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园】笑谈饮酒(随笔)
饮酒只是个引子,大多数时候都是。
其实我不喜欢喝酒,虽然因为喝酒博了一个豪爽的名声。虽然偶尔也有想喝的念头,论起来还远远谈不上酒瘾。尤其是头三杯,确实谈不上喜欢甚至有些可怖,豪爽起来也是三杯以后的事情。可是酒真的是个好东西,它就是一个因由。把男人与男人间不易表达的意念之情,体现的淋漓尽致。像是张爱玲写得:女人是自恋的。毕竟男人不像女人可以在大街上手挽着手谈天论地,可以毫不介意的对对方说出我喜欢你。呵呵,男人对男人的喜欢最多就是踢你几脚,拍你几巴掌,或者没事打个电话:“出来喝酒”。
酒又不仅仅是个引子。
它不像茶,越喝越清醒。像是古龙说的:酒会让人麻木,同样却会让人豪爽。何事情都很难两全。麻木有麻木的好处,很多事情没有必要计较的那么清楚,两杯酒下肚都会尽在不言中了。但是酒会融入你的血液,让胆怯的人变得豪爽,让豪爽的人变得血脉喷张。很多时候,人需要勇气来面对外部世界给予的过多压力,尤其是男人。面对很多的非议和不理解,有时候酒给予他的不弱于一位红颜知己。毕竟红颜祸水,相对而言饮酒的危害就少得多了。
郑燮有言:难得糊涂。这也为酒的流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常常成为一个酗酒的理由。其实这种“回味”酒中的感受,却不同于板桥“糊涂”而是介于“糊涂”与“清醒”之间,可左可右,境界又是不同的。如果说板桥所言的“糊涂”是一种睁眼闭眼的“中庸之道”,那么饮酒更像是“眨眼之间”瞬间的朦胧之美。
对于“朦胧之美”前面简单的概括,似乎不够形象?我试着把它物化、具体化便于大家理解:对于饮酒之人,酒的作用很多时候,像是于人面前蒙了一层轻纱,或者是看到一位身披轻纱载歌载舞的妙龄少女,那种界与透与不透露与不露之间的感觉最是撩人魂魄。若是扯去薄纱站在你面前的或是位满脸麻子虎背熊腰又扭来扭去的柴禾妞,不知各位看客兴致如何?朦胧之美的作用就在这里。他给你一个充分想想的空间,只要你的心灵是美的,那么所有的事物都是美的,反之亦然。有时候酒让人朦胧,不至于看到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原来并不像小学课本里形容的那么完美,那么无疑也是功德一样。
我对酒有很深的感情,不是因为自己曾经是个酒鬼,前面的话也不全是为饮酒者辩护。因为每次想起酒,就会同时的想起很多张熟悉的面孔,很多复杂的感情:悲欢离合人情冷暖。从古至今喝酒的人总是感慨良多,也因此留下了很多美丽的篇章,这似乎也是它之所以的,一个好的理由吧。而每次喝酒时的豪情万丈,总让人回想起上学时候的懵懂与不谙世事,对于那份“不再犹豫”的“光辉岁月”有别于现在的前思后想畏首畏尾的生活,总是如临其境感同身受。这也是我爱它的主要因由了。
关于酒我总是有很多话想说,也许这也算是“饮酒者语”吧。
再来,我还在想:其实酒就是酒,只是人为的为他定了太多的“义”,他背负的名声太多,有褒有贬,逐渐形成了一种非话题,一种文化。其本身是中性的,无所谓好坏,就像刀的价值一样。
所以对于酒一定要先搞清楚一个概念:何为饮酒何为酗酒。酗酒当然不好了(“酗”者,手执酒瓶凶相必露,样子肯定很糗了)。这里只说饮酒,权作饮酒者语而绝非满嘴醉话不辨西东。
想起去岁,看过某报一位兄长的“谈饮酒”,禁不住抚掌拍案捶胸顿足,恨不得引为知己乃慰平生。后来见过本人原来金丝眼镜西装革履,儒雅的紧,不似我般短裤球鞋不知深浅。遂料他作文当日必定,左掌托酒樽右腕擎狼毫,原来借了酒劲方能力透纸背挥斥方遒。兄长莫怪,笑过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