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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星月】莫里(小说)


作者:吴川 白丁,6.2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614发表时间:2020-11-01 21:51:40
摘要:是三个殊途同归的人,还是一个自我救赎的灵魂……

1
   下了飞机已是深夜,机场里人影寥落,除去那些张望着寻找客源的出租车司机和三三两两蜷缩在长椅上休憩的疲惫的乘客,此外就只剩下无尽深邃的夜色,以及无时无刻不在呼啸的南风了。
   我跟随一小拨人流走出了机场,找了一石椅坐下,顺手点起一根香烟,在原地等待蚁的到来。临近八月,正值炎热之际,机场外却意外地有些凉气,加之这颇疾的南风,竟令我拿烟的手哆嗦了起来,于是急忙续命似的吸了一大口,直到吐出的白雾覆盖了眼前的夜色,才稍稍缓解。
   一个月前,我第一次离家孤身去旅行,意在体验不同于往常的生活,踏出自己的舒适区,去寻找一些无法言说的东西。于是我去了乌鲁木齐,去了西安,去了云南,去了很多很多遥远的地区,遇见许多有趣的人,见识了许多奇丽的景色和异域的风情,这些都令我心生感激,可身处异乡浓烈的孤独感却使我愈发不适。在长途旅行的疲惫感和孤独感彻底将我包裹之前,我不得不回到家乡。
   蚁不多时便到了,我将烟碾熄,上了车。
   “旅行可还愉快?”蚁将脸转向我,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不赖。”此刻我精疲力尽,连嘴皮子都懒得多抬。
   “我说,这一趟可够久的,不是吗?”
   “嗯。”
   “可有见到什么有趣的东西?”
   “没有。”
   我轻轻地揉了揉鼻根,闭上了眼睛。
   “听闻你去了酒吧?看着可不大像。”
   “什么?”
   “不大像去酒吧的人。”蚁回过头。“当然有认识什么女孩的吧。”
   “我说,蚁。讲件有趣的事。”
   “什么?”
   “我在去云南的绿皮火车上坐了二十个小时没有合眼,猜猜看。”
   “风景过于迷人?”
   “邻座过于聒噪。”
   “好嘛。”
   2
   我和蚁自幼相识,算是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孩子,因为我年长他几岁,所以遇事都会照顾着他些。但起初我俩的关系仅仅只是邻里乡亲,知道个名字的地步,远没有后来那么亲密,直到那件事发生。
   蚁自出生之时右眼便患有先天性疾病,因此每日需戴着有单边眼罩的眼镜上下学。和正常小孩的差异使得蚁在集体中显得格外显眼,并因此遭受了排挤,常常受到来自同学的言语攻击,被取笑为“独眼龙”。蚁年幼脆弱的心灵受到了伤害,每天放学都会躲在学校外的竹林里抽泣。而当蚁鼓起勇气向母亲诉说心中的想法时,却得到了母亲敷衍的回答。在学校那边,蚁遭受的排挤现象也愈发严重,甚至逐渐演变成为校园欺凌。
   大概是冬日里的一个下午,我在学校外空旷的竹林空地,看到三个眼熟的顽劣小孩正对着摔倒在地的蚁拳打脚踢。我怒不可遏,不由分说地收拾了他们一顿,并拉起了倒在地上满身污泥的蚁。自那之后,我和蚁的关系就自然而然地好了起来。
   “怎么说。是段羞耻的过去。”
   每当谈及这件事,蚁总是会这么说。
   此刻我们正坐在蚁家客厅的茶桌旁,桌上亮一盏昏黄小灯,小灯旁摆着一套檀木茶具和一壶沸腾的茶。蚁将其中的两只杯子洗净,满上茶。
   “而今却是个阳光少年?”我问。
   “哈哈哈。”蚁大笑。“奇怪的很?”
   我拿起茶杯抿了一口,审视似的看着蚁的眼睛。
   “说白啦,全是你的照顾。”蚁也抿了一口茶,借此逃离我的视线。
   “照顾?”
   “是,有你在旁边的话,总觉着不必担忧太多。”
   “神经。”
   我将目光移向窗外,望着几近透明的夜空,薄薄的云絮乘着风缓缓飘动,像一层朦胧的轻纱覆盖在圆月之上。北极星遥遥挂在月亮的右方,光芒微弱地仿佛马上就要熄灭。我将目光凝聚,想要再找出些别的什么东西,例如飞鸟或流星,但却并未有任何收获。
   “关于酒吧的女孩?”蚁显然对女孩的事颇有兴趣。
   “完全记不得。”我说。
   “记不得?怎么会!”蚁双手抱头,做出极其夸张的表请,以表达对我的说辞的不可置信。
   “无论是相貌身材年龄,通通想不起来。”
   “那岂不是白去一趟?”
   “倒也还记得一点。”我说。
   “说说看。”蚁急忙坐直了身子。
   “酒吧散场后,我和她去河边看了日出。”
   “什么?”蚁的眉头拧作一团,仿佛在抗议着什么。“你说你和酒吧认识的女孩去看了日出?”
   “无聊至极?”
   “无聊至极!”蚁说。
   “哈哈。”我开怀大笑,像刚打了一场胜仗。
  
   3
   从家中醒来时已是黄昏,太阳半掩在山后,漏出的光染红了云彩,颇有些好看。我从床上起来,洗漱完毕,穿了鞋出门,想去天台看看日落。
   这是一座老式楼房,充满着九十年代千篇一律的沧桑感,房子朝向南,一共六层,秋季时门前总能见到一地热闹的麻雀在偷食稻谷。在我房间对面的街道有一只毛色呈淡棕色的阿拉斯加幼犬,我高中时的一大休闲乐趣就是靠在窗边,泡上一杯低脂牛奶,看那只小狗无忧无虑的玩闹,圆滚滚的身材加上无厘头的动作,总能使我发笑。
   我自高中时就一直住在这里。因为每户人家都有阳台的缘故,天台的存在便显得有些多余,因此很少有人踏足,我也是有一次看书过于入迷,不小心走到了顶层,才发现天台的存在。
   我迈步向上,走在昏暗的楼道之中,赫然发现通往天台的门虚掩着,门与墙面之间结着张残破的蜘蛛网。
   我推开门,望见天台的石栏上坐着一个女孩,身子向后仰,不知是在欣赏风景还是轻生,但无论如何,这番境地已是危险至极。我在原地站定,不敢向前。
   “可是有什么心事?”我问。
   “也许。”
   她很显然知道我的存在,却并未回头
   “想寻死来着?”我抽出一支烟点燃,狠狠地吸了一口。
   “嗯,在等日落。”
   “挺美的,不是么。”
   “是挺美的,可惜马上就下山了”
   “那么,可有原因?寻死的原因。”我又默默吸了一口烟,问。“当然,我与你没有任何瓜葛,也并非警察,但我想,临死之前说出来或许会更舒坦些,不是吗?”
   她回过头对着我淡淡地笑了笑,尔后又转过头望着夕阳。惨白的唇色让我想起托德·菲利普斯饰演的小丑。
   沉默了片刻,她开口了。
   “人为什么会抑郁?”她问。
   “因为一些不痛快的事”我说。“会过去的,无非是当下的负面情绪罢了。”
   “若是长期不快又如何?”
   “或许与童年有关。”
   女孩将身体半转,定定地望着我,我被盯得有些发毛,但也因此得以看清她的样貌:一头乌黑的披肩短发、一个寻常亚洲人样式的鼻子、峨眉、嘴唇薄且小巧,空洞的眼神毫无光彩,像是一颗被遗弃的陈旧的棕灰色玻璃球。
   她无奈似地笑了笑,又转过身去,说。
   “我打小不爱笑,因此周边的大人总取笑我,给我取了个‘哑巴’的外号,或许有意捉弄,或是逗趣而已,但久而久之,连同龄的孩子也这般叫我,也就不得不在意了。我的父亲是个酒鬼,每每喝到深夜,回家便一个劲地发着酒疯,在儿时的无数个夜里,无不充斥着父母激烈的争吵声。
   我的家并不富有,父母也没有很忙,但我得到的关心却并未因此增加,每当我半夜被雷雨惊醒时,总找不见他们的身影。”
   她顿了顿,问。“太过矫情?”
   “关乎成长环境,孩子嘛。若环境存在太多负面因素,由此诞生的性格也容易出现缺失,这是常事。”
   她似乎并不在意我说了什么,又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有趣的是,我生在鬼节,每当追念先祖的人们为祖先烧去纸钱,我便会长大一岁,明明已经活了近二十年,却连发生过交集的人都少得可怜,无论学习啦,恋爱啦,身体啦,通通一团糟,对周遭的一切毫无兴趣,做事情也无法坚持到底。唉,说白啦,早就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女孩叹完气,身体蓦地瘫软下去,好似那一句叹息用光了她所有的力气。
   “所以才来这寻死?”我问。
   “是。”
   “可为什么还在这等日落,难道不是心中有期盼才对。”
   她沉默不言,只是兀自看着夕阳。
   “或许是在等我。”我说。
   “等你?”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
   “谁知道呢,命运委实是种奇妙的东西,在你感到前路无望的时候,总能瞧见光明,就像方舟号和微纪元。”
   我慢步走到她近前,在合金管道上坐下。“我说,太阳不总是往下落的。”
   她回过头,我则笑着望着她的眼睛,夕阳温暖的光穿过我们之间的缝隙,将两人的样子投影在身后的墙面。
   “希望你快乐。”我伸出手。女孩低着头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拉住我的手,从石栏上跳了下来,我悬着的心也跟着落地。
   “老天!”我大松一口气,感叹道。
   “难捱时可以找我聊聊,我就住三楼。”
   “谢谢。”女孩说。
  
   4
   说起生日,无巧不巧,我的生日也在鬼节,准确些来说是寒衣节。甚至包括蚁,也是这一天出生的,同时认识两个同日出生的人,着实是一件奇妙的事。就好像遇见两个不同时间段的自己。明明无论从长相,身材还是年龄都找不出一点相似的地方,却能感觉到一种微妙的连接,不需要任何的话语和动作,就能感知到对方的存在。而对于鬼节出生的这一事实,我本身却没有任何不适,虽然每当我的生日临近,都会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重要且悲伤的事。例如今年,是和一位十分之亲密且唯一的好友断绝关系,去年是外婆逝世,再往前,就是类似于和初恋分手这样程度的事件。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因为鬼节出生这种荒诞的原因,只是不快乐的事恰巧发生在了这一天附近而已。
   成年后的我不再和年少时一般气盛,虽然时至今日,我也仅有二十岁,但在虚拟网络上发表的言论常常会被人认为是三十好几的大叔。完完全全失去了属于年轻人的锐气,热情,时常摆着一副生人勿进的臭脸——事实上自我出生时就这样,我从来不会有持久的好脸色。对周遭的一切也始终提不起兴趣,认为人生不过是吃饭睡觉走路,等父母老了入土了,已然尽了来到人生的责任,那死去也就没有所谓了。
   当然,好不容易来到人世一遭,自然不能说死就死,好歹要体验些新东西,无论爱或不爱,尝够了俗世的滋味,那么躺进棺材的时候,面容也能和蔼一些。可惜,说到底,生活也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5
   “何苦每日打球,一身臭汗。”
   此刻我和蚁正身处小镇中心公园的篮球场,球场里人满为患,充斥着各种嘈杂的讨论声和球员粗重的喘息,观众席上座无虚位,大多是身材走形且发量堪忧的中年大汉,偶尔能看见几个带着孩子看球的年轻妈妈,不时用手引导孩子关注进球的人。远处传来筷子兄弟的《小苹果》,这首歌我已被迫听了近一个月。
   天气稍稍有些闷,我的球衣已浸满了汗水。
   “何苦到哪都喝酒。”我没有回答,指着蚁的酒瓶问道。
   “酒里有醇厚的小麦香,我喜欢这个味道。”
   “那何不喝纯奶,不应更容易接纳不是?”
   “酒不同于奶和水。”
   “?”
   “酒的好处在于,你需要慢慢品鉴它,这让你有时间能够用来思考,而牛奶和水则不能。”
   我点点头,表示认同。
   “所以,何苦每日打球。”蚁问。
   我沉思良久,说道。
   “打球的好处在于,你没有时间想太多东西。”
   “想逃避一些东西?”
   “或许。”
   “比如什么”
   “糟糕的情绪,还有,无聊且漫长的时间。”
   “那为什么不喝酒?”
   “你真以为酒能消愁?”我问。
   “为何不能。”蚁说着,闷了一口酒。“对影成三人,举杯就能消愁。”
   “李白是这意思?”
   “我觉得。”
   “什么。”
   “想解决什么东西,就得融入什么东西,例如台风眼。”
   “你的意思是,喝酒能融进愁绪,然后消解愁绪。”
   “没错。”
   “奇谈怪论。”我说。
   我很晚开始打球,在高二的暑假之前,我还是一个纯粹的网瘾少年,对游戏之外的一切的不感兴趣,篮球什么的更不用提,和宅男根本不搭边嘛。直到一次偶然的契机。那时我正在上数学课,对数学一窍不通的我,实在无法专注地听讲,于是就将目光投向了一旁偷看NBA的同桌的手机上。那是骑勇大战的第七场,我看着凯里欧文迎着库里的防守投进了改写历史的一球,正是这一球,勾起了我对篮球的热爱。于是乎那之后,我借由体育生之便,终日与篮球相伴,废寝忘食的练球,只用了两个月便达到了校篮球队的板凳水平。
   而那段时间也是我人生中的高光时刻,我拿下在学校的第四个长跑冠军,诗歌也得以发表在校刊,随体育队参加了市赛并取得了佳绩,仅差三秒就可以持平市男子1500米纪录,风头一时无两。可惜好景不长,市赛后我在训练中受伤,并成为学校唯一一个未通过体考的人。跌入谷底的我只好借篮球逃避现实。
   进入大学后,我第一次以队长的身份带领球队参加比赛,经历了第一场的失败后,第二场我单场进了11球,却仍然无法掩饰球队整体实力差距的事实,最终以一分之差落败,输球后我落寞地坐在地上,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得知了外婆逝去的噩耗,我的篮球梦也在那一刻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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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新人的偶然相逢,旧友的情谊永在,其实都需要缘分。而能够让新朋和旧友组合在一起,增添新的生活,则更是人生的一段际遇,令人更加难忘,更加回味。莫里是一个有包容心的人,而且还有责任感,所以,和总想着生活有色彩的蚁一直能够保持友好的关系,也和感觉没有色彩的女孩在其欲轻生之时有了交集且在后来的日子里能够慢慢探讨人生而非打探隐私。三个人在一起的日子又进行着各自的故事,是开心的,是有滋味的,也是迈着不断向明天走近的步子,唱响又一曲寻梦的歌。蒙太奇的手法读来韵味十足,推荐欣赏。【编辑:快乐永远】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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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快乐永远        2020-11-01 22:59:00
  虽然说第一次投稿小说,但读起来手法老练。欢迎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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