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篱】访史公祠(随笔)
西风烈,鬼魅啸。
史公祠内,黄叶纷飞,好像杀声震天、鲜血迸溅里的刀光剑影。那不堪回首的一幕,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清军大举进犯由南明兵部尚书史可法镇守的扬州城。清军主帅豫亲王多铎写信让史可法投降,遭拒。时双方实力悬殊,战,南明一方必败无疑。然而,陷于绝境的史可法要硬扛到底,说:“城亡与亡,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
一场激战打响,死伤不可胜数。城破,史可法被俘,临刑之际大呼:“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
晚了,杀红了眼的多铎不听你的。为攻城,清军也付出不小的代价,包括三个将领、一个贝勒阵亡,由此对城中百姓展开报复性大屠杀。
幸免于难的扬州人王秀楚目睹这一骇人听闻的暴行,在《扬州十日记》中作了详尽的记述——
“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遇一卒至,南人无论多寡,皆垂首匍匐,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
清军杀人、纵火、强奸、抢劫,持续了整整十天。于是乎,几世繁华的扬州城成为人间地狱:“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大屠杀后,征来的和尚们收殓尸体,保守估计在八十万具以上。
八十万,什么概念!如果排队,该有多长?我懵了,不敢细想。耳边,响起了破门而入的撞击声,凄厉连天的哭叫声、手起刀落的咔嚓声……
浓浓的血腥味,直冲脑门。此刻,除了恐怖,还是恐怖。恐怖之余,我不禁发问:这样的惨剧,能不能避免?
迈开僵直的双腿,仿佛在遍布死尸的废墟中机械地走去,险些被绊倒。飨堂前,两侧廊拄上有一副对联引起了我的注意:
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
我反复咀嚼,五味杂陈。以个人情感,我很敬佩史可法的忠勇。他舍身取义,的确算得上一条汉子。但,从保国安民的角度来说,则有待商榷。首先,他保的“国”是腐朽糜烂且已实际灭亡的朱家王朝。为它卖命,实在不值得。当然,我们无须用今日之观念去苛责古人。可时移世易,顺应潮流,维护天下一统乃历代仁人志士之最高追求。这方面,吴越国王钱弘俶不啻是典范。
为了避免生灵涂炭,江南不被战火蹂躏,他做了一个伟大的放弃——取消吴越王位,尊赵氏为帝,将所辖州县、军队、财物,悉数献给宋朝。这一历史事件被称为纳土归宋,开创了中国和平统一的先河。史可法与钱弘俶,两相比较,高下立判。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抵御异族入侵,归宋有别于降清。那么请问:历史上所谓的异族,如鲜卑、契丹、女真、蒙古族等,先后“入侵”中原,建立政权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就不该承认了?须知,连国人引以为傲的大唐盛世,君主李世民也有着胡人的血统呢!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概念,那些少数民族相对于汉族,人员不多,但他们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员。
其次,如前所述,双方实力悬殊,开战,南明必败无疑。不仅如此,更可能招来屠城之灾。史可法非常清楚,执意以卵击石,爱“国”不爱人,白白赔上几十万无辜百姓的生命。这算什么!
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史可法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反抗、报仇乃至“复国”,也要讲究审时度势,有一定的把握。韬光养晦,暂且隐忍,绝非懦弱求全。积蓄力量,待机而发,方能成就大事。回溯以往,勾践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一雪前耻;从秦朝构筑长城防范游牧民族南侵,到东汉彻底将匈奴赶出漠北之类的案例,足以说明问题。他呢,反其道而行之,一味蛮干,不计后果,比莽夫还莽夫。在此要问:人几乎死光了,火种没了,还拿什么继续斗争?都像你这样,岂不种族灭绝,一切玩完?单凭这一点,史可法就是对一段历史是有罪的。你要做英雄,可以,单枪匹马冲上去,慷慨赴死,照样保全你的名节。或者,效仿隋末梁国公萧铣,孤身一人前往敌营“投诚”,当面斥骂唐高祖李渊而被砍头,也不失为大丈夫本色。你倒好,拉上合城百姓作垫背,为你的“忠勇”陪葬,这样的勇烈让人唏嘘!
想到这,我愤恨不已,踏入飨堂,指着端坐正中的史可法塑像的鼻子,吼道:
明知大厦倾,偏要向前行。
死难千千万,江山仍姓清!
夕阳西下,史公祠内阴气弥漫。一个个冤魂,在萧瑟的秋风里徘徊、呜咽,争相向我诉说当时的情形。因为,我站在他们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