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同题·这个夏末】夏未央
一
夏季的炎热日暮途穷,晚风带来了秋凉的气息。才八点,天已经很黑了,星星显得格外明亮,街上没有什么人,就连两边商店的灯光也透露出几分慵懒。
她一个人提着酒瓶踉踉跄跄走着,五颜六色的长裙,带着夸张的装饰,还有那一头爆炸发型,走在街里,格外显眼。这一会儿功夫,已经有好几个搭讪的了,只是凑近了的人,看到路灯下的那张脸,一个个吓得没影了。劣质化妆品被眼泪化开,大红嘴唇,整张脸成了个调色盘,加上酒精作用,一有人凑上来,她就咧开大嘴笑,那模样,乍一看,像个鬼,十个能吓跑九个。
这一路上她走得还算顺利,她七拐八拐地走进了一个破旧的小区,小区环境一般,看样子有些年头了。走进单元门,黑洞洞的,她跺脚两下,吼了两嗓子,见灯没亮,向前走两步,拿着的酒瓶子乒乓碰着楼梯扶手,楼梯间的灯才亮。她把瓶底的酒喝干净,扔进楼梯边垃圾桶里,抓着楼梯扶手开始往上爬,跌跌撞撞,一路惊险,还好顺利到了六楼顶层。
昏暗的灯光下,狭窄的楼道空间,一角是老旧的下水管道,斑驳的墙壁上贴满了小广告,醉酒的女人,氛围有些暧昧。
她“砰砰砰”拍601室门,“林未央!林未央!你给我开门来……”喊着的功夫,她趴在了门上,大概是头晕站不住了。
许久,门才有响动。她站直身子向后退了几步,门打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里。她醉眼朦胧地抬头看了一眼,直接就往屋里奔,差点摔倒,她一把抱住那女人,高声喊着:“林不满,你想我了吧!”
“林夏?你这是从哪喝这么多酒?”女人有短暂的迟疑,搀住她迈进屋里,然后回身把门带上。这个女人正是林未央,“林不满”是林夏给她起的绰号。
“嘿嘿嘿。我想你了……”林夏抱着林未央,一脸满足。
“Biu!Biu!Biu!”两人被呲了一身水。
“林豪!你给我老实点,看我不揍你!”林未央一脸凶相,指着前面拿着玩具水枪的小男孩,但她实在脱不开身,她被林夏抱得死死的。
“Biu!Biu!Biu!”两人身后又被呲了一身水,另一个长相相同穿着不同的小男孩。
“林宇!真是反了天了。你等着,我逮到你俩不揍死你们!”林未央吃力地把林夏拖到沙发上,追去了卧室……
林未央再回来的时候,林夏已经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此刻屋内安静下来了,林未央坐下歪头看着林夏,脸上掠过一丝笑容。
林未央吃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右手轻轻捶打后腰,慢慢走动了两步,才开始收拾屋子。满地都是缺胳膊少腿的玩具,还有吃到一半的点心,地板上一滩一滩的水渍,然而不一会儿功夫,乱七八糟的屋子就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
林未央拿过来一个脸盆,倒了点水,拿毛巾浸湿,轻轻擦洗着林夏的脸,她细细地端详着林夏,她晦暗的脸在灯光下散发着一种别样的光彩。
那是属于青春的记忆,她们有十年没见了。她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不是亲姐妹,却胜似亲姐妹,当年江城一中响当当的姐妹花,一个有才,一个有貌。
二
2003年,适逢非典,那一届学生只考三科,可以说当年的林夏是踩着“狗屎运”进江城一中的大门的。作为省重点,江城一中有他独特的管理模式,所有学生一律住宿,全封闭式管理,这就够变态的了,更变态的是年级以成绩排名分班,一千多人的排名,林夏是最后一个,而林未央是第一个。
现在想来或许那真是缘分,林未央的妈妈是林夏班的班主任,在她妈妈的要求下,第一名的她不得已进了林夏这个最后一名的班级。后来她们成了最好的朋友,睡在了同一间宿舍,对于当初的林夏来说,林未央的友谊让她受宠若惊。
高一第一学期摸底考试,林夏的成绩依然垫底,走哪都听到冷嘲热讽,“花瓶”一度成了她的代名词。在簇拥上来的男生面前,她保持着笑颜如花,目光却被远处女同学不屑的表情锁住,多少次她独自躲在厕所痛哭。
林未央是在全班女生惊讶的目光中主动调到林夏旁边的,她把她的笔记重重地摔在林夏的桌子上。头一天,林夏鼓着两颗红核桃一样的眼睛走出卫生间,听到站门口的林未央不疼不痒地说了一句“真是花瓶呀”,林夏头也没抬回了一句,“没错,我不只是花瓶,还是玻璃心”,本以为就此交恶,却不想这成了她们友谊的开端。
在这之前,林夏最好的朋友都是男性,其实他们也称不上是朋友,打着朋友的幌子对她别有用心,而女孩子们都不愿意跟她走在一起,没有哪个姑娘愿意成为别人的陪衬,所以她的青春虽然张扬,却满是孤单。
林未央跟那些女孩子很不一样,她很乐意跟林夏在一起,享受那些男生提供的便利,有人给打饭,有人给打热水,更重要的是有免费的零食可以吃,这是她的一大乐趣。
很快她俩就成了学校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一个是名副其实的才女,成绩稳登年级榜首,一个是名副其实的美女,走到哪里都围着一群献殷勤的男生。
与林夏站在一起,林未央相貌的普通更明显,杂乱不堪的头发,酒瓶底厚的眼镜,小眼睛、单眼皮、塌鼻梁,皮肤黝黑,小小的个子,就像是一颗发育不良的土豆。但是林夏却常常觉得那个时候的林未央浑身上下闪耀着一种特殊的光泽,让她平白生出几分自卑感。
用林未央的话来说,自己是才女,她的一切都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而林夏能得到美女这个称号是她父母的功劳,没自己什么事,她没什么可骄傲的。
每次这句话都把因为刚有男生给打水或是打饭而沾沾自喜的林夏打击得无所遁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在林未央的帮助下,林夏的成绩有了很小的提升,提升了十个名次的程度,对于这样的成绩,林未央是非常不满意的,对于林夏来说,这简直就是天堂的感觉,最起码英语达到了及格线,她的青春注定花哨的东西太多,侵扰太多,谁让她长了一张漂亮的脸蛋,所以她知足了。
对于林未央来说,那段时光是最轻松最快乐的时光,她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憧憬着自己的未来,她有着如小强一般源源不断、繁殖能力巨强且永远打不死的自信,即使是跟号称校花的林夏在一起,她仍然不曾产生过自卑的情绪。
三
我喝多了。我一定是喝多了出现的幻觉!
不然为什么我看到了林未央,她竟然成了一个“妈妈桑”。那些孩子是哪来的啊?如果林未央结婚了,陈秋寒可怎么办啊?
他好可怜,呜呜呜……
躺在床上的林夏,眼珠不停地转动,脸上的表情更是多变,一会儿笑一会儿哭,她一翻身。
“啊——”
她在尖叫声中醒来。她这一翻身摔到了床底下,还被什么东西咯住了,她不得不睁开眼睛,她的第一反应,这是哪里呀!房间一片陌生,地面乱七八糟,全是缺胳膊少腿的玩具,梦里的两个孩子出现在眼前,还冲她挤眉弄眼。
林夏头疼极了,这就是宿醉的下场。她想起来了,昨晚她在酒精的驱使下来了林未央的家,所以说看见林未央不是做梦,是真的!真是该死!
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逃跑,天知道,她躲了林未央很多年,本以为江城很大,本以为每天擦肩而过这么多人她们不会再见面。可是她偏偏记得林未央的家庭住址,那是上学时不经意间看到的,这个地址跟随她很多年,久久难忘,她甚至刻意逃避,却始终没有绕开!
该面对的,始终要面对!
“林夏!”林未央从厨房冲出来。
猝不及防,两个人就这么见面了,两个人愣在那里,眼眶微红,一切都安静下来了……
林未央举着满手面粉,林夏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脸上成了鬼画符,或许两人都没有想到她们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见面,林未央笑得弯下了腰,林夏顶着大大的问号,还有两个淘气的小鬼在她们之间转圈。
“你快去洗洗脸吧!我给你做了早饭。”林未央擦一把眼泪,对林夏说。
林夏走去了卫生间,她看到了镜子里自己那张脸,笑了,眼泪随着簌簌而下,她一边洗脸,一边流泪,许久才走出来。
“尝尝我做的馅饼!”林未央拿起一个递给林夏。
“未央,对不起!”林夏的眼泪再一次掉了下来。
“你是对不起我!”林未央一脸严肃。
“你对不起我这么多年对你的牵挂!”林未央“噗嗤”一声笑了,“好了,别矫情了,吃吧!”
“嗯!矫情是很不好的。”一个小男孩一边吃一遍认真说道。
“林宇,你闭上嘴,好好吃饭。”林未央摆出一副凶相。
“好吧!不过这位姐姐,林未央看着你的照片矫情过很多次,你说说她一直不结婚,是不是喜欢你呀!你回来了,可得好好教育她,女的是不能和女的结婚的。”小男孩飞快地对林夏说出这些话。
“林宇,我说你这脑袋瓜成天净想什么呢?人不大,想得真不少。”林未央敲敲小男孩脑袋瓜,掩饰情绪。
“你做的馅饼真好吃!”林夏抛出一句话来,打断这尴尬的情绪。
“那就多吃点呀!吃5个。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家的?”林未央说着把5个馅饼推到林夏面前。
“我……”林夏不知该从何说起,“你当我是猪呀!吃这么多。”林夏把盘子推到中间,大叫道。
“我吃。”
“我也吃。”
两个小鬼瞅准时机,把盘子里的馅饼一抢而光。
吃完饭后,林夏看着洗碗的林未央,内心百感交集,她苍老了许多,这么多年,她一定发生了很多事情,或许……
“林未央,我看见他了!这是他的联系方式,他还一直想着你。”林夏递给林未央一张纸条。
“不要了。”林未央冲林夏笑笑,掩饰不住的局促。
四
他是陈秋寒,与林夏、林未央的关系是三角恋关系。林夏暗恋陈秋寒,陈秋寒喜欢林未央,这样的关系也离间了林夏和林未央的友谊。他们之间或许还称不上恋情,青春期的一种荷尔蒙冲动,又或许单纯只是一种好感而已。
林夏是在昨天的相亲场上遇见陈秋寒的!她从没想过会再次遇到陈秋寒,还是在这样的场合。十年时间,这个身影,这个名字被她隐藏得很好,十年时间她一直过得很安全。
他端正地坐在对面,深蓝色的西装衬托得他更加挺拔俊秀,枯草质感的浅亚麻色发型,如同黑曜石般乌黑深邃的眼眸。坐在对面的林夏清晰地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在他面前低到尘埃里的那个自己,而十年之后在这相隔不到一米的距离,她的卑微依然显而易见。
相亲场上,无论遇见什么男人,无一不在她的铁齿铜牙下灰溜溜地退场,然而面对他,林夏却一个字都说不出。
今天她的着装着实尴尬,母亲安排的相亲,她一律不接受,做得最多的就是让对方知难而退。据说这次的相亲对象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家庭条件不错,人长得俊俏,林夏特地穿了一件七八十年代舞台剧上女演员穿的那种五颜六色的连衣裙,化了非常夸张的妆,戴了一个爆炸发型头套,一副黑框眼镜。
她讨厌母亲的这种心态,所以以这种方式反抗。从小到大母亲的教育方式,就是女孩子要利用自身优势获得自己想要的,所以林夏美女的称号也是她每天花大量时间打扮的结果,她很好的遗传了母亲的美丽,也在母亲的指点下很懂得利用自己的美丽,所以从小到大她的学习用品基本上都是别人送的,她从来都不用发愁。
那个时候有一个很流行的品牌,白雪笔,好用价格也很贵,她的桌子上通常能摆上十只左右,都是别人送的,而她只需要送上自己的笑容。其实她并不以为豪,甚至是有些自卑的,因为她在一条门缝里偷看到了母亲的秘密。
那天她放学很早,回到家本想给母亲一个惊喜,走到母亲卧室门前,门开着一条缝,她走过去看到一个男人把一把钞票塞到了母亲高耸的胸脯里,她看到了男人发光的眼睛,她看到了母亲在男人面前跳美艳的舞蹈,身上的衣服一件件飘落,露出她曼妙的身材,她定在那里无法动弹,看到两具白色的胴体纠缠在一起,直到屋内传出母亲的叫床声,她的肩膀剧烈地颤抖起来,她捂着耳朵许久突然停下来,她轻轻打开门走了出去,在街上飞一般奔跑,最后停在一个小卖部前,她把手上的钱全部用来买了水,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渴,一连喝了十瓶水,最后喝到肚子里圆滚滚的再也装不下一点水才停下来,然后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流泪,一直到天黑才回家。
那年林夏9岁,她把这个秘密咽进肚子里,谁也没说,包括母亲。她没有爸爸,母亲曾带她辗转很多地方,她一直以为母亲是舞蹈老师,母亲喜欢跳舞,她在家时常穿着一件红色连衣裙跳舞,轻盈美丽。每次跳完舞母亲的心情就特别好,为她扎各种小辫,打扮完就看着镜子里的林夏说,我的女儿就像夏天的太阳一样热烈而美丽。
五
林夏喜欢陈秋寒,从17岁懂爱的时候开始,林夏对陈秋寒的喜欢一直埋藏心底,不曾淡去,甚至越来越浓,她爱他!林夏不止一次在心底确定过,这就是爱,只有爱才如毒,蚀骨难熬。
这样久别重逢的场景林夏曾经设想过无数次,是微笑着说一句“好久不见”,亦或是哭着质问他,到底知不知道她爱他,爱他到无可救药。可是她什么也说不出,实际上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林夏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一是写得细,无论是人物、场景、对话和景色描写,都很细腻。文笔细腻,作品精致。
另一个是文章的主题美好温馨。
小说就是作者心声,一个作家心怀美好,小说里的人物才能情感纯洁、真挚。
又是一篇佳文,恭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