了孩子就这样凑合着过吧,反正一辈子也不长。
就这样邓芳同汪皓生活了三年,一直将就维持着夫妻关系,在性生活上他想干就干,十分鲁莽,没有一点温柔可言,邓芳感觉如同被强暴般的难受,话说难听点,比不上一夜情,做了那事,一句好话都没有。而且有时无缘无故拳打脚踢。春节后有一天,汪皓醉酒后把她和孩子一阵毒打,邓芳为了保护女儿娟娟,右臂骨折住院,她感到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再也不能勉强同他维持婚姻关系,便向法院起诉,坚决同汪皓离了婚,娟娟判决归邓芳抚养。
三
邓芳离婚后一年左右,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离异的男人苟大寿,家庭条件比较好,每月有近万元的收入。他不善言辞。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名叫强强,这孩子的个性就像名字一样好强,有时连父亲也不怕。他想尽快找一个女人帮助他管教。认识了邓芳后,认为比他儿子小三岁的娟娟兄妹可能处得好。他对邓芳和娟娟非常体贴。于是,两人就组建了新家庭。有了一个貌似儿女双全的四口之家。
可没想到,这种组合相处起来的新家,比他们各自的原装家庭复杂多了。一开始,两个人还能维持对两个孩子表面的公平,到了后来,不是邓芳私下给自己的女儿买东西,就是苟大寿偷偷给自己儿子买东西。
他们的两个小孩,都已经基本懂事,对方多了什么,自然也是知道的。加上本来彼此就有敌意,免不了添油加醋说继父、或者说继母一顿坏话。有一天,邓芳给女儿娟娟,买了一套新衣服,强强看到没给他买衣服,气得跑到他爸爸的公司说,那个女人给她女儿买新衣了,时间长了,为咐不给他买?他爸爸就对他说,你需要什么,爸爸给你买。结果强强要买平衡车,苟大寿就拿钱给他买了,花的钱是娟娟那套衣服的几十倍。娟娟看到强强得意洋洋玩平衡车,在她面部显示。娟娟又找到她妈妈邓芳吵闹,也要买平衡车,苟大寿却不愿意掏钱,这样两个大人相互有了意见。
再深厚的感情,也抵挡不了细碎的一地鸡毛。接着他们就各怀心事过日子,你工资不告诉我,我私下藏小金库。两个人有了各种嫌隙,两颗心的距离也越拉越大,问题也越来越多。她见到老公就想发火,在家里要么吵得天翻地覆,要么就冷战到一个星期不说话,两个孩子在这种环境下也变得战战兢兢
没过多久,他们就处于了半分居状态,苟大寿带着儿子睡一张床。邓芳带着女儿睡另一张床,她不知道,分居的婚姻能走多远。他们的共同话题也越来越少了,感情也越来越淡了。
有的时候邓芳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实在忙不过来,看到敬大寿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轻松自在时,邓芳忍不住吐槽,你管过一天孩子吗?敬大寿冷冷地说,你赚过一天的钱吗?邓芳才幡然醒悟,原来她在他心中没有任何价值可言。
后来,邓芳在敬大寿手机里发现了妖艳贱货的照片,他说那只是她的同事。两个人免不了以是一阵吵闹,最后他说邓芳是无理取闹的,苟大寿则光明正大地说受不了她的多疑。
由于他们彼此夹杂了私心,这个再婚重组的家庭,出现了信任危机,矛盾不断滋生,冲突不断,已经毫无什么感情可言。
终于有一天,苟大寿拿出打印好的一张离婚协议书给邓芳,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他们结婚时间不长,各人的孩子各人抚养,各人的财产归各人。邓芳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她才发现自己也没有任何的优势,气呼呼地说,“离就离,离开了照样过日子!”第二天他们就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邓芳同苟大寿再婚不到两年,万没想到会走到惨淡收场的结局。她一手拿着离婚证书,一手牵着她的女儿,望着灰暗的天空,心里格外的难受,前后三次结婚的情景一幕幕在脑中闪现,感觉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残酷悲哀。她两眼看着远方,不知走到那里才是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