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暗香】我们仨(小说)
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或许是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的缘故。我亦是一个成功的男人,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朋友,有一份令人艳羡的工作,还有两个陪伴我度过风风雨雨,肝胆相照的好兄弟。
在整个人生中,亲人在我们心中的位置似乎是不可撼动,他们总能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我们也仿佛永远离不开他们。没错,曾经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饱经沧桑之后我发现朋友有时候对你的帮助除了父母,远远大于其他亲人。身处这个勾心斗角,人与人之间互相利用的世界本身就是我们的不幸,但他们俩就像太阳和月亮,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白昼和黑夜,他们的不离不弃,让我觉得我的青春是那么的快乐和值得铭记。
他们,一个名字土里土气,他的人也跟他的名字一样,彰显不出太多文化,但却重情重义,他叫做林汉。另一个人,戴着一副眼镜,斯文的外表与废话连篇的口舌一点也不搭配,他的名字突出了他的鸿鹄之志,他叫做王洪铭。
我一直觉得,我遇到他们是冥冥注定,也是上天给我的恩赐。我们在最天真,最幼稚,最纯洁的年纪相知相识,就像雨露初遇阳光,是必然,也温暖人心。我们在青春成长叛逆期一起疯闹,就像三只羽翼逐渐丰满,翱翔于天的鸟儿,肆无忌惮,无所畏惧;我们在毕业后的日子里一起为明日奋斗拼搏,就像是一群拼尽全力向前奔跑,寻找猎物的狮豹。可以说,我们的青春彼此离不开彼此,我们的成功彼此离不开彼此,就连彼此的爱情,都有对方的影子。
2000年,跨世纪之年,整个人类都在欢呼雀跃之中,我们家也迎来了一大幸事,父母在市区买了房,我们从农村的家搬到了市里的小区。我就像一个乡巴佬进城,被城市的繁华,建筑物,超市,广场所吸引,幼小的我心里受到了巨大的震撼,城市简直就是天堂啊!我们的新家虽然不大,但里面的装修却让我眼花缭乱,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住进这么漂亮的房子。那几天,我的整个人,整个心情,就像是山鸡变凤凰,那么骄傲,那么激动。
我暑假在市区呆了一个多月才渐渐习惯了城里人的生活,生活就这么意想不到的改变了,我开始期待我的新学校,听说老爸是花了许多关系和钱才给我拿到了一个入学资格。9岁的我成绩优秀,在乡下的那个小镇上考试经常位居班级年级第一,但当老爸说开学要进行分班考试后,我的心难免有些紧张和害怕,听别人说,城里的孩子聪明得很。
8月中旬,父母为了让我在开学后的分班考试中取得不错的成绩,联系了我即将入学的学校里的老师,报了一个补习班,我就是在那里认识王洪铭的。补习第一天的早晨,我的心忐忑不安跳动不停,我知道我将看到很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更重要的是他们可能都比我优秀。
我所在的城市是四川一个发展中等的地级市,教育不在前沿,但也不算落后。尽管如此,英语依然成了很多学生的心病,尤其是高中生,每天被英语搞得焦头烂额,萎靡不振,英语仿佛就像疾病一样摧垮了他们的意志。我的爸妈还有一些父母早有先见之明,让上小学刚接触英语的我们就去补习班学习英语。
那时的补习班不像现在这样的大规模,有着某某教育机构高大上的名字,也没有如此优秀的师资,大多数补习班都是学校里的老师为了赚些外快,隐瞒教育局在家私底下进行的补习。
当我走进老师的家门时,我的眼前一亮,只见十几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坐在两张大桌子上,桌子前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块小黑板。老师热情的跟我打招呼,给我搬来了一个板凳,我礼貌地道谢后坐了下来。我拿出书本和文具,旁边的那个男孩眨巴着眼睛望着我,他的眼神就像人类见到了未知的外星生物那般新奇。我难免有些不自然,心里想到:我与他们有什么不同吗,为什么他这样看着我?
“你是哪个班的啊,我在学校没见过你,我们年级在这里补课的同学我基本上都认识。”那个男生开口说道,他的语气有点咄咄逼人,一点也不礼貌。
“我叫王一帆,即将转入你们学校的四年级。”我回答道。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是四年级一班的,我叫王洪铭。”他这次放慢了语调,我想是让我能够听清楚他的名字。
四川乃至整个使用人教版教材的学生都是三年级才开始学习英语,我以前老家的镇小一点儿也不注重小学英语的教学,导致我的英语成绩也岌岌可危。当我听见老师指着黑板,学生们郎朗地读着还算清晰的英语,脸瞬间尴尬得红了,这些我都不会啊,我第一次真实地感受到了自己与他们的差距。
王洪铭看见了我不知所措的模样,立马问道:“这些你都不会吗?”
“嗯嗯,我英语学得不好。”我不好意思地回答道。
英语老师因为事先就了解了我的状况,等她教完单词课文以后,走到了我的身边,亲切地说道:“你别紧张,只要努力学,你也可以像他们那样的。”
我的第一天补课生涯就云里雾里,糊糊涂涂中度过了,我的心里也产生了自卑感,但老师的鼓励又让我觉得未来可期。尽管现在自己就像只丑小鸭置身于白天鹅中,但是丑小鸭也有白天鹅的基因啊,只要努力,我也会融入他们这个大家庭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不服输,不甘落后,力争上游,或许正是这样的性格吸引了王洪铭,也让我在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成功。
从补习班回到家后,老爸给我了一个巨大的惊喜,他不知从哪里给我买来了几本儿童小说,还有一台磁带复读机。幼小的我高兴地一直傻笑着,复读机可以用来学英语,那些童书也是我一直日思夜想,却在老家小镇上买不到的东西。我的爸爸虽然在这座城市里只是默默无闻,相当平凡的一个人,但是在我们老家的小村庄和生产队上也算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当年高考以一分之差与大学失之交臂,从此与同乡踏上了打工之路,后来因为踏实肯干,受到了老板的器重和栽培,在几年后自己也成为了一个包工头,在这个跨世纪之年在市区买了房。我像其他小孩子一样,非常佩服自己无所不能的老爸,感觉他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
这一连几天,我在补习班都全神贯注地听着老师讲课,尽管那些单词和句子是那么晦涩难懂。我也通过自己的观察和补习班同学的告知,知道了王洪铭是一个嚣张跋扈的人,靠着自己老妈是学校的老师以及自己优异的学习成绩藐视众人,恃强凌弱。尽管他在其他同学口中风评很差,但我依然觉得他是一个好人,他对待我总是跟他人不一样,他会教我不认识的单词,帮我做习题,不会骂我笨,也不会不耐烦,就像一个亲哥哥对自己弟弟无微不至地关怀和帮助。在后来的日子里,我问过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个刚认识的人这么好,他说喜欢我傻乎乎的样子,还有跟他一样帅气的面孔。
在老师,王洪铭,老爸三个人的帮助下我英语成绩突飞猛进,我也知道了我即将进入的学校是全市英语最好的小学之一。临近开学前一天,新生的入学考试如约而至,我在考场上做题做得心应手,就连英语也有了很大的自信。第二天成绩揭晓的时候,我出乎意料地拿了新生入学考试第一名,在走向班级的途中,我又认识了另一个影响我一生的兄弟,林汉。
林汉也是一个话痨,仿佛天生跟谁都自来熟,一路上拉着我不停地问东问西。我和林汉分到了一个班级,在到班门口的时候,我看见老师拿着成绩单,表情先面露喜色,然后眉头又紧皱,正常人都不能明白为什么一个人的心情会转变的这么快点,更何况我这个不喑世事的小孩。后来,还是林汉告诉了我这个不解之谜,我入学考试第一名,他最后一名。
我是一个天生敏感的人,哪怕别人看我一眼我都会有所反应,我在进入班门口的时候看见了熟人王洪铭的同时,他正盯着我,我们来了个四目相对,然后他转身与同桌打闹。老师将我与林汉的座位安排在了一起,我对此并无异议,反正这个人我也不讨厌。
那天,是我和王洪铭第一次遇见林汉,我们俩都没想过他会与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他也没想到他这个只会用武力解决问题的大个儿会有两个学霸兄弟,这一天,看似很普通的一天,却是意义非凡的一天,命运将我们仨的名字和一生联系到了一起。
我在补习班的时候就知道王洪铭是一个学霸了,但我没想到他在班里这么受欢迎,不论男生和女生都很爱和他一起玩。下午第一节自习课后,王洪铭走到了我的座位上说道:“王一帆,又见面了,真巧啊,这位是你的朋友吧,我看你们一直在聊天。”
“我叫林汉,从四小转过来的。”林汉的声音有点不符他的年龄,很是洪亮。
“你入学考试考得怎么样,肯定是第一吧,我看你在补习班的时候学的那么认真,一句废话也不肯同别人讲。”王洪铭再次说道。
我一直都认为,只要有人肯跟你滔滔不绝的聊天,你们不是亲人就是恋人,如果两者都不是的话,那对方一定是极其重要的朋友。人是一个感性的动物,只会在自己信任和喜欢的人面前毫不遮掩,就算是偶尔的撒谎,也是善意为之。这个道理是我在日后悟出来的,我、林汉、王洪铭之间就是这样,彼此推心置腹。
新学校的第一天,我很开心,宽敞的教室,一副副陌生但是又温馨的面孔让我坚信我会在这里度过一个美好的小学校园时光,最重要的是第一天就与补习班的王洪铭重逢,以及认识了林汉。
90年代初的孩子小时候是没有手机电脑的,我们的回忆就是奥特曼、七龙珠、福音战士、哆啦A梦等日漫。那时候的我们纯洁的就如一张白纸,天真得令许多初高中生大笑不止。我记得那时候,我和林汉总会在课外和周末聊七龙珠聊的如火如荼,就差最后一步达到了人漫合一的境界。王洪铭虽然废话也很多,但他很少与我们聊动漫,聊得总是一些电子游戏。王洪铭和林汉恰恰相反,一个看似成熟实则不成熟,一个童音稚嫩却有着大孩子般的兴趣爱好和兴致。我呢,则被他们归结为书虫,因为我除了和他们聊天,学习就是看课外书。每个人在年轻时都会被至少一样东西所吸引,并且一直延续下去,就像20年后的我依然喜欢看书写字,林汉依然喜欢篮球日漫,王洪铭仍是对电玩游戏兴趣斐然。
进入21世纪后,国家对教育越来越重视,从娃娃抓起的观念开始被提出;于是,我们小学生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尤其是在城市,有些家长对孩子学习成绩的好坏重视程度竟然超过了对“毛爷爷”的幻想。我和王洪铭倒是无所谓,完成作业和考试对我们来说是轻而易举,倒是林汉,小小年纪就因为劳累而死伤无数脑细胞。我们有时候实在不忍心看林汉被他爸妈和老师打骂,所以每次放学后我们都在教室一起做完作业才回家。
我们三人组就是在那时候在学校四年级那层楼出名的,我们号称铁三角,没有人敢欺负我们,更没有人敢惹我们。就这样,我们从四年级过度到了五年级。
那时,我们班是全年级学习最好的班,而我们班有两个人又是学校不可超越的神话,那就是我和王洪铭。每次考试,我们都是年级第一二名,虽然我和王洪铭关系铁,但是我们在学习上谁也不服气谁,就像两只关系再好的倔牛,在抢夺食物和霸主地位时也会一争高低。我在想那时候如果没有王洪铭这个对手的刺激和危机感,我的学习成绩也不会越来越好。
就像现在的每个学校有风云人物一样,我们那时的小学也有孩子王。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打架,为朋友而打的架。一天下午,林汉气冲冲地走进教室,脸上还有指甲印,我和王洪铭感到很奇怪,我问道:“你爸妈咋这么狠,打你还打脸?”
“不是我爸妈打的,是六年级三班的廖鑫挖的,我不就不小心撞掉了他的可乐吗,他竟然还打人了。”林汉很不服气。
“他有多高,多胖,你都干不过,不行我们仨一起上。”王洪铭说道。
“他不高也不胖,只是仗着当时人多。要不然,我非得打掉他一颗门牙。”林汉越说越怒。
六年级的学生放学一般都比我们五年级晚,下午放学后,我,王洪铭和林汉在校园外边吃雪糕边盯着进出的学生,准备为林汉报仇。当我看见廖鑫出来的时候,心里松了一口气,就这一个人,我单干都能撂倒他。廖鑫离我们越来越近,林汉突然之间拦住了他的去路,廖鑫发现左右都走不动时,一把推向林汉。可是,一个人的他哪里是林汉的对手,很快他就被摔倒了。而我们没想到的是周围竟然有他们班的同学看到了这一幕,纷纷上来帮忙,人太多,我们招架不住,想逃,又没退路,所以只能拼尽全力斗个你死我活。我们仨受伤惨重,但打我们的人也不好过。要不是门卫看见及时阻止,估计真得凉凉。
那次打架过后,我们都被老师叫来了家长,但我们之间的革命友谊又更进一步。
六年级的时候,我长高了,王洪铭的声音也由童音转变为了半少年音,林汉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打篮球。我们三个开始幻想着初中的生活,我和王洪铭都想去市中,林汉却愁眉苦脸,他知道以他的成绩市中肯定无望。我们俩推荐他去补习班,因为我们谁也不想离开谁。现在的文艺青年总爱说,年少的友谊很脆弱,然而我确认为,真正的友谊就像真正的爱情一样坚不可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