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点·红尘】乔默(小说)
一
读《重返狼群》第二部,独独乔默在我心海里溅起浪花,它真的是弱者走上神坛的一个可歌可泣的个例。
乔默本没有名字,养大她的主人久美叫它强姆。强姆是藏语母狗的意思,因为乔默是条母狗。
乔默是杂种狗,她是她的妈妈偷跑出去自由恋爱的结果。她的妈妈一窝生了七个孩子,这让狗主人犯了难,不能杀生又养活不了这么多,于是软磨烂缠送给亲戚朋友,乔默便有了新主人久美。
久美已经养了三条漂亮的大狗,碍于朋友的情面不得不收留乔默,但是真的不喜欢她。她一直把乔默栓在一个角落里,每顿只给一口烫喝。其她的狗都有一个威武的名字,而乔默只被喊成“强姆”。
久美高兴的时候会把其他狗啃剩的骨头扔给她一块,不高兴的时候看见她就踢它她两脚。
乔默总是夹着尾巴,露出一副小受气包的神情。
可以想象,乔默是在怎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它没有饿死,但是成长的过程是何等隐忍。
在看着别的狗吃肉啃骨头的时候,乔默喝着自己的稀汤寡水,艰难地汲取汤里可怜的营养组装自己疯狂需求的躯体。
也许乔默基因组合里有她流浪父亲顽强的生存本能的遗传,喝汤长大的乔默天生神力。长到四个月大的时候,普通的铁链已经栓不住她了,她经常挣断铁链跑出去透气,找点野食填饱肚子再回家。
每次回家都被主人久美打得皮开肉绽,有时候还放那三条大狗追咬她,目的是让她自己滚蛋。
但是乔默就算挨打还是要回家喝汤。
久美索性不再栓她。
久美发现乔默不仅是一条撵不走的癞皮狗,还是一个小偷,经常趁人不备进帐篷偷肉,还偷吃晒在帐篷外面的奶渣。
久美家的狗随主人的心性,欺负乔默,他们吃饭的时候不准乔默靠近一步,否则群起而攻之。
乔默连可怜的汤也没有了,她只好游走江湖,与狐狸野狗成了朋友,有时候也能吃上狼的剩肉。
时间长了,乔默学会了一些不好的习性。狼来了,她不报信,眼看着狼杀羊,然后跟着吃肉。
这事犯了主人的大忌,久美咬着牙说:“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你!”
这“总有一天”拖了很久,因为乔默几乎成了草原牧场上的一霸。
乔默会观察人的情绪,准确猜度出人的心思,简直成了精。每条草原狗的食盆都被她光顾过,她的野性震慑着被拴着的家狗。
久美放了狐狸药的食物骗不了乔默,却常常看着乔默吃着自己存放好的肉而无计可施。
杀不了,赶不走,被久美饿大的可怜母狗,会有怎样的结局呢?
二
无法无天的草原狗乔默让她的主人久美束手无策,扔不了,抓不住,杀不了。
主人久美完全把乔默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急于除之而后快;而乔默只是记得自己从小就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家,虽然吃不饱,但总归是安全的。所以尽管久美不再喂养她,反而驱赶她,她还是把久美当成了自己的唯一主人,不离不弃。
有时候几天不吃东西,也没有狐狸野狼光顾,乔默当然会为了活命铤而走险。
一天夜里,月光如水银般洒在草原上,寂静的夜空忽然响起激烈的犬吠声,陌生而诡异,引得所有的草原狗一阵吼叫。
睡熟的久美被惊醒,她抓起打狼棍冲出帐篷,月光下羊群里寂静无声,唯有乔默在羊圈旁边奋力嚎叫,那声音尖锐刺耳,久美是第一次听到乔默的狗吠,以前她还以为乔默是一条哑巴狗。
久美习惯性地朝着乔默骂了一句“疯狗!”正要把打狼棍挥向乔默,没想到乔默头一低,身一扭,躲过了打狼棍,猛然朝着羊群跑过去。
羊群豁开一个口子,惨淡的月光下,一条羊儿正静静卧在羊圈篱笆旁边,鲜血汩汩地从脖子上流出来。
久美急忙跑过去查看,羊已经死了,身体还是温热的。
久美断定是狼咬死了羊儿,而且她很感激是乔默给她报信,于是,久美在剥羊皮的时候,大方地给了乔默一块羊肉。
没有人知道,那只羊是乔默咬死的。
即使看家狗知道,他们看着乔默大模大样地吃肉,也只能流口水。
乔默也有失手的时候。
草原大旱,所有草原生物都处在饥饿状态。数天没有进食的乔默迫不得已又一次做了家贼。
但是她这次急于求成,当她领着久美来到被她“咬死”的羊跟前时,“死羊”竟然跌跌撞撞地爬起来了。
羊没有死,乔默只得了一碗汤做为奖赏。
故伎不能老是重演,乔默当然也懂得这个道理,在与野兽们共处的日子里,她学会了自保,学会了赖皮,学会了不要脸。
对主人忠诚不二这个做狗的原则她是懂得的,但是起码得在活着的基础上才能遵守规则。
为了活着,她不惜去做违背原则的坏事;为了活着,她低眉顺眼讨好别的狗,连狐狸和弱小的鼠兔也常常在她面前招摇过市。更别说草原狼了,乔默见了狼,退让和温顺都做到了合格,她得让狼可怜她,给她留一口肉渣吃。
三
乔默出生在《重返狼群》里,实际上,她也是上帝创造的。她的隐忍,强大,越来越狡黠的生存技能,都带着狼性。而她恋家又温顺的一面,又确确实实是一条狗。她的母亲草原狗,也许是与一条草原狼有了私情,从而生下了乔默兄妹。
乔默长成一条大狗之后,一直周游在家狗与狐狼之间,她是家狗的敌人,也称不上是狐狼的朋友。
所以她只有利益,只有食物,只有吃的欲望是她时时思考的问题。
但是上帝在创造她的同时,也一不小心把遗传基因安在了乔默的体内。随着她的身体成熟,荷尔蒙也在不可遏制地疯狂漫延。
乔默渐渐懂得了很多事,她知道,来到这个世界上,绝不是只有吃这件事。
她喜欢上了一条大狼。
她不喜欢狗。
家狗的奴性让她打心里鄙视,她并不知道自己体内有着向往自由的血统。
狼的沉稳洒脱,甚至是老奸巨猾,都让她莫名其妙地沉迷。
一直以来的潦倒,让她从没有精心收拾过自己的皮毛,一副破衣烂衫罩着她眼神忧郁孤独冷漠却又心思缜密渴求爱情的真实躯体。
她鬼使神差般的开始打扮自己。
月光下,她在小溪里洗净身上的灰尘,抖落水珠。
寂静的草原上,是狼出来活动的时候。
乔默知道她心仪的那条狼从哪个方向出来。
她慢慢游走在水银般的月华里,似乎,觉得自己着上了仙衣。
一条小野兔从她身边跳过,且跑且回头。
乔默不知道自己赢得了多大的回头率,也不知道周围有多少只眼睛在盯着她,有多少个脑袋在研究她。
黑夜里,有着太丰富的思维,如果这思维浸泡在明朗的月光里,那么,终会有两颗心会被月老的红丝线挂住。
当那只狼从容地走出山窝,从容地来到这片草原,从容地查看四周。
他的眼睛被一个身影锁住,是乔默。
乔默的眼睛准确地套住狼的目光。
他终于注意我了!乔默兴奋地想。
何止是注意,狼的心动了一下:咦?这又漂亮又有气质的美女是谁?
狼眯起眼睛,优雅地迈开方步,风度翩翩地望向远方。
其实狼在想:这不是那个流浪狗乔默吗?原来换上衣服还这么美,以前忽略她了。这小妮子不简单,竟然敢和我对视,有意思!
狼的脑袋里上演着乔默浑身脏兮兮看着狼群猎羊不报信最后吃狼剩食的一个个镜头。
没想到这丫头出落得这样不凡。狼体内的荷尔蒙忽然异常飙升。
这是一只狼王,他有家室,出来就是为妻儿寻找食物的。可是,今天,狼王的脚步被乔默牵制住了。
乔默心仪狼王很久了,只是一直没有胆子表达自己的心事。
心有灵犀一点通,这道理,在动物界通行。
月老乐于牵红线,在世间制造一起起爱情,一起起悲剧。
四
世界上,爱情的甜蜜不分国界,不分穷富,不分种类,但是,爱情的结局却千差万别。
乔默的爱情,我们又怎样期望她呢?
她会和她母亲一样重回主人家,生下一窝幼崽?还是跟着狼相依为命?
我想都不是。
乔默骨子里有一种好强,一种坚韧,一种不服输。这让她注定吃苦。
昙花一现的爱情制造了乔默母亲的身份。她在狼王日渐冷漠的日子里,孕育成熟了肚子里的孩子。在初冬的季节里,乔默生下了两个幼小的生命。
两个小混血狗仔被乔默生在主人久美储存的大牛粪堆后面。牛粪上盖着破旧的篷布,也成了乔默母子的家园。
这家园好像特别不安全,狼们随时都会夜间光顾吃掉小狗,但是,这事一直没发生。
乔默又恢复了她往日的秉性,潦倒,沉默,忧郁。
但是孩子却被她慢慢养大了。两个小狗一公一母,长得特别可爱。
有一天,主人久美拿牛粪,听见了两个小狗的嬉戏声,才终于发现了这个隐蔽的狗窝。
当久美知道这两个小狗仔是乔默的孩子时,愕然,惊喜,怜惜。
久美想把狗仔抱走,送给家里没有狗的亲戚朋友。但是乔默护的特别严,就算再难,乔默不舍弃自己的孩子。
久美一次次偷走狗儿,乔默一次次把狗儿叼回窝。
后来狗窝不知道搬到了什么地方。
几个月后,也是春暖花开青草遍地的时候,乔默领着两条长大的狗回来了。
乔默一家在哪里过的冬天,人们不知道,只知道乔默的两个孩子比一般的看家狗聪明漂亮,而且强悍,霸道。
而且,乔默一家三只狗都不怕狼群。
月光皎洁的夜晚,乔默偶尔会漫步在草原上。她不再孤独,也不再潦倒。月影下,她身姿曼妙,优美。月华轻轻抚摸她伤痕累累的皮毛,四周一片宁静。但她知道,远处近处,都有眼睛在注视她。
她安静地卧下,整理自己的周身,尾巴轻轻摇动。
尾巴摇出来的,是无声的歌。
远处的狼群看得见,也听得见;近处的家狗看得见,也听得见。
成长何其艰难,生命本就是一部苦难的小说,结局好坏,都是作者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