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塘“人间暖情”征文】活到终老死去的一条狗(散文)
老尾巴是我妈家养过的一条老狗。
从我女儿5岁时起养上,到24岁结婚那一年,这一条叫老尾巴的狗,陪着父母活出了19年的辉煌岁月,慢慢悠悠地实现了寿终就寝的梦想。如果按科学家测定的人与狗1:8比率换算年龄,这条老狗足足活了152岁,一个半世纪啊!从我爷爷开始到我爸爸,再从我到我女儿和小外孙,五代人合在一起,也没有这么长的岁数。
这条太平狗!
这条老尾巴开始是叫“捞尾巴”。刚被人送来时,胆小怕人眯眼喜欢安静地睡觉,总爱躲着藏着猫在小洞里、铁皮桶里和某一个角落的深处,天天需要用力捞着它的尾巴,把它扯出来,让它睁开眼皮,给它喂水喂食。它的尾巴有一回被我的自行车链条给绞短了,撸来撸去的也没有了多少毛,叫着叫着,就把它叫成“老尾巴”了。和大大小小的人打交道多了,老尾巴的智力大增,不等人叫它的名字,只要人一笑,它就会积极响应,跑上前来又扑又闹的,主人的脸色稍有一点难看,它就会委屈着身子自觉地躲开避去了。
家里人不太喜欢养狗,尤其是妈妈,她说是怕狗影响我的学习,是在我的坚持下才养了这条叫老尾巴的家伙。我的理由很简单,要上学每天早早一个人赶路,晚上一个人黑夜回来,需要有一个伴儿陪着。
直到我上学考上中专时,我妈才说出了为什么不喜欢狗的原因:你外公家养过一条狗,纯白的,大个头,胖乎乎的看着吓人,其实性格很温顺。随着家乡的解放,这条狗就和地主外公一起开始遭殃了。外公受群众监督劳动,每天发一个窝头,狗就每天跟着外公张着嘴滴着口水看外公吃窝头。开始时,外公还心疼地分一口出来给它吃,后来人也不够吃了,一个窝头三口就下了肚子,看着眼巴巴的狗盯着自己,他心里就不顺气,就开始撵。狗赖着不走就抡起棍子打。后来吃饭时,狗就习惯地走开了,不再惹你外公生气了。一天这条狗被人逮住了,勒气、杀掉、剥皮、破肚,连汤带水煮出了一大锅。那一天寒风习习,你外公暗泣无声、老泪纵横……
从此外公家就不再养狗了,还用家训的严厉,杜绝后代小辈们饲养任何小动物。
与外公家的大白狗相比,老尾巴这家伙的命挺好的。它陪着年迈的父母亲,像小孩一样天天逗着老人开心快乐。它成了和我们兄妹平辈的家中一员。它从未在冬天睡在外面过,也没有在雨天淋在水里过,它有窝,铺在小卧室的一角,柳条编筐里铺着松软的鸭绒,有能磨牙的橡胶骨头,嘴里咬的骨头要啃有肉的,这家伙比我年轻时受到的待遇都好。
老尾巴还真的能活,从我中学毕业到外地上学,再到结婚养子,最终在我女儿结婚之后它才满意地离开了人间。
老尾巴算是一条活到老得到善终的老狗。
这是老尾巴自己前世修来的福,我妈总是迷信这个道理。
我妈此时已经年近80岁,人开始有些糊涂了,别的毛病没有,就是喜欢找人说话,只要拉上人家的手,握着就不松开,说上一天都不累。她比我父亲大一岁多,按山东人结亲女大男小的习惯,是标准的小姐姐。她在日本鬼子侵占山东时期出生,国民党执政时长大,解放后开始读书上学,文革前结婚生了我,之后就来到最遥远的新疆投奔在兵团连队种地的父亲,从此一生就留在新疆最西北的一角,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就是她把一条叫老尾巴的狗,最先当成了离不开的家人,一点点地纵容着它,一天天地宠惯着它,让它变得越发高傲了,比我们更像她的儿女了。
作家陈应松有一部小说《太平狗》,讲的是在城市化进程的时代一条忠诚的乡村狗和主人的故事。狗死活跟着主人进城打工,直到主人被人害死、送炉火化,又被埋葬了,才独自一身回到几百公里外乡村的家。故事讲得很简单,却总是让我心里很难受,不仅是为一条忠诚的狗,为一群社会底层陌生的人,更为平静的生活里失掉了幸福感受后那个麻木的自我。
老尾巴,活到老死的一条狗,实现了它寿终就寝的梦想。我对它刻骨铭心、念念不忘,它就是我心灵田野里绽开出的最大最艳的一朵花儿……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于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