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浪花】酒雾(小说)
一
黄昏时分,阿球的“三酉居”又来酒友了。“三”和“酉”合起来就是一个“酒”字,阿球好酒,便将自家的陋室取了这么一个雅号。
来者两位,一男一女。男的叫曾巧。在阿球眼里,曾巧是属于那种烧成灰、磨成粉也认得出来的铁杆。曾巧长得真的一点都不巧,四方脸,豹子眼,大阔口,人高马大的,一副气吞山河的模样。他应该去干扛枪打猎的活,却偏学猛张飞绣花,是个耍笔杆子的主,作家一个。女的叫小马,可她一点也没有马的样子,小巧玲珑的,像鹿,不过是一头老鹿了。她穿着一条黑色的连衣裙,把皮肤映衫得雪白雪白的,遗憾的是头发也掺着白了。
曾巧是阿球最铁的酒友。他俩一起喝了三十多年的酒,假如把肚子里的酒水全倒出来,灌满两个游泳池亦绰绰有余,足够让梁山水泊的好汉折腾个三五年的。
小马不是,她是新来乍到,但阿球认为她就是一酒友。在他的逻辑里,没有亲戚朋友同事同学之分,也没有男女老小高低胖瘦之别,但凡是到三酉居的,就两字:酒友!四个字:全是酒友!
二
阿球开始炖老鸭的时候,老天下了一阵稀里哗啦的大雨。阿球开始往锅里蒸江蟹的时候,雨停了。曾巧和小马走进门的时候,大雾升起来了。
雨雾雨雾,雨是看得见的雾,雾是看得见摸不着的雨。雨后往往有雾。雨是无邪的醒者,白条条的,赤裸裸的。雾是醉鬼,混沌沌的,疯三癫四的,四处游荡。
雾是从窗外的凤溪升起来的。可曾巧不这么认为,他说雾是从阿球的家中飘起来的,是从阿球的那双朦胧的醉眼里飘出来的,是从堆在屋角的那些酒坛子中飘出来的,是从灶台上的那些小锅大锅中飘出来的。
阿球笑笑。他向来这样,在酒还没有喝高之前,没兴致说话。曾巧是个爱调侃的人,随他怎么说吧,只要他开心就好。把悲伤留给自己,把欢乐全让人带走,阿球是一个有境界的人。
阿球开亮了那盏吊在梁上的小蒲瓜似的电灯泡,又按亮了一串葡萄似的躲在墙壁上的小彩灯。这是他待客的最高礼仪了。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开彩灯的,彩灯属于悦目的红颜酒友。
阿球年轻时长得面如冠玉,唇红齿白,帅哥一枚。如今年且六旬,虽说华发多生,眼角起皱,却依然脸色红润,骨格清奇,气质不凡。他是个画家,正宗的美院科班出身。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大写意、小写意,印象主义、新印象主义和后印象主义绘画一律通晓,尤其擅长仕女画,造诣颇深,在凤城画坛属泰山北斗般的人物。他原在文化馆工作,现在退休了,在家小酒咪咪,偶然画画,闲着。
曾巧二十五岁从师院中文系毕业,分配到凤城中学教语文。第一个暑假,就赴石垟林场参加由县文联组织的森林笔会。笔会期间,他与阿球同房间,成了室友。
彼时的阿球留着长卷发,头上泊一片波浪,要是染点黄,在风中那么一伫立,颇有风吹麦浪的感觉。他穿着有无数个大兜小袋的美工衣,全身插满画笔,很像诸葛亮草船借箭时满载而归的稻草人。他的目光深邃而忧伤,终日沉黙寡言文质彬彬的,显得很有范,也格外另类。
与会者三五十人。中午,大家聚在餐厅吃饭。阿球一坐下就开喝,很少见他拿筷子夹菜,就一味的喝酒。大家都散了,偌大的餐厅空空如也,惟他一人仍在独饮。桌上放两氧水瓶单斤装的高度老糟烧,火柴一划就腾蓝焰的那种,力头很猛。一瓶喝完了,他又启开一瓶。餐厅的工作人员前来收拾盘碗,他还在喝。没菜,他变戏法般从衣兜里掏出一把花生米,配着。嘴里每扔进一颗花生米,他就喝一口酒,嘴巴咔咔个不停,也啧啧个不停。喝着喝着,人就软了下去,像一条死鳗,滑到在桌子底下,不省人事。
人人都说他是酒癫,没人理会他。曾巧看见了,把他背到招待所,扔进被窝里,睡。
黄昏,阿球醒来。他一睁开醉眼,就喷着满嘴的酒雾说,曾巧先生,看得出你是个好人,晚上要是陪我喝酒就更好了。
曾巧说,你中午都喝成这样了,晚上还喝?
阿球说,这有啥奇怪的,有道是,人生难得几回醉,喝酒人喝醉一次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喝醉呀,哈哈,我看好你,晚上你得陪我喝,必须的。
晚上,改喝双鹿啤酒。啤酒是林场赞助的,不喝白不喝。曾巧拿来十瓶啤酒,摆出一番要与阿球大干一场的架势。
阿球说,两人十瓶咋够,你得端一箱来。
曾巧说,一箱可是二十四瓶哦,阿球先生。
阿球龇牙说,这算啥,啤酒纯属是荡口的料,小儿科。
餐厅里其他人都走了,剩下真巧和阿球在喝酒。终于,他们喝光了一箱啤酒。阿球没有滑到地上去,他打着酒嗝说,走,先到溪边蹓跶蹓跶去,回到房间,我给你画幅俏像。
林场处在一山谷里,一条清溪自西向东潺潺流淌,南北沿溪两溜房子。南面的房子粉墙平顶,是林场的招待所、行政大楼和职工宿舍。北边的房子木屋青瓦,是当地的民居。
真巧搀着阿球从溪边走,溪风徐徐袭来,异常的清新凉爽。他们路过一水潭,阿球突然头一歪,便滑向水潭,然后像条草鱼,漂在水面上。
阿球一落水,扑咚声过后便再无动静。过了一会,还是不见动静。曾巧以为他被淹了,要跳到水潭里拽他。
他发声了,不要不要,让我凉快一会,醒醒酒哈。
三
阿球居住的城市叫凤城,两爿青山,一条阔溪,溪叫凤溪,城随溪名。
阿球的三酉居处在栖凤北路的斜角地上,窗含凤溪,门泊大路。那块斜角地是独立的,像一片牛皮藓,孤零零地贴在路道与河岸之间,属于视觉垃圾。多前以前,政府就表示了,说要拆了这头盘踞在风景之中的拦路虎,但多少年过去,拉路虎仍然趴在路道上拦着路。大路识相,经此便绕着弯走。
三酉居不大,一间两层,外墙赤着砖,内墙刷过粉,没有装修,很简陋。一楼直通通的,中间拉一匹蓝色的布条,隔成了里外两个间。里间是厨房,外间摆一张画案,兼客厅、餐厅和画室。墙上挂着四幅画,山水的,花鸟的,仕女的,还有一幅阿球自己的自画像。楼上两房间,临街的是卧室,沿溪的养宠物,置花木盆景。宠物有三种,一只大花猫,一条黄狗儿,一笼老鼠兔。
小马初次登门,因心怀心事,眼睛睁得像雷达,显得特别留神,瞧得格外仔细。事前,曾巧非常诚恳地对她说,阿球其他方面都很好,就是比较闲散,爱喝酒,不会打理家,家里乱糟糟的,你得有心理准备。经实地考察,看来情况并非像曾巧介绍的那么糟糕,房子有些朴素老旧,但环境还是保持不错的。接下去,她得好好考察考察阿球这个人了。
菜烧好了,画案成餐桌,开吃。小马交着腿,整了整裙摆,很有气质地坐在曾巧和阿球的对面。阿球开了一瓶意大利进口的红葡萄酒,往高脚杯里斟满八分,放在小马的前面,他和曾巧喝米仁酒。
小马女士,非常欢迎你到寒室喝酒,蓬荜生香了,我们就喝起来吧。阿球说。
谢谢,谢谢你,我荣幸之至。小马说。
我先敬你一杯,漂亮的女士。阿球举起酒杯,那是一只三两杯,跟小马碰了一下,喝了一大口,咕噜一声,满满的一杯酒,只剩下了一半。曾巧见了,悄悄地扯了下他的衣角。
小马朝阿球嫣然一笑,呡了一小口,坐下,拿起筷子夹了块鸭肉试尝一下,味道不错。鸭肉伴了白木耳、蛏子干、大子参,是她喜欢的味道。
接下去,小马再不动筷子。阿球再不开口说话。小马用温柔且审视的目光盯着阿球看。阿球发现了,便冲她笑。小马见阿球对她笑,也就朝阿球笑,笑得有些意味深长。曾巧见他们相视而笑,也笑了。
作为铁杆酒友,阿球的婚姻问题,对于曾巧来说,始终是一桩心事,更是一个迷团,如同酒雾,看得见,闻得着,却摸不到。
曾巧认识阿球那年,阿球已经三十五岁了。当时,曾巧还没有女朋友,单着。曾巧单着,很正常。可阿球还单着,就很不正常。开始的时候,曾巧对此觉得很难理解,不管论相貌、论学历、论工作,阿球的各方面条件都十分优越,咋老大不小了还不成家呢?他当面问过阿球多次。
阿球说,婚姻问题属个人隐私,你别问我,我也不问你,咱俩只管喝酒,互不干涉内政。
后来,曾巧了解了一些情况,都是道听途说的。据说,阿球曾经有过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阿球三十五岁那年,如痴如醉地爱上了一个姑娘。姑娘少他两轮,是一位小学的音乐教师,歌唱得好、长得漂亮就甭提了,关键是气质特好,犹如空谷的幽兰,有一股超凡脱俗的清纯魅力。开始的时候,姑娘也喜欢他。两人彼此把所有知心的话和甜密的吻,把该说的都说了,把该干的都干了,不料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姑娘突然变卦,嫁给了一个出身于官家的英俊吉他手。堂堂的青年画家阿球,他那杆神奇美妙得锦绣的画笔居然败给了一把古木吉他,蹩屈啊!想不通啊!从此,他就与杜康结缘,借酒消愁,陷入无边的酒雾里不能自拔。
曾巧的姻缘也来得比较晚,三十出头了,才拥有另一半。婚前,他几乎天天都陪阿球喝酒。婚后,由于妻子远在温州上班,除了周末,还是与阿球混在酒坛子里。曾巧曾想,一个痴情的男人,被刻骨的爱情受了伤,是需要一段时间疗伤的,日子一长,伤疼就会自愈。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过了四十,阿球的伤情仍不见好,反而有恶化的趋势,曾巧急死了。
四
有人比曾巧还着急。那个人是阿球美院的老师徐教授。阿球在美术方面,天赋异禀,当初在大学求学时,徐教授特看好他,视他为得意门生,亲如己出。眼看阿球往奔五去了,仍然单着,徐教授真的急了,便亲自出面干涉。
一次,徐教授率他的研究生赴丽水的画堰古乡写生,特地捎上了阿球。
徐教授可谓用心良苦。在丽水,他有一个女学生丽莎。丽莎和阿球同届同班,毕业后也在文化部门工作,也一直单着。徐教授琢磨再三,决定亲自扮演一次月老,给门下的这两个宝贝牵牵红线,让他们在画坛比翼双飞,白头到老,岂不美哉。到了丽水,徐教授当晚就将他们招在一起,到一家鱼头馆吃溪鱼。吃到一半,徐教授寻了个借口撤了,为的是给阿球和丽莎留一个自由空间,任他们浪漫,任他们放开手脚尽情发展。
半夜时分,躺在宾馆早已熟睡的徐教授突然感到鼻腔呼吸不畅,张嘴伸舌往唇角一舔,甜甜的,还含着股药味,遂从睡梦中惊醒,到洗手间一照镜子,气得白胡子竖了起来。是哪个混小子!居然趁他酣睡之时,在他的鼻孔和嘴巴上涂满了黄岑牙膏。
此类恶作剧,敢拿徐教授开玩笑的,除了醉鬼阿球,还能有谁。恩师的心意阿球自是心知肚明。可悲的是徐教授看错人、牵错线了。徐教授只了解丽莎对阿球有意,压根就不知阿球对丽莎没一丝兴趣。
在大学时代,丽莎曾经主动追求过阿球,甚至在私底下还不惜一切给阿球当过裸体模特。阿球对丽莎太了解了。丽莎,长着一张欧式的脸孔,凹眼眶,大眼睛,高鼻梁,嘴角微微上扬,脸上始终带着微笑。乍看,神似蒙娜丽莎。细看,眉毛淡淡的,宛如早春的嫩草,遥看草色近却无。此外,脸上还长有细细的雀斑,这是一个缺陷。但这些都不是致命的,关键是脱光了看,阿球就接受不了了,天哪,丽莎的小腹上居然长有像猪肚皮般的娠皱纹。显然,在读大学之前,丽莎曾生过孩子。阿球是个完美主义者,当丽莎第二次提出要当他的裸体模特时,他婉转地拒绝了。
丽水之夜,徐教授走后,丽莎欲对阿球说一些走心的话,让本已枯萎的玫瑰重新绽放出艳丽的花朵,该死的是阿球一味的装傻,一味的喝酒。喝醉了,回到宾馆,就闹出了请恩师在睡梦中吃牙膏的笑话。
多年以来,曾巧和酒友们给阿球介绍过不少的女朋友。胖的瘦的,不胖不瘦的;高的矮的,不高不矮的,见鬼的是阿球全不待见。于是,酒友们就说阿球是老牛想吃嫩草,曾巧也这样认为。于是,他们就给他介绍年纪少几轮的迷妹,阿球还是在见鬼,还是不开窍。时间一久,阿球就成了凤城硕果仅存的童男。凤城有几个自诩风华绝代的风流女子,也曾信誓旦旦地表示,要伸出温柔手,施展媚眼功,将阿球收伏在自己的石榴裙下,破了阿球的童子功。结果,除了赚回一身的酒雾,再无他获。
曾巧来气了,就调侃阿球,你是不是死牛不吃草?
阿球说,非也非也,本山人是活牛。
曾巧说,既然是活牛,你咋不吃草呢?
阿球诡笑道,先生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有道是人生如酒,天地之大,天底下的酒多了去了,你能把所有的酒都喝遍吗?女人嘛,也是一种酒,那酒,本山人不喝了。
曾巧愕然。他想,这个酒鬼八成是被酒雾浸邪了。他蓦然想起城郊七甲寺的老和尚来。那老和尚修行很深,很会度人。一日,曾巧携阿球到七甲寺去,他与老和尚说好了,请老和尚好好地超度超度阿球,把阿球从酒雾中超度到红尘中来。
七甲寺座落在城西的一山㘭里,距凤城城区不远,五六里路。那是一个春日,花开了,草绿了,阳光暖暖的。阿球兴致很好,背着一个旅行包,坐在曾巧自行车的后座上,快乐得像他家中的那只大花猫,往七甲寺去。半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七甲寺的山门边。阿球跳下车,说,你在此等等,我先去撒泡尿。说完,背着旅行包往路边的清溪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