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花】由唐山打人案引发的深思(散文)
猫捉老鼠,为什么老鼠越捉越多?老鼠越来越猖狂?是猫有利可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猫和老鼠狼狈为奸,成了好友,在做敛财的游戏!是谁助长了老鼠的嚣张气焰?是谁纵容老鼠为非作歹?
司法腐败,由来已久,已成习惯!这个巨大的“社会毒瘤”,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已可怕到无限增生,暗流汹涌,暗流涌动,已蔓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以及方方面面!
司法腐败就是司法部门的腐败分子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谋利益。他们把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利做为谋取利益的工具。只要能捞到好处,在他们眼里,那里还有什么天理良心、公平正义。一切昧着良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知法犯法,臭味相投,相互勾结,沆瀣一气!
我们本以为天下一片祥和,朗朗乾坤,结果没想到基层有那么多冤案?那些冤魂不散,冤气冲天!严重的司法腐败,唯利是图,唯权不唯法、唯私不唯公、唯钱不唯理的问题,并不只是个别现象。钱是法,权也是法,法律便成了金钱的奴隶,权钱交易,有权有钱能买法,金钱是法律的开路先锋,金钱开路,法通行!以法治国便无从说起。警察办案要牟利收红包,法院判案要牟利收红包,法医要牟利收红包,就连神圣的检察院监督都是有利可图!有利有弊,一切都以金钱物质为基础,徇私舞弊,徇私枉法,违法办案!
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等等冠以人民两字的国家单位,树立着人民的名义,却做的是违法犯罪,危害人民的勾当!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却是想尽一切办法,大肆捞钱,饱进私囊,活稀泥抹光墙,敷衍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事压一下,得过且过!司法对人民群众能不能保护?好人被法律约束,坏人钻法律空子!司法牟利,大肆敛钱!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反而却是以金钱利益最大化为基础,权钱交易,权钱买法!
所谓的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简直都是空话!当今社会最大的悲哀是什么?宪法是对无权无势的好人而设,是在无权无势的好人身上挑毛病,苛责他!然后在有权有势的坏人身上找优点,宽容他,对坏人太仁慈!权钱就是理,就是法!助长黑恶势力的嚣张跋扈的气焰!是纵容违法犯罪,是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为什么那么多深刻揭露社会现实,抨击假恶丑,弘扬正能量,伸张正义的好作品,总是审核不通过,或者是不易公开?有冤伸不了,有仇报不了,也就没人告状了吗?没人依法维权斗争到底了吗?越告越冤,越告越气!腐败官员,公检法串通一气,故意制造伪证,构陷伸冤的受害者家属,判五年的冤狱!我们想一想,一个老人,一边承受丧子之痛,一边四处奔波讨公道,这是怎样的无助和煎熬。为上访,长日流泪在外面,苦苦寻找包青天,整日在以泪洗面,受尽风霜雨雪饥饿寒,脚打骨折受摧残,蒙上黑布戴手铐,大树绑上,裤尿湿,警察暴力执法,破口大骂,看守所里关半年,四年上访,五年刑,儿子冤死,娘坐监,罪犯逍遥还升官,这是执刑的什么法律?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国家法律绝不允许腐败分子,用金钱交易,买法!可是,黑暗料理,黑幕中,警察办案要牟利,法院判案要牟利,检察院的腐败分子,钻到缝隙都要吸几口!法医也要收红包牟利!官官相护包庇罪犯,踢皮球,推诿,推拖,黑白颠倒,制造冤假错案!一个案子的发生,为什么不依法、依规在阳光下进行透明的办案!司法腐败,一切为了人民币!腐败分子把水搅浑,摸鱼!
司法腐败由来已久,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敌我矛盾来激化,人民群众有“冤”,才上访伸冤!认为人民群众是“刁民”,是抹黑基层政府,采取镇压,判刑劳教的方式,如此对待群众,最终的结果,就是基本矛盾越来越激化,冤上加冤,上访告状越来越多,社会不稳定,社会病了!需要根治,莫要等到根烂完了,树就彻底倒掉,腐败问题是根源!
公平正义是人民获得安全和幸福感的重要保障,司法公正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群腐之首的司法腐败,是万恶之源,是亡党亡国,祸国殃民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