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静】清水洗尘(小说)
一
当我接到李世清打来电话时,正为一件棘手的案子忙得焦头烂额,我本想应付他两句,可我知道,我这样做纯属徒劳,因为李世清是一个特别认真或者说是个特别固执的人,只要他想做的事他一定会坚持做下去。而且也因为他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我对他一直特别宽容。到了我这个年龄,都会发现,真心交个朋友有多难,酒桌上,官场上,称兄道弟的朋友很多,可是除了利益上了牵扯,根本无法找到真心和纯洁,我不想失去这个朋友,所以我放下手中的案子耐心地听着他的叙说。
他所讲的无非是一件小事,而且对我来说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事了,搁在我这么多复杂的案子里简直不值一提。他说,他前几天在马路上捡了5000元钱,但当他把钱交给失主周国平后,周国平却说丢了8000元,不是5000元,少的那3000元钱一定是他不想给了,被他藏起来了,现在周国平正追着他要钱,而且说,假如再不给就到法院告他。李世清说的时候满腔得气愤,他说拾金不昧、物归原主这是他份内的事,没想要得到回报,可也没想到受到这么大的陷害和侮辱,说他偷藏钱财。他越说越激动,说到最后的时候,他甚至冲着话筒大声地喊叫起来,我在电话的这头都能感觉到声波的振动。我知道他是一个把人格看得比天还大的人,虽然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少,甚至已成了顽固不化的稀有动物;我也知道现在见利忘义、趁机多捞一把的的人比比皆是,所以,我很宽慰地告诉他,不要把这事看得太认真,更没必要为这事着急上火,让那小子闹腾去吧,即使打官司不是还有我这个律师朋友吗!法院里咱有人。李世清听后,他还是不能放下心中的气闷,他说不是打不打官司的事,关键是他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真是一个执拗的人,看来一时半时我还不能跟他说清楚,而我手头上的事情也实在是太多了,不得不打断他的话。我说实是太忙了,先说到这里,以后要打官司再找我,我一定会帮忙的。
或许我是实在太忙了,最近的生意真得太多了,不过这应该是件好事。就像医院盼着人人长病,火葬场盼着人人都死亡一样,律师也盼着人人都打官司。现在我不用盼,打官司的人一个接一个,不知是人们的法律意识都增强了,还是需要打官司的事情增多了,反正是我一天到晚的忙,不是追到屁股后面的事,我很少能考虑到,所以,第二天我就把李世清给我打电话的事情忘了。等到三天后,李世清再次给我打电话时,我顿了好一会才想起事情的缘由。
那时,我正陪着张法官在本市最具代表性的酒店——鱼翅皇宫大酒店,悠然地品尝着上等美食。这是一座号称“彰显尊贵身份,尽显皇家风范”的酒店,它依傍在层层群山之中,现在像这样依山而建的建筑越来越值钱了,而此时也正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好时节。端坐在酒店内,依窗平望,夕阳西下,群山尽染余辉,道不尽的良辰美景。
我一直以为,美食和美景是人生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就像山林中缺少了鸟儿就缺少了灵性,水中缺少了鱼儿就缺少了活性一样,美食和美景就是人生的颜色,有了它,生活才变得多彩。我也一直以为,在这里吃饭是人生一大享受,虽然这里并不提供秀色美人。
也许是我的兴致太高,物极必反,李世清电话就在这时很不合时宜打来,就像他本身很不合时宜一样,不合时宜地穿着粗布衫,不合时宜地拿着腔调。我刚拿起电话,说了声你好,他就很急躁地说起他的那点破事,也不问我在什么地方,干什么事。
我是不能像他那样没有涵养的,我捂着话筒对张法官歉意地笑了笑说,一个朋友托我办个案子,我出去接一下。然后举着电话到门外接听了。
说不清为什么我要到外面接听,其实所谈的内容没什么要避人的,或许潜意识里我不想让张法官知道我有这样一个朋友。
李世清说,丢钱的周国平又来要钱了,而且不是一个人来的。他报了案,是带着警察一起来的。他这么说的时候,充满了沮丧和愤闷,我一边听着,一边快速地运转我那律师的大脑。这件事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我原以为这不过是一个想借机讹钱财的小混混,耍一个小花招,或者玩个“掉包计”的街头小把戏,成了就赚点,不成也掉不了什么的,因为现在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但没想到,这小子竟然带来了警察,这就让我不得不怀疑李世清是不是真的昧下了别人的钱财,毕竟谁也没看见他捡钱。即使以往李世清从来不是这样的人,但谁知道他会不会变成这样的人。现在这世界变化这么快,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的。
当然,我原本对他这件事并不很感兴趣,从经济利益考虑我是不会有一点收益的,帮忙也只是出于过去的情意,可现在我却来了兴趣,想看看这古董一样的人是否也在变。其实我这种心态是有一种报复的成份,过去他每次跟我见面总说我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说我们律师从头到脚充满的铜臭气,看似法律的维护者,其实是钻法律空子的社会蛀虫。这次我倒想,我一定要好好了解一下事情的全过程,并帮他打这个官司,看他是不是也浑身上下充满了铜臭气,也让他看看我这个蛀虫是不是对社会有用。所以,我对他说,让他先别急,晚上我专程到他家去详谈。
晚上当我来到他家时,他家显然刚刚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争吵。地上一只粉红色的玻璃杯不可推卸地成了这场争吵的牺牲品,被狠狠地摔在了地上,但它的碎片在最后的时刻,呈现出有规则的扇形放射状,并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莹莹的光泽,就仿佛节日盛典上的礼花。这让我由衷地感到这是一种辉煌的灭亡,正如他们的争吵也呈现着辉煌的姿态。李世清暴睁的双目,颤抖的双唇,表现着他的刚正不阿、正气凛然。他妻子田红则面红耳赤、头向一隅,表现着嗤之以鼻和不屑一顾。我知道,这是一种很难调合的场景,若他们争吵不断、泪流满面,甚至恶语相加、打得头破血流,我都可以凭借我做律师的三寸不烂之舌将矛盾化解掉。但他们现在不是,一点都不是,争吵说明他们还有说服对方的努力和想法,还有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还想把对方划到自己生活之内。但现在,泪也不流了,话也不说了,这就说明他们已不看重对方,已赖得再费一点点口舌去向对方表白、分争些什么了。婚姻中可怕的不是争吵,而是冷漠,两个人朝夕相处,而却视而不见,空气也带着窒息,这是一种空洞的生活,我作为律师见惯了这种生活。工作中,我所惧怕的也不是多说话,而是无话可说,而此时,让我面对的就是无话可说。但我毕竟还是很聪明的,用了一个四两拔千斤的手法,就像眼前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对田红笑了笑说,嫂子,我找李世清有点事,我们外面谈谈、外面谈谈。田红不是一个蛮横无理的人,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律师她还是很尊重的,记得有一次,她当着李世清的面就曾气愤地说,世清,我告诉你,你就交了晓光这么一个有用的朋友,可我那时听的却很不自在,脊背上像长满了芒刺,因为我从未帮过李世清什么忙。这次她同样也很给我面子,说你们去吧,我没事。
二
披着薄如轻纱的银色月光,我和李世清漫步在寂静的山间路上,这是我们小时候常走的一条路,只不过那时这里还只是一条蜿蜒的土路,但月光应该还跟从前的一样,明月照千年吗!
我原也是喜欢在这月满星稀的夜晚出来散步,但我很久已没有来过这里了,我真得太忙了,忙得只见都市的霓红,见不到夜晚的月光。今天若不是为李世清的这点破事,又这么巧地遇见他夫妻吵架,我也不会来这里。但现在一想,在这宁静的夜晚里谈论李世清所捡的那些钱,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沐浴在皎洁透明的月光下,心底也会跟着透明的,想必李世清他不会撒谎的。当然,作为一个公正的律师我是不能有任何偏见,任何一点主观因素的,也就是说,我要用自己的大脑去分析,去判断。于是,我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盘问着他当天捡钱的经过。
李世清根本没有注意我语言上的变化,因为愚笨的他根本想不到那么多,他总是以自己的想法去思考别人,从没摸清过别人的心思。
他只略略回忆了一下便说,那天,他下班回家,因为风比较大,所以他低着头把车骑得比较慢,他原来一直是昂着头快速骑车子的,但那天风实在太大,而且好像要下雨了。就在他骑到一棵大树旁时,一个敞开的纸包出现在他的车前。那个纸包是用报纸包裹的,整整齐齐,有角有楞,但那时却散开了,露出了里面粉红色的纸片。开始李世清也没太在意,但粉红色的纸片实在是太醒目了,仿佛像一道闪电炫人眼目,不用多看第二眼,李世清就知道里面包的是钱。他的心在那一刻激动了一下,但仅仅是一下,他就平静下来了,他停下自行车,捡起了那包钱。那时,天真的要下雨了,一片乌云随着一阵狂风从南边而来,路上的行人,也在这阵狂风中四处逃散。李世清捧着这包钱焦急地徘徊了一会,没有等到来寻钱的人,却等到了粗大的雨点劈头盖脸地砸来。这样天气在这个季节是常见的,或许雨一会就会过去,但来的时候却很大。李世清想,他不能再在此耽搁了,因为田红已多次向他提出警告,家不是她一个人的,不能总让她一个人从早忙到晚,李世清也必须要早点回家做饭。所以,他决定还是回家做饭去,失主慢慢找,而且总会找到的。于是他带着他捡到的这些钱先回家。
从他的叙述中,我敏锐地捕捉到了疑问,就像优秀的猎狗对于食物。当然,我刚才就说过我是一个公正的律师,我是不带有任何感情因素的。于是我问,你捡到钱时,有人看到了吗?他说,没人看到。我又问,你捡到后,数数有多少了吗?他说,当然没数,因为不久就下起雨了,我总不至于在大雨中数钱吧!但回家后数了,一共是5000元钱。
这应该是问题的所在。我对他说,既然没人看见你捡钱,就说明你没有人证,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而且你又没当场清点,这更说明你的讲话缺乏现场的真实感,想必大雨也把你捡钱的现场冲干净了吧!现在难就难在没人证明你当时捡到了钱,更没人证明你确实捡到了5000元钱。
没人证明我捡到钱无所谓,李世清有点气愤,他一向是压不住自己的脾气。但有人证明我捡到的钱确实是5000元。
作为一个有涵养的律师,我是从不介意当事人的态度的,我只重视事实,事实胜于雄辩,因此对李世清所说的话,我还是很看重的。那谁能证明你捡到的钱是5000元呢,我说。
我媳妇田红。
真是个无知加无畏的人,他媳妇的话怎能当证言呢?我哑然一笑没有吱声。
我媳妇知道,他继续说。那天回家我本不想跟媳妇说,你也知道,她是一个多么俗气的人,只认钱,而且我们现在正处于交战期。可是那天她见我回来那么晚,还浑身上下都淋了雨,就说我故意回来晚了,还把自己弄成楚楚可怜样,像个落汤鸡。她若说一遍也就罢了,但她尽其所能,把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语言都用上了,深怕伤害不了我。最近她常常找理由跟我吵,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到最后,我都不知当初为什么吵了,听她没完没了地在我耳边鼓噪,我实在容忍不了,就说我捡到钱了,等失主认领呢,并把捡到的钱拿给她看。这对我来说是迫不得已的事,但在那时却是一剂灵丹妙药,我媳妇一看到手中的钱立即露出了蒙娜丽纱的神秘微笑,这也不怪她,辛辛苦苦干一个月才拿着千数块钱,她已好久没一下子见过这么多钱了。她拿着钱像拿着宝贝一样,一张张地数,5000元钱就是那时她数出来了,而且,我敢肯定,她决不会数错,虽然她没上过多少学,但数钱她绝对是一流的,100元她都恨不能数出200元。
经李世清这么一说,我是可以肯定他应该就捡到了5000元钱,虽然证人证言不太可靠。因此反过来想,那怎么肯定周国平一定就丢了8000元了呢?作为一名律师反复推敲、反复论证是最基础的素质,我自豪有这种素质,于是,我又问,那小子有什么证据说他就丢了8000元呢?
他有银行出具的单据,那钱是他刚从银行取出来的。他还有一个出租车司机做证,他取了钱就坐上了出租车,他交车费时,出租车司机看到了他兜里揣着那包钱,他丢钱的地方就是他下车的地方。李世清毫无表情地说着,似乎说着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情,但他这么说的时候,心中肯定揣着郁闷,好像他捡钱是别人特意给他布下的陷阱,一切就等着他上勾。我是理解他这种心情的,放在谁身上也会这么想。同时,我也很敬佩他的诚实,他能很真实地叙述这件事,而且是站在别人的立场,在现在这社会这是难能可贵的。
但我毕竟还是李世清从小到大的朋友,不能不替他想,尤其是在这么姣好的月光下,我的心情也这般地好,仅凭这我就应该替他好好想一想。那小子取钱、坐车、丢钱,可谁又能证明他丢的钱是8000元呢?我拧着眉头。他会不会中途拿出3000元了呢?——但不对,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故意,从银行取出的钱一般不会分开装的,而且原来它们就在一个包里,也就是说,那8000元钱应该一直是在一起的,就是丢也应该一起丢的。可从丢钱到捡钱这段时间里,钱会不会被风吹走一部分呢?这个可能性应该是有的,而且,这个可能性还很大,李世清不是说,他看到包钱时,那包是散开着的,况且那天风还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