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静•新】我曾想过与她恋爱(散文)
一
四五一医院在西安市碑林区李家村十字的东北角。那地方我只去过一次,一次就待了半个月。本来我只须一个礼拜就可以出来的,但哥们我不乐意。因为,我想与里面的一位姑娘谈场感天动地的恋爱。
好像我已经讲过。但重要的事情必须要强调三遍:人生的境遇往往是被偶尔所决定的。
四五一医院,当时又名西安空军医院,甚是高大上。最辉煌的医院,除了傻子,普通人一般都不会向往,更不愿意在里面待得太久。我也是个普通人,因为一个偶然,我去了。又因为一个偶然,我不想出来了。偶尔这词蕴含着神秘的力量,当两个偶尔相遇的时候,就会转化为必然。对此,我很有体会。
那时候,我还在咸阳的底张塆当兵。与南方相比,咸阳的雨水少了很多,一年到头,黄土高原很少有机会让老天爷感动掉眼泪的,没落过几场雨。但那个初夏,使我有置身南方雨季的感觉。雨,时而淅淅沥沥,时而哗啦哗啦,居然连续下了四五天,潮湿得让人似乎要从心头长出一溜童话般的蘑菇来。
终于,雨停了。战友们便像疯牛一样涌向操场龙腾虎跃。我和共连队的战友一起打篮球。我属身材修长型,没有飞人乔丹那一身黑黝黝的肌肉和美州豹一样的体魄,因而篮球就不是我的强项。我得过全师乒乓球联赛的单打亚军,我想去玩自己的强项,跟政治处一个脸上长有雀斑的女干事对拉弧圈,可“湖北章”非拉我去陪他玩不可。要命的是,打球的时候,我看到球场旁有几个很漂亮的女领航员在盯着我们看。我遂想自己的身手表现得更矫健一些,企图赢得她们更多的令人目眩的眼神。抢篮板了,我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像云朵一样腾起。云朵落下来,我就变成了一只跛脚的狗。湖北章的一只大号球鞋重重地踩在了我的脚背上,他的绰号叫“坦克”,我被坦克碾伤了。
此时,离篮球场不远的一片羽毛球场上,司令部的罗参谋和他爱人正在打羽毛球。他爱人姓宋,是全国第二代女领航员,她跟罗参谋使了个轻吊的技术型怪招,罗参谋鱼跃着去救球。鱼儿一落地,他也像我“哎啲”地惊叫了一声,便瘫在地上爬不起来。
就这么简单和偶尔。当夜,一辆军用吉普把我和罗参谋送到四五一医院医治。两人拍完片子,女军医问明白我们受伤的来龙去脉后,遂哈哈大笑。两个人,全都是左脚的食指骨折了,受伤的部位几乎是一模一样。我们也笑了,而且笑得很爽朗。
罗参谋对我说,小王,缘份呵。
我说,必须的。
罗参谋住了三天,就返回部队让宋领航侍候去了。临别前,他对我说,小王,你就安心在这把伤养好。
我说,必须的。
我在心里想,现在你就是拖我走,老子也不走。那时,我已经认识了刘诗诗。
二
在我的印象里,医院的门永远是敝开的。大门是开着的,病房是开着的。此话似乎有点废的味道,医院的门要是关着,那还要医院干嘛?
但我却喜欢把门关着,因为我认为自己是个有品位的人,一个淡泊而又优雅的人。我喜欢关起门来看点书,偶尔写点东西。我是缪斯的崇拜着,入伍第一年,我就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稚里稚气的“豆腐干”,政治处的王主任视我若唐伯虎再世,为此,我的胸前还佩戴过一枚三等军功章。
与我共病房的是一个来自靶场的崆峒区兄弟。靶场处在一偏远荒无人烟的地方,战鹰没飞来搞投弹训练,终日闲无事事,他遂去追野兔。结果,把脚扭伤了,就被送到了这化冰回春。不曾想,这哥们自打一住进来,就再也不想回去。脚伤好了,就说头又痛了,接着又是心疼、胃疼、肠子痛,好像全身都是病,病美人特爱他。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想再回到那个连鬼都不敢出现的地方,干脆就懒在医院休养,只是伤病愈遥远无期。所以,我对他没有多大好感。我认为他的思想境界比吐鲁番的海拔还要低,太疵毛了。好在他还知趣,但凡是我欲弄墨涂鸦的时候,他就拄着拐杖窜门去,离开时,还会很主动地将门关上,这是他给我留下的唯一的高大形象。
那天,我正在写《我到小雁塔看不见大雁》。这是一首优美的诗歌,我在诗里写道:我站在小雁塔的风中,看见了唐僧,也看到了佛祖,还看到了白龙马,就是看不见大雁和女儿国的国王……就在我陶醉于诗歌的美妙意境中不能自拔时,门“吱”地一声开了。
我瞟了一眼,发现进来了一个白大褂,遂没在意。病房的颜色是白色的,白的墙,白的床被、白的口罩,还有来来去去的白大褂。我对这种色彩有点讨厌,整得像白色恐怖似的。穿白大褂的是一女兵,她给我量血压,我把左胳膊一伸,连看都不看她一样,右手继续搞创作。
哟,你会写诗!一个银铃般悦耳的声音突然在我的耳边响起,惊得我差点轰地站了起来。
哦,哦……我原本想牛皮哄哄地说,当然,就这天一句地一句、整得越让人看不懂就越显朦胧深奥的玩艺,谁不会呀。但我说不出来。因为,我看到了一双清澈明亮闪光的大眼睛,而且还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紫罗兰似的清香。雪白的病房顿时变得生动灿烂起来,以往那一股浓烈的消毒水的气味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遍野春花的芬芳。
是的,我喜欢文学。我森森木呆了有顷,须臾间便危襟正坐,按住心中乱撞的小鹿,很有气质地说道。
她的眼睛朝我闪了一下,有点含情脉脉地对我说,我也爱好文学,尤其是诗歌。
我立马说,我也是缪斯女神的同志,除了唐诗宋词,外国的诗人我喜欢歌德、普希金和泰戈尔,国内的诗人我则钟情于徐志摩、戴望舒和林徽音,你呢?
她说,除了你说的那些外,我还喜欢舒婷。
我们聊了一会儿,她就走了。我破天荒地瘸着脚送她到门口,直至她的身影在廊道的尽头消失了,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她走到廊道尽头时,还回过头来朝我望了一眼。这是多么深情的回眸啊!我感动死了。那时,白色的廊道在我的眼里仿佛幻成了一条悠长又寂寥的雨巷,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正撑着油纸伞,像梦一般凄婉迷茫地向我飘来……
她,就是刘诗诗。
三
她的真名不叫刘诗诗。因为她姓刘,又爱好诗歌,因此,我就叫她刘诗诗了。
我时常感到自己的人生充满传奇色彩。一生遇到了许多奇人、奇事,从童年开始,日子就过得有点像小说。你看,在一个偶尔的机会里,我到四五一走了一趟,便遇到了偶尔的她,她也遇到了偶尔的我。我感觉好极了,我认为那首《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就是专门为我而唱的。
刘诗诗的老家在青岛,她家的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她长我一岁,早我一年参军。但我的身高长得比她有优势,我一米七八,她一米六八。我是一个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我以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名言,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自打第一眼看到她时,我就认定,前世我们肯定在一个烟波浩渺的渡口共船飞渡过,或在梦里水乡,或在一个黛青小镇的青石板路上同撑过一把油纸伞。既然如此,既然今生我们遇见了,我很想与他淡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
我坚定不移地认为,我与她很般配,她是那么的清纯漂亮,我是有才得如此厚脸皮,就算上帝不同意,缪斯女神也会把我去开后门的。惟让我不自信的是,我断定,她的家境一定很好。经验告诉我,凡是能当上女兵的,不是高干子女,就是同志的千金,而我的父母则是老农民。但我还是壮志凌云豪情万丈,我想,大不了我效仿穷书生张生,每天夜里赴西厢与崔莺莺相会去。
果然不出所料,刘诗诗的父亲是海军某部的一个小将,她是一个在部队大院长大的姑娘。我一听,壮志立马变浮云,豪情成了匍匐于地皮上的苔藓。我想,罢了,我一只来自南方的青蛙,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啊!但无时无刻,我还是很想见到她。
那天傍晚,她穿着一身绿军装,提着一袋红山楂来看我。她帮我叠好早上为我刚洗的衫衣,就叫我到病房外面的林荫小道上散散步。小道幽深寂静,两旁长着蓊葱的梧桐,亭亭翠绿的白杨,矮一些的,是茂密的夹竹桃。院子里,有几株杏子熟了,红得像梅子,垂在枝头摇曳。
她说,此刻她想起了舒婷的一首诗,叫《我希望》。我听了,立即感觉天空的红霞放出了绚丽的光芒。那诗我读过,很忽悠人的。我假装不知道,说,读几句让我欣赏一下吧。她说好的,于是就吟道:我希望,她和我一样/胸中有血,心头有伤/不要什么花好月圆/不要什么笛短萧长……我情不自禁了,接口道:要穷,穷得像茶/苦中一缕清香/要傲,傲得像兰/高挂一脸秋霜……她惊讶地看了我一眼,继续吟道:我们一样,就敢在暗夜里/徘徊在白色的坟场/去倾听鸱鸺的惨笑/追逐那飘移的荧光……我也继续:我们一样,就敢在泥沼里/种下松籽,要它成梁……她还继续诵道:我们一样,就敢挽起朝晖/踩着鲜花,走向死亡……
我们边走边吟,深深地陶醉在了五月的鲜花里,温柔的初夏之风,不时地撩起她那乌黑的秀发。
那一刻,我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在等待,等待她挽起我的臂膀。我下定决心了,我要与她谈一场千年之恋!
“亮”字,对,是点亮女神,对,就这个名字,有时候变成丁香,还 要女神的名字改成诗诗,否则,那种子不好发芽……我十分欣赏岚亮老师文章一语“缘分起于偶然,在不经意里”,这是一种诗境,是碰到的惊喜,是邂逅的滋润。其实,人生不必抱着什么目的出门,或许我们遇到的就不仅仅是一个诗诗,可惜,我们年轻时候的心太窄了,遇到了没有到手,只能在40年,30年后的文字里重现。岚亮的散文,是将一种无暇的美好传达给读者的,熏染一大片,比榴莲还香。好文章,尤其了那种诙谐的语言,幽默的风度,征服是不仅仅是女神啊,还有男子汉。
花花一世界老师的按语所说作者之豁达通透、酣畅淋漓,是源自军人的作风……
问好老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