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灵】小事与大事(随笔)
人生在世,各有各的价值观,各有各有处世观,各有各有思维方式,更各有各的爱好和追求。就个人而言,真没什么是对的。有个就以赌嫖为人生追求目的,市场经济下,人家有权有钱还能如愿以偿,你能说别人价值观、爱好追求就错。至少我不这样认为。自古至今很多名人都追求风流。
我发现自己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无论是价值观与思维方式就常常与大多数人不同。就拿工作中的一些事情来讲吧。我认为是大事,很多人认为是小事,说我小题大作,不该你管的事你去管,这个人脑子有病,虽然没当面讲,但我清楚,他们心里或私下是这样议论我的。而很多人认为是大事的,我又认为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自己不去计较这种小事。下面我举两个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小事与大事”的例子。
一是国税没有去缴社会问题。自从我知道单位没去给我们上缴社保后,我常常与同事聊起这件事,还特意到县计财股去问过此后,更在内外网无数次发贴谈起这事,只要没解决“社保问题”,我就一直会关注下去,一直会议论下去,一直会写下去,我认为这是“大事”。而同事认同,你这是精神有问题,这是一个全县、全市,甚至全省全国国税系统的事,你一个基层小科员操心种事,你不是精神有问题是什么。我知道,他们是这样看我的,但我还是会不停的讲,不停的说起此事。
二是消费核定问题。这是这几天发生的事。几前年,我在《三管新县城》中谈过金银首饰店的应缴“消费税”问题,最后在分局长的亲力亲为下,最后每户缴了二个月消费税。此后由于难度太大,大家就都“回避”处理。本来,如果大家都采集“回避”不核定,几年来都由金银首饰店“零申报”。如果大家都如此,我肯定也照搬。但有位同事又不回避问题,而对每户每月核定了“一百元”消费税。
通过几个月接触,我觉得这位同志对业务非常熟悉,也有一切从实际出发处理问题,这也是我的办事风格,所以,我就选择学他“核定”。在2019年定期定额过程中,有位业务最熟悉的同仁,对“金店”消费采用了一种特殊核定方式。即每户金店核定100元消费税,这样金店可能都能接受,如果不接受,转为“非正常户”。但他核定的销售收入为一万元,按税法规定计算出应纳消费税500元。而系统中有“折合率”一项,该税管员自定“折合率”为20%。我问该同事,20%“折合税率”有相关文件依据么,他说“没有”。
为了实现金店每月缴100元消费税,当然也可核定为销售额2000元*5%=100元,但我最后还是选择了他的核定方式。我的逻辑是,既然系统中设定了“折合率”一项,逻辑上应该是上级默认“折合率”征收消费税这个难点问题,这样总比金店年年零申报符合实际一些,这是我的逻辑思考。上午正好县局主管个体户业务的副局长、征管股长等来我局调研个体户核定税额问题,我就把金店“消费税”核定问题提出来,意思是叫五个人方法最好要统一,错就大错错一个样。对我提出“金店"消费税问题,我听某管理员讲“这种小问题也提”。
自从起征点提高到每季度三十万以上后,为了减少与纳税人的矛盾,在季税核定过程中,大家都几乎百分之百都核定在销售额三十万元以下,如果纳税人开票金额超过三十万系统会自动按开票金额计算缴纳各税,我也赞同这种核定方法。但对金店核定问题就意见不统一。有一位同事核定,其他都不核定,让纳税人继续零申报。我倒不是说硬要收100元消费税,核定100元消费税至少让纳税人知道国家税收政策。
对于大事与小事,每个人的想问题角度不同,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也不同的。因此,什么是大事,什么是小事,我觉得也应该各有各的看法吧。我就喜欢是公事公利问题看成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