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校园】张教授维权记
张教授拿着盗版教材的发票,找到民办学校的校长,要求索赔金额一万元。民办学校的校长说:“我们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印刷了您的教材,这不假,我们承认。但是,我们只是提供给本校学生使用,没有对外销售,我们对学生也只是收成本费,我们没有赚钱,不能对你赔偿。”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前天清晨张教授路过本校传达室,门卫李三给了他一张汇款单,上面写着“财务管理案例分析教程”稿费,金额栏写的是“贰万元”。张教授很高兴地签收了汇款单。张教授从事财务管理教学工作已经30年了,他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根据这些教学经验张教授编写了一本《财务管理案例分析教程》,其中有许多典型案例和分析点评,非常适合教学使用。今年由某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了。出版后,很多大学都争抢选用,而且使用中都反映良好,张教授很欣慰。
没想到就在当天晚上,张教授应邀到一所民办学校去讲课。课间休息的时候,他发现同学们桌子上放着盗版的《财务管理案例分析教程》,内容和自己的正版教材一模一样,作者名字也没写,封面的颜色做了改变,而且印刷质量很差。张教授问学生:“你们这种教材哪里来的?”学生说:“学校卖给我们的。”张教授看了看,每本教材比正版的便宜五元钱。
下课以后,张教授立刻来到该校教材处,提出购买一本盗版教材。教材处的教师也不知道张教授就是原作者,于是,就热情地接待了他,卖给他一本教材。
张教授说:“能给我开一张发票吗?”
教材处的老师说:“可以的。”于是张教授就得到了一张购买盗版教材的发票,发票的单位就是这家民办学校教材处。于是就出现了小说开头的那一幕。
后来,张教授又找到教育界的朋友,想通过协商解决此事。民办学校的校长一口咬定:没有销售到社会上,没有赚钱,不能赔偿。
一个月以后,张教授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把该民办学校告上法庭。法庭判决:民办学校的盗版行为成立,侵犯了张教授的著作权,但考虑到民办学校的实际困难,处以罚款1000元;赔偿张教授经济损失6000元。
后来,民办学校校长对教育界朋友说:“张教授太较真了,都是办教育的,使用一下他的教才都不让,太不够哥们了,我们一是没有使用自己的姓名,二是没有赚钱。还让我们赔偿6000元,我们亏大啦。”
张教授听了这样的传言,毫不客气地说:“我不是为了那点钱,我只想讨个说法而已。著作权是国家法律规定给原作者的权利,凭什么要随意被侵犯呢?”后来张教授辞去了到民办学校代课的工作,有人说,你这是何苦呢,人家聘请你当教师,你却给人家出难题。张教授说:“我可以不去民办教学代课,但是不能放弃原则,侵犯著作权是一个原则问题。坚持原则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