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舞 · 秋韵】秋已寒凉(小说)
时间就是在他们的打打闹闹、分分合合中向前推移着,不觉间他们小夫妻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了。时间长了,大家同住一个院子,渐渐地也相互熟悉了,这才知道,那男孩儿叫东旭,女孩叫丽华,原来他们并不是同一个地方的,是在这里打工认识并相爱的。东旭是湖北恩施人,丽华是云南文山人,相识后谈了一段时间感觉对方还不错,就在外面租了房子同居了。
记得丽华怀孕的时候,他们关于孩子的去留问题是有分歧的。丽华想把孩子做掉,因为她觉得她们俩人还年轻,并且收入也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但是东旭却是想留下孩子,他说“吊儿郎当”好几年了,等做了爸爸,他就有了奋斗的动力了,该好好收收心了。到时候让丽华只在家带孩子、做饭,做个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外面挣钱的事情,他一个人全包了。他还满怀憧憬地为丽华描绘了未来的美好生活画面。说当他工作一天下班后,拖着疲惫的身体推开家门,看到的是孩子的欢笑,满屋子飘着饭菜的香味,到那时,所有的疲惫都会不翼而飞的,因为家温馨的氛围会抚慰他的疲惫,只要一家其乐融融地在一起,他就算再辛苦也会不觉得苦的。于是丽华相信了,仿佛也看到了他所描绘的画面,最终是女人妥协了,听从了东旭的建议。
丽华怀孕那阵儿是很辛苦的,妊娠期反应特别厉害。由于是第一次怀孕,丝毫闻不得油烟味儿?好些天都呕吐不止,并且脾气也时好时坏,情绪非常敏感。那阵儿东旭也真的是很有耐心,给她买新鲜水果,并且千方百计给她弄她想吃的东西,还一直点头哈腰地哄着她,忍受着她随时发作的坏脾气。一转眼九个多月过去了,在那年的秋天到来的第一天,他们家新增了一个大胖小子,也就是现在的这个“小泥鳅”,当时小夫妻很是高兴。由于是“立秋”当天出生的,他们就干脆给孩子取名就叫“立秋”。其实刚开始我们都是叫他小立秋的,只是后来这孩子太过淘气,整天调皮捣蛋,爬高上低的,早上穿上干净的衣服,半天时间就弄得脏兮兮的,也不知谁先开始叫他小泥鳅的,反正“小立秋”与“小泥鳅”的谐音也差不多,后来大家都习惯了叫他“小泥鳅”,以至于后来几乎没几个人知道他叫“小立秋”了。
这时有人来买香烟,老板娘帮顾客拿完烟收钱打发走顾客后,又坐在板凳了接着说到。其实在“小泥鳅”三四岁之前,他的日子还是蛮不错的,虽然小泥鳅整天调皮捣蛋,生活有些清苦,但终究是有父母的疼爱,有家庭的温暖,他终究也是幸福的。
三
这个世界所有的日子都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而他们家的变故却是来自一次意外,或者说是一次朋友的生日宴会。那天是东旭朋友圈子里一个非常有钱的哥们儿过生日,东旭也在被邀请的名单中。他有些受宠若惊,因为他打心里羡慕着这哥们的光鲜生活,羡慕他脖间戴着的指头粗的金链子,羡慕他时尚的服饰及口袋里终日让人望而不及的“中华”香烟,更羡慕他那辆白色的“起亚智跑”越野车。他甚至有些妒忌,妒忌他整天不务正业,不用辛苦工作也可以把日子过如此舒适、奢靡,他觉得上天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他们的酒宴是在一个环境不错的酒楼包厢里举行的。菜是他从没见过的美味佳肴,酒是上千元的名酒,烟是七十多块钱一包的“软中华”,并且每个人的身边还有一位身材妖娆的美女倒酒。那一刻,东旭有些忐忑不安,有些手足无措。但是心情更多的却是新奇、矛盾、挣扎。他终于见识了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也着实满足了一把被人尊重的虚荣心。恍惚中他觉得自己也成了上层社会的一员,是那些美女眼里一掷千金的“高富帅”。那一刻他有些陶醉了,不止是心理。
酒席间,因为他老实、不耍心机,被人灌了许多酒,所以他很快就灌醉了,并且醉得一塌糊涂,醉得云深不知处……
东旭酒醒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一睁开眼,就被明晃晃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映射的刺眼光芒,照射得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看见了儿子在房间里把玩着玩具车。他看见妻子在房门口的水龙头旁边,清洗着他昨夜吐得一塌糊涂的脏衣服。他在失神中又想起了昨夜的那场宴会,感觉像是做了一个奢靡且荒唐的梦,可是却又实实在在不是梦。回想这几年来他的挣扎与艰辛,他有点儿想哭。东旭真的哭了,眼泪顺着脸颊无声地流了出来,他觉得他是有委屈的。每天顶风冒雨、按部就班的工作,那稍出差错被管理斥责的情景历历在目。想多了,愈发委屈得不能自己,泪流得更汹涌了。
这时眼尖的儿子见他睡醒了,大声喊到,“妈妈!妈妈!爸爸醒了,妈妈!妈妈!爸爸哭了……”妻子甩着有水渍的手走了过来,用手抚摸着他的额头说:“昨天怎么喝了那么多酒,害得送你的那两个人好不容易才把你架到了房间里,这会儿头还疼吗?”他傻傻地望着妻子,感受着她的温柔。这些年她改变了很多,少了以前的尖锐及少不更事的青涩,变得温柔贤淑,也更加善解人意了。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感到满足的,于是他又抬手抚摸着儿子那胖乎乎的小脸和关切的目光,他真心地感觉到这些幸福也是真真切切存在的,这一刻,他的心情有些五味杂陈。一边是奢靡风光的梦幻天堂,一边是平淡温馨的真实幸福,他觉得这似两张对立的脸,嗤之以鼻地嘲笑着他。羞耻自己内心的贪念膨胀,也逃不脱那些欲望所带着的欲罢不能的新奇,这两种情绪毫不留情的撕扯着他,把他撕扯得体无完肤,鲜血淋漓……
日子,依然是不瘟不火地日复一日向前推移着。家依旧是以往的样子,所有的事物都好似在设定好的轨道上按部就班地运行着,只是东旭好似一下子少了以往的激情,变得有些喜怒无常。香烟由以前的两天一包,转变成了现在的一天两包,他的心一直在纠结着。他想蜕变,因为那哥们儿隐隐暗示过他的经济来源,并表示有让他加入的意向。理由是看他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作为要好的朋友,于心不忍,想拉他一把。另一方面他又舍不得现在的幸福,因为那份工作用江湖上的行话说,就是“富贵险中求”,一旦陷入,很有可能是万劫不复,那现在拥有的一切……东旭不敢往下想了。
这又是一天下午下班后,东旭一副精神不振地走出厂大门,一边抽着烟,一边踉跄着向家的方向走着,颓废的神态一览无余。当走到厂子拐角处,冷不丁从后面伸出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他猛一激灵赶忙扭头,见来者正是他的那位富贵朋友。
“兄弟,你怎么了?整个一副蔫儿吧唧的样子。”那位富贵朋友边说话边递给他一枝软“中华”牌香烟,和蔼可亲地问他。
“哦!吓了我一跳,原来是丁哥呀!怎么今天这么清闲?”。东旭强打精神同丁哥打着招呼。只听那叫丁哥的哈哈一笑说:“你哥哥我哪天不闲?走,咱兄弟找个地方喝两杯去,看兄弟你挺郁闷的,是心里装着烦心事吧!哥哥带你放松放松。”说完,搂着东旭的肩向他的白色智跑走去。
车在暮色将合、霓虹闪烁的街上东拐西拐,最后在一家名字叫“乾宫”的会所门口停了下来。车子刚停稳,立刻有保安小跑着过来帮助泊车。两人来到大厅,早有前台服务小姐迎了上来,态度极其恭敬地说:“丁总,遵照您的吩咐,已经为您订好了182号包厢,您请随我来,”说完小心翼翼地在前面带路。
包厢并不大,但是装修却是极其讲究。宽大的真皮沙发,茶几是南方红木做的,就连茶具都是正宗的景德镇瓷器,墙上挂着名家字画,博物件上摆设着各种古玩,整个房间透露着古朴的文化气质。这一切让东旭感到既惶恐又新奇,如同做梦。
两人刚喝完一壶顶级“普洱”,就有服务员说酒菜已经备好了,要不要现在上菜?丁哥点了点头。不大一会儿,各式各样丰盛的美味佳肴摆满了桌子。丁哥站起来微笑着招呼东旭入席,这让东旭更是有些不知所措。
“丁哥,就我们俩个人?怎么点这么多菜,太浪费了吧?这……这也根本吃不完……”丁哥微笑着说:“没事儿,今天难得咱兄弟俩吃饭,来,饭一定要吃饱,酒一定要尽兴。”两人坐定,服务生倒好酒,丁哥就摆手让服务生出去了。丁哥不住地给东旭加菜,自己却并不怎么吃。酒却是一杯接一杯地陪着东旭喝。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东旭已经面红耳赤,脸上略有醉意了。丁哥却是面不改色,依然是面带微笑,表情和蔼可亲。就像一点儿酒没喝酒似的。
见东旭吃得差不多了,丁哥又递过了一支烟,二人分别点燃后,舒服的享受着尼古丁带来的快感。这样的生活,让东旭觉得惬意,觉得如果一年可以偶尔享受一两次这样的生活,就算是少活十年,也没什么遗憾的。烟雾弥漫中,东旭仿佛真的醉了,心中有一种醉生梦死的错觉。
“兄弟,说吧?你今个儿是怎么了?一副蔫相?有什么困难,给哥哥我打电话就是了,干嘛这样半死不活的?”丁哥长长地吐了一口烟,向东旭问到。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心情不好……”东旭有些不好意思,支支吾吾地说。好半天,见丁哥看着他不说话,一直盯着自己看,脸上的表情分明是自己没说实话的样子。脸上不由地更是火辣辣的。心想,人家丁哥拿自己当兄弟,又是好烟好酒的招待自己,自己却是言不由衷地敷衍人家,也太不懂事了。
“怎么?拿我当外人不是吗?咱俩可是好几年的兄弟了,还对我隐瞒吗?”丁哥看着东旭,表情有些不悦。
“没…没有,我就是觉得这样一天到晚的瞎辛苦奔波,这风里来雨里去的,罪倒是没少受,所收入却只是勉强生活。唉!生活过成这样,真是失败,想想就觉得窝囊……”东旭说完,胸口长长出了口气,仿佛卸掉了心中的千斤重担,有种一吐为快的轻松。
丁哥听完东旭的抱怨没有说话,只是从桌子角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续上,默不作声地抽着,脸上的表情有点严肃。整整一支烟抽烟,没说一句话,这种气氛让东旭有些惶恐,心里更是忐忑不安……
过了许久,丁哥才开口说:“弟弟,其实有些话我早就想和你说说了,但是又怕你觉得我别有用心。但是不说吧,看着你这风里来雨里去的遭罪,哥哥我看着心里难受。你……你说你这光景……唉!”
东旭默不作声地听着,心里却是一阵温暖,莫名的感动。
“这样吧!如果弟弟你相信我,就跟着我混吧!大富大贵不敢说,但是绝对比你现在强之数倍。只是……”丁哥顿了顿,若有所思地思考着下面的话。“只是……我是做什么的你大概也知道一点点吧!有些地方的确是与社会秩序有所冲突,但是只要我们小心谨慎,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正所谓富贵险中求么?你看你现在不冒险,就只能过现在的生活,你说这人生短短几十年,何必这么委屈自己呢?”
这一刻,丁哥说的是“情真意切”,好似铁石心肠也能被融化。东旭听得是眼睛微红,血液沸腾。恶魔,就在这一刻诞生了。
四
从那次醉酒事件不久之后,东旭一改以前精打细算的生活态度。也不再为了买某件东西而瞻前顾后,总是想买什么东西,不加思考的就买了。而且经常下班回来都会带一些凉菜卤肉之类的荤菜,这些都是他从有了小泥鳅后从没有过的。丽华给他洗干净的衣服,每次都是胡乱套上就走了,无论穿几天,一直都是干干净净,就像没穿过一样。这与他以前满身汗渍、满衣服上沾满胶水的情况截然不同。这一切的变化都被丽华看在眼里,心中很是不解。有一次在吃饭时丽华不经意地问:“你是不是换工种了?”东旭一愣,随即说:“没有啊!你怎么会这么问呢?是我哪儿不对劲儿吗?”“哦!没有,我就是随便问问。”丽华知道,有些事情,如果他不愿意说,自己是问不出什么结果的。
又过了两天,丽华买菜回来,迎面碰到东旭的老表在街的反方向走来。就向前打招呼说:“志刚,今天怎么这么清闲,不用上班吗?”
志刚笑着说:“厂里放假三天,昨天就休息一天了,明天也不上班。
“哦!是这样呀!”
“怎么嫂子就你一个人出来买菜,我东旭哥没陪你出来吗?”志刚问。
“他在家和小立秋赖床呢。”
“唉!还是东旭哥幸福呀!嫂子贤淑,东哥又换了个好工作,再也不用与那难闻的胶水臭味打交道了,这人呀一旦走运了,干什么都顺利。哎!嫂子,空闲了给我旭哥说一声,什么时候他哪儿需要人了,把我也带去,我以后就跟着他混得了。不管挣钱多少,至少不累,衣服也穿得干净。”志刚不无羡慕地对丽华说着,语速快得像连珠炮似的。
丽华听到志刚的话,内心吃惊,表面却是很平静,微笑着问:“你东旭哥被派到哪个部门了?开发部吗?还是仓库?”志刚吃惊地问“嫂子,东旭哥一个月前就辞工了,现在不在“万豪”鞋厂工作了,以后再也不用与鞋打交道了,难道他没告诉你吗?”
丽华有些慌张地说“哦!他有说过换工作的事,只是我当时在忙,也没细问他。当时以为他只是换了个部门而已。哦!志刚,我先回去了,电饭煲里还煲着排骨呢?你不上班,中午去我家吃饭吧?正好与你哥喝几杯。”
“不了嫂子,中午和厂里同事聚餐,已经约好了,十一点钟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