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花】血泪控诉(纪实散文)
我家住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阳郭张胡村一队,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九日,下午噩耗传来,民警黄开虎等三人,抓郭建军,因为打架的事,郭建文问黄开虎要证件,他拿的却是,派出所所长允鹏高的证件,郭建文说这不是你的,黄伙同协警,扭着郭建军的胳膊,抓着衣领,郭建文说:“你把我哥放了,顺便拿起蘑菇棚旁边的锨,”距离黄开虎等人还有二三米远,况且母亲和郭建军也在中间拉,他们等二人反扭着郭建军的两个胳膊,黄开虎一手抓住郭建军的衣领,一个手拿着枪,郭建文说:“你把我哥先放了,不放,我就打你呀!但是,并没有打呀,只是警告,而黄并没有鸣枪警告,向郭建文开了第一枪,打在手背上,郭建文喊了一声“妈呀”就往下半倒,紧接着黄开虎又开了一枪,从肘窝底下打进,郭建文鼻子嘴及身上满是血,惨目忍睹,母亲和郭建军亲眼目睹郭建文被黄开虎开两枪,当场打死的事实。村上人听到枪声,不约而同而来,引起轩然大波。另外来一群110人员,从车上下来,在发生事的地方翻找另外一个弹头。
我们就不明白,人民警察,为人民,爱人民,却私闯民宅,枪应该对谁而开,打一枪,郭建文已无还手能力,却又在补一枪,这与土匪有啥区别,我们匪夷所思,不得其解,这是执行的什么法律?
高中上学二十岁的郭建文被阳郭派出所民警黄开虎连开两枪,在后门外的蘑菇棚旁,郭建文当场死在血泊中。民警丢掉警车,05791,车上还坐了同队一个小伙。伙同那俩个从后门外向西逃跑了。对门的王叔开的车和村上人把郭建文拉到阳郭医院,郭建文早已死亡,最后把郭建文拉到阳郭派出所,村上去了好多人鸣不平!各新闻媒体华商报,法治日报,连载。及渭南电视台,省电视台在新闻中连连播放。居村上人说,黄开虎一行三人在枪杀郭建文前在队上郭红旗家喝酒。
110去阳郭派出所来了好几车人,拿着警捧,把郭建文的尸体拉到渭南市地区医院,放到太平间。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第二天同市检察院,鉴定为两枪,并有鉴定书为证。临渭区公安局主要领导提出异议,第二次由省、市检察院的法医,以及省弹道专家鉴定:还是郭建文身中弹两枪,并有省检察院及公安厅弹道专家鉴定的结论为准。
临渭区检察院法治科李进是科长,案子交由徐海龙,弥海侠办郭建文被民警黄开虎枪杀这个案子。我和母亲去临渭区检察院询问案子的情况,徐海龙拿出案卷让我看,定为“滥用职权,故意行为”,我和母亲经常去摧案,刚开始也不懂法,笨想就起诉到法院,谁知我再一次摧案,刚走到临渭区检察院的大门外,由于我和母亲经常去检察院,他(她)们都认识,一个检察院的好心人把我和妈叫到四马路十字的北边,并对我说,你这案子已被黄开虎通过财政局的亲戚范仙鹅以财政局的名义给临渭区检察院拔了十万元的经费,临渭区检察院把那十万元买了一个汽车,你现在到省上或北京告,在渭南没有办法,人家都是包庇!
派出所民警草菅人命,我们老百姓只想以法律为准绳,讨个公道,怎么这么难?我和母亲又去临渭区检察院问案子进展的情况,徐海龙告知我们,并说:“他们给案子定性为“滥用职权,故意行为”,而临渭区公安局不同意,当时临渭区公安局局长是朱东吴,然后,上报到大市检察院,我们又到市检察院摧案,市检察院法治科领导告知我们,案卷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察,我说:“案子你为啥不起诉到法院,却要退回公安局来补充侦察,依我们老百姓观点来推理,他孙子杀人了,你让他爷来处理,你说能公道吗?” 他无言以对。时隔四个月,不知何故,案件交由公安机关自办自案!
又过了大概一个多月,由市政法委牵头,临渭区公安局邀请交通大学两个专家又做尸检。尸检前,我做过剧烈的思想斗争,不想在场看,因为那毕竟是我血脉相连的弟弟呀!可外爷说:“你不看怎知他们在怎样搞鬼”。当我看到弟弟面部已失去人形,眼已凹陷,我的心疼的都快掉出来,那种痛简直不能用痛彻心扉来形容,那种肝肠寸断,撕心裂肺的疼痛简直无法形容,强忍泪水,所谓的交通大学专家他(她)们是一男一女,把弟弟胳膊拉起把手腕上的伤和肘窝的伤硬拉成一条线,并说是一枪,子弹还能拐弯,我说:“那黄开虎是坐在树梢,还是坐在飞机上从上往下开枪”。
交通大学的尸检报告出来了,认为是黄开虎打了一枪,为黄开虎开脱罪责。我们不同意,要求让公安部来尸检,居公安局内部亲戚告知,临渭区公安局托原在公安局干过的一个女的叫孙鹏,在公安部工作,找来公安部物证鉴订中心: 孙建军和陈世贤,以并对我们声称,你们放心,这是给江青尸鉴的专家。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 吴联杰,陕西省公安厅副主任法医师: 吴汉源,法医师:姚震,做出的陕西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
更奇怪的是阳郭张胡村郭建文枪击案,却是两份案卷,一份是区检察院的案卷,定性为“滥用职权,故意行为”,我们不明白,区检察院为什么不把案卷起诉到法院?另一份是市公安局自己做的案卷,时隔一段时间,市公安局把案卷交由开发分局办理,以正当防卫结案,行凶三人并没被判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们不能理解的是警察持枪杀人,为什么要交公安机关办案,公安局自侦自鉴自审,自办自案,千方百计包庇罪犯!
尊敬的领导,我们只是无权无钱的农民,我们只想以法律为准绳,为弟弟郭建文讨个公道,市、省、北京都跑遍,凶手还逍遥法外,公安局强行焚尸灭证,为了打击报复,给母亲以扰乱社会治安判刑五年!真是冤上加冤!这是执行的什么法律?
我们不服,向市、省、北京法院申诉,向国务院信访局及人大信访办申诉,向公安部及最高检察院申诉,向司法部申诉,司法部的工作同志看到我们拿的这好几份鉴定结论,并说:“以前两次为准,后面都是含了水分的。最终市法院维持原判,又申诉到省法院,省法院也维持原判。我们就不明白,儿子冤死,娘坐监,这是执行的什么法律?
在以习主席的英明领导光辉照耀下,反腐倡廉,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排除干扰、廉洁公正,伸张正义,查处腐败脏官,惩治贪污腐败,严惩凶犯,为民伸冤,纠正冤假错案,我们殷切盼望沉冤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