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园】老石的无奈(随笔)
【题记】:我们的起诉,都是要有对象、被告的。没有。那么,你起诉谁去呀?遗产继承,亦是。亦无。那么,你就更讨厌和麻烦的啦……
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人员。
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2、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
3、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
4、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间接继承)。
同时,各自为政、独立顺序;亦可相互交叉、合并继承等等。
当老石,终于可以变更房产证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地打电话给小方了……可是,打了足足有100多个,就是打不通、没人接?微信、短信,都是有去无回的呀?于是,老石赶紧就报警了!
不久,民警就告诉他:小方,死了。
死了……上几个星期还好好的么!
对。就在昨天,因车祸而不治身亡的。
那么,他有没有老婆和孩子呢?
没有。
没有?
是的。一个人都没有呀……
那么,他……就是——断子绝孙了?
是的。
哦……谢谢您啦!警官同志!
放下手机之后,老石,真的是一筹莫展、一筹莫展,一筹莫展的呀……那么,怎么办呢?那么,我的那套房子呢?那么,我的儿子的婚房呢?那么,我的房款呢?那么,我的……是的。后面的情况,他都不敢去设想的啦?!
这是十年之前的一个上午。
老石看中了浦东一套老式的两室户(无厅)的公房:近57平米,35万元。为了儿子……老石和老伴儿一咬牙、一跺脚,还是也就贷款买下了。
等到全额付款之后,老石就提出来变更房产证了。于是,中介带着老石父子和老方夫妇,一起来到了房屋交易所。材料,送进去之后,不久、立马就给退出来了。为何?老石,不符合购房条件。换言之,也就是不能购房、不能变更房产证了!于是,老石忙请教了中介:
哦……是这样的,石先生,您的名下有三套房产呀……
三套?我哪里来的三套呀!我,充其量、最多也就一套呀!
您看:石先生,您的父母家和丈母娘家,都有您的名字呀……
哦……此时,老石,这才想起来了:这是为了防止弟兄姐妹和小姨子、大舅子的分割房产呀!谁知道今日都给自己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的呢?是的。老石,越想越气、越想越气,越想越气的呀!那么,怎么办呢?
怎么办,就要看您的啦!第一、这套房子,您是要、还是不要呢?
要啊。这个肯定要要的呀!不要。不是我违约了么……那么,我全额都付清了啊?
是的。这套房子,您是肯定要的、一定要和非要不可的,是吧?
是的。那是肯定的!这个可不是开玩笑、闹着玩的呀……我们都是用全家性命来买房子的呀!
好!那么,第二个,您就要去将原来的户名、一个一个地都要去除掉的呀!这样,您才可以购房;届时,您才可以过户了。
哦……这么麻烦呀……哎呀!当时,你怎么不早说呢?
说啦——
没说!
说啦……
没说!你要是、当时你就说过了,那么,我还会不知道么?我还会来么?我还会不去、早早地去处理掉的么?!真是的——
是的。中介,再也不语了。
于是。老石,也无语了。老石的老实;老石的本能;老石的善良;老石的老石呀……是啊,这能怪谁呢?全部地怪中介,也是不对的!为何?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50%的责任的呀……购房之前,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都没用去咨询?自己都是没用去查过信息的了?!好啦!现在,再怪来怪去的都是没用的、多余的和不可挽回的呀!是的。这一点,老石还是搞得清楚的。现在,旁的啥都不要多说啦!再多说、也都是无济于事的。如今惟一要去做的仅有一件事呀:就是尽早尽快地将自己的户名——去除掉!
是的。看看去除掉两个户名,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可是,老石一圈办下来、也有五六年之久呀!这期间之苦,都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啦?这一点,老石更是万万没有想到了。怎么这么难、这么烦和这么久的呀……此时的老石,就连悲伤、感叹和愤愤不平等等,都是那么的奢望呀?!
等他全部地办好了,再去找中介时,中介的经办人都调走了?于是,他又是从头开始:一番解释、一番说明,最后,老石还是拿出了中介合同?此时,老板才同意帮老石补办了……不过,还是需要另外收费的?还好,中介公司还在呀!否则,那就更加地麻烦了?
唉……收、就收吧!老石,烦都烦死了。只要能办好、尽早尽快地能办好和过好户,花点钱、就花点钱吧!老石,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就是在老伴儿和儿子都是极力反对的情况下?他还是始终坚持着:要看主流呀……先办好了再说吧!再办不好的话,那么,儿媳妇都要去和别人生孙子去了?
可是,等中介好不容易找到老方夫妇时,老方夫妇因病、相继过世了……这?老石,再一次地惊呆了:
哎呀……我怎么这么的倒霉呀……老石,欲哭无泪、欲哭无泪,欲哭无泪的呀……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呀?!
是的。屋漏偏逢连夜雨呀。老石,实在是太老实了……有啥办法呢?老石,只好等着了。等着他们的独子小方将父母老方的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之后,那时,老石才可以去办理、去交易和去变更的啦!
等吧!可是,小方,就是不急着办呀?老石问一次,小方就回答:在办。
完了?
完了。
那么,办的怎么样了?办到何程度了?就是还需要啥费用等等,不要紧的,你就跟我提出来么……可是,小方,就是只字不提、只字不说?
一月过去了,还没有?两月、仨月,都过去了,还是没有。大半年,也都过去了,还是没有?
其实,老石是打听过的:变更房产,最多20天左右。最多最多、绝对不会超过一个月的啦!可是,今天的呢……
于是,老石就知道了。于是,他就电话也不打了,亲自上门来找小方交涉了。他知道、深深地知道:自己不出门、不上门,他是、绝对是不会帮你办的!
我说小方啊……侬啥个意思啊?
没啥意思啊!石叔。
没啥意思。那么,侬就帮我去办呀!这个行情……我是知道的。我不会给你吃亏的!老石,终于抛来了橄榄枝?
哦……这个行情,您老是知道啊?我还以为您老不知道呀!
知道的。我都知道!我又没有老年痴呆喽!说吧,你大概还要多少?
哦……算您老是个明白人、拎得清呀!这样吧,看在我父母的面子上,我就给您老翻个倍吧?
啥……还要35万?
对!您老要不要、要不要……100万,我闭着眼睛都能给卖出去呀!届时,你想抢、都还抢不到呢?切——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不是。我都买下了么!
买下了……可是,房产的户名呢?
户名,不就是户名么?没改、你也要涨价啊?
谁说不是的!户名没改,就是我的。我想涨多少、就涨多少!我想卖给谁、我就卖给谁!哈哈哈——这,就是我的自由啊!我还要靠这个房子、吃一辈子的呀……
你——老石这个气呀?!说的难听一点儿,掐死、杀了他的心思都有的啦?
你这个不是乘火打劫么?你这个不是欺负我老头子不懂法么?你这个不是……老石气得来、就差晕过去了?
有啥办法呢?没有办法的。老石只得老老实实地和小方谈起房价来了……最后,终于谈成:再付25万了。
全额打进来、再变更!
不行!最多打20万!
……
最后,小方还是勉强地同意了。于是,老石就去东拼西凑地想办法了……最后,求奶奶、告爷爷地终于借到了20万,打给了小方。
这回,总算是可以办了吧?
不行!啥时钱到账了。啥时,再办!
好好好……那么,就依你的吧!此时此刻,老石,再也无气了。为何?他连生气、发火的力气都没有的了!
可是,钱打过去都有一个多礼拜了,小方,就是没有声音了?不仅没有声音了,连个回音、人影都是没有的啦……于是,这才出现了本文前头的一幕?
哎呀……我怎么就是这么倒霉呀……老石,这个伤心呢?这个悲痛呢?这个痛不欲生、死去活来和哭天撼地的呀……最后,老石不得不、只能聘请律师了。唉,又是一大笔代理费呀?
律师告诉他:你要先报警啊!
报过了。
那么,他,是不是还有法定的继承人的呢?如果,一旦没有的话……那么,就更加地讨厌、麻烦啦!
于是,老石就报警、上法院了……
最后,还是热心、周到的大法官告诉他:
根据《民法典》第1145条,第4项之规定:可由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来担任遗产管理人了。
于是,老石,这才起诉了当地的民政局了……
那么,等待他的、将会是这么呢?
这就是:
为了过户跑断腿,
推上推下没法退?
为了孩子为了房,
老老实实办法推!
是的。
多谢!
老师:
多谢!
多谢。
多谢!
其实,是一宗——
遗产管理人的——第一案也!
多谢!
多谢。
多谢!
多谢!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