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静·思】 五斤(中篇小说)
第一章 出生
1969年7月15日,正值盛夏,烈日炎炎。在中国一个偏远的小山村——C村,社员们在生产队长的带领下,喊着口号:“鼓足干劲——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多产粮,多劳动——争先进,争第一。”人们正在收割早稻,妇女们拿着镰刀,弯着腰,撅着屁股,排成一字,头也不抬,边割边向前走,所到之处,金黄的稻子一摆、一摆的,像金浪一样不断地向前翻滚着。
四个男人一组,在妇女们割过稻的地方围着四方形的斛桶,举起一把稻子(超过头顶)往桶壁上使劲地敲打,随着砰的一声响,稻子从稻穗上脱落不少,落入斛桶里,然后继续重复这样的动作,一天下来要重复好几千次,回到家手臂都举不起来了。每敲打一下就喊一声“嘿哟”,好使出浑身的力气,一把稻子要想打干净了,至少要敲打四五次,感觉干净了还得掰开看看里面是否真的打干净了。如果没有打干净,还得继续这样的动作。有经验的男人,每敲打一次,在举起之前,都要在斛桶里轻轻地抖一抖,这样举起的时候就不会有稻子从头顶上掉入自己的颈子里,否则颈子上、胳膊上、胸脯上就会留下了一条条被稻子划扫的红痕,汗水流过,感到一阵一阵刺啦啦的疼。当然这样做同时也为了节约了粮食。
这些打稻的男人当中,有一个叫六斤的青年人(因为出生时只有六斤,所以父亲就给他取了这个难听的名字。)只有二十三岁,长长的脸颊显得很清瘦,左耳上滋生了一只“子耳朵”,很小,不注意看,很难看出来。不过整体看上去有点帅气(这是今天的人们的观点。那时人们以胖为美,因为胖子是千里挑一。)这样的重体力劳动对于他来说真的有点吃不消,不过再苦再累也得咬牙坚持,不劳动就挣不到工分,全家人就只有去喝西北风了。老婆已经怀孕十一个月了,从一个月前就在家待着,随时准备生孩子,所以家里主要靠他在生产队里挣工分养家。每次劳动结束后回到家,他都累得筋疲力尽。
今天的太阳格外毒,人们刚流出来的汗水转眼间就被晒干了,队长不喊休息是不准休息的。身体好的还行,身体差的,加上每天都吃不饱,许多人都在苦苦支撑。
“六斤,你老婆难产呢,快回家去看看吧!”一位好心的村民大声提醒道,估计是家里人委托他来传口信的。
六斤脸色发青,神情呆滞,犹豫了片刻,顾不得向队长请假,也顾不上去河边清洗手脚上的泥巴,丢下手中的一把稻,飞奔到家。
妻子正在痛苦地呻吟着,正常情况下都是孩子的头先出来,而他的孩子是脚先出来,卡在了生命通道之处,已经一个小时了,如果继续这样,妻子的血会因流干而死的,孩子自然也保不住了。家里的人惊慌失措,六斤六十岁的母亲跪在观音石像面前,口中念念有词,祈求菩萨保佑,六斤变得六神无主,面对这样的事他也是第一次经历,毫无心理准备,六斤的姐姐、姐夫在本地,听说这件事后也赶来了,但他们也没有好办法,只能安慰安慰他。他的父亲早已去逝了。现在什么人都靠不上了。接生婆是有经验的,不过像这种现象她还是第一次遇见,她向六斤努努嘴,表示她已经尽力了,要有心理准备。眼看妻子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痛苦的呻吟越来越弱,所有的人都陷入了绝望之中。
正当家人准备为妻子办后事的时候,突然听到孩子“哇”地一声哭,小家伙奇迹般地生出来了。在场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先是一愣,然后欣喜若狂,喜极而泣,这对母子经历了生死两重天。当接生婆抱出孩子时,他是个男孩,看上去很小,称了称,只有五斤,当父亲的六斤没有上过学,不会取名字,于是也像他的父亲一样,给儿子取了个“五斤”的名字。后来,村里有人开玩笑说:“你和儿子的名字差不多,搞得像兄弟俩一样,按理说五比六靠前,所以你是弟弟。哈哈。”这是后话。五斤的奶奶从此更加信佛了,一遇到什么难事就拜佛烧香。
那天,六斤把家里不多的粮食拿出来“宴请”了所有帮助过他的人,这是多么大的奢侈啊!要知道那可是他们家三个月的口粮啊。有的人不好意思,带去了一两元钱,有的人两手空空去的。有人不禁要问了,五斤怎么会十一个月才出生呢?主要是那时候孕妇也要坚持做重体力活,生活没有规律,加上营养不良,导致胎儿位置错乱,出生晚一个月并不是什么特别稀奇的事。不过后来,五斤还是顺利地长大了。
第二章 童年生活
五斤出生以后,全家人把爱转移到了他的身上,特别是他的奶奶,逢人便夸自己的大孙子。在老人的眼里,王家有了传宗接代的根,这比什么都好,哪怕让她折寿十年,她都愿意。所以除了干活,她就带着孙子到处玩,(当然干活的时候多,玩的时候少)只要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五斤。剩下的如果还有就给儿子六斤,其次是儿媳,最后才是自己。老人是个勤劳能干、艰苦朴素的人,身上的衣服补了又补,手上的老茧厚厚的,手伸出来就像铁耙一样,不论什么剩菜都舍不得倒掉,哪怕是发霉变质的。别看她已经六十多岁了,挑一担水(一百斤左右)能够一路小跑,毫不逊色于年轻人。干起活来像个疯子,不要命似的,生产队的干部就喜欢这样的实在人,不像有些人干活趁人不注意时,就偷一下懒,一旦扣他(她)们的工分,就找队长大吵大闹。从五斤有点懂事开始,她经常对孙子讲自己小时候的事,由于没有文化,说话总是一知半解,没有条理性,经常让孙子“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自己九岁的时候就成了王家的童养媳(六斤的父亲姓王),十岁的时候被婆家的奶奶(五斤爷爷的奶奶)裹了小脚,还好包了一阵子就被好心的婆婆(六斤的妈妈)给放了,脚还不是太小,但是尽管这样,每到下雨天脚底就会钻心地疼;以前家里也很有钱,后来父母早亡,叔叔好赌,家道中落了;有一次被王家的奶奶用凳子砸得头破血流,到奶奶老了,生病了在床上不能动弹的时候,只有她无微不至地照顾奶奶,那时候老人才知道,自己以前最不喜欢的孙媳妇反而是最孝顺的(一共有三位孙媳妇,五斤的爷爷是长孙);什么现在的社会好,毛主席说“男女平权”;在旧社会里为了生存做过乞丐,给地主家打过短工,做的最多是舂米……她说的这些话总的意思是:过去的生活苦,现在人民解放了,日子好过了。年幼的五斤自然听不懂,听不懂奶奶也要说,而且还经常挂在嘴边。随着五斤渐渐长大,他越来越明白其中的意思了。父亲虽然也喜欢五斤,但是很少这样与他交流,这样独处,经常是白天干活,晚上倒床便睡。只有到了闲暇的时候才跟儿子讲讲故事。
只要哪家有个什么红白喜事,奶奶一定会把他带上,因为有好吃的好玩的东西。五斤小时候确实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虽是男孩,长得像女孩一样文静,也很瘦弱,手臂瘦得像根芦柴棒,仿佛一掐就会断掉,小时候因为缺钙得了小儿麻痹症,到三岁时才能完全独立行走,家里人一度以为他将来就是个瘸子,尽管这样也没有人嫌弃过他。他曾经用双手配合屁股在地上慢慢地挪动,“走”了两里路找到了在外面干活的奶奶。奶奶看到孙子自己“走”来的,又惊又喜,眼泪汪汪,抱在怀里亲个没完没了。一旁的李奶奶真的笑掉了大牙,当然那颗牙齿本来就要掉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五斤8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了。1977年9月1日那天,父亲六斤牵着五斤的小手走了五里山路,来到了C村小学报名,那时候没有幼儿园,直接上小学,报名时接待他们的是一位胖胖的三十多岁的民办女老师,姓杨,所有的一年级的新生都要从1数到100,然后回答杨老师的几个简单的问题,如:“你父亲叫什么名字啊?你家里有几个人啊?”五斤回答问题没有任何问题,只是这数数,那位杨老师一问,他一紧张就给卡住了,父亲只好把孩子带回家,从头复习,达到滚瓜烂熟以后,下午再次报名,总算顺利过关。
从此以后,他就是一名小学生了。
在学习上,他从来没有让家人操过心,聪明好学,特别喜欢数学,凡是书上的题目他没有不会做的,每次都能提前学习,老师上课讲的东西他都会了。所以每次考试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家里墙壁上的奖状都贴不下了。小学阶段一直担任班长,要说缺点,不是没有,性格有点内向,不爱与人交流,老师说他是“哑巴吃饺子,心中有数”。其实这是他在学校给人的印象,实际上在家,放暑假和小伙伴们相处时,他还是有说有笑的,别人做的游戏他也爱玩,有捉迷藏、躲猫猫、打仗等。小伙伴们用石头从别人家的树上砸下的桃子,他也吃过。小时候也拔过生产队的广播地线,也捡过生产队的稻穗,也用网兜捕过鸟,也在背地里说过老师的坏话…….
童年的生活是平淡的,充实的,也是快乐的。
第三章 命运多舛的初中生活
1983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C乡初级中学,其中数学满分。这时候的中国农村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土地已经承包到户三四年了,五斤的家里分了十亩地,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1973年8月母亲为他生了个妹妹,本打算叫七斤,被德高望重的村长知道了,他把父亲六斤臭骂了一顿,当时五斤的奶奶正在种豆子,所以就叫“豆子”,村长摇摇头,说:“豆子也行,反正比‘七斤’好。”1975年10月母亲又给五斤生了个弟弟,父亲为给孩子取名字又伤透了脑筋,想了半天,突然感觉肚子饿了,摸摸肚子,正好摸在了腰带上,于是灵机一动,就给孩子取名为“带子”。由于,父亲取的名字不好听,后来村里的小朋友就拿他们的名字开玩笑,说:“五斤袋(带)子装六斤豆子,一共多少斤?”
“笨蛋,11斤,这都不知道啊!”见五斤不回答,这家伙干脆就自问自答了。五斤气得拳头捏得咯咯响,但最终还是忍住了,因为他不想给父亲带来任何麻烦。
村里的小孩子习惯了这种取笑方式,搞得他和弟弟、妹妹不论是在村里还是在学校里都抬不起头来,他们最忌讳别人说他们的名字。有时候也很无奈,只好默默地忍受别人的讥讽。渐渐地,五斤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内向,他一心扑在学习上,周围的人不管怎么看他,他都无所谓了。初一担任班长,初二还是班长,初三当了语文课代表。
上初一时,他最喜欢的课是数学和英语,数学是他的强项,老师又是一位年轻的帅小伙,性格开朗,善于与学生交流;英语老师的课也上得很精彩。加上刚刚学英语,兴趣很浓,英语老师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上课时非常投入,大部分同学都喜欢她的课。反而是语文老师不怎么负责,每次上课前课也不备,拿一本教师参考书,对着上面读。听得五斤糊里糊涂的,他本来语文成绩就不是很好,从此他对语文课越来越没有兴趣了。
班上的学习委员是他小学的同学,名叫沈娟,她的家庭条件很好,父母都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而且这个女孩长得非常漂亮,皮肤又白又嫩,长长的脸颊,笑魇如花,遇到尴尬的事,脸就变得通红的,像秋天的红苹果。小学五年级时(那时小学是五年制)就在一个班,那时下课时他总想多看她一眼,有时他忍住不看,可是不行,越是这样,他越想看她,哪怕是偷看一眼也好。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小学毕业的那年暑假,沈娟和一个女同学去他们生产队送毕业考试的成绩。在小伙伴的指引下,沈娟和她的女同学在小河边找到了他,当时他只穿了一条短裤,湿淋淋的,上身光光的,黑不溜秋的,见到沈娟他大感意外,这形象真是尴尬极了,手脚不自然地扭动着,眼睛闪闪烁烁的。当时他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命运就是这么巧合,本以为再也不会和她在一个班了,现在又到了一块儿,她是学习委员,自己是班长。下课时总想多看她一眼,每当她看到他的眼睛时,她的眼睛总是躲躲闪闪,脸微微一红,好像总是有意地回避什么?每次音乐课老师都让班长分发写着词曲的音乐试卷(油印的,上面是简谱和歌词,大多是革命歌曲。),当发到沈娟的位子时,他既有种自豪感,又好紧张,手在不停地颤抖,眼睛不敢正视她,但又忍不住不看,只是用余光瞥一两眼,他能看出她的脸也红了,心也在怦怦直跳。
他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这样,他知道这样想是不对的,应该摒弃这种“肮脏”想法。于是逐渐地远离她,有时故意和班上最丑的女孩聊天,看她的反应。她似乎有些不高兴了,他又不忍心继续这样做了。初一的生活就这样在兴奋、失望和彷徨中过去了。
到了初二分班时,娟分到了别的班,他既失望又高兴。高兴的是从此他摆脱了烦恼,可以一心一意地学习了。初二时,前排就是校长的侄子,人长得很帅气,油嘴滑舌,说话幽默,很讨女生喜欢,整天就知道“挑逗”女同学,搞得前后左右鸡犬不宁。这一切对于五斤来说,是没有影响的,因为影响他的娟已经走了,上课时他集中精力听课,下课时站在走廊里眺望远方,放松双眼,他再也不想她了,他知道学习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命运是多舛的,灾祸降临了,平静的生活再次被打破。初二的下学期,三月的第三个星期天,春光明媚,鸟语花香,他挑着担子和母亲一起去县城卖鸡,当他过马路时,一辆卡车疾驰而过,他被撞倒了,当他醒来时,自己在县城的医院里,头破了,有轻微的脑震荡,右脚粉碎性骨折,肿得老高,疼痛难忍。小小的县城医疗技术有限,医生建议送到省立医院,可是他们家哪有钱呢?肇事的司机已经逃逸,又是无牌无照的货车,那时候没有监控,警察也没有办法,成了悬案。所有的医疗费全都由这个贫困的家庭承担,这给原本已经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母亲跪在地上苦苦地哀求医生救救儿子,医生也很同情他们,于是和院长商议,院方决定免去手术费,至于能不能治好,他们也不敢保证。可怜的爸爸、妈妈也没有第二个办法,只能相信奇迹了。手术持续了八个多小时,外面的家属焦急地等待着,当主刀的医生手术结束后,累得坐在椅子上都不想动了。这是他生平做过的时间最长的手术。碎骨接起来后用钢板固定了。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后,五斤又在家里休养了两个多月,再去医院复查时发现骨头基本长好了,就是有一根小趾骨长歪了,进行第二次手术风险很大,还要花费大量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