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静·承】趣说流行(散文)
小时候看过一部名为《渡江侦察记》的电影,里面有这样一句台词——“香烟、洋火、桂花糖嘞。”看完电影后,听着同龄的小伙伴每天都说这句话,我也就随了大流,有事儿没事儿就想模仿电影里刘四姐的口吻来上一句,“香烟、洋火、桂花糖嘞——”后来喜欢模仿电影《刘巧儿》里“王寿昌”说的那句,“巧儿,你还不知道呢,你爹把你许配给我啦”……这,应该是“流行”这件事儿给我留下的最早记忆了。
其实,那时候的我根本就没听说过“流行”这个词儿,也不知道“流行”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单纯地喜欢跟风、随大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似乎朦朦胧胧知道什么叫做“流行”了。
我最初对“流行”一词的理解是:当某种商品或行为习惯被大多数人认可与追捧的时候,那种商品或行为习惯就是流行的了。
还记得上学那会儿,特别流行戴鸭舌帽、穿军裤(绿色的裤子)。我那时只是单纯地喜欢随大流,也就有了戴鸭舌帽、穿军裤经历。
现如今,那个戴鸭舌帽、穿军裤时代已经过去多年了,我就老老实实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吧:我一直不喜欢戴帽子,也不喜欢军裤的颜色。
现在想起来,当年的我就是毫无主见地跟风,根本不知道坚守自己审美的眼光。那会儿,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就跟个傻子似的,盲目地去追求流行的东西了呢?
问题到底出在了哪儿呢?
思来想去,我终于有了答案。也许,每一个时代追捧流行商品的人里,总有一部分人或很大一部分人都和我当年的心态差不多,从来不会去考虑流行的东西适不适合自己,也明明知道自己对流行的商品不感兴趣,纯纯粹粹就是看见别人都在买,自己也就跟着买。这样想来,盲目去追求流行的人,有点儿类似于“见人有钱眼睛就红”的意思。
直至现在我才发现,其实我当年对“流行”一词的理解并不完全对。因为,商品本身是不可能成为流行的主导者的,都是在人为的推动下才渐渐流行起来。所以,“流行”应该是自然人的一种行为习惯才对。从这个角度去分析,流行的商品在最初的时候,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受欢迎,之后被好多人跟风似地追捧才成了流行的元素。
当然了,即便是跟风,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跟得上的,因为商业里有个亘古不变的逻辑,叫做“水涨船高”。那时,我的行为算不算推动流行元素的帮凶?答案是毫无疑问的——算,只不过还没达到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步。幸亏戴鸭舌帽、穿军裤那件事已经过去多年了,要不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真特么够悬(危险)的,想想都后怕,我可不敢去玩儿“流行”了。
不过,现在的我保证不玩儿“流行”,似乎有些多余。因为,当今社会能玩儿得起“流行”的人,大多都是有着特殊身份或是相对比较有钱的人。换句话说,一个人一旦被贴了穷的标签,肯定就没有追求流行的资本了。尤其像我这样一个社会地位卑微至极的人,是不可能成为有钱人的。因为没钱,自然也就玩不起“流行”,更不可能成为流行元素的引领者了。
综上所述,如今的我,只能远远看着流行的风从眼前一阵阵刮过,顶多用不屑一顾的眼神儿“嘲讽”一下,最终一笑了之。或许在别人眼里,我这种心态就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
我从不否认我就是吃不到葡萄的那种人。不过有一点还是要澄清一下的,我一直不认为葡萄是酸的。我承认,现在的我就是人们口中经常提到的“俗人”。
俗就俗呗!有啥了不起的?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我这样的俗人太多太多了,只不过大多数人都不想承认自己俗罢了。
其实,俗一点儿并不不可怕,只要敢于接受现实,应该也是实属难得的了。俗嘛!咱得俗得有点自知之明才对,最起码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不是吗?也许,我们经常听到老辈人说的“人穷志短,马瘦毛长”,大概就是有我这种心态的人了。
别看我就是个“志又短来毛又长”的俗人,但是我一直很自信地认为:我绝对是个有趣的人。
关于有趣这一点,还真不是我自夸,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属于那种风趣幽默型的。不过,穷人的幽默很容易被别人按在地上摩擦,这一点可不是我信口开河,真的就是我的经验之谈。
初中刚毕业那会儿,我每次出门的时候都喜欢挎一个帆布包,里面装上我喜欢抽的“大前门”香烟和一些随身的零碎物品,手上再戴上哥哥给我买的一块表,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可身边的朋友却经常对我提出这样的质疑:“出门就挎个包,你也不嫌累。”“有事儿没事儿总爱戴块儿表,多碍事儿呀?”
听他们这样说,我笑着回:“我没觉得累,也不觉得碍事儿。”说完,从包里拿出“大前门”烟给他们抽。
见我拿出烟,那些人更是满脸的嫌弃,说:“你也抽点儿好烟,每次都拿这个糊弄人。”
“这烟好抽,口感特好,还没异味儿。”我不知所措地回着。
“再怎么好抽也是‘大前门’,价钱在那摆着呢,还能有多好抽?……”
我无言以对。
他们说的没错,那会儿“大前门”的价格不贵,一块多一包,后来才涨到两块贰,不过,涨到这个价位的时候,我再也买不到了。黑市里,这种烟的价格已经被炒到了二十元一包。
每次朋友给我烟时,说:“你尝尝这烟,特好抽。这都是我托朋友买的,一般人都买不到。”
看着他们手里的“大前门”香烟,我无语了。怪不得这种烟买不到,原来开始流行抽它了。唉!该死的流行,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我玩儿剩下的东西。
与“大前门”同时流行的手表、挎包都在疯狂地涨价。稍微好点的手表都几千或几万块,甚至还有几十万一块儿的。好一点的挎包都是真皮材质的,特别漂亮。我不太清楚那种挎包是什么品牌的,只是听郭德纲在相声里说,那种包是“驴”牌儿的,价格不菲。直至有个本家兄弟送我一个那种挎包后才知道,那种挎包是“LV”的。
刚开始的时候,每次出门都挎着那个“LV”,时间久了,总感觉太重,便放在柜子里不挎了。其实,我也挺喜欢那个挎包的,它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帆布包挎着轻巧。本来嘛,出门挎个包就是图个方便,并不是给自己添加负担的,太重了,也就失去了它的实用性。
活了半辈子,我竟然活得有点儿蒙圈了:“流行”到底是个啥?
不想了,还是坚持自己的本真最重要,闲来无事时,说说儿时喜欢的那句“香烟、洋火、桂花糖”吧!最起码,刘四姐这句接头暗号还有点儿居安思危的紧迫感呢。要不然,成天瞎追求流行,早晚会成为赵丽蓉老师在小品《如此包装》里说的“中国的好玩意儿都让你们这帮人给糟蹋了”那样的人。
我可不想变成时代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