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园】补缴工伤保险更要补上思想漏洞 (杂文)
看过一则报道,江苏省镇江市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入职不久后,在一次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膝盖骨折,后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三天后,公司才为该名员工补缴了工伤保险。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导致这名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众所周知,送快递是一份辛苦的工作,工伤保险又是员工一项基本保障,如果仅仅因为没有及时缴纳,就导致无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在这寒冬腊月时节,是既伤了人身也寒了人心。再看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工伤保险纠纷也呈增长态势。这其中的原因,既有企业方面的,也有务工人员自身的。
从企业来看,此类纠纷多发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企业因为用工门槛较低,安全生产意识较弱,往往成为引发工伤事故纠纷的“重灾区”。个别企业还存在侥幸心理,盲目认为发生工伤事故是小概率事件,随着保险费用的增加及用工成本的上升,为降低经营成本,往往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社保缴纳。或者如新闻中报道的,等到发生工伤事故了,才来“亡羊补牢”。
劳动者个人对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性,也存在认识不足。一些劳动者认为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繁杂,且没什么必要,遂主动放弃缴纳,并要求企业将保险费用折算成工资发放。同时,部分务工人员由于自身维权意识不强,在就业时还存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往往需先行确认劳动关系。一旦劳动关系无法明确,往往造成工伤认定困难。
补缴工伤保险式的“亡羊补牢”对于企业来说,是补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于受伤的快递员来说,却是为时已晚。更重要的是,这种“亡羊补牢”是否也同时把思想上的漏洞补上了补好了?这恐怕要打上个问号。不论是何原因,说到底,都是思想出了问题。因此,强化劳动双方的法律意识,才是治本之策。正如反腐,只有不想腐,才能真正去腐。
至于如何强化,办法当然是多多益善。比如可以在用工密集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比如强化行业监管与指导,制定工伤事故高发行业用工规范,明确缴纳工伤保险的要件,对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企业进行警告督促、限期整改。再者,还应增加用人单位违法成本,明确躲避社保缴纳义务需承担的责任与赔偿义务,加大信用惩戒和经济处罚力度,建立相应的黑名单。只有用人单位认为保险真的很重要,劳动者认为保险十分有必要了,才不会再“亡羊补牢”。
罗立军写于连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