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岸】书祭(散文)
一
书就像是自行车上的支架,当自行车飞速行驶时,你就忘了它;当自行车停止时,支架就必不可少。现代人就是那飞速运转的自行车,可是人总会疲惫,总需要休整,书就是那个给你的心灵以安慰,支撑你整个灵魂的支架。
书伴随了我的一生。我的生活坎坎坷坷,书就是抚平我灵魂沟壑的膏药。有时我觉得书比亲人还亲,因为亲人不可能随时随地陪伴着你。我不是特别勇敢特别坚强的人,在生活中碰到挫折和磨难,总愿意躲到书里去。我的姐妹总是嘲笑我为“书呆”,我也坦然地接受了。我是那种有馒头,有草席就可以过活的,但书是不可或缺的。在我的记忆中,书在我身上留下三次深重的伤痛,却和我的一位挚友息息相关。
小时,我母亲是村里小学教师,我们一家五口,就住在学校宿舍里。只有两间木板房,外面过道上砌着一溜的灶台,一家一个。夏天就在外面灶台边吃饭,冬天冷,饭桌搬到屋里吃。灶台外是围墙围着的一个大空坪,家家户户就在这空坪上养了鸡鸭。过年就全指着这几头鸡鸭打牙祭了。
学校在街的尽头,有一条笔直的石头路通到镇里。学校的街对面,住着白老太,种了几亩田,家里八个儿子。白老太和母亲交情极好。白老太又能干,和面、擀面、调馅、掐花,经常做了各样的面点,给我们送来。
从我记事起,就记得白老太家有个丫头,比我大两三岁,却不是白老太亲生的。从很远的不知道村名的地方抱来的。因为是个丫头,一出生就被家里嫌弃。白老太因为八个儿子,愁着娶媳妇的事,就拐着三寸金莲,坐了板车,走了很远的路,抱了回来。本来是说当童养媳,可白老太自己没有女儿,这丫头又乖巧伶俐,知冷知热的,其实也就女儿一般看待。
我们都叫她白妹子,因为不知道她娘家的姓。她也乐呵呵地认了。一家九个爷们,两个女人,从早到晚,就忙着洗衣做饭,再没闲着。
白妹子和我特别投缘。我不像别人,有意无意,总要拿她的身世取笑两句。白妹子也真心地待我好。我总觉得她忙得两脚不能点地,她却总有办法忙里偷闲,跑来看我。我喂鸡时,白妹子会帮我。教我怎么喂食,把鸡围拢,而不让别人的鸡靠拢;鸡食要怎么撒才不会浪费。我对她总是佩服得无体投地。而我也总是把母亲早上煮给我的鸡蛋,悄悄地拿给她。我知道她在家难得吃到鸡蛋,就算有,也总是留给男人干体力活的,根本轮不到她。
喂完鸡,白妹子最喜欢坐在旁边听我读书了。我教她认一些简单的字。母亲跟白老太提过好几回了,该让白妹子上学。可白老太总回说家里忙,抽不出人手。我们都知道白老太心里想的,这么个好劳力,去上学,太糟塌了。
后来,我早上都跑到里间屋子晨读。因为里面那间屋子正对着菜地,白老太的菜地。打开木头窗户,我就可以看到白妹子在菜地里浇水,有时也挑了粪施肥。我总是读得很大声,这样白妹子就可以听到。白妹子说,听到我的读书声,干活特别有劲。母亲总是叫我到外面读书,把窗户关上,母亲嫌粪的味道难闻。我把房门关上,依旧坐在窗前专心致致地读书。能读书给白妹子听,我感到无比的快乐。白妹子身上的味道,即使是粪,我也觉得很好闻。
二
我坐在窗前读书读了六年,白妹子听我读书也听了六年。
一次下雨,我戴着斗笠,很宽大的那种,有我两个身子那么宽。看到白妹子挑着水,在雨里走。我赶忙跑上去,摘下斗笠放到她头上。白妹子不肯,推让了好久。我把我的脑袋也塞进去,两人头靠着头,我用手扶着斗笠边缘,白妹子这才没有异议。
第二天,姐姐就喊头痒,接着,母亲,妹妹也都觉得不对劲。母亲和我们姐妹仨是共用一把梳子的。八十年代人们穷,不可能一人买一把梳子。母亲用篦子在头发里篦出了虱子。紧接着,在姐姐、妹妹、我的头上也都篦出了虱子。
母亲一个一个地拷问。迫不得已,我说出了跟白妹子共用斗笠的事。我们家从来没有出过虱子。毫无疑问,虱子是白妹子传给我的,我再传给姐妹们。母亲和我们姐妹仨剪短头发,用毛巾浸泡百部包头包了一星期,虱子事件才算了结。
此后,姐姐对白妹子咬牙切齿,一看到白妹子靠近我们家,就喊“滚”。母亲嘴里没说什么,但脸上也是悻悻的。白妹子看到我也不怎么说话。我只能在晨读时从窗户里看看白妹子。
三年级时,母亲说村里小学不好,让我到镇上去读。到镇上要走两三公里,半路还有一条小河。母亲每天就是到河里去洗衣服的。
一天放学,下了阵大雨,书包都淋湿了。转眼雨停,又出大太阳。刚好走到小河边,我坐在河边石头上,打开书包,看到书都湿了。我很心疼。把书一本一本摊开,放在石头堆上晒。我想这么大太阳,一会就晒干了。不想刮起一阵大风,把书吹到河里。
我心里发急,跳下小河,沿着河水去追书。我坐的地方河水浅,再往下,水就深了。脚下石头一滑,我就跌到河里,被水流冲走了。
我再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围着一堆的人。原来,自从我和白妹子不说话后,每天我放学,白妹子都挑着水,绕道远远地跟在我后面。可我一点也不知道。那天我落水,白妹子看到,救了我。
那是我第一次因书而起的劫难。在劫难中,我明白,真正的友情是不会因小小的龃龉而分开。白妹子的心,一直在我身上,我却从没真正去体会过。
三
我和白妹子和好如初。甚至更好了。
第二次因书而生的风波是在几年后。那时我已在县城读初中。我家在县城有栋老屋,我就独自住在老屋中。白妹子听说我在城里,也想方设法跑到城里来打工。傍晚下班后,白妹子都会到老屋来看我。我就给她读《一千零一夜》,一天一个故事。那时她已经会认一些简单的字了。
那套《一千零一夜》好像是二十八块。在当时是非常昂贵的奢侈品。八十年代,我那时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就十二块,可以买肉买鱼,吃得很好了。为了省下这二十八块,我每天只炖十几粒黄豆,黄豆当菜,菜钱就省下来。终于攒够这笔钱的时候,我不知道有多兴奋。还把零钱罐里一毛一分都带上。我一分一分数钱的时候,营业员眼都瞪直了。
白妹子可喜欢听《天方夜谭》了。我在县城里也很孤单。城里小学三年级就教英语了,我是从初中开始,英语落后一大截。人自卑,也没什么朋友。白妹子像及时雨一样从天而降,傍晚这段时间,是我一天中最开心最快乐的时光。
一天晚上,父亲像雷神一样出现在我面前,把我吓傻了。父亲的暴烈脾气是远近闻名的。父亲向来反对我跟白妹子交往。我们家也只是普通人家,但父亲不知从哪来的阶层观念,总觉得没上过学的社会上的孩子,一定会把我带坏了似的。又似乎我比白妹子要高出一等,我跟白妹子一起,就降低了一等似的。
父亲异常恼怒,当下就赶走了白妹子。见我没学习,反而在看《一千零一夜》,火焰又加了一丈。父亲看书崭新的,价钱又不菲,脸色变成酱紫,咆哮着,“借的?”我死命摇头。“偷的?”我头摇得更厉害了,眼泪摇摇欲坠。
在父亲的逼问下,我说出省钱买书的实情。没想到这却更加火上加油。“好好的书不读,却省钱去买这玩意。钱不用来吃饭,好好的身体也弄垮了。”父亲拿起书就撕,撕完扔到地上,用脚又踩又踢。
我泪如雨下,万箭穿心。平时温驯的我,什么都豁出去了。我用头死命撞向父亲,拼命去捡地上的书。父亲一个趔趄,被我撞出门外。我立即反锁了门。把自己反锁在屋里。我一天一夜没有吃饭。后来不知怎么和父亲和好了。那是我青春期时和父亲闹得最僵的一次。
我中学毕业时,白妹子用她打工的钱,送了我一套《追忆似水流年》,精装版的,非常贵。她知道我想这套书都想到梦里去了。我要去省城读大学,她可不能再跟到省城去了。这是她送给我的离别礼物。每次一打开这本书,我就非常想哭。那时我早已过了爱哭的年龄了。
大二那年,一场百年难遇的洪水,泥墙垒的老屋倒了。我中学时买的所有书,包括那套精装版的《追忆似水流年》,统统都埋到地底了。天灾,人祸,书殇,我的心也被埋葬进去了。久久不能复原。
四
我还没从书殇的悲痛中缓过来,老家又有人带话来,说白妹子不在了,我又晕死过去。
原来,把白妹子许配过去的老三,自由恋爱,要娶亲了。白妹子忙里忙外,比自己成亲还要高兴。那天拎了桶水到阁楼搞卫生。脚没踩稳,从楼梯上摔下来。底下一根竹竿直穿过腹部,当场就没了。
我已经泪都没有了。我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上。那套《追忆似水流年》本来就是你的,让它随着你去吧。
人到中年,齿发摇落,病痛增加,身体衰老,还在其次。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密无间的发小闺蜜,常因了世事变迁、境遇不同、地位悬殊、性格变化而渐渐疏远。人走到后面,愈到老年,愈加惶恐孤单。人生实在是凄凉得很!陈年旧事,无人可说。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让人如何不扼腕叹息。
转念一想,花在它开得最美的时候谢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白妹子,你不用像我,到了中年,体味这外表繁华热闹,内心荒漠冰泉一样的境况了吧。我实在是悲痛到无法可想,不能自已时,才用这样荒唐的念头来聊以自慰自欺罢。
这世间,悲痛无处寄放,思念没有着落。这没有着落的思念跟着我,像雨,随着这没有尽头的水,任自漂流。
呜呼哀哉!尚飨!以此文祭书,并祭吾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