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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流年】喜娃(小说)


作者:许归平 布衣,269.2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265发表时间:2020-02-14 15:21:09


   喜娃常对我们说起的一件事,是他三岁的时候偶然撞见自己母亲与马冬清偷情。
   “他们进房间把门反锁,以为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我就一直敲门一直敲,直到他们衣冠不整地出来,她还骂了我一顿。”
   说老实话,我们对他的话一直是持怀疑态度的。他不是那种说话让你信服的那类人,比方说前一天他向众人阐述自己的观点,甚至通过发誓来保证自己的信誉和坚定,两天后他便会说出截然相反的话,态度依然像之前一样强硬。我后来思考他这个人,不由得自负地对他进行一番总结,思想观念不是他的灵魂,那种视死如归,捍卫自己观点的态度才是他的立身之本。就像这件事,他说的越详细越动情,态度越是坚定,我便越不信任。说不定他在头脑的某一处编造了这样一件让他深信不疑的事件,玩弄记忆是简单的能力,我也这样做过。
   但当我想要就他写点什么,依然觉得无从下口,就像一只背壳坚硬的蜗牛,你清楚地知道他有多么的柔软,有多么细腻的情感,但就是无法直白地呈现在你眼前。也许人人都是如此,在他身上表现得更加明显。我绝不敢自称是他的朋友,只当自己是他童年的玩伴之一,成年后的一个同乡,假如你因为他的热情感动不已,他立刻就会以同样程度的冷漠和讥讽奉还给你,我实在捉摸不透他。
   除了我们这些童年的玩伴,没人叫他喜娃,他自有一个十分响亮的九零后的大名,叫做陈言信,大概是父母希望他能言而有信。事实恰好相反,和我们在一起时他就是一个鬼话连篇的角色,比方说我们看见他不小心弄得一身是泥,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转眼就哄骗我们水田中央有个塑料玩具,肯定是有钱人家小孩丢下的,还煞有其事地指了指某个方向。
   “就在那里,看到没,那个黄色的,你们眼睛还没有发育好,看不了那么远。”
   等我们和他一样弄得一身是泥,他早就哈哈大笑走开了。回到家中,父母问起缘由,他立刻将过错甩到我头上。
   “被村里那个徐志远推的,我还把他拉下去了,他身上也是一身泥巴。”
   成人自是没有那么好骗,一顿打骂依然避免不了。虽然他从小嘴上就不老实,但因为见识有限,撒不了太大的谎。到了十四岁他在镇上的一个服装厂打工,反而在此道被人所骗。他跟着那个骨瘦如柴,胸口纹着一只狼头的人到处游荡,那人用着香港黑帮片的语气和他说话,手里用的是苹果手机,出行都是成群结队染着各色头发的人,喜娃也跟随其中,但只是个阿谀奉承的小角色,他心中有着羡慕和野心,想要学习这样的人,成为这样的人。后来他同我们聊起此事,又是一脸的惊讶。
   “那不过是一群屌丝,我怎么可能和他们混在一起。”
   我们从来不与他争执,无论是谁都无法在语言上战胜他,他那为了自己的话语悍不畏死的态度是我们不曾拥有过的。
   每次想到这个人,我总会无可抑制的想起城西那个中学一处画满涂鸦的墙壁。但我们几乎从来没在这里发生过什么印象深刻的事。那是一堵普通的中学的墙壁,原先是白色的涂料,但上面被人画上了各种各样的图案,写下了怪模怪样的文字,有些字迹已经很久远,几乎和这面泛黄的墙一样古老。后来人们将整个老教学楼推倒,在学校原址上建了一个生产烟花爆竹的厂房,我的所有回忆就随之而去了,也许早就去了。
   我想之所以会将喜娃和我还有那面墙壁联系在一起,恐怕是因为我们在那面墙下走向了不同的人生。童年和小学,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做着相同的事,喜好同样的娱乐活动。但其实从那时候已经可以看见不同了。我是从小在棍棒下成长的人,他也一样,但不曾经历过我这样频繁的管教,原因在于每隔一段时间,他的父母便会外出,对他做下的事无力惩戒,对他的悲伤难过也不能及时安慰。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他的父母一次吵架,母亲只身前往南方沿海打工,父亲赌气离家去隔壁的城市工地上干活。等他放学回家,早已人去楼空,他强装镇定等待父母回来,男孩的自尊让他无法落下泪来。他一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十几天,自己学习开火用酱油炒饭,直到延亮到他家找他玩,才发现他孤单一人的事实。
   “去我家里,我们住在一起。”
   一直过了半个月,他父亲才堪堪想起自己的孩子,将他接了回去,回去的时候向延亮的父母道歉。
   “真是不好意思,麻烦你们这么多天。”
   然后朝喜娃轻骂了一句。
   “你真是好意思,到别人家住这么久。”
   除了我们,极少有人能理解他对兄弟的真诚,我自然算不上,他的兄弟大多是他初中时认识的同学,他称呼他们为伙计。即使后来他父母离婚,也看不见他有多么伤心(当然难过还是无可避免的),但当他遭受兄弟们一个个离去和背叛后,整整一个月没有和人说过话。
   喜娃刚上初中,便明确表示了对我们这些比他年纪稍小的玩伴的摒弃。我同几个孩童从山上找到一处无人看管的竹林,砍了粗大的竹子削成弓箭,刀剑等物去到他家,向他炫耀自己的杰作,顺便邀请他与我们同玩,不想他正在客厅中央摆弄着什么电子仪器。
   “一边玩去,幼稚。我现在要忙着赚钱了。”他随手打发我们。
   在我们的好奇追问下,他最终说出自己的秘密。
   “你知道赚钱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吗?”他神秘兮兮地说。
   我们把头摇地像拨浪鼓。
   “是收集铜丝。”
   “同事?”
   他一点即逝,不再言语。当时我尚不明白如何生钱。后来各处打听,才明白铜丝是何物,如何寻找,如何卖到收废品的张瘸子手上。我开始搜集家中大大小小废弃电器的金属部分,我们重新打成一片。他收集到的铜丝总是又大又重,让我们十分羡慕,自以为年纪大一些赚钱能力便会更加出众。喜娃与我们不同的是,他将家中所有不带电的物品全部拆开,才换到手中一团又重又亮的金属,大约卖了三十五块钱,价值远远不及被他毁坏的电器。不仅如此,他翻到废弃的房屋里,将电线电表搜刮一空,他对金钱的渴望不是生来就有,但觉醒地比我们任何一人都要早。我从小父母便不曾在金钱上亏待我,直到我到了大学,开始为生计四处寻找路子,才常常感慨金钱万能。而他小小年纪仿佛就知道了这是终身陪伴他的物件。他赚到的钱全部花在了乡间的破旧网吧里,喜娃几乎一年级就会上网。他玩过的游戏我未曾听闻,我玩过的他如数家珍,直到他父亲发现家中的备用电器全部被拆坏,气愤地往他腿上狠狠打了几棍,他便不再收集“同事”了。
   虽然对金钱热爱,但喜娃却有几处值得钦佩的地方。一是他不到商铺里偷盗,二是不仗势欺人勒索低年级的学生。站在少年的角度这两件才是来钱最快的渠道。直到我去到初中,仍然时常发生这样的事。为了买烟,上网,高一些年纪的学生在半夜偷偷溜进商铺,将爱吃的零食和柜中的零钱搜刮一空。越穷的地方贼越多,有时晾在窗户的衣服鞋子上课回来也会消失不见,堂而皇之出现在另一个人身上,若去讨要,少不得吃一顿拳脚。如果更加蛮横,便将老实巴交的学生堵在墙角,威胁他从家中偷钱带给自己,当然香烟也可以当做货币。我曾经遇到过一次,在我被罚打扫操场卫生时,几个不怀好意的人站在墙角招呼我过去,都是几个恶名远扬的人物,我坚决不去,飞快逃回教室。到了晚上放学,意外发现那几个人站在门口,辨认着一个个离开校门的人,我低下头,不引起任何人注意地朝远离他们的方向走去,如此几次后,他们好像忘了这回事。
   对年轻时候的喜娃来说,是看不起偷这个字的,他用不屑一顾的语气说道:“我最瞧不起偷东西的人,相反,我还挺佩服那些抢劫的人,最起码有胆量。”
   说这话的时候,他意识不到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从事的工作本质上就是偷窃,只不过披上了一层掩饰的皮。
   此道宣告失败后,喜娃进行过各种不痛不痒的尝试。他大热天去过橘子林挖三叶草的果实当做药材卖,在长满板栗的山上捡了一背篓板栗,这些让他尝到了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到钱的喜悦。而十四岁一过,他真正辍学打工,全心全意进行赚钱,却仿佛掉进了深不见底的泥潭。他每日七点起来,马不停蹄工作到晚上十点,还经常加班到晚上十二点,一周没有任何假期,上个厕所也有着十分钟的限制。他手上的皮破了又长,整日重复的动作让他的肌肉绵软,即便如此,他一个月所得的报酬依然无法养活自己,还需父母的接济。
   在服装厂打工的岁月里,他没有痛恨那里的人,痛恨经常数落他的线长,没有痛恨那些让他有了耳鸣毛病的机器,却记恨了这种兢兢业业,按时上下班的工作模式,在他眼中这不算赚钱,只是一种消磨时间,浪费生命的行为。他厌恶一切通过上班获得报酬的行业,连带着也瞧不起过这种生活的人。后来有段时间他不再富有,昔日的一个生意伙伴出每月一万的工资让他上班,他飞到成都工作了两天,又回到了湖南,他无法忍受那样的节奏,工人兢兢业业却得不到收获只是为了老板赚钱。在他最有钱的那个时候,我正好获得了一份在国企上班的体面工作,他直接当面数落我:“一板一眼拿死工资,有什么前途。我听说现在有很多九零后创业,那里不需要你每天签到,只要有业绩天天放假都行,你怎么不去那样的公司。”
   我颇为尴尬地笑笑,没有反驳,但对他说的不以为然。
   二零一三年到二零一六年,是喜娃赚钱最多,也是最容易的时候。他春风得意和朋友花天酒地,吃饭嫖娼,花出去的钱几乎和赚的一样多。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他从哪里赚到这样多的钱,只有他们行内的人才清楚。我们只知道是在网上做生意,总之不算合情合法的东西。
   钱一到身上,人的眼界心态一瞬间转变。他看不起一切资产低于他的人,近乎谄媚地讨好资产远远大于他的人士。我们这些同乡,包括他的亲人,朋友,都在他的鄙视范围之内。我有些受不得他的语气,少年人的嫉妒甚至让我想要他回到一贫如洗的状态,这样我从小在学校保持的优异成绩才能体现出价值所在。不过也就一瞬间的念头,正如他有了钱不愿意和我们来往,上学时间多了,也不愿与他多接触。
   为了更加明显地展示自己的优越感增加鄙视他人的筹码,他买了一辆奔驰C300,在学区房买了一栋大房子。从此人人对他都是一副赞赏有加,高看一等的姿态。农村中的妇人,免不了将自己的子女与他对比,竟导致了一年以内十几个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不愿回家过年,年轻人的一点骄傲在金钱面前被击个粉碎,他们只好逃离。
   但二零一六年一过,网络风潮变化,喜娃的产业遭受了狂风暴雪式的打击,他不得不拿着攒下的不多的钱,大概数百万,到处投资,收获却甚少。认识的年轻人不清楚内情,只觉得他为人谦逊许多,不再咄咄逼人,认为那是年龄上涨带来的成熟。那时我刚上大学,恍惚进入了一个新的天地,对家乡的事知之甚少。只过年回家的时候听到喜娃离开家乡一段时间,好像是去找昔日的生意伙伴寻求发家的路子,有没有成功无人知晓,但不见他钱少过。人们不清楚他具体财产几何,但他富有的印象已经在人们心中无法磨灭了。
   喜娃十二岁的时候,便将自己的头发全部染红。他的手机里,全是当下最流行的男男女女的照片和网络红歌。照片大多是浓妆艳抹,头发被啫喱水竖得笔直,发型颜色五花八门的年轻人,音乐是最流行时尚的网络歌,唱到副歌部分总是带上几句英文,或者整个副歌阶段全是英文,对他来讲,只有这个时候英语才算一门有兴趣的学科。
   当然追求潮流的人不止他一个,但少有人做到他那样肆无忌惮。那时候的城西中学,一个班一个班的男生都将自己斜着遮住眼睛的刘海染成黄色红色,出行时目光炯炯,像一大群横行无忌的竹鸡。只有喜娃将自己全部头发染成一个小太阳,不留一丝余地。他的父亲第二天便喝令他染回黑色,喜娃置若罔闻。不想第二天起床,竟然发现自己的头发全被剪短,整个脑袋恍若被狗啃过的烂木桩。他起床便大吼。
   “谁让你剪我头发的。”
   “你自己看看,搞得像什么,跟个鸡公一样。你要再染就不要回家。”
   能够威胁寻常少年的话语对喜娃毫无用处,等他头发一长,他又将其染成金黄,如此几次之后,连他父亲也习以为常,不再管他。
   我从那时起便羡慕他能随心所欲安排自己的形象,我将其视为寻求个性和反叛家长的象征。有一次我试着问了问自己的父母。
   “我想留个长发,染个颜色。”
   “你留啊,你留一次我用火钳烧一次,我看你留不留。”
   我便再没提过此事。
   喜娃在快要辍学的前几个月,是我认为他最潮流的一段时间。应该说紧跟时代的想法是他在那个时代建立的。他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走在大街上,去游戏厅跳舞,打街机游戏,或是去网吧上网,打桌球,听流行音乐。每一个正经的人,或者像他一样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前者视他为街上混混不愿招惹,后者对他的品味风格赞赏有加。
   不过长发带给他的弊端有两个,一是当他和人打架时别人总是能轻易抓住他又长又蓬松的头发,让他受制于人,二是夏天不停出汗。这两个坏处都是我在他工作的那个服装厂打暑假工的时候发现的。我初二时,暑假闲来无事托父母找了个服装厂包装的活,收入几乎没有,但管吃住,不用父母格外的开支。我曾见到喜娃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光头发生口角,光头骂他母亲是个婊子,喜娃怒不可遏,事件很快变成拳脚相加。喜娃虽然长得比对方高大,但头发一下被对方抓住,就像一只被扼住喉咙的公鸡,这让他的力气无法释放,光头不停扇他耳光,脸一侧被打得通红。后来线长恐吓喜娃要将他送到警察局里,喜娃一声不吭。光头的长辈把光头抓住,带来与喜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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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当今社会,物欲横流,金钱成为有些人的唯一追求。这些向钱看的人,精神空虚,知识浅薄,与原生家庭的教育有关。喜娃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由于父母离异,极少享受到父母的爱,又从小辍学。爱的缺失,知识的缺乏,使他追求个性自由,追求金钱,追求性欲。年轻的时候,他极度挥霍自己的情感,滥交,瞎爱,与多位女性关系暧昧,生活放荡。等到年长时,才发觉自己失去了许多珍贵的东西。他怀念的家乡,怀念儿时,实际是对爱的初心。可是,他却放不下对金钱的欲望与追求。小说人物形象饱满,语言贴近生活,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个有血有肉的喜娃形象跃然纸上。佳作,编者推荐阅读!【编辑:五十玫瑰】【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202002150008】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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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五十玫瑰        2020-02-14 15:23:38
  小说耐读,具有教育意义。感谢作者的分享!
   问好,遥祝安康!
五十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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