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天】水莲花一样的爱(小说)
一、
林梦,一个跟了我七年多的女子,在一个吹面不寒杨柳风的午后,从我们一起租来的房子里搬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我在空荡荡的房屋里,似一只失去重心的陀螺,东倒西歪,找不到立足点。酒入愁肠,剩下手中的空瓶与我一起跳着醉酒的探戈。
一天、两天,三天……手机里零点的闹钟响了三十次,林梦还是没出现,恍若梦幻泡影。我迷失在没有林梦的世界里,衣冠不整、胡子拉碴,发如蓬草,洗脸台上的镜子都不认得站在它面前的那个男人是谁?
“林梦真的离开我了!”一个月、两个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才真正意识到这点,那个跟我有“七年之约”的女人终于绝望地离开了我,而且是那么的突然与决绝,离开了工作的单位,关了手机,拉黑了我的微信,没给我一点迂回的空间。
林梦的离开再次验证了我对爱情的看法:爱情是一场绮丽的梦,见不得现实的光!
我用时间的舌头舔着心灵的伤口,整整半年。终于在一个金风细细,叶叶梧桐坠的日子里,我把如杂草纷披的头发理短,迎风飘扬的髯须刮净,把所有关于林梦的东西,都装进了一个箱子里,然后对着箱子说:沙扬娜拉,我的水莲花!”水莲花,世界级濒临绝种的植物。我喜欢水莲花,喜欢它清纯的心,不胜凉风的娇羞,喜欢它的寓意;灵魂的解脱和美好生命的重生。曾经林梦要求我买一盆的水莲花送给她,而我却说那花太娇贵了,难养,也养不起。其实我知道林梦的意思,也知道水莲花送给自己喜欢的人,是表示自己会倾尽一切给对方呵护和关爱。可我给不起林梦一个水莲花一样的爱,因此我拒绝了她的要求!
二、
“林梦离开我了。”当我打电话给我大学唯一的同窗好友时,他听了,破口大骂我:“你,范剑,就是犯贱,活该。”
是的,我叫范剑,因与“犯贱”谐音,因此,从小到大,我没被人少嘲笑过。只是这点小伤害,对身经百折的我,简直不值一提,因此这名字没给我带来太多的困扰,反而让我成了学校的名人。
我十八岁之前,是个喜欢出风头的人,学校里的蓝球场上总会看见我矫健的身影。带球、箭步、旋转、跳跃,投篮,我每完成一系列“范剑式”的投蓝动作,准会让在场观看的女生们集体尖叫,喊哑了嗓子:“范剑真帅!”“范剑酷毙了!”
那叫喊声似浮云,托着我飘呀飘,飘到了九霄云外!我的优越感被淋漓尽致地激发了出来。一个人一旦有了自信,他会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天才,什么都会精通一些,当然读书也不会太差。女学生因此常麻烦我。“范剑,我的手机怎么老卡,帮我看看!”“范剑,这道数学题怎么解?”“范剑……!”求助声不绝于耳。我天生乐于助人,总是有求必应,不过有一件的事从不轻易答应。“范剑,我们交往吧!”不知多少的女生向我射来丘比特之箭,我都一一潇洒地挡住,并且十分感激地说:“谢谢各位厚爱,鄙人已经名草有主了!”当时,这句话让不少的女生黯然伤神了好几天,因为她们不知道,我都是胡扯。那时候,我的草心从不轻易地去靠近任何一朵花心,因为我觉得有女朋友是挺麻烦的事,加上我对“爱情”这两个字充满了鄙夷!
爱情是什么,得不到,相思入骨;得到了,万劫不复。林梦跟着我时,我对她这么说过,她却鄙视地看着我:“你不是很享受我给你带来的爱情时光。”我耸耸肩,无语。说真的,我一直在心中否认林梦给我的是爱情,否则我会落荒而逃,我把她给我的爱,想像成一份的亲情,一种两人相处久了,习惯成自然的亲情,因为这样的感情会更持久。可林梦却不这么想,她要的是爱情,我给不了的一种感情,所以她离开了!
哎,真是傻女人!她难道不知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
三、
我的父母范强与花青就是因为爱情而结婚,但他们以离婚收场。
据说两人未婚前,是十指相扣,日日良辰美景、月月花好月圆,于是他们去民政局领了婚姻的合约,谁能想到,一对相亲相爱,活泼泼的鸳鸯被钉在了一张婚纸上,会渐渐走向四目相对,索然无味,一言不合,针锋相对的境地。我七岁时,事业小有成就的他们,已经到了水火不容,非离婚不可的地步,但为了我这个他们曾经视如珍宝的爱情结晶,范强与花青又在同一屋檐下分分合合地生活了三年时间。在我十岁那年,他们签下了离婚协议书:一起生活可以,但互不干涉个人的私生活。
“为什么不干脆些离婚?”那时我对范强与花青的婚姻已不抱任何的希望,于是问花青。花青说等我再长大些。
十二岁的那天,已有一米七个头的我,一边切着生日蛋糕,一边故作轻松地对着父母说:“范强、花青,为了我,你们这么辛苦地生活在一起,真是难为你们了!谢谢你们给我生命,把我带到这世上,现在我宣布,从明天起,你们各走各的路吧,至于我跟谁生活,我都可以,你们决定!”我放连珠炮似的一口气把练习了许久的话说完,我怕我一停顿就没勇气说下去了。
说完,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我连忙将手中切好的蛋糕,恭恭敬敬地送到范强和花青的面前,而范强和花青被我直呼其名,显得极其的不自然,两人都崩着一张脸看着我送上的蛋糕。
“你们离婚吧,这样毫无感情地生活在一起,反而会影响我的身心健康,更不利于我的成长!”我抱握双拳,用近乎哀求的声音说,“谢谢你们,为了我更好的成长,也趁着我还正常,赶紧离婚吧!” 我的这番话,说得范强和花青脸上都红一阵青一阵白一阵的,变幻莫测了好一会儿的时间,但两人都没有说些什么,因为他们之间再也无话可说,而我也不需要他们画蛇添足式的解释。
为了我更好的成长,不知道是不是这理由让范强与花青可以如获释重地甩下我这个沉重的包袱!总之我十二岁的第二天,他们终于名正言顺地离婚了。花青欢欢喜喜搬走了,十分大方地把她与范强一起打拼购买的小别墅留给了我和范强。
那天,阴雨绵绵,恰似我的心情。我没有下楼送花青,而是躲在别墅的小阁楼上,吃着昨夜剩下的蛋糕,吃得直打饱嗝!
那张限制着范强与花青自由的婚纸终于把爱情给彻底撕票了,两只钉在婚纸上的鸳鸯又活泼泼地飞了起来,飞向各自的天空,从此都不再待见彼此。
花青搬走后,就没踏进过这幢别墅的大门。没过多久,范强就带回了一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年轻女子,听说曾经是他的女助理,两人暗渡陈仓,已有一定的历史了。难怪花青离开后,与范强老死不相往来,原来是他“红杏出墙”在先。
切,真老套,言情小说看多了,范强的爱情戏路与小说里的如出一辙:某某离了婚,与女助理好上了;或某某为了女助理,抛弃了妻儿。
为了从范强那里安稳地获得一份的口粮,十二岁的我成了真正的“饭贱”,卑微地夹在范强和他的女助理中间,讨巧卖乖地活着。那个女助理一开始对我倒没什么坏心思,而且挺会讨好我的,总是“剑剑、剑剑”地叫着,叫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但她对“钱”却十分的敏感!有时候,范强给我钱,她远远地瞟了一眼,便能数出有多少张。我想,那女人是不是每数一张她的心就痛一下,因为我每花一笔的钱,她肚子里还没成形的孩子就少了一笔!而我就偏偏喜欢在她面前,向范强要钱,喜欢看着范强为难的样子:该拿多少?因为这钱的多少在那女人眼里没有定数。有时候,范强明明拿了不少的钱给我,而那女人又会拿了一张百元钞票塞到我手里,并假情假义地对范强说:“是你的儿,还这么小气!”有时候,没拿几毛钱,她却绕着范强不依不挠了起来:“真惯你的儿子,惯坏了,别说我没提醒你!”说完便挺着胸,甩着一张自以为很美的脸,扭着屁股,在一幢近五百平方的别墅里,摆来扭去的,让范强这个半老的男人为她神魂颠倒!尽管范强那时已是一家上市公司董事之一,也算是个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人物,但在这个小他十多岁的女人面前,他总是一筹莫展。
我弄不清楚范强对那个小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他们之间真的有爱吗?
管他呢!只要不影响我的成长。
周末,我打完球,会去花青家,吃她煮的菜。这样我不好也不坏地渡过了三年的年少时光。
四、
三年的时光,范强与女助理也有了个女儿,于是他也没太多的时间管我,女助理在我面前也不再惺惺作态了,因为她已是名正言顺的范太太,可以名正言顺地在范强面前管教我,不过我并不把她当一回事,依然在她面前向范强要钱,让她心痛不已!
三年的时光,给了我一个一米八的个头。十五岁的我,依然会在周末去看花青,与她相聚一段的小时光。我很庆幸范强和花青离婚后,花青依然是我成长中的阳光和雨露,所以我成长的还算茁壮与快乐!
一天,我发现花青的脸变得丰盈水润了起来,不似一位年过不惑的女人,后来我才知道她又恋爱了,原来是被爱情滋润的!
唉,这女人真是天真,撞了一回南墙,心还不死,
“花妈妈,别怪我没提醒你,你与范强当年那么相爱,结果呢?现在,你还相信爱情?”十五岁的我一本正经地对一脸甜蜜蜜的花青说。
“他是个学者,温文尔雅,不似你父亲,有了钱忘了糟糠,用一身的铜臭味去捕获女人的心!”看着花青说她心中的学者时一脸的幸福,我有些不忍直视,怕这幸福又会被她所谓的爱情击个粉碎。
“好吧!只要你幸福!”我耸耸肩。
后来花青真的与那个学者结婚了,但我没去参加她的婚礼。那一天,我正好十八岁,到酒吧喝酒,并吐了一地。
十八岁的那天,我没有收到任何的生日礼物,范强陪着他的娇妻、女儿旅游去了,花青沉浸在她与那位学者新婚的甜蜜中,而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孤独的男孩!
十八岁的那天,我意识到范强与花青彻底把我给抛弃了。也许他们认为我已经十八岁了,不需要再管我。
酒一杯一杯地落肚,我的人晕沉沉地,似乎落入一个无底的黑洞中,一直在下坠、下坠……
五、
“范剑,醒醒,酒吧要打烊了!”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着眼前拼命叫我的女孩!
“你是谁,你叫我干嘛!”我一把推开她,她向后趔趄了几步,不过她稍稍站稳后,又摇摇晃晃地走上来试图把我从吧台上拉起来,结果我们一起摔到了地上。那一摔把我摔醒了,迷糊的眼渐渐有了聚焦点,眼前女孩的脸也渐渐清晰了起来: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头,嘟嘟的小嘴,如同卡通娃娃般可爱。
“林梦,你怎么在这里!”我终于看清了圆脸女孩,她是我的同班女同学,十分诧异地问到。
林梦的脸蛋红扑扑的,好像也喝了酒。“我爸结婚了,我没参加他的婚礼,去夜读了,回家时,看见你走进酒吧,所以就跟进来了,看见你喝酒,挺痛快的,所以我也喝了一小杯,仅仅只喝了一小杯,便醉了,不敢喝了!”林梦叨叨地说了那么多的话,不似平日里腼腆矜持的她,看来她也有些醉了。
“哦……”原来是同病相怜的人,但我没告诉林梦,我的老妈也结婚了,因为我的心经过一番泪水的洗礼,已经冲涮掉了所有关于范强与花青的过往。
“走,我送你回家吧!”我爬了起来,把林梦扶起,小小的她站在我面前,才高过我的肩膀一点。那么娇小的一个女生,刚才却想把我架出酒吧,那一瞬间我的内心有些激荡,但却装着一脸漠然的样子扶着林梦,一起踉踉跄跄地走出了酒吧。
十八岁的第二天,我义无反顾,计不旋踵地搬出了范强的家,拿着他给的钱租房子开始了独居生活!从此,与范强花青咫尺天涯,拒不相见。
从那以后,我的性情大变,变得不拘言笑,变得阴郁沉闷,球场上,再也见不到我活跃的身影,女生们也不再喜欢我,但林梦例外,因为她一直在暗暗的关注着我,有了酒吧的相遇后,她对我更好了。
十八岁的那年,我正读高三,心情阴郁的我没考上985、211学校,只进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于是更加心灰意冷。整个暑期,我如同一只蜗牛,一天到晚躲在出租屋里,不想与任何人来往,林梦找了我几次,都被我拒之门外!
六、
大学四年,是没有朝气的四年,我独来独往,成了同学眼中孤癖的人。大学毕业后,我选择了远走他乡,远离了范强与花青居住的城市。当我准备孤身流浪天涯时,林梦却追我而来,默默地跟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
我对林梦是有爱的,但对她总是若即若离的,因为我不敢去碰触心中那根爱的神经,于是我以七年为约:如果,七年的时间,我们还没分手,那我们就结婚。
后来七年时间已过,我们也没分手,但我还是没有结婚的意思,以至于一向好脾气的林梦终于爆发了,对我大嚷大叫:“范剑,你到底想怎么样,七年之约已过,现在你又要以什么为借口,恐怕你这辈子是不想与我结婚吧!”而我却不以为然地说:“梦,我们之间的感情,还在乎那张婚纸吗?”我的话刚落音,一只枕头突然向我劈头盖脸地砸了过来,我还未回过神来,接着一只拖鞋又向我飞了过来,夹带着林梦的歇斯底里:“去你的,你叫犯贱,我可不叫犯贱,这是法制国家,我们这是非法同居,别说的那么好听,你不在乎,是你以为吃定我了,告诉你,我林梦没有你一样活的很好!“说完,她躲进卫生间,接着我听到哗哗的流水声和呜呜的哭声交织在一起,十分的凄厉。我一时不知所措,只好呆呆地望着卫生间的门,门上挂着一只浅蓝色的小海豚。
构思合计,叙述不紧不慢,娓娓道来,显示出作者良好的文学修养,和对文学、文字的执着热爱!
精通心理学,善于描写人物心理,剖析人物内心所想,通过人物的思想状态折射出文学主题,这里面有闽派作家典型的文风和西方意识流的神韵!
和大部分传统中国小说家一样文学主题不甚明朗和高尚 语言特色尚未自成一派 这是作者成为一流小说大师的努力 方向 祝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