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闪小说两题
【编者按】沈兰家养了一只小狗兵兵,她不喜欢兵兵因为它曾经撕烂了沈兰一条新买的裤子,从此沈兰再也没给兵兵好脸色。但当沈兰受到窃贼实施不轨的时候,兵兵冲上去死死咬着窃贼的大腿,窃贼逃跑前杀死了兵兵。这时的沈兰才知兵兵的好。 巩义义是运输公司有名的吃货,他走南闯北品尝美食无数。他不白吃,心得体会笔墨留香,二十余万字的心得手稿是最强的佐证,可为了美味的蟹黄包出了车祸,还好没把命给搭上算是幸运了,可这个巩义义还是执迷不悟啊。二则故事各有千秋,第一个故事带有人生哲理,善待动物会有善果的。第二个故事人做事人不能太痴迷,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作品文字流畅,行文朴实,结构布局合理,使人回味无穷。推荐阅读。【编辑:闲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