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月】自觉的、能动的文学(随笔)
创造,揭示了文学的生命价值和本质。
文学不是自然原初存在物的复制品,而是自然的人化,审美想象的人化的自然。它是人类审美实践的产物,体现人的本质力量。自然,即人类整个的对象世界,既指自然条件,也包括社会和人。人类的特性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成为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文学,和任何一种人类创造物,都是主体能动性积极作用的结果。因而,文学不是自然的、对象世界的纯粹的回声,而是关于自然的、对象世界的主观映像、情感体验和价值判断,体现了客体和主体的交互作用。它是客体的主观化,主体的客观化;或者说是对象的心灵化,心灵的对象化,也正由此产生了作为人类创造物的文学的魅力和美。“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春望》),客体、对象,由于主体心灵、情绪的外化染上了愁思别绪。而在《天净沙•秋思》(马致远)中,一连串不同的知觉表象组成了一幅萧瑟晚秋图,正是主观情思的征象。
主体和客体,心灵和对象的辩证法,在文学中具体显现为情景合一。情和景互藏其宅、妙合无垠,构成了文学本体的特征。它是对立两极的统一,是新的生命体。客观对象世界的映像和创作主体对观照对象的情感体验、价值判断,外在的社会人生色相和内在的主体心灵情思,外形的刻画和神韵的传达,再现性的纪实和启示录式的象征,这些对立两极的统一,突破了主体和对象、情和景之间人为的界限。文学不只是表现恐惧或愤怒,痛苦或快乐,以及其它任何一种自发而又不自觉的情绪表现,这样并非就是艺术。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再现,它不是忠实地复写和简单模仿现实中的客体状态,而必然地经由主体心理图式的过滤,即主体的能动性和选择性,从而使客体材料获得主体形式,并且往往灼然可见地表现出主体的内在心灵世界。
马克思把对现实的实践关系和能动的创造性态度,规定为具体的历史的人的本质。情景合一的过程,是主体展示自己的本质力量和能动性的过程。在情与景、主体与客体的系统中,主体始终处于积极的、主导的地位。王船山语云:“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锦帐,寓意则灵。”(《姜斋诗话》)只有主体思想、情感和意志的积极参与,才会有鸢飞鱼跃的色相,飞动的灵境,丰厚的意蕴。
主体的情感——意志,是造成文学实践活动中能动性的重要原因。它根源于人类发展的深层结构——精神需求之中。这种精神需求是创作的原动力。它既是个体的,又是社会的;既是文学的,又是非文学的;既是超实用功利的、审美的,又是具有目的性的、自觉的。由此形成文学两种价值取向的对立统一。“悦人”与“悦己”,为人生与为艺术的统一。清人陈廷焯说:“情有所惑,不能无所寄,意有所郁,不能无所泄。古之为词者,多为其粉饰,务以悦人,而不恤其丧己,而卒不值有识者一噱。”(《白雨斋词话》)人的审美活动,本质上是一种个体的精神活动。创作主体只有情动于中,欲言于外,创作过程才会是自觉的,积极的,对象才成为他的对象,成为他的本质力量的实现和确证。另一方面,个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活动及其成果的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因而,文学又必然是悦人的,具有社会价值。在这里,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的统一,个人行动的目标和社会前进方向的一致,构成了文学的动力学和价值观的核心。同样,文学价值的多元取向和社会性质,决定它必须是为人生的,有益于促进人类的历史性创造活动,并且是通过遵循审美创造活动的独特规律,创造形象、典型和意境来实现它的价值。
艺术审美过程中主体崇高地位的确立,使文学不再是“六神无主”,而是自觉的、能动的文学。它知道为什么创造,和怎样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