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香】如约梦里桃花开(小说)
引子
春来花依旧,只是人消瘦。
蝶舞桃笛,时光悠远,我站立在桃花似海的桃园山庄,看桃花一团一团簇拥着灼灼盛放。有风吹来,微微的凉,飘落一阵带香的雨,嫣红的花瓣,凉凉的,沁骨。我伸出苍白的手臂,将这单薄的花朵捧在手心,心底一个声音在呼唤,“桃花,你在那边还好吗?”
一
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黄土高原,吴志家住在高高的北山脚下。面对高考失利,他如一只受伤的家猫,蜷缩在土炕上,不吃不喝,两只无神的眼睛整天怔怔地盯着房顶那一行行被烟熏火燎得乌黑的洋槐椽发呆。
“吴志,今天店街有会,咱俩跟会走。”被妈妈叫到家里来劝吴志的同桌好友吴志雄喊他去跟古会散心。
吴志哪有跟集上会的心思,这吴志雄与吴志的名字仅仅一字之差,却以高出分数线一分的成绩,中考榜上有名,而吴志则因低于一分而名落孙山。如今,吴志雄前来叫吴志去跟会,这不是对他的极大嘲讽吗?但是,他们俩从一年级就在一张桌子上读书,九载寒窗熬油苦读,同学友情堪称珍贵。吴志心里虽感到别扭,但架不住同桌的情面,还是懒洋洋地爬起来,一边心里暗暗恨自己没有志气,一边蔫头耷脑的跟着吴志雄到店街跟会。
店街地处北山下“一脚踏两市,鸡鸣闻三县”的交汇处,每年最大的集贸商会就是七月七日独特的纸社火上山古会。
尽管才上午九点多,但农历七月的骄阳已经像一个燃烧正旺的火球,炙烤得大地发烫。路边庄稼地里的玉米叶子开始蔫蔫地打起了卷儿,将仅有的水分尽可能地收缩在一起,苟延着生命的最后一点淡绿色。
一路上全是行色匆匆兴致勃勃的跟会人,如山涧的流水急匆匆地流淌,夹杂在人群中的吴志雄和吴志,就像水中流动的石头,被动地被流水冲刷,身不由己地向前滚动着。吴志雄担心赶不上看纸活上山的景致,却也不好意思催促心事重重的吴志,只好随着他的性子慢悠悠地挪动着脚步。
“咚呛呛、咚呛呛、咚呛呛呛呛呛……”一阵阵锣鼓声伴随着鞭炮声从店街方向传来,吴志雄再也忍不住了,回过头来急匆匆地对吴志说,“你慢慢走,我先去看锣鼓了,咱们街口见。”没等吴志搭腔,吴志雄一溜烟跑得没了人影。
“快跑,快跑呀,纸火上山了!”一股浓浓的雪花膏香气掠过鼻端。吴志抬头一看,一位身材高挑,瓜子脸,丹凤眼,约十八、九岁的少女身穿时尚的运动服,如一阵香风从吴志的身边掠过,瀑布似的披肩长发在她的衣背上波浪式地飘逸着。
听到女孩的悦耳的招呼声,吴志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心里却想,谁呀这是,好张狂!等吴志匆匆赶到街口时,女孩早已不见了踪影,就连吴志雄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看到街道快要被挤爆的人流,吴志一下子没了兴趣,真想扭头直接回家。
“吴志,快看,纸火过来了。”吴志雄像个幽灵似的,也不知从哪儿突然就满头大汗地冒了出来。他一手拉着吴志的手臂,一手指着从街南走过来的纸社火队伍。
打头的是排成四行纵队、举着五彩旗帜的女青年。彩旗迎风猎猎作响,一双双雪白的手套紧紧地握着旗杆,目视正前方如接受检阅的礼兵,庄严而肃穆。两个上了年纪的老汉手提布兜,在最前面弯腰弓背地接受着善男信女的捐赠,嘴里不断地说着菩萨保佑,菩萨保佑。一毛两毛不嫌少,一块两块不嫌多,最大面值的是十元大团结,但很少有人这样豪迈地捐赠。
彩旗后面是挂着低档的手扶拖拉机,为了驱赶行人而故意加大油门,冒着黑烟在“突突”作响。前面并排两行四辆拖拉机车厢里拉着鼓声震天的锣鼓队。只见一个个头扎红丝巾,汗水早已浸透黄衣短卦的打鼓人,脸上滚落着豆大的汗珠,双手依然忘情地挥舞着鼓槌,鼓面随着打鼓人手势的起起落落夸张地上下跳动着,使人不禁担心,说不定哪一槌下去就会将鼓面擂破。
紧随锣鼓队的是用芦苇杆做骨架和五颜六色的彩纸扎制成形象逼真的亭台楼阁、古殿庙宇、神兽形状的纸社火,簇拥着走在队伍最中间的八位壮汉,抬古色古香的轿子,里面端坐着栩栩如生的娄敬爷木雕像。这娄敬爷是西汉开国时的名臣,被汉高祖拜为郎中,先后被封爵为建信侯和关内侯。他晚年功成不居,急流勇退,隐居于北山。死后被埋于此山,佑护当地村民。为纪念他的功德,当地人称此山为娄敬山。每年七月七日是娄敬庙会,善男信女们举办盛大的庙会纪念这位被视为当地的保护神。村民们选八位高矮胖瘦相当的壮汉,用八抬大轿抬着娄敬爷的木雕像,提前走乡串户,接受乡民的香火供奉,再于七月七日当天,用浩浩荡荡的纸社火陪送娄敬爷上山归座。传说如果天旱,只要娄敬爷他岳父家一个名叫“庄和村”的人开口求雨,娄敬爷肯定会布云施雨,以解旱情。店街从古到今一直风调雨顺,地肥人美也是源于此。
吴志雄牵着吴志的手,在人群里挤出挤进,跟随着纸社火一直走到了街道的最北头。
“大家不要拥挤,排好队,一个一个来,大奖马上就要出来啦!”一个用帆布搭建的大棚前人山人海,大喇叭里传出主持人煽情的鼓噪声。棚子前用几根长椽横挡着,棚上悬挂着一条红色的横幅,上面写着:“店街首届即开型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大会”。
“这是干嘛呢?”吴志好奇地问志雄。
“抓奖呢。”志雄对吴志说,“前几天就听说这次交流会上有抓奖呢。”
机灵的志雄带着吴志从人群的缝隙里挤了进去。只见栏杆后站立着一行工作人员,每人手里端着一个小塑料盆子,盆子里是五颜六色的彩票,两元一张。主持人手持话筒,嘶哑着嗓子不断地鼓励众人购买。一盒火柴才两分钱,两元钱可以买来整整一百盒火柴,能用半年呢。掏两元钱买彩票,看热闹的不少,真正出手的却没几个人,任主持人声嘶力竭地喊叫,观众却不为所动。
“大奖出来啦!”随着一声声惊呼,一台黑白电视机被一个中年人乐呵呵地抱在怀里,彩票筹办处不失时机地放响一串一百头的鞭炮,既表示了祝贺,又做了宣传。只要有大奖出现,现场就会出现一阵阵的骚动,眼馋的观众终于放下了矜持,纷纷买来一声声遗憾的叹息。吴志和志雄同样没能抵挡住诱惑,他们各买了两张“谢谢您”的微笑。
一种莫名的沮丧使吴志更加失落,毕竟四块钱没了,这是他上山挖两天的中草药才能挣回来的钱,自己竟一时把持不住,瞬间打了水漂。他懊恼得连连顿足,后悔不迭。
突然,吴志感觉到脸上有什么东西在轻轻地划拉着,痒痒的感觉令他烦躁不已,一伸手,抓到手里的却是一咎乌黑的秀发。
吴志回头一看,刚才在半道上碰见的那位穿运动衣的女孩几乎趴在了他的背上,脸侧的秀发飘逸在他的脸上。女孩娇喘吁吁,淋漓的香汗不失时机地滴到了吴志的脖颈上。
“你干什么呀?”吴志没好气地大声质问。
“你喊什么喊?你才背了我一个,看看我身后,我可是背了一大群呢!”少女那双好看的凤眼圆睁,毫不示弱地回敬他。
吴志一听这话像刀子,看来不是个善茬,算了,好男不跟女斗,只好忍气吞声地弯腰硬撑着。
他们挤出人群时,出了一身的臭汗。
“喂,你们俩抓到的是彩电还是黑白?”运动服女孩不知又从哪儿冒了出来,背着手笑吟吟地冲他俩喊道。
吴志一肚子气正没地方撒,就没好气地说:“手气不好,只抓了个黑白。”
“真的?我也抓到了。”女孩满脸的惊喜。
“抓到了啥?”他俩几乎异口同声地问。
“手气也一般,电视机没抓到,只抓了个‘泰山’。”女孩轻描淡写地说。
“什么?泰…泰山?”吴志和志雄同时惊呆了,泰山图案对应的可是黑豹农用小货车啊!
“你的手气真好,让我们看看。”吴志雄贱兮兮地对女孩说。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这可不能给你们看,万一不给我咋办?”女孩斜着眼傲慢地说。
“强桃花,你把我们当成啥人了?我是三队吴晓慧他哥,我妹子和你是同学。”吴志雄没好气地说,“不就个泰山嘛,有啥了不起的?”
“怪不得大哥好眼熟,原来是晓慧哥呀,失礼了失礼了。”强桃花抱拳貌似在道歉,却依然在嘻嘻哈哈,“其实我不让你们看的主要原因是,我抓到的也是‘谢谢您’,不是‘泰山’啊!”
“你咋知道我们没有抓到奖品?”吴志忍不住好奇地问。
“是你那二尺长的驴脸告诉我的呀,哈哈哈哈哈……”强桃花得意地大笑而去,留下了目瞪口呆的吴志和吴志雄。
吴志气不打一处来,转身就问志雄:“老实交代,啥时候认识的?”
“她是我妹的同学,到家里来玩过几次,有点印象,刚一开始没想起来。”志雄平淡地说。
“尽管我不认识她,可她的大名却如雷贯耳啊。”吴志酸溜溜地说,“听说她不是个平处卧的主,是咱方圆几十里的名人呀。”
“那都是瞎传说的。”吴志雄的兴趣不在女孩的身上,拉起吴志的手又挤进了人群。
吴志的心里却放不下了,他狠狠地想,我一定要结识她,要让她知道在大街上戏弄男孩所要付出的代价!
“志雄,能让你妹给我介绍认识一下强桃花吗?”在回家的路上,吴志终于憋不住了。
“你想啥呢?”吴志雄睁大了一双牛眼瞪着吴志说,“她可是店街混世魔王梁西红的对象啊,这你都敢碰?”
“哪儿呀,我只是想教训教训她,谁让她戏弄咱俩个大男人呢?”吴志听说她是混混头梁西红的对象,尽管嘴里不服软,心中却也暗自一惊。
一脸横肉的梁西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书没念下多少,但凭着他老爹是西阳市有头有脸的人物,横行乡里,无恶不作,加之手下有一帮子小地痞撑腰,成了店街最大的黑恶势力。
这强桃花名声不怎么好,可惜了那么漂亮、清纯的小脸蛋了,和哈怂梁西红处对象可真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吴志心里暗自叹息。
二
不知为什么,自从见了强桃花后,吴志便像丢了魂似的,有集没集爱往店街跑。说来也怪,不知是强桃花不喜欢上街还是从这个星球上消失了,几个月来,吴志一次都没看见过她,梁西红却是整日坐在大街上,指挥着手下按摊点收取保护费,名曰卫生费。
吴志越是见不到强桃花,就越感觉到她就要上街了,就无法遏制一次一次上街看强桃花的念头。他也知道强桃花的名声不好,可就是按捺不住自己那颗强烈跳动的心,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干什么?吴志无法说服自己不要再上街找强桃花了,可思绪像脱缰的野马无法控制,双腿任性的、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店街上。有时候,他甚至会恶狠狠地想像着她的容貌,不就是个三尺长的驴脸上长着一对非常扎眼的扫帚眉,塌塌鼻子青蛙嘴,一双圆不溜秋的大眼睛有神无光么。不对不对,他在心里驳斥着自己,人家明明是瓜子脸,丹凤眼,挺直的鼻梁小巧的嘴,白里透红的脸蛋一笑两酒窝。这样俊俏的女孩怎么会是放荡不羁的风流女子呢?可惜啊可惜。吴志的心痛惜得滴血,他似乎看到了一朵娇艳夺目的鲜花陷进了污浊不堪的泥潭里,又似乎看到一位艳如三月粉嘟嘟的桃花似的美少女被一个恶面怪兽追赶得筋疲力尽,无处躲藏。那双秋水明眸里分明透射着惊慌、无助、可怜兮兮而又无奈的眼神……
我要拯救她!
一个响亮的声音在吴志的心底轰响,惊吓得他跳了起来,好像脚下突发了地震。
话说起来很容易,可怎么拯救吴志心里一点谱都没有。想到强桃花那凶神恶煞般的男朋友,心里不由得一阵阵地发怵。可是,如果自己不出手,谁来拯救可怜而美丽的小姑娘,难道眼睁睁地看着天使般纯洁的花朵遭到摧残吗?他似乎看到,一个弱小的女孩处在恶魔的包围之中,她哭喊,她呼救,出现在她面前的只是一个个面目狰狞的魔鬼!她绝望了,她就要倒下了……
不行,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必须挺身而出!可怜的女孩,我来救你,我要为你驱赶恶魔!你应该拥有鲜花,拥有明媚的阳光,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一转眼,另一个念头又涌上了心头。如果我挺身而出了,梁西红祸害我的家人怎么办?父母含辛茹苦把我养大,难道我要这样报答他们吗?我个人遭打击报复事小,可是殃及父母事大呀!
吴志躺在土炕上烙锅盔似的翻来覆去地做着思想斗争,一宿无眠。当东方蒙蒙亮的时候,吴志一拳砸在了炕沿上!豁出去了,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一股豪气至心底升起,他瞬间觉得自己就是一位侠肝义胆的英雄豪杰,是一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武林大侠!
其实,吴志只是一个精瘦的小伙子,一米七的个头经不起梁西红一个喷嚏就倒。但吴志却喜欢玩笔杆子,写得一手的好文章,在省市报刊上经常会有小豆腐块刊登出来,是十里八乡小有名气的文人。于是,吴志决定发挥自己的特长,先要给强桃花洗脑。他要将她大脑里魔鬼用毒药兑成美酒产生的毒素逼出来!他知道强桃花中毒已经很深了,已经忘记了她自己是谁?甚至失去了做人的道德标准,心甘情愿的与魔鬼为伍。他相信自己能用真情感化她,剜掉她心中的毒瘤,他要用自己的一腔热血换取她那遭到污染的血,他相信强桃花在自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感召下会清醒的,她会由一个弱女子变得坚强起来!做一个不向黑恶势力低头,敢于改变自己命运的新时代女性!
小说在读的时候感觉有几处有些疑惑,现与你交流。吴志在同学妹妹处读强桃花的日记,这个桥段很不可思议,如果用这个情节,一定要有合理的说辞才让人信服,二是日记内容可以是小说的一部分,适当引用,内容为小说用,多则不宜。还有结尾的那些附加似乎不属于小说的范畴,个人觉着不宜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