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舟】文昌往事(散文)
蔡老师沉默了几秒钟,消瘦的脸上一直保持微笑,温和的眼神透过镜片扫视了一下大家,然后冲着大家缓缓地说:“同学们,上午好,大家请坐下吧。”然后从教桌的粉笔盒里取出一只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写下蔡则仪三个大字。写完后,把粉笔放进了粉笔盒。
“同学们,我知道大家在笑什么?如果猜的不错的话,应该笑话我与众不同的走路方式。说来惭愧,小时候家里贫穷,三岁那年得了小儿麻痹症,从此就落下了残疾,也注定了我一生不走寻常路。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了,主教同学们语文,我愿意把对语文知识方面的理解倾囊相授给大家,也希望同学们的未来,也走出不一样的人生路。”
蔡老师简短诙谐的发言,没有把同学们逗乐,而是自动自发的鼓起掌来,顿时,教室里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蔡老师粉笔字写得很漂亮,标准的楷书字体,我喜欢蔡老师的粉笔字,私下里经常模仿他的笔迹,直至现在日常写字,字体里仍一直有蔡老师粉笔字的影子,这恐怕也缘于受到蔡老师的影响。蔡老师没有让同学们失望,特别是文言文课程,总能深入浅出讲出它的精髓之处,每每讲到精彩的地方,同学们总忍不住击掌顿悟,直呼过瘾。
我的语文一直很好,作文也一直被老师当作为范文分享给同学们,渐渐地有些忘乎所以。
初二的时候,还是不知天高地厚地做了一件傻事,如果不是蔡老师及时压了下去,结果会是什么样子,真的难以想象。那时,迷恋小说,便萌生也写一部中篇小说的念头,于是,私下里给自己的小说起了一个名字《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像模像样的写了一个大纲,主题描写一个农村寡妇,因为不甘贫穷落后,通过自己勤劳双手致富的故事,在过程中因为与邻村养鸡一个养鸡大户频繁接触,从而引发流言蜚语,最后事实证明了他们之间的清白,寡妇也通过自己双手,终于成了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
大纲编好了,那就动手写呗。可是,主人翁命名可愁煞我了,究竟给他们起个什么名字好呢?突然,我灵机一动,小说中的男女主人翁就用我同班同学的名字,这样不就省去苦思冥想的麻烦。于是,找来一个练习毛笔字的作业本,利用自习课和课余时间,匆匆写了起来,不过一个星期的功夫,一部洋洋洒洒的中篇小说就完稿了。
完稿那天,下完灯课,我急急忙忙从课桌里取出书包就回家了,孙新冬和姜克林都在外面等我。也许是太着急,写小说的稿子被我一并拽了出来掉在地上,我也没发现。
第二天上午,刚上完第一节语文课,蔡老师并没有急着要走,而是面对全班的同学们说:“我想请同学们等我几分钟时间,请同学们取出一张纸,我念大家写。”下课了,同学们赶着上厕所或者出去游戏,心中有些不耐烦。蔡老师却不慌不忙说出第一字:“寡,寡言少语的寡。第二字,赵,姓赵的赵。第三个字,红,东方红的红。”大家着急忙慌的写完,蔡老师似乎极有耐性,对着同学们又说,每个同学在三个字的后面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把字条交到我这里就可以下课了。
第二节课刚下课,有同学通知蔡老师找我,起初以为什么好事,屁颠屁颠跑到蔡老师的办公室,当蔡老师拿出练习毛笔字的作业本时,《寡妇门前是非多》的中篇小说映入了我的眼帘,我顿时懵了。
“不要告诉我,这不是你写的。”蔡老师似笑非笑地望着我。
霎时,我满脸通红,红得有些发烫,怯怯地回答:“蔡老师,是我写的。”
我终于知道蔡老师为什么要在下课时写这三个字,寡字不难解释,关键是后面的赵字,正是我小说主人翁的姓,也是我同学名字的姓,红字,是我们班一个女同学的最后一个字,也正是我小说的女主人翁的名字,原来他在核对笔迹,而这三个字在小说中出现的频率最高,在事实面前我不得不承认下来。
“你知道我为什么在下课了才让同学们写?”蔡老师问我。
“不知道。”我忙摇了摇头。
“因为你写小说的时候,一定不敢正大光明的写,所以你的字迹一定很潦草,我恰恰在下课以后让所有的学生写这三个字,那个时候大家都着急着想出去,字迹一定也很潦草。果然,在全班同学的笔迹核对过以后,终于把你找了出来。”蔡老师不急不缓地说。
我低着头不敢正视蔡老师的目光,心里暗暗地佩服蔡老师的睿智。
“实话告诉你吧,我教书期间,有三年被东关派出所借用,对付你这这个小案子,绰绰有余。”蔡老师得意地笑,笑得我心里有些发毛。“说吧,为什么写小说?”
“我……我……”一时间语塞,不知道如何回答。
“再说是,为什么把两个同学的名字写进了小说里面,你的动机是什么?”蔡老师继续逼问。
我脑袋一片空白,只能低着头不说话。
“如果,这件事情被女同学知道了,你把她写成了寡妇,她会放过你吗?她的家人会饶了你吗?你也太胆大了,一个学生,不好好学习,净整些歪门邪道。”突然,蔡老师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办公室的老师把目光投了过来,羞得我无地自容,脸更红了,当时要是有老鼠洞,我都愿意钻进去。
写小说之前,真的没有考虑过这些事,如今小说事件败露,被蔡老师这么一说,感觉事情很严重,后果也不敢设想。
“事情到此结束,写份检讨书交过来,也希望你放弃写小说的念头,好好学习,把学习搞上去才是你目前该做的事,回去吧。”蔡老师的话让我如释重负,抬腿刚走了两步。蔡老师又说:“文笔不错,人物塑造也不错,情节安插也合理,等你学业结束以后可以尝试写作。”
弄个不追究,我已经阿弥托佛了,哪里还敢想以后的事。心里感激蔡老师把这件事压下来,又不知道如何表达,只好深深对着蔡老师鞠了一躬,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六
读初二的那年春天很暖,暖得猫儿在村头野地里叫着春,我的心也被叫得春心荡漾。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下完第二节课,课间休息十分钟,我依靠在教室门前的那棵柳树上,目光在操场上游戏的同学们之间游离。突然,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传了过来,原来是初一的女生在踢毽子,一个上身穿一件白色衬衣,下身穿着一条藏蓝色裤子的女孩,正在倒勾踢毽子,修长的大腿,轻盈的弹跳,舒展的身姿,一下勾引住我的目光。一对小辫子,随着跳跃的动作上下翻飞,漂亮的瓜子脸上,一双大大的眼睛随着踢毽子的节奏扑闪扑闪,白皙的粉腮上有一抹淡淡的浅红,像是涂抹了一层淡淡的胭脂,小巧的嘴唇,荡漾着无邪的笑靥,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白。
这惊鸿一瞥,从此在我记忆里定了格,转眼已隔数十年,仍然记忆犹新。
那年我十五岁,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从此心里开始藏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像在心间住进一只猫咪,时不时伸出爪子挠你,挠得心里直痒痒。
有了秘密的小男孩,总是会莫名其妙的脸红,总是一个人安静地偷看一个人,看她一颦一笑,看她和女生一起游戏,慢慢地观察她,知道她坐在教室里的位置,到处打听她的名字。我想那时的我一定是恋爱了,而且是剃头单子一头热。后来才知道,她是坐在我前排一个女生的妹妹,她竟然是我女同学的妹妹,我愕然了。
对喜欢的人,再无足轻重的小事,也可以讲得眉飞色舞,人间情事,大抵都是如此这般情怀。
再以后,我的秘密就不是秘密了,我把我的心事告诉了姜克林和孙新冬,两个人一直笑话我,说我小小的年纪,长着一颗闷骚的心,说我的时候,我一直笑。
一直暗恋了她两年,未曾说过一句话,偶尔路上相逢,只是暗眉偷窥,脸早已火辣辣的滚烫,至于彼此怎么走过刹那,已经被砰砰的心跳声震得不知所以然了。直到有一天,我马上面临初三毕业,才知道如果再错过的话,也许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那一晚,我鼓足了所有勇气,洋洋洒洒写了一封情书,委托姜克林一个亲戚,那亲戚和她是同班,书信辗转,至于最后到了她手里没有,至今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等来的是泥牛沉海杳无信息。毕业以后,我难过了好长一阵子,为那段青涩的年代。
时光太瘦,指缝太宽,有的人走着走着就不见了,曾经的刻骨铭心,却也敌不过时间的流逝,在心底一点一点地变淡。谁没有一些羞于启齿的往事?谁没有左右为难的纠结?谁没有一段难捱的时光?不管怎样的结果,都是一种飞蛾扑火的勇敢。
经年后,从没想过,我会与她再度相逢,真的,就没有奢求过。那时,我已婚,她已嫁。
她的姐姐,也是我的同学,嫁了我一个本家的兄弟,我与本家兄弟感情不错,也许是上苍怜我,在我本家兄弟的家里,我们相逢了。当年那个青涩的少女,已经长发披肩,而且烫着大波浪,丰满的身躯,透露着成熟少妇的韵味,我不敢与她对视,因为当年那封情书,在她面前我没有办法让自己变得洒脱与坦然,匆匆数语便起身告别。
走出本家兄弟的屋子,突然想起徐志摩的那首《好久不见》。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