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浪花】和酒好上了(散文)
和酒好上了。这些年,即使独处,我也没有孤独过。
由于工作的缘故,一人驻京独处。离开了家人的陪伴,远离了朋友的欢聚,曾经热闹的氛围突然沉寂下来,不免有些孤独和落寞。还好,工作忙碌起来可以消解郁闷的心绪,静下来时,一本书,一杯茶,尚能聊以慰籍。最能让我开心的,就是把酒小酌了。古人说,何以解忧,唯我杜康。我却是,京华“牛儿”是我的知心朋友。我以酒为友,绝不是酗酒,薄酒微醺,香飘四溢,忘掉烦忧,让心情更舒畅,让生活更美满。
一
漫漫人生路上,有了酒的陪伴,生活便有了色彩和味道,人生就多了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客人来了,推杯换盏,酒能烘托出浓浓的友情;逢年过节,家人团聚,举杯相敬,酒能使家人更和美;洞房花烛,金榜题名时,酒能送吉祥,让婚姻更甜美,让前程更辉煌;当疲惫时,酒能为之提神;当工作生活遇到不幸和挫折时,酒能带给生活的勇气和力量。
我以为,酒是有灵魂的,以酒为友,只有喜欢在酒里微醺一把的人,才能体会到酒的魂魄,才能感知酒的魅力。
我人生的成长过程,没有离不开过酒,人生如酒,酒如人生,酒可以说是我人生最早结识的朋友。
我第一次与酒为友,是在很早以前,那时的我还是幼年,一个寒冬腊月的日子,曾祖母去世。灰蒙蒙的天纷纷扬扬飘落着柳絮般的雪花。虽然知道曾祖母已经死了,但我还不懂得死是什么概念。家的院子里大人神情沮丧进进出出地忙碌着,也顾不上孩子们,胡同的孩子们最多,虽然下着雪,我也在胡同里高高兴兴地跟伙伴们玩着扔“绳头”游戏。
按农村风俗,三天丧。丧局期间要摆酒席,宴请亲朋好友。曾祖母去世时年近八旬,在农村算是喜丧。酒席更显得隆重和热闹。
那天,白天摆了十几桌正规酒席,招待吊唁曾祖母的客人和乡邻,自家孩子们是不能上桌的。到了晚上,客人已散,家里会重新摆上几桌酒席,犒劳本家族的至亲,几十口人再大吃大喝一顿。大人孩子们分桌就坐,桌上的大人们一本正经地喝着酒,孩子们也手忙脚乱地吃喝起来。也许是小时候过于调皮和讨人喜欢,这次酒席上,本家的一个喜欢恶作剧的二叔,把我从孩子桌上抱到大人席上,哄骗我说,酒是香的,先是用筷子沾酒让我尝酒,先是感觉辣,但辣中却有一股浓香,二叔问我感觉怎样,我说“香”,二叔急忙把盘子里的一块肉放进我的嘴里,接着从桌上端起一酒盅酒给我硬灌进嘴里。虽是感觉满嘴的辣,眼含着辣出的泪,但还呲牙咧嘴地说出酒好喝的违心话,然而,却得到了桌上大人们的喝彩怂恿。又接连喝了两酒盅,大人们又是给我夹菜,又是连连地夸赞。我在大人们的喝彩中,离开大人的席位,摇摇晃晃地回到了原位。不长时间,就迷迷糊糊,什么也不知道了,当我醒来时,已经睡在奶奶的床上了。
事后,大人们问我,酒喝得怎样时,我记得说了句:“酒真好喝!”当时才五六岁的我,会说出现在想来都令人难以置信的话来,我想,这也许是冥冥之中的与酒有缘吧。
二
初沾酒味,虽是懵懂年龄,但毕竟也算是有了饮酒的经历。酒入肚中,火辣辣,开嘴而出一股酒香,弥漫周身,仿佛有一种朦胧的力量,使入全身,迅速壮大,膨胀,有种脚不着地,天旋地转胜似神仙之感。酒没有让我感到厌恶,反而有了闻酒欲饮的一种期待。
有了意想不到的第一次,再次触酒似乎是理所当然了。大约相隔时间不长,就是我老屋前我本家大叔海结婚的日子。
大叔结婚大概是冬天,晚上,院子里张灯结彩,有很多帮忙的本家邻居,有的烧水沏茶,有的搬凳端椅招呼客人,有的张罗酒席,还有的过来闹洞房,人来人往。这样的喜庆事最少不了的就是孩子们,我就混杂在这凑热闹的人群里,东跑西颠,在人缝里乱窜。
那天晚上,玩得饿了,就跑到院内棚子里忙活着掌勺的大厨富爷跟前,嘴甜甜地喊了声:“富爷,想吃鱼就馍!”富爷见我,二话不说,用油腻的手,顺手抓了两块炸鱼一个馍给我。这时,本家的振叔见我,就把我领到正在喝酒的大人桌子上,振叔知道我在喜丧上喝酒的事,这次故意又让我喝酒,其实是看我的洋相。说是小孩子喝酒有出息,喜酒不醉人,说着便把倒满酒的盅子端到我眼前。我当时并没有想很多,我只觉闻到的是酒香,早已有些垂涎了。我放下手中的馍和鱼,端起酒盅一饮而尽,虽是辣,但没有了第一次的难堪了。我在振叔们的喝彩中,接连又喝了两杯。这次没有贪杯,我抓起桌上的馍鱼,刺溜一下跑出了屋外。馍鱼进肚,竟奇迹般地没有醉。酒足饭饱,一个饱嗝上来,却是满嘴飘香。
从此,我对酒便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爱。也许是朋友相交不需要太多的讲究,要的就是一种缘分。喝酒,我想也是如此,与酒结缘,酒自然便成了“朋友”。
那时的农村落后,精神文化生活匮乏,喝酒,也许就是一种礼节和仪式,从精神层面上看也是寻求快乐的一种方式。质朴或略带愚昧的农人,总以为只有喝酒的男人才算条汉子,有血性,有力量,成年汉子有酒才能撑起养家糊口的一片天。多少人都是这么看的,可以说,不会喝酒的男人,在农村娶媳妇都难。
三
现在想来,小时候的学会喝酒,实在是没有值得称道的。酒,本身没有过错,这种让心智没有打开的儿童,从小养成喝酒的习气,实在是一件不值得提倡的陋习。从小接受健康的教育和传承良好的生活素养,才是正道。有幸的是,我并没有被恶习吞没,只是喜欢与酒为友,并没有嗜酒成性。
在农村,只要是男孩,大概没有年龄的限制,只要能喝点酒,逢年过节或平时家里来了客人,能上桌给客人敬酒陪酒,对于长辈来说是一种礼数,对于娃子们来说,可能就算是值得骄傲的炫耀了。
在那个只能满足温饱的贫瘠年代,家里偶尔来了客人,拼凑几个荤素小菜,长辈们滋滋有味地推杯换盏,有时会借着酒兴,提出让孩子们给客人敬酒,对喜欢喝点小酒的孩子们来说,是十分迫切和求之不得的美差。先敬后陪,这是礼节。不但能跟客人喝上几杯小酒,更重要的是客人出于礼貌,会把盘子里难得的一块的肉片夹到孩子嘴里。喝得晕乎乎的,满嘴生香地从酒桌上跑出来。心里感觉就像过年一样兴奋。
这样的美差,我经历过多次。只要有客人来,我是寸步不离家的,等着关键时刻的到来,也就是爷爷喊孙子去给客人敬酒时。等圆满结束先敬后陪的程序后,客人会笑眯眯地仔细在盘子里瞄准一块肉片,一边用筷子夹着,一边嘴里夸奖着敬酒的孩子懂事,奖励一片肉。这时,就赶紧用双手捂着嘴,生怕肉从嘴里掉出,一溜烟似地跑到一个旮旯里,好好享受美味去了。
想想也是,人生一路走来,从童年到少年,从少年到青年,从青年步入壮年老年,从乡下走进城市,又从城市回到乡村,酒始终像一个难以割舍的朋友,与人陪伴,给人带来无尽的舒畅和快乐。
平日里,只要不是工作中,在身体许可的情况下,一人独酌,举杯邀月,不必大醉,只要微醺,醉眼迷离,镜花水月,自在逍遥,人世间的一切烦恼都可忘却,一切功利皆可看淡,心中没有了块垒,眼前是一片清明的世界。朋友来了举杯共饮,对酒当歌,海阔天空中感受友情的温暖。在酒香四溢里,享受人生乐趣,曲终人散,互道一声珍重,明朝又是一个艳阳天。每逢佳节亲人团聚,玉碗盛来“琥珀光”。红白喜事,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升迁就业,喜得贵子,不管喜忧,都有“杜康”,要不,怎么说是无酒不成席呢?与酒为友,怎能没有老朋友的陪伴呢?
四
其实,对于喜欢喝点酒的人来说,喝酒是不需要理由的。要说理由,我们总是能找到。如四季可以春夏秋冬轮换,喝酒也有四季,欢喜和忧伤,晴天和阴天。心情好时,我们要去喝酒,心情就像好天气,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情绪低落时,我们要去喝酒,火辣辣的酒在全身流动,酒兴来时或吟诗抒怀,或倾情放歌。
独酌一杯酒,快活胜似神仙。与朋友举杯相聚,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因为酒为友,酒就有魂,一个酒的灵魂,分成三五杯,进入各自肚子里,彼此就有了感觉,就会产生共鸣,就会有情有谊。就会分享快乐。
人生似酒,我以为诗酒人生多了一份浪漫,一种酒,一种人生,真也好,假也罢,何必计较?浓也罢,淡也罢,各有味道。醒也罢,醉也罢,淡然一笑。手捧书香,一杯薄酒,慢慢品味。得意时须尽兴,失意时不悲观。
感恩这个时代,给了我微醉小熏的幸福感。
以酒为友,使我的人生增添了太多的自得其乐。
和酒好上了,也和文学好上了,两个朋友,都好。
2020年11月10日首发江山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