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我在村里有块地(征稿•散文)
我不想扔掉那块地,压根也不想,它泊在河上游,一片杨树林中间,河清澈安详,和那块地惺惺相惜。河是这附近十几个村庄的河,不急不躁的样子,长一荡一荡芦苇,住一群一群野鸭和鸬鹚。有时,布谷同麻雀也来,垒个窝,下几个蛋蛋,生几个小鸟。它们之间很和谐,不会像人类为一垄地,一棵树骂街,或者大打出手。河养着土地,土地长着一年三季的谷子,麦子,稻子,玉米,红薯;大豆,高粱,有几户还种上枸杞子,草莓经济作物。有河的地方,十有八九生着一快一块,方方正正的庄稼。土地沉默寡言,从不张扬,月朗星稀,潮落潮涨,一切宿命般的自然。我和土地厮守不到三十年,在土地上,我经历过童年,少年,也经历了青年,在四十岁的时候,我举家搬到城里。走了。
我在的时候,春天,雇一辆马车,运几车猪粪给它填饱肚子。土地没什么奢求,很容易满足。即使不投入肥料,照样蓬勃向上。努力吐出一棵棵植物,给人疏通筋骨,长长精神。那时候,一匹枣红马心甘情愿拉着犁铧,步伐稳健为它梳洗打扮一番。被梳理好的地垄,柔软得像缎子,伸手一摸,浑身畅快。娇羞的新娘子似的,等,种子落地,等,村子的月亮,在夜晚慢慢升起,等,星辰挂在天际;等虫鸟造访,等风也等雨。青苗破土而出,一天一天,我看着它,结实,茁壮,亦步亦趋跟着,生怕一不小心,苗苗夭折了。从一指长的青苗,直至看到玉米棵高过我的头,颗粒归仓,我才罢休。阳光下,我拔去垄上密密匝匝的杂草,我不允许,草占据玉米的一席之地。我把草迁到前面的壕沟,压上石头,以为草断了活得愿望,过两天,低头一看,壕沟旱得,咧着一道道口子,挪了位置的草,并没有死去。草在尖儿上伸出一点绿,向世界宣告:我还活着。我想起一首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草很倔强,也比人类顽强。草来了一批又一批,江水一样,滔滔不绝。我耐心地与草斗争。在这种旷日持久的争战中,我深度明白,一粒米的高贵。渐渐懂得父亲对土地的一往深情。
我喜欢蹲下来,和玉米们说说心里话,交流交流感情。一些说不出口的,一说就错的事儿,跟玉米倾诉倾诉。它是我最忠诚的听众,我们之间的默契,诙谐天成。
一块地,不仅是一代人的身影,有时,我从它的一捧泥土中,依稀触摸到父辈的人生。他们如我一样,撒种,耕耘,收割,带一壶清凉的井水,一块黄面馍,累了,席地而坐,就着粗咧咧的北风;咕嘟咕嘟喝水,一口一口咀嚼着馍,粮食的香气,在四野撒播。那把被岁月抹去棱角的锄头,也安静地坐在一旁,反刍着它的一生。人和庄稼相处融洽,互相成全,彼此取暖。一粒米没有苛求,只有奉献。大地上的人,还有一些动物们,哪个没接受一粒米的恩赐?
同一块地,年景各异。风调雨顺,有个五谷丰登。灾荒年,粮仓干瘪,但我们从不咒骂天。土地和农民有着极好的品行与修养,习惯随遇而安,无论怎样,活着最好。活着就有机会,重头再来。
很多年里,我不肯丢弃这块地,它贫瘠,瘦弱,却能结出一粒粒晶亮的米,喂养我和父辈,喂养村庄一波又一波人,也养活了城市。那块地和一件件有形有象的铁农具一样,成了我俗世中的一对孪生兄弟。每次来土地,我必扛一柄镢头,抑或铁锨,镰刀绳子与土筐,弯下腰,打理打理地块。我觉得,有农具在我左右,我心里踏实,我完完全全是农民的身份,和土地也挨得很近,没有距离。我就那么席地一坐,土地和我的气氛就上来了,我看看它,它也含情脉脉的看着我。那种幸福感不做农民,一辈子也体会不到。我一遍一遍弯下腰,捡走地垄内一只只隐藏的石头,在齐腰深的玉米棵,栽几株南瓜,爬几棵芸豆,跪着几株香瓜,开一地的蓝色,粉色,紫色的牵牛花。有这些草木的陪伴,我想孤独,很难。
沿着这块地的脉络,我顺理成章找到父辈的山水。父亲的父亲,他们在旧年的交替中,咬着牙,争取和一棵玉米站成一棵树。风来雨去,雪辱霜欺,摇摇晃晃的人间。犁铧被石块咬碎,发出咔嚓咔嚓碎裂声,马受了一条狗子的惊吓,撒开蹄子,将犁杖拖出三里地,马带着犁杖,在村子的土路奔跑,阳光很刺眼,马在奔跑,云朵也在紧追。蝉竭斯底里的嚎,似乎要把一辈子的歌,在一天唱完。父亲气喘吁吁在后边撵,最后,马跑乏了,速度慢下来。父亲高高举起柳条鞭子,又垂头丧气地落下,他舍不得抽马一下,在父亲心底,马是他前世走散的亲人,今生有缘相聚。父亲比谁都珍惜,一匹马,以及他的土地。我种的谷物,不管哪一茬,均能嗅到父亲留下的汗味,还有他蹲在植物边,袅着旱烟的气息。那种气味虽然呛人,却是最抵灵魂的诗句。此后经年,无论人在何地?轻轻吟诵,便泪流满面。这是父亲在一块地上,留下的证据。他朴素的背影,汇成我今天活下去的勇气,溪水般在我体内,淙淙流淌,奔腾不息。
现在,我不得不把那块地,转让给邻居,转让和借的形式差不多,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地借出去,有一天,我还可以要回来。如果卖掉土地,等于我亲手斩断回乡的根。我不能丢了回去的钥匙,地在,老房子在,我尚有一丝念想。我可以在天气晴朗,开车返回,房门的锁有些生锈,我打开门,几只马蜂飞了出去,它们如何进来的,我不得而知。老房子,并不空。我走后,马蜂住进来,老鼠在这里扎根。墙体裂缝处,绿着一片草,红着几朵花。蟑螂和瓢虫在屋里走来走去,把老房子当成家。写字桌蒙了一层尘埃,那些没来得及搬走的书籍,也是一脸灰尘,委屈地看着我。我把很多书存在老房子,就是想将前半生的风景,做个印记。包括,我没荒芜的那块地。
那块印有我半生轨迹的地里,现在正生长着一人高的玉米,它结着一穗穗,饱满丰腴的棒子,淡红的缨子,迎风摇曳。看起来熟悉又陌生,细算我有八年,没握一下月牙镰,没同锄板,犁铧亲近亲近,没割一棵玉米。我让土地和作物在纸上生来死去,唱着空城计。好一点的,在一只盆里,喘着一口气。那是我死不瞑目的乡愁,真的,我恨自己,在选择离开和留下的问题上,优柔寡断,不是情非得已。
眼下,我拼出周身力气,想方设法融入村子,融进那块地。将多年流浪在外的灵魂,种在那块地的血脉里,同庄稼并驾齐驱,守着村子,安然地老去。
我知道,很多如我一般走出村庄的人,当初背井离乡时的意气风发,已经被漂泊之苦熬得心力交瘁,苦不堪言。城市离不开,老家回不去。一切被边缘化,回到村庄,被冠以城里人的标签。在城市又像一只山羊的现状,没有高山,没有青草,没有绿树红花,呼吸的气息都是汽车的尾气味儿。羊失去赖以生息的草地,越发思念村庄,我们每一个走出村庄的人,哪个心底不住着一棵树,一块地,一个人,一个故乡?!
年富力强时,拼着命也要去远方,翻过一座座大山,趟过一条条河,走过九曲十八弯,到了那个叫城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森林,才发现,离开村庄,离开土地,离开山川河流,草木石头,人也就丢了灵魂。
人生最好的状态,城市有房,乡下有宅院有块地。在城里疲惫了,就回老家休养生息。有时候,想想自己也是富有的人。城市有二室一厅鸟笼,村子里的宅院尚在。修改文章,或者写长篇小说,就在村里,如今超市就在村口,不想做饭,点个外卖,也不用很多时间。大多是自己下厨做,大铁锅做得饭菜,那叫一个香。门不用关,敞着门,麻雀偶尔飞进来,串个门再走。蝴蝶,蜜蜂也来走一走。月亮挨得那么近,那么近。村庄的宁静是城市难以企及的,写累了,就到地里转转,虽然那块地是三叔种的,不打紧,地里行间都是我的影子,我的汗味。我们并不拘谨,自家兄弟似的,熟悉和亲切。我很想念这块地,它何尝不是?好在,三叔把地伺候得不错,种什么庄稼都丰产,我有空就来看看土地,坐一会儿,叙叙旧,且交代一下,等我老了,就回来陪陪土地,最终,我是要睡在土地里的,和我故去的公婆,祖父祖母在同一块大地上。
在村子里住着我的父亲,母亲,我的房子,院子,我的土地;我的一爿果园,我的老亲戚旧邻居。所以,我隔三差五要回去走走,我不能断了故乡的那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