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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菊韵】庚子年,再来辨识“贼”(随笔)


作者:刘春 进士,7064.58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093发表时间:2020-04-12 11:01:01


   民国时期,有人谓三只手非窃贼所有,贪官污吏显然更具三只手之特质。一手取功名富贵;一手剥民脂民膏;还有一手,就是掩上司耳目。仔细思来,有一定道理。不过时移世易,这些手都有了新的变数。贪官的另一手,或抓牢了靠山,或移民到国外。如此而已。古代称此类为蝥贼。蟊贼本是专门蚕食禾稼的害虫,非一种。《尔雅》:“食苗心曰螟,食节曰贼,食根曰蝥。”一专吃禾芯,一专吃禾秆,一专吃禾叶与禾根。青苗何辜?被害虫残食;百姓何辜?荒年命何在?所以,蟊虫多比喻危害人民和国家的坏人。《左传》说“帅我蝥贼,以来荡摇我边疆。”明代李贤诗云:“必若救疮痍,先应去蝥贼。”梁启超在《新民说·论公德》中也说:“苟放弃责任者,无论其私德上为善人为恶人,而皆为群与国之蝥贼。”
   盗匪发展到贼寇,需很多变数。至少,盗匪有一定实力。现在,我们一般把“寇”视为侵略者。而《左传》最早提出“凡兵作于内为乱,于外为寇。”《说文》解释“寇,暴也。”“群行攻劫曰寇”。开始还是持械入室击打人员,劫掠财物。《现代汉语词典》进一步明确:“寇,就是指强盗或外来的侵略者。”后来,对于邪恶的、不正派的人也称之为贼。贼人范围也随之扩大。
   贼与盗、匪、寇合流,成为盗匪、盗寇、贼寇、贼匪,说明这些人已经不屑于偷偷摸摸的小打小闹的行为了,开始由单人而多人、由一地而多地、由偷盗而劫掠、由暗中行动而明火执仗,由小心谨慎而胆大妄为,由乱世的国内作乱,到内外勾结引外寇入侵,贼盗匪还是当初模样吗?近代史上的日寇,就是在满清的开门揖盗之中,在军阀的软弱和借款暗许之下,迎来了盗寇的堂而皇之的侵入。历史就是这样重复着。
  
   四、贼之文学描写
   贼盗的构成虽然有多种原因,但不劳而获的人还是不少的。毕竟辛辛苦苦创业成功者是少数,风险也很大,而轻轻松松捞钱财却是轻而易举。当然,贼有傻呆笨贼,掩耳盗铃是也;也不乏聪明多智之人;贼的队伍里多是坏人,也有不多的好人,或者说“好贼”。从作家的笔下可以看到“好贼”。雨果《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就是。古代作品中的劫富济贫的侠义盗贼,也有多被称为英雄的人。《水浒》里的时迁,《拍案惊奇》中描写了一个神偷一支梅,就是这样一个侠盗。还有戏曲中杨香五盗九龙杯、窦尔敦盗御马等,为人津津乐道。古代的侠义小说中,描写了很多义盗,专偷富豪,然后接济贫苦人家。就是现代的影视剧,也不乏这种侠义人物。可见,人们喜欢这样的盗贼,更向往自己成为这样的盗贼。
   要追根溯源,还得看《庄子·胠箧》所说:“盗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乎?跖曰:何适而无有道耶?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若说诡辩,此为第一,一个成语由此诞生:盗亦有道,传至今日。
   呵呵,盗贼也有他们的那一套道理。因此,可以读到一篇妙文:《贼约》。贼竟然也能约法三章?是。这还真不是笑话。《贼约》很是简约,就是“三不偷五不取”。三不偷是:一不偷穷秀才,二不偷寡妇,三不偷五女之家。五不取是:一不取人锅子,二不取人裤子,三不取人冬天的棉袄,四不取人夏天的帐子,五不取人米麦。听这贼约,还真有点侠义古风。若真是如此,倒也佩服之至。但贼约里的人真的会遵守吗?亲兄弟还不能相信,何况鬼智心眼特多的贼们呢?
   读《史记》,肯定对鸡鸣狗盗的故事了如指掌。《史记.孟尝君列传》载:战国齐孟尝君好客,门下有食客数千人。他在秦国为相,不久想回齐国去。秦昭王不准,并想杀掉他。此时,有了解秦王宠姬之喜好者,即“最下坐有能为狗盗者,曰:‘臣能得狐白裘。’乃夜为狗,以入秦宫藏中,取所献狐白裘至,以献秦王幸姬。”逃跑至关卡,门未开,“客之居下坐者有能为鸡鸣,而鸡齐鸣,遂发传出。”鸡鸣狗盗之成语,比喻品格上本无行状,但有细微末技的市井之徒,即有微不足道的本领,也有偷偷摸摸的行为。正如李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唐诗人胡曾作《函谷关》诗:“朱门不养三千客,谁为鸡鸣得放回?”宋文天祥《求客》诗中也说:“鸡鸣曾脱函关厄,还有当年此客不?”其中褒扬成分居多。
   冯梦龙《古今笑史》中也记载了这样几种盗贼。一种内盗,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就如柳宗元也不过一笑置之,“不复诘。”而正直之官不是这样,而是抓住证据,一举捕杀。宋代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张乖崖任崇阳县官时,发现管库小吏帽带上栓一钱。遂抓住追问。小吏以为一钱还能如何,百般狡辩。张判曰:“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遂将其斩首。一种外盗。后汉戴平仲被贼劫掠,还剩下七匹细绢,贼不知,走后,戴还追上去送与。贼竟然感动了,将劫掠之物悉数送还。冯梦龙评之曰:不诘内盗,不禁外盗,何尝不是“诲盗”?一种义盗。明代于谦“巡抚河南、山西,舟行遇盗。遍搜行囊,更无贵重于腰间金带者。盗竟不忍取。”盗贼也敬重清官。
   还读到一篇《去三贼文》,其大旨是致富之道,须先去“功名、学历、虚荣心”三贼,方得致富。乃游戏之文,具讽刺之意。
   这个贼,引来文坛一场佳话,也会觉得滑稽可笑,也会让人顿生感悟。据说,郑板桥落魄时,夜躺床上,辗转反侧,忽于窗纸见一影影绰绰人影,心知有小偷光临,自知无物可窃,随口吟起诗来:“大风起兮月正昏,有劳君子到寒门。诗书腹内藏千卷,钱串床头没半文。”小偷见被发现,转身就溜。诗句继续:“出户休惊黄尾犬,越墙莫碍绿花盆。”小偷着慌,越墙之时,不慎碰落墙上之瓦,黄狗追上就咬。郑板桥披衣出门,喝住黄狗,扶起窃贼,送出家门,作了个揖,又吟送了两句诗:“夜深费我披衣送,收拾雄心重作人。”还有那个梁上君子。《后汉书.陈寔传》载,有盗夜入其室,止于梁上。陈寔发现后,不动声色,“乃起自整拂,呼命子孙,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性成,遂至于此,梁上君子者是矣!盗大惊,自投于地。”估计这盗贼洗心革面去了。宋代苏轼《东坡志林》中也有类似记述:“近日颇多贼,两夜皆来入吾室。吾近护魏王葬,得数千缗,略已散去,此梁上君子当是不知耳。”落得君子之名,盗贼也不虚此名了。
   小偷,毕竟是道德层面的瑕疵,人们可能不以为然,故谓之小偷。正如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中描写的所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与“偷”意思虽同,色彩各异。“窃”字文雅,“偷”字通俗。所以,孔乙己先生宁认窃,不受低俗的“偷”。自诩高雅的读书人,说窃还行,“能算偷么?”清楚地反映了他对词义色彩的敏感及好恶。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孔乙己说“窃不能算偷”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此说来,偷香窃玉也就没有心理压力了。那么,剽窃、抄袭也为文贼雅盗找到了理所当然的挡箭牌,且理直气壮以所谓“致敬”为丑行遮遮掩掩。
   偷,能偷得理所当然,偷得光明正大,偷得至亲至孝,那才是将“偷”洗白的典范。据说,清代有官吏母亲做寿,请来纪晓岚(也有说是明代唐伯虎),作诗助兴。纪也不推辞,当堂脱口而出:“这个婆娘不是人。”老夫人脸色大变,官吏讶然。纪随口念出第二句:“九天仙女下凡尘。”老夫人转怒为喜。老纪接着高声朗读第三句:“生个儿子去做贼。”满场宾客无语,官吏难堪。纪又吟出第四句:“偷得仙桃献母亲。”众无不钦服。此乃逆挽诗,只让人心忽上忽下,一紧一松。这个贼,偷得好,偷得妙,还偷出一片孝心,偷得人叫好赞叹。所以说,偷,一定要去偷别人所不能、所不会、所望洋兴叹之物,才是高手。
   由上述故事可见“贼”字,还引来一场文字的有趣变化,使得“贼”字进入了一个洗白的文化之中。如,形容很多东西,都用上贼亮这个词。眼睛可以被形容成贼亮,指的是特殊人物;灯光也被说成贼亮,灯泡度数高,极度晃眼;曹禺的话剧《日出》说头发梳得贼亮,反光;周而复《上海的早晨》形容崭新黑色小轿车贼亮,刺眼。还有形容人有本事,贼厉害;形容东西质量过硬,贼好;形容人聪明,贼精;形容人狡猾,真贼;形容冬寒,贼冷,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是形容程度的方言副词,通常理解为“很”、“非常”,多用于令人不满、或不正常的情况。北京还有一句方言俗语,叫作鸡贼,是形容小气、吝啬,上不得台面,也指特别能算计,特别抠门,暗藏私心的意思。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狡猾、耍小聪明,同时还带着点猥琐。
   挂上贼的词儿,以为这个贼就成了好字眼了?贬义的成分多吧,却已经失去了贼本来偷东西的本意了。而偷闲、偷空等所说之偷,与偷之本意相去更是甚远。大概是借偷而忙中抽点时间罢了。偷安则不然。南宋偏安苟全,“西湖歌舞几时休,直把杭州作汴州,”终至于亡。郑板桥作《偷安诗》以记其事:“丞相纷纷诏敕多,绍兴天子只酣歌。金人欲送徽钦返,岂奈中原不要何!”金本欲借徽欽要挟南宋,谁知人家不理,杀不得,养不得,送回便了。然而南宋不想要。这个“偷”很安逸,醉生梦死,至亲抛弃,讽刺意味更甚,反正这个样了,自个偷着玩吧。
   偷、盗、贼,即使再民主、再文明的社会也不可能清除干净。但是匪、寇必须斩草除根。我们希望天下无贼,人民安居乐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狱无所羁,牢亦空置。而国防必须扎紧篱笆,尤以今之国环伺虎狼,贼心不死,一旦松懈,就有外寇突入。故,中华民族必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让最危险的意识始终扎根,使得国人保持清醒头脑,筑牢长城,让贼寇不想、不能、不敢入侵,使我中华江山永固。(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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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很早就听说三百六十行当中,有“偷”这么一行,我在想,能把这一行列为其中的人,一定是贼所为。让自己从事的事业名正言顺,顺理成章,得到社会的默认,不是件大好事吗?今天读了这篇有关贼与盗与偷的文章,不禁感慨万千啊!这世上真真的存在这项职业,而且还堂而皇之地存在着。文章里有许多的引用,来旁证这些事实上的事情。张作霖的贼匪能够摇身一变,成为名正言顺的大军阀。袁世凯的窃国成功,居然成就了他的皇帝梦。汪精卫的曲线救国,把好端端的国家葬送出去,是实实在在的“国贼”。而一些为人津津乐道的小贼也是让人难以忘怀的,宋代的四家农民起义军,被称为“四大寇”。李自成和张献忠也被称做“流寇”。这是当权者的贬称,而那些结党营私,危害国家的人,不被称为“贼”,又称做什么呢?文艺作品是的“贼”也有所提,《悲惨世界》的冉阿让,《水浒传》里的时迁,《拍案惊奇》的神偷一枝梅等等,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真的是痛快之至啊!把一篇文洋洋大观地写成“贼”的专集,却是少见。又可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了!文字的通透性非常的好,驾驭文字的能力更是技艺高深。感谢赐稿菊韵,祝老师创作丰收,佳作频出【编辑;孤独小男孩】【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F202004160006】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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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孤独小男孩        2020-04-12 11:07:52
  难得的好文,把古今中外的“贼”统统搜罗出来,接受正义目光的审视。文字洋洋洒洒,意境深远高耸,却又让人为之陶醉。一篇好文大家赏,同时感谢老师的倾情付出,敬茶!
2 楼        文友:黄金山        2020-04-12 11:46:14
  学习佳作,问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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