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摆渡】漫话两性(随笔)
亚当问:“我们在一起吧?”
夏娃回答:“看来,只能如此了。”
——作者题记
一
高级生命的基本格局,大凡由两性架构。植物界如此,动物界如此,人类更是如此。
我读的书比较庞杂,从《圣经》到《十万个为什么》,无论艰深与通俗,总是怀着一种哲学的冲动,期冀能从某些文字中发现点滴生命的意义。每当略有所得,就会欣喜若狂,难以自已。《纽约时报》科普专栏作家纳塔莉·安吉尔写了《野兽之美》这本书,以优美生动的语言、机智幽默的文字,把林林总总生物的趣味生活和生死情仇的故事,展现给我们,以一种纯文学的文本提升了科普作品的上限。我喜欢动物。然而,我更欣赏的是这本书通过对生命本质的重新审视,通过对其他生灵的生活、性爱、繁殖乃至死亡的描述,涵盖了众多的生物学和哲学命题,让我们的思想不仅仅限于野生动物的性习俗和肤浅的皮毛之美,而是进入大自然和生命的浩瀚天空。
这本书,我曾读了多遍,爱不释手。我的思绪在动物界两性之间关系上久久徘徊,然后,如指尖的香烟,袅袅地悄然飘入关于人类的思想天空。
在中国式婚姻背景下,无论男人女人,都要为维持家庭和谐作出努力,有时尽管这个婚姻其实已经只是个躯壳,一个框架,并无实质的内涵,丈夫或妻子也都还是一如既往地进行维护,这是中国人的必须,也是一种传统理念使然。在中国古人看来,“天地和合生之大经也”。“和合”是一个重要的范畴,这两个字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出现。“和合”文化基因的现代转化及其创新发展,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最具安全感的一个影响因子,这种影响是长久的、可持续的,它在根本上规范了历代中国人的思维和意识。
中国人对家庭婚姻的坚守顽固而执着,不到万不得已不可收拾的地步,大凡不会提及离婚。即使在离婚率不断攀高的今天,依然如此。这在很大程度上渊源于几千年来的传统婚姻观念,也与中国人的宽容隐忍心态有关系。其实,追本溯源,母系氏族社会被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然而,父系氏族社会一经确立,便突显出强烈的男性特征,它以一种无所畏惧的精神,顽强奋进,一往无前,如同一个裸身的彪形大汉在古老山林中赤脚奔走,披荆斩棘,所向披靡。它用这种男性特征首先征服的是女性,并且,不遗余力地压制女性。儒家学说更是把这种男性提升到一种思想道德的高度。儒家思想,从孔子开始就是一种男人的理论。纵观历史,我们不能不承认,儒家思想始终是套牢女性的一条绳索。孔子那句“唯小人与女人难养也”的定论,就从道德上决定了中国女人的婚姻地位。至于后来的“三纲五常”、“休妻制”等等,更是从制度上加以禁锢,导致中国古代女性在婚姻中的从属地位牢不可破。所以,可想而知,“五四”青年女性追求自由,冲出牢笼的那声呐喊,该是多么强烈,又是多么艰难。
尽管如此,婚姻和谐还是一种主流,这不仅是繁殖的需要,更是社会的需要。曾有一段时间社会上流行过“婚姻和合术”。且不说它灵验与否,至少这个“术”字,就不免带有一种江湖气息和玄幻色彩。这是一种盲目的调和,因为爱与婚姻是两回事。爱属于精神范畴,而婚姻则属于物质范畴抑或社会范畴。精神可以创造物质,物质无法缔造精神。不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表现出中国人的婚姻态度,那就是追求“和合”。即使婚姻只是作为一种残骸般的形式存在,也不破坏它,而是让它像一座庙宇一样,尽管破败不堪,依然顽强耸立。
西方的婚姻观念不同,西方人会愉快结婚,也愉快离婚。在他们的世界观里,离婚并非悲剧。譬如,罗素与海明威就不反对结婚,但是他们反对“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婚姻,他们不肯在婚姻关系的卵翼下做对方感情的因变数,更不希望做对方人格的寄生虫。而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无论何种原因,只要离婚必然是一场失败,一出悲剧。所以,中国人不愿离婚,即使某一方忍受巨大的身心痛苦,也要竭力维护婚姻。甚至出于某种虚荣或其他目的而美化自己的婚姻。
中国当代人对于婚姻曾经一度格外困惑,《围城》《中国式婚姻》等等,都是对这种困惑的表述。然而,文学的力量固然强大,却无法释解这个巨大的困惑。这团困惑的乌云,虽然不再那么沉重压抑,让一个时代喘不过气来,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完全消散,它依然丝丝缕缕地弥散在时间里,让我们不时为之忧郁。或许,这本来就是一个不解之谜,将随着时间的延伸飘进历史的深处。
即使婚内生活很痛苦,但也不愿离婚,是女人的普遍心理。因为,在中国特定的文化背景下,离婚的女人在社会中的处境往往比男人更为尴尬。于是,我们不禁要问,谁让当代中国女人如此困窘呢?
二
倘若我们追本溯源,就不难发现,当代世界离婚普遍现象的滥觞恰恰是女人。
上世纪中叶,早期美国女权运动汹涌澎湃,凯特·米粒特发表题为《性政治》的演讲,第一次把男人和女人描述为政治上的敌人。一九六八年六月三日,一声枪响,撕裂了男人的天空。“抨击男性协会”(SCUM)的创始人瓦莱莉娅·索拉尼斯扣动扳机射中一个男人的腹部。他是著名的流行艺术家安迪·沃霍尔。原因很简单,也很可笑,就因为他是个卓越的男人。嫉妒男人优于女人,不许男人卓越,这就是女性冲破性别压抑的偏激。同年,美国小姐表演中,女权运动抗议者把“女性遭受压迫的所有标志”包括他们的乳罩丢进垃圾桶。这些早期女权运动者就已经超越了正常的合理范围,他们把目标对准男人和婚姻,开始癫狂地攻击和破坏家庭结构。
虽然这一风暴渐渐消退了,世界似乎恢复了平静。但是,男子气概从此被唾弃,声名狼藉。同时,原有坚固的婚姻制度从根本上被撼动,离婚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并波及整个西方世界。玛丽·居里夫人不仅是杰出的物理学家,同时,也是强悍而又伟大的女权主义者。她不无愤慨地对女儿说:“在由男性制定规则的世界里,他们认为,女性的功用就是性和生育。”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股女权主义的余波漾进东方、漾进中国,让正经历改革开放阵痛的中国,也经历了婚姻观念的变更和家庭结构的冲击。以至于,一位台湾女权主义女作家在她的作品中沉重地写道:“在今天,离婚好比是女人的成年礼,有宗教洗礼的崇高意义,是我们必须通过的一道肃穆的门槛。”当然,这股离婚浪潮也得到文学的关注甚至颔首。一位国内颇为知名的女作家就欣喜地说道:“离婚,绝对是可喜可贺的一件大事,尤其是对女人而言。”她似乎觉得言犹未尽,又说:“谁能抗拒一个同时具有无限魅力和无上权威的丈夫?那是一种幸福,人们却误认为是痛苦。”其势头,依旧咄咄逼人。
我同情女权运动者,毕竟,从生命的角度来说,女人首先应该享有与男人同样的待遇。正如我喜欢夏奈儿的率性,喜欢居里夫人的勇敢,喜欢波伏娃的睿智。但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和接受“性政治”之类的观点,男人女人之间不是政治关系,更不是天生的敌人,敌意何在?我总是觉得,男人和女人更为容易和谐相处,甚至比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之间更为和谐。这是一种天然的搭配,一种自然的契合。当然,人类历史对于女人确实不公允,追求女权也是时代进步的一种标志,但这绝对不能成为两相仇雠的理由。
即使如此,历史上男人也从未把女人当成过敌人,却是当成一种附庸品、消费品。
关于这个话题,我们可以从《圣经》开始说起。《圣经·创世纪》说,上帝觉得亚当孤独了,从他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了一个夏娃陪伴他。这里有两点值得我们深思。一是夏娃(女性)出现的意义在于亚当(男性)的孤独;其二,夏娃的肉身取之于亚当。换而言之,这就暗喻一个天经地义的道理:女人,无论精神与肉体都不具备独立性,只是依男人的存在而存在的附属品。这个来自男系氏族社会的定义,由此就牢固绑定了女人的生命价值和社会属性。
甲骨文的“女”字和“母”字,都是象形字。也都表现为一个双膝跪地,双手交叉在身前的女人形象。不过,在造字之初,这个意义并不是屈辱,而是一种道德上的顺从。至于屈辱之意,则是后人的诠释。不同的是,“母”字用两点标识“乳房”以示哺乳之意。
很多世界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也都曾流露出蔑视女性的态度。亚里士多德就曾说:“女人是未完成的男人,处于发展的较低一级,女人之于男人犹如奴隶之于主人,野蛮人之于希腊人。”但这也不过表述的是一种主仆关系、主次关系而已。哲学家皮埃尔·约瑟夫·蒲鲁东说:“在妇女和男子之间可能存在爱情,激情、习惯以及人们想要的一切,但是绝不存在一种社会。……我宁可主张——极端地说——把妇女关在家里。”尼采说,当你走近女人的时候,别忘了带上一根鞭子。诗人拜伦的长诗《唐璜》就充满了对女性的仇视与蔑视,也不乏玩弄的心态。文学家昆德拉在小说中说:“捕获”一个女人,有时只是出于鉴赏。”又在另一部小说中说:“我是一个女人的收集者。”如此等等,不胜枚举。奥托·威宁格说:“男人是精神本质,女人是纯粹的肉体。”更有甚者,罗兰·巴尔特则在《S/Z》中说:“主体认识女性身体仅为局部客体的分离与分散而已——腿、胸脯、肩膀、颈项、手。碎散的女人,献欲供爱……被分离,被解剖,女人仅是部恋物词典。”还有很多很多类似的语言,我们没有必要一一赘述。
在中国,且不说“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一系列关于女人的清规戒律,且不言“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的暗喻,只从《三国演义》里刘玄德的那番表述,就足可以窥见古代女性的角色与地位。《三国演义·十五回》云,张飞丢了徐州,连刘备的妻儿老小也成了吕布的俘虏,他羞愧难当,欲拔剑自刎,刘备见了,便拦住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女人如衣,可穿可弃,这个观念似乎到现在仍然不绝如缕。
至于到民国时期才废除的媵妾制,更是对女性从属男性的制度写照。据说,废除这个陋习,曾遭到一些抵制。而顽固坚持一夫多妻的居然不少是当时颇为知名的文化人。上世纪初,一位自认为谙熟中国文化的外国女士曾采访一个拥有一妻多妾的中国文化人,一边喝茶,一边表示对这种现象不理解,问为什么不能反过来一妻多夫呢?这位文化人诙谐而不乏睿智地回答说,一个茶壶,可以搭配几个茶杯,这很正常吧,反过来,一个茶杯搭配几个茶壶,你觉得合适吗?外国女士愕然。
据说,当下男女性别比又出现异常迹象,男性偏多现象再度凸显(联合国标准,每出生100名女婴,其男婴出生数置于102~107之间。从此出生性别比值下限不低于102、上限不超过107的值域一直被国际社会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有人戏称,是否可以改一夫一妻制为一妻多夫制。尽管这绝不可能,然而,仅仅时隔一百年,观念发生如此颠覆性转变,不知那位前清遗老对此会做出如何解释呢?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也一定哑然。那个风趣比喻中得意的茶壶,也一定惊落于地,摔得粉碎。
因此,传统价值体系下的女性,始终要以相貌漂亮博得赞赏,来表述自我的存在。她们把男性价值标准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女性仿佛就是为了男性的愉悦而存在。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价值习惯,也是传统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一种文明。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女性是悲哀的,那么,我们似乎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一场浩浩荡荡的女性运动了。
所以,存在主义者西蒙·波伏娃用她的负面原理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
三
女人貌美是这个世界的精彩,但于个人来说,美女大凡命运悲惨。维纳斯美丽,嫁于残疾的铁匠,美狄亚美丽,被丈夫抛弃,古埃及女王克利奥帕特拉美丽,最终丧命蛇口,王昭君美丽,远嫁异族他乡,杨玉环美丽,缢殒马嵬驿,历代宫女可谓天下秀色,却只能随时间流逝,花自凋零,青楼女子无不美丽,又有几人不饮尽人世冷暖酸楚。
唐代诗人杜牧的一首《秋夕》,表达了宫女孤寂无聊的生活:“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这就是美丽与悲哀联姻,如影随形。
美女爱英雄。是一种典型的人类男女情结,表达男人气度与女子美丽的吸引力。我喜欢读古希腊罗马神话,但对于纯神时代并不很感兴趣,因为毕竟它离我们人类还很遥远。公元前十二世纪至公元前九世纪,被称为古希腊的英雄时代,这个时代的特点是英雄辈出,如著名的奥德修斯、阿伽门农等等,大都叱咤风云,英勇善战。他们都是半人半神,确切说,都是男神与世间美女结合的后代。特洛伊战争浓浓的硝烟就曾在这段历史的上空弥漫了整整十年,战事惨烈,死伤无数。起因就在于争夺一个美丽绝伦的女子,她的名字也很美丽,叫海伦。据说,特洛伊的长老们在讨论这场战争是否值得继续打下去的时候,不少人持休战的态度。这时,一个女人的身影飘然而过,长老们只瞥了一眼,之后便决定继续战争。他们从这瞬间一瞥中窥见了海伦惊世的美丽,说道,即使再打十年也值得。这个故事可谓西方美女爱英雄情结的历史渊源。即使现在,英雄美女,也是好莱坞电影一个不可或缺的噱头,始终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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