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晓荷】泥土的芬芳(作品赏析) ——读英村的小说
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此中的“县”乃古代的“悬”,高的意思;“令”是美、“干”是追求之意。把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文,就是“举着细小的钓杆钓绳,奔走于灌溉用的沟渠之间,只能钓到泥鳅之类的小鱼,而想获得大鱼就难了;靠修饰琐屑的言论以求高名美誉,同玄妙的大道相比,可就差得远了。”庄子说这段话的时候,正是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百家争鸣、学派林立,许多学人策士为说服王侯将相接受自己的思想学说,往往设譬取喻、旁征博引,巧借神话寓言来修饰自己的言论以增强说服力,达到理想的效果。庄子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设譬取喻、旁征博引,巧借神话寓言来修饰自己的文字皆微不足道,所以用“小说”来形容,意思是“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然而非道术所在的“琐屑之言”,正是小说之为小说的本来含义。
小说是什么?小说是街谈巷议,小说是市井故事,小说是引车卖浆者流之间的言行……
时间的河流总是在或波涛翻滚或水波不兴地流淌。
社会发展到今天,古代被文化人所不屑一顾之文学——小说,已经成为今日之文学天空当中最大的一根立柱,它和散文、诗歌、戏剧一起,共同撑起现代文学的大厦。
具体到我们阿克苏地区,文学的这四根立柱,却是有长有短,也就是说,我们阿克苏地区文学的天空是倾斜的。
今天我们阿克苏地区文学大厦的这四根立柱,诗歌这根立柱,无疑是最高的。共同擎起阿克苏地区诗歌这根立柱的有诗人吉尔、绿野、老点、肖梅、张豫森……甚至还有我,他(她)们用自己各具特色的诗歌写作,使阿克苏地区的诗歌文学,高高隆起在南疆腹地这块文化底蕴深厚的土地。
相比于阿克苏地区的诗歌写作,阿克苏地区的小说写作要逊色得多。虽然我们阿克苏地区的小说创作曾一度繁荣,出现过周非、肖道刚等一批优秀的小说作家,但周非的《多浪河边》、肖道刚的《天涯长路》,至今却无人超越,估计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也不会有人有能力超越。纵然我们现在,每年都有中长篇小说问世。但这些小说,不是粗制滥造,就是官位和政治写作,在文学艺术方面,毫无生命力可言。
然而,正当我们为阿克苏地区的小说创作而担忧的时候,英村出现了。
不过,英村最初发表在阿克苏地区报刊杂志的一些小说,却是粗线条的浅表写作,就像一个刚学耕地的农民还没有学会耕地一样,耕的地一会深一会浅,无论是文字、故事还是写作方法,都还比较稚嫩。奠定英村在阿克苏地区小说写作地位的是他的“三王”。
“三王”是指英村近年创作的中篇小说《地王》、《玉王》、《驴王》。这三篇中篇小说的创作,真正体现了小说的“本来含义”,写作对象都是底层人物的生活发展史。
下面我们就看看英村在这三篇小说里各自写了些什么。
《地王》描写的是西部大地上某个国营农场的小人物应君一,以卑微和屈辱的身份,在权力和欲望的角力下,利用自己的聪明、狡黠、勇敢和冒险,一步步从地无一垅慢慢变成一个拥有数万亩土地的地王的经历。
同样,《玉王》描写的是维吾尔族少年伊明,因为有对玉的特殊感知能力,利用自己离群索居在盛产和田玉的玉龙喀什河边放羊的便利,在几十年的时间里,把别人眼里的石头自己心目中的玉石一块块捡回来,码在羊圈、堆在屋头,卧拥财富而一生清贫,临死时价值上十亿,因而被称为玉王。
而《驴王》更具传奇色彩,主人公蔡驴球祖辈都是靠喂养雄驴给周围四乡八镇母马母驴配种为生。祖传生计到了蔡驴球手里,蔡驴球虽然学习不怎么样,但头脑活络的他,却有准确把握市场脉搏的能力。因为多次强迫女生看自己的球被学校知道勒令退学后,就跟着父亲蔡驴鞭走村串户配种,并最终采取了诸如从山东德州引进优质种驴大张旗鼓回来赢得广告效应和人工授精等一系列措施而青出于蓝胜于蓝,家庭收入倍增。但是好景不长,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乡村用驴马骡拉车耕种的原始耕作方式逐渐被淘汰,蔡驴球赖以生存的配种生计难以为继。正在蔡驴球苦恼的时候,一次进城的偶然经历,为自己的驴生计找到了出路,并和以驴肉为盛宴的红八碗餐厅“驴行天下”的胖老板签订了驴肉的供销合同,改养种驴为养肉驴。蔡驴球的养驴规模不断扩大。然而这时,“驴行天下”的胖老板突遭车祸去世,蔡驴球的驴生计再一次面临危机。蔡驴球果断接手了“驴行天下”的生意,解了自己驴生计的危,并把它发展成连锁店产业。最后,蔡驴球的驴事业做成了集种、养、销、连锁餐饮、产品加工、观光旅游为一体的集团公司,被前来考察参观的省长当面称为“驴王”。
当然,“三王”的故事情节一看就有迎合时代和随大流的嫌疑。
但是,“三王”的写作,如果仅仅是我上面简介的故事梗概式的粗浅运笔,那“三王”充其量只是三篇好看的故事,而不是优秀的小说了。
高尔基说:“文学是人学。”
英村的这三篇小说,恰恰是运用了“文学是人学”这一科学论断,把人物、环境、故事情节进行了巧妙的结合,写出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请看《地王》的主人公应君一,这个因为家庭成分不好而逃匿西部的父亲的儿子,虽然拥有那个时代的高学历——高中毕业生,却还是回到了红景天农场三队当了一名最普通的农工。他为了过上尊荣的生活,当上队上已经空缺下来的保管职位,不惜向队长送礼,甚至为了获得进入队长家的进门卷,连队长家的狗也贿赂。最后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因为长相清俊,被队长的老婆看上,于是被迫出卖肉体获得了保管职位。接着一方面怕东窗事发被队长知道,一方面以为保管职位已稳,于是便想摆脱队长老婆的纠缠。他哪里知道女人是个什么样的动物,也哪里知道权力在权力人的手里是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最终应君一的保管职位被队长老婆的父亲,也就是退休的前红景天农场场长的亲戚取代。后悔不迭的应君一只好离开三队,逃到五队,继续夹起尾巴做人。
仿佛是一夜之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春风吹到了西部,不甘平庸的应君一又蠢蠢欲动了。然而,在我们这个崇尚权力充满关系网的国度,一个平头老百姓,那里有条件先富起来?他只好眼巴巴地看着农场那些特权阶级用低廉的价格承包农场的大量土地、名下或多或少拥有另一种名目的土地——合同地而无能为力。虽然他千方百计拉关系送礼套近乎讨好五队队长,取得了两条碱沟和几座沙包占据着的一块荒地的合同权,拥有了自己名下的十亩土地,但离先富起来还是有很大的距离。
为了响应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红景天农场决定把所属十队地盘上的三千亩土地让有经济实力的农场职工开发,应君一知道消息后却有心无力。正在焦急的时候,他原先三队的队长找上门了,商量同他一明一暗开发两千亩土地,由应君一出面,三队队长背后支持。原来,红景天农场在决定开发所属三千亩土地的时候,特别禁止农场干部参与,理由是防止腐败,这显然是官面文章。于是,两个对财富充满欲望的人一拍即合。最终,他们达成协议:土地面积按三七分成,应君一三,三队队长七。就这样,应君一拥有了实际名下的六百亩土地。而明面上,作为一个多达两千亩土地的家庭农场的大老板,最初的开发建设当中,应君一吃住在地处戈壁滩的三碗水家庭农场,表现了一个农民吃苦耐劳的本色。而当遭遇自然灾害时,应君一又凸显出了一个农民的坚韧。
时光匆匆。当应君一成为红景天农场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时,他一方面享受这种受人尊敬的感觉,一方面又为自己只是一个傀儡而难受。纵然这时,他已娶了五队队长的妹妹,成了红景天农场庞大关系网中的一环,拥有了身份、地位和某些特权。因此,在他得知某国营纺织厂老总的儿子,一位花花公子坐拥六千亩土地而不会经营亏损严重急着转让时,他用欺骗的手段以低于市场价一半还多的价格弄到自己手里,表现出了一个人在攫取原始资本时的无情、贪婪和残忍,这正应了马克思《资本论》里资本原罪的理论。就这样,应君一最后拥有了四万亩土地,成为他所在的劲鱼地区第一种棉大户,人们叫他“地王”。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英村在《地王》这篇小说里,把小说主人公应君一这个人物是写得复杂而又饱满。一方面,应君一不失农民本色,具有农民的忍辱负重、吃苦耐劳;另一方面,他又剥离了农民善良的本性,变得自私、野心、贪欲。在这个人物身上,我们随处可见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批富起来的人的影子,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看到了那个时代,一个人只要傍住一实权人物就可以快速致富的现实。
而《玉王》的主人公伊明,因为是已故巴依的儿子,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从小就打下了地主崽子的烙印,被迫离群索居,形单影只地在玉龙喀什河边护林放羊,像影子一样的生活着。纵然这样,每有运动而他所在的乞力维莱克村找不到阶级敌人时,就被拉出来充数批斗一番。但是,逆来顺受卑贱屈辱的伊明,并没有眠灭善良的本性。所有当同样命运的汉族小女孩张思嘉流落到自己跟前时,伊明给予了她极大的同情,并用自己超越民族的爱,无私地温暖着她。以至于后来,张思嘉莫名其妙地失踪后,伊明还不辞辛劳,远赴内地去寻找。
为了把伊明写好写活,英村还特意为这个人物赋予了一点传奇色彩,那就是对玉的嗜好和对玉的特殊感知才能。这是可信的。我曾经在江苏电视台《最强大脑》和中央电视台《挑战不可能》电视节目中,见识了许多超出常人才能的人。伊明嗜玉和对玉通灵般的感应,是来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相比于《地王》的应君一,《玉王》的主人公伊明要写得阳光又正能量。同样写得阳光而充满正能量的还有《驴王》的主人公蔡驴球。
蔡驴球从小就不安分,上学时读书不行,调皮捣蛋却有他的份。也许家里是从事毛驴配种生意的,自小见惯了家畜的生殖器,竟然想出了强迫女生看自己球的恶作剧,因而被学校发现并以品行不端开除。但是,不安分和读书不行,并不代表就没有出息。也许,在不安分的脑子里,就蕴含着不平凡的思想。果不其然,蔡驴球一接手父亲蔡驴鞭的毛驴配种家业,就采取了让父亲鞭长莫及的一系列措施,如从山东德州引进优质种驴、重视宣传看重广告效应、相信科学搞人工受精等,取得了良好的收益,令父亲自愿被领导。同样,小时候不被看好长大后就不一定要道德败坏。蔡驴球致富后,并没有一家独享,而是带动周围的人共同养驴脱贫。也没有像有些生意人那样弱肉强食巧取豪夺,因而,在得知自己的合作伙伴“驴行天下”的胖老板突遭车祸去世,家中老弱病残的父母妻儿生活陷入困境时,他果断出手,除了接手“驴行天下”的生意外,还义无反顾地担负起这一家老小的生活照顾。
也许,在我们这个人世,一个人还没出生,上帝就安排了他各种各样的天禀,有些人适合做官员、有些人适合搞艺术、有些人适合经商……在蔡驴球这个人物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成功商人所具备的一切素质,大气、果断、有眼光、有魄力、相信科学、与时俱进和准确把握市场脉搏的能力。所以他把大家司空见惯的驴做成了产业、成了全省闻名的“驴王”。
然而,纵观“三王”的这三个人物,我还是比较喜欢《地王》的应君一。我认为,应君一这个人物写得最好,英村在这篇小说里,既没有把他拔高,也没有把他贬低,是真正来自土地的颜色。但《玉王》的伊明、《驴王》的蔡驴球就逊色多了,看起来有些概念化和脸谱化,人物性格也要模糊。若要说这三篇小说孰好孰坏,我个人觉得,还是《驴王》的创作水平最高,《地王》次之,《玉王》最差。在《驴王》这篇小说,英村把它写得流淌自然,有一种动态的美,而《地王》《玉王》,却有斧凿之痕,特别是《玉王》,更有头重脚轻之感。当然,《驴王》也自有它的瑕疵,那就是自然主义写作过度,牲畜交配性描写太过暴露。
文学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决定一篇文学作品好坏的除了思想内容,就是语言,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有思想内容而没有语言,就像有了好的产品而没有优美的包装,不会吸引人。反之,有了优美的包装而没有好的产品,那就是骗人的把戏。
我觉得,英村在“三王”里面,语言老到,充满张力,把语言艺术所蕴藏的美发挥到了一定的高度。
试以《玉王》为例:
“时令进入秋末,玉龙喀什河畔黎明时分,夜的翅膀开始慢慢收拢。远处,昆仑山巨大的黑色山影之上的天色,显出一抹迷迷蒙蒙的鱼肚白……”
“月亮逐渐升高,将远处黑色的昆仑山的剪影抹矮……”
“暗蓝幽静的天幕上一轮金黄的还不甚饱满的月亮,仿佛在对他遥遥致意。几片轻羽似的薄云缓缓浮动,似乎格外小心地在防护着这盘发光的玉盘……”
这样的景物描写有多美,句句都充满了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