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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品 【流年】一肩之隔(味道征文·短篇小说)


作者:纷飞的雪 榜眼,33386.19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9339发表时间:2014-08-17 11:00:42

【流年】一肩之隔(味道征文·短篇小说)
   那是深秋里一个飘着冷雨的黄昏。我的鞋子上沾着墓地里的泥土,虽然撑着伞,但头发、上衣、裤脚都是湿湿的。风潇潇,雨凄凄,墓园里残花满地,人影稀疏。就在一个小时前,我在长安公墓与祖母告别,从此以后,我的祖母将在那里长安,可我却如一只漂流瓶,不知会漂去哪里。
   直到祖母去世,我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她唯一的亲人便是我,而她也是我唯一的亲人。祖母下葬的那天,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死了的祖母,一个是活着的我。祖母的尸骨被烧成了一捧捧灰,先是放在一个暗红的木盒子里,最后随着这个木盒子被埋在用水泥与砖石浇筑的墓地中。
   墓碑上刻着她的名字:苏美黎。墓碑前,是我献上的白菊。雨水落在洁白的花瓣上,像是花的眼泪,它也是在为祖母的去世而哭泣吗?
   祖母七十九岁了,从来不迷信的她在不久前寄给我的一封家信中这样写道:怀恩,七十九这个数字对我这样的老人来说,也许是个坎,祖母怕是迈不过去了。我已经活得够长了,能看到你大学毕业,工作稳定,除了不能看到你娶妻生子,其他也没什么遗憾的了……
   接到祖母的家信,我正好完成了一张设计图。那时,我已在香港高迪建筑设计院工作一年零三个月了。祖母的身体向来康健,我一直以为她能活到九十九岁,所以在给祖母的回信中,我写道:祖母,怀恩要你活到九十九岁,我要你看着我结婚,看着你的重孙出世。等到春节,我就有假期了,我就带着菲儿一起回家,到时,我好好陪你。
   好好陪你,好好陪你,这是一个愿意去做便能做到的事,那是我对祖母的一个承诺。我原以为我和祖母的时间还有很多,却不想那是她写给我的最后一封家信。我从上海考入香港大学建筑系,面对昂贵的学费,我想靠自己的能力去挣,尽量减少祖母的经济负担。于是,五年的大学生活,寒暑假的时间差不多都用在了设计与打工挣钱上。五年里,只有在大一的那年春节回上海住了半个月。
   住在53室的秦奶奶,与祖母同龄,与祖母一样的慈眉善目。她总会对我说,怀恩,你阿奶一个人住,太孤独了,你要是能回来尽量多陪陪她,她还是很希望你能回来和她一起住。我总是点头答应,可我却是答应的多,回家的少。一直到十五天前,我收到明慧发来的邮件才匆匆返回上海。
   二
   怀恩:祖母病重,已被送往华山医院。收到邮件后请速返沪。
   明慧在邮件中简单的话语令我浑身颤栗。我请了假,买了最近的航班回家。秦奶奶的孙女明慧是我的高中同学,相貌平平。高中毕业后,她考取了上海医科大学,一年前毕业进入华山医院成了一名医生。祖母一直很喜欢明慧,说明慧温柔贤淑,会照顾人,我听出了祖母话语里的弦外之音,只是我的心中已经有了菲儿,明慧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第二天一早,明慧说,她正好上早班,让我随她一起去医院。推开病房的门,祖母站在窗前,她的身子比以前更瘦弱了。那满头的银发,被一缕阳光映射出无数白色的光,齐刷刷地涌入我的视线。祖母浑然不觉站在身后的我,我放慢脚步走到她的身后,阿奶……这两个字被活生生地卡在喉咙里出不来,祖母转过身,我看到她眼中有惊喜,也有泪花。
   怀恩,你怎么回来了?
   苏奶奶,是我通知怀恩的。你病了,怀恩应该回来照顾你。
   是明慧啊,你这孩子,你不知道怀恩的工作有多忙,我自己的身子自己知道,不碍事。怀恩回来了,我去找医生,我要出院,不在医院住了。我把祖母扶到床前,使劲地摇头,不同意她出院,可祖母最后还是去找了医生,坚决要求出院。
   明慧说,祖母的主治医生是她的大学同学陈泽远。陈泽远,好熟悉的名字,我在记忆中不停地搜索着他的样子。当我在住院部医生办公室见到陈泽远时,才想起,他是我和明慧的同学,那时的他才不出众,貌不惊人,却在高考时,出人意料地和明慧一起考取了上海医科大学。
   怀恩,还真的是你?你小子,长得像港台明星啊!泽远热情地上来与我握手,但我却从他看明慧的眼神中看出了另一种既含蓄又深切的情感。明慧在泽远耳边嘀咕了几句就走了。他们两个都是学医的,还真是很般配的一对。泽远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说,怀恩,这些年,明慧一直对你念念不忘,任凭我怎么努力,也无法获得她的芳心,你小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没有去接泽远的话,而是拿出祖母的病理报告,请求泽远给一个最佳的治疗方案,没有想到的是,泽远却给祖母判了死刑:怀恩,苏奶奶已是七十九岁高龄的老人,目前诊断的结果是黑色素瘤晚期。实际上,癌细胞在她身上潜伏了有十年之久,可能连她自己都不曾发觉,但我总感觉,至少在近两年的时间里,苏奶奶应该是有所察觉的,因为她也是一位医务工作者。
   这种病,一旦发作就很凶险,病症主要分布在背部,发现得太晚了,已经过了最佳的治疗期,目前病人的身体状况,还有其他病症,实在是不宜进行手术。这种手术的刀口是免疫的盲点,一旦有癌细胞在这里躲避常能成功,恶性程度高的话,就会出现大规模浸润并增殖……鉴于病人的年龄、体症,我们医院经过研究,决定遵照老人的意愿,请你在老人生命的最后阶段给予宽慰、陪伴,尽可能地满足老人的心愿,我会随时上门,尽量减少老人的痛苦。
   第二天,泽远为祖母开了一些药品,我办理了出院手续,和祖母回到了位于常德路195号55室的家中。
   三
   在去香港读大学前,我在上海这座城市生活了整整二十年。上海的秋天该是温润的,就连树叶飘落时也能呈现出一种极致的唯美。没有一个秋天,会像这一年的秋天,那般凄冷萧瑟。
   祖母不在了,我的世界哪里还有色彩?这家里,无论是哪一个角落,都储存着她的气息。我卧室对面的那个房间,是祖母的,那张雕花大床,祖母睡过;衣柜里,还挂着祖母年轻时穿过的旗袍。祖母是极爱美的,衣柜边,是一面大镜子,祖母曾站在镜子前,穿戴妆扮。
   客厅茶几上的水晶花瓶里,插着祖母最爱的花。左边的书橱里,是祖母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层,两边陈列着张爱玲女士所有的书,中间的木质相框里是祖母与张爱玲的合影。右边的墙壁上,是一排我和祖母的合影,从蹒跚学步的我被祖母牵着到我大学毕业时与祖母在港大沐恩堂前的合影,那些逝去的时光里所有美好的印记都浓缩在这一帧帧相片中。如今,又多了一张黑色的相框,那是我祖母苏美黎女士的遗像。
   看着祖母的遗像,我心生愧疚。以前,我总是觉得还有时间,还有无数个下一次。如今,祖母不在了,我突然明白有时间的人是我,而不是她——她的时间随时都会用尽。终于到了那一天,她的生命停止了,她用尽了所有的时间。她生命的最后一程,只有短短的十五天。我没有在她的脸上看到一丝痛苦的表情,哪怕是最后的那几分钟里,祖母都是笑着的。
   那十五天里,祖母的生活极有规律。早上,我会带着她去附近的永和豆浆吃早餐,或者去静安面包房里买回来新鲜出炉的法式全麦面包或栗子蛋糕,再加上一杯新鲜的热牛奶,就是祖母喜欢的早餐了。然后,祖母会穿上一身素色碎花旗袍,在旗袍的盘扣上别上一朵栀子花图案的胸针,围上白色流苏披肩,挽着我的手,沿着常德路走上一小会。午餐是清淡的,熬上一小锅小米粥,做几样祖母喜欢的小菜和点心。午餐后,祖母会睡上一两个小时。偶尔,我们会去楼下的千彩书坊用下午茶。祖母很喜欢书坊里的老唱机里传出的老上海情歌,很喜欢书坊里的提拉米苏和抹茶小点。
   怀恩,你进来一下……有一天下午,祖母睡醒了,我听见她在叫我,便走进了她的卧室。怀恩,你帮我把衣柜第三个抽屉里的红布包取来。祖母的手颤巍巍地打开那块红布包,把里面的物品一件件地拿出来给我看,这是你的出生时的医学证明、这是我收养你时办理的手续,这是你的胎发,这是当年你的亲生父母挂在你脖子上的玉葫芦……
   我是个弃儿?我是个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我感觉一阵眩晕,天在转,地也在转,我发现我快要倒下了。
   祖母好像察觉了我的心思,说,孩子,别难过。我们祖孙俩是很有缘分的。那年啊,我已经退休了,被医院返聘。那天,是我第一天重返医院上班。上班时,坐电梯的人挤作一团,我决定走楼梯,结果在产科三楼楼梯的角落里发现了你。那时的你是那么的瘦小,就像一只小猫,哭起来声音弱弱的。护士们都说救不活你,而我偏不信,终于把你给救活了。你在医院的病房里住了一个多月,你的父母一直没有来找你。我每天中午都会去看你,我一站到你身边,你就不哭了。我一走,你就哭个不停,护士们都说我们有缘分。后来,我就决定收养你。
   孩子,这些年,我最遗憾的就是没有帮你找到你的亲生父母。唯一的线索就是这个玉葫芦,这些你都要收好,如果有一天,能有缘相认,千万不要记恨他们。怀恩,答应我!
   祖母离开这个世界时,我还沉浸在自己是个弃儿的痛苦中,在酒吧里喝了点酒,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了。我推开祖母卧室的门,发现窗户开着,深秋的夜风吹进来,吹倒了床头柜上我和祖母合影照,相框倒落时发出的“哐当”的声音,刺激了我被酒精麻醉的神经。祖母是个极易惊醒的人,可那一刻,她居然睡得那么熟!
   摇摇晃晃地,我走到她的床边,看到她穿上了她最爱的那款旗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我去触碰她的手,她的手心还是热的,我使劲摇她,阿奶——阿奶——这两个字再一次卡在了喉咙里出不来,她没有一点反应。
   她死了。我的祖母死了。她没有让病魔肆意地残害自己的身体,而是在生命最后的一程,保全了自己的美丽与尊严。她静静地躺在雕花大床上,沉沉地睡着。
   四
   在祖母的葬礼上,明慧哭成个泪人。我不在家的日子,她时常陪着祖母。明慧和她的父母、兄嫂帮我一起料理后事,送祖母最后一程。祖母下葬的那一天,明慧非要请假陪我去公墓,我拒绝了她。
   从公墓回来,我去酒吧喝酒,一杯杯威士忌下肚,酒精在我胃里发酵。走在街上,纷纷飘落的冷雨没有把我浇醒,深秋的冷风却令我的胃翻山倒海般难受,我扶住路边冰冷的栏杆,一阵狂吐,然后瘫软在地上。
   等我醒来时,我已经躺在了一张柔软的床上。我感觉有一双温柔的手在为我擦脸,还有女人那独有的气味灌入我的鼻息,是谁呢?是菲儿吗?难道她回心转意了?
   我的头,像是马上要炸开一样。一个身影在我眼前晃呀晃的,她的头发披在肩上,垂下来时,碰到了我的脸、我的眼睛。那种触碰,若即若离,美妙至极,像是在吻我,让我有一种酥麻的感觉。那不是我的菲儿吗?那么顺滑的秀发,那么熟悉的洗发水的味道,除了菲儿,还有谁?
   我伸出手,将她拥住,她倒在了我的身上。她的手开始试探着抚摸我的脸,我衬衣的扣子被她一个个解开。怀恩,怀恩……她在叫我的名字,那声音那么让人销魂。哦,她是我的菲儿。
   我一个翻身,把她压在了我的身下,她柔软的身子在我怀中随即化为一团灼人的火焰,温润香甜的舌抵进我的唇,快感在体内畅游,我心中之前修筑的城堡在瞬间坍塌。我褪去她身上仅剩的一件衣服,一次次地进入到她的体内,我们像两条醉酒的蛇,彼此缠绕着,索求着……我终于征服了她。我的菲儿,一个多么骄傲的女人!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阳光正透过窗的缝隙照进了我房间里。我穿衣起身来到客厅,见菲儿已经将早餐端上了桌,我昨晚弄脏的衣服已经洗好挂在阳台上接受着阳光的爱抚。我的菲儿,平时娇生惯养,可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啊!怎么才半个月不见,变化如此之大呢?
   怀恩,你醒了?
   我正想上前给菲儿一个深情的拥抱,看到的却是明慧。她圆乎乎的脸上泛着红晕,对着我温柔地笑着。
   我做好了早餐,不知合不合你的口味。苏奶奶说,这些都是你最喜欢吃的。快吃吧,我马上要去上班。
   原来,昨晚和我数番缠绵的竟是明慧。我太混了,居然把明慧当作了菲儿!我占有了明慧的身子,可是我不爱她。我爱的女人在香港,她与我同窗五年,虽然她身上有很多缺点,爱慕虚荣,脾气不好,不会做饭,可是我爱她。
   明慧,昨晚我酒后误事,伤害了你,做了对不起你的事,请你原谅我。我要回香港了。在香港,我有一个我爱的女孩。对不起,对不起,再见。
   我在一张纸上写下这段话,随后回到卧室,准备收拾衣服,想尽快回香港,却在床上发现了斑斑血痕,我的天,难道明慧还是处子之身?我做了什么,我用手使劲敲打着自己的头,后悔不已。
   回到香港的第一个夜晚,我居然梦到了明慧,她脸色惨白,浑身是血,哭着喊着我的名字。我从梦中惊醒,看到一轮忧伤的秋月在天空徘徊着,我沿着一缕光走到窗前,那忧伤的月光穿过乳白色的花边窗帘,投映在我的身上。
   我在那缕微光中看到了明慧。明慧,多么好的一个女人,她并不漂亮,她没有我喜欢的那种骨感美,但她贤惠温柔,她是祖母眼中孙媳的最佳人选。我和明慧相识在童年的时光里,我们一起长大,一起上学,高中时,我为她补习英语,她帮我讲解语文阅读题。我和她之间没有爱情,却有男女之间的肌肤之情,那天晚上与明慧的一夜缠绵,是压在我心头的一块石头,怎么用力也搬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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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无论什么时代,无论什么样的文学表现手法,人性、爱、恨都是文学作品不变的主题,一肩之隔,自然而然地融合了所有这些情感。小说情节复杂曲折,以主人公苏怀恩为主线,描写了众多人物的情感经历和爱恨情仇,无不散发着人性之美。苏怀恩是一个弃婴,一个哑巴,但他是一个极为优秀的年轻人,极具才华,性格内敛坚毅。小说中的苏怀恩大抵上是一个悲情人物,他首先是一个弃婴和哑巴,却在学业有成的时候失去了收养他的奶奶苏美黎;为了挚爱的宁菲,他已经卑微到尘埃里,但还是没有能够留住她;他不爱明慧,却在酒后错把明慧当做宁菲,有了肌肤之亲;他深爱安宁,却在婚礼现场,意外地出现了他与明慧的私生子;他本与生母相认相亲,结婚日却成了母亲的忌日,好在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与安宁的结合,共同养育他和明慧的孩子,是小说给读者最后的希望。小说中描写了诸多女性,或知性清纯,或活泼开朗,或安之若素,或拜金虚荣,或雍容典雅,或爱恨分明,但无一不是体现了人性中最真实的一面。例如宁菲,是现实中颇具代表性的一类女子,青春靓丽,楚楚可人,娇生惯养,受不得苦,但她也有理想有情谊,懂得感恩也懂得喜欢,可最终还是经不住生活的清苦,不顾苏怀恩的痛苦,离开时毫不留情,当自己的婚姻失败后再见苏怀恩的时候,旧情迸发,依然幻想着再续前缘。再说明慧,在文中,她是一个彻底的悲剧人物,在她的心中,为苏怀恩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但她致死也不会明白,青梅竹马者难成眷属,过度熟悉难成爱情,她不顾一切地生下了与苏怀恩的孩子,这是一种为爱而殉道的精神,是宗教式的,在现实世界里,我们已经很难去理解,但它就是一种存在,我们不去评价它。安宁,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她是完美的,她典雅高贵,又时尚清纯,知书知性,又善解人意,即有古典之美,又具现代之韵,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举手投足,很难让人不心动,她的结局,既有悲情,更有美好。小说整个故事的起点,是苏怀恩被生母的遗弃,这位生母,遭遇不幸的时候,因为恨,也因为无奈,遗弃了孩子,而当孩子成人后站在自己的面前,因为爱、也因为母性,相认了自己的孩子,同样是因为无私的母爱,在情绪失控后的安宁即将被汽车撞到的同时,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保护了孩子。她遗弃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却又领养了一个孤儿,苏美黎对苏怀恩视如己出,她也同样对安宁视如己出,她开始反对苏怀恩与安宁的结合,是源于母爱,她同意他们的结合,同样是出于母爱,这就是人性的自然属性。苏美黎,苏怀恩的收养人,这个年轻时与民国女神张爱玲有过交集的女人,有着一种圣母般的气度与雍容,有一种中世纪基督徒式的大爱与无私,她收养弃婴,视若己出,临终也不忘告诫苏怀恩不要记恨自己的父母,苏美黎是完美女性的经典,她是高贵的,她是美的,即便是死,也要死出一种仪态来。我读这篇小说,就像在看一部电影,有时是暗色调的,有时是明色调的,有时或明或暗,若蒙太奇手法。在描写张爱玲故居常德公寓的时候,作者把读者带入了一种幽深典雅的氛围之中,而小说中的两个完美女性,苏美黎和安宁,一个与张爱玲有过交集,一个在撰写张爱玲传,在追忆张爱玲的旧时光里,民国女神张爱玲成了苏怀恩与安宁的最唯美的媒人,意境隽永,格调高雅,暗处是张爱玲、明处是安宁,她们在不同的岁月里寻找着相同的情感,影像明暗结合,旧光阴与新时代,相互融合交集,恰如一本相册,泛黄的、数码的,前面是宽途,回眸已遥远。一篇用心铸成的小说,那么写作就是纠结的,也是痛苦的,小说中的人物之间,作者与小说人物之间,甚至作者在现实生活中际遇,他们的距离和视线,我们看得懂,他们只有一肩之隔。已经不能形容我对这篇小说的喜欢,只能恭喜飞雪的又一篇力作问世,祝福飞雪,编者倾情推荐。【编辑:鸿渐于陵】【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408180024】【江山编辑部·绝品推荐150217第328号】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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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        文友:建军        2015-02-20 09:02:26
  太好了,学习了,问好。
回复31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5-12-28 10:28:27
  谢谢,祝福安好!
32 楼        文友:银杏树        2015-02-24 18:54:12
  于小说俺只有羡慕呀,祝贺雪社再夺绝品!
回复32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5-12-28 10:28:53
  树哥,愿你在天堂安好!
33 楼        文友:雪飞        2015-02-25 20:51:37
  恭喜雪!绝品实至名归!
回复33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5-12-28 10:29:25
  谢谢雪飞,祝福安好!
34 楼        文友:步涯        2015-02-25 22:38:34
  文中有感人之深的亲情和刻骨铭心的爱情,主人公是一个悲剧人物,幼时被遗弃,还是个哑巴,人生经历盲目的爱和深刻的爱,伤害过别人也被伤害过,爱恨情仇交织,饱含深意。写的是主人公失去祖母的故事,作者用倒叙的手法写出了一段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情。故事构架并不算出奇但贵在别出心裁对主人公形象的设定,虽然在写作难度上提升了一些,但也奠定了故事特别的氛围营造基础,从而达到了特色突出。
   在大体情境描写上风格偏于文艺范儿,营造的环境、气氛、人物反应表现等都体现出了这一点,但稍显欠缺实实在在的情绪展现,让文少了些深刻的触动感,也在一些必要的细节处理上有所纰漏,如在主人公听到噩耗时内心强烈的反应刻画不多,从而在人物形象上的塑造及描写不够鲜明深刻,人物的情绪情感的表达可以再有力一点,人物的情感越真实形象就越生动,小说也就越丰满优秀。作者自然的将爱恨情仇融入文中仔细刻画精心描述,从主人公的种种经历中体现出人性的特点和人类内心丰富的感情世界,小说源自生活,感想来自体会,能写出这样一篇富有情感的佳作,可见其作者在现实中的认识,油生崇敬。望能在细节上继续努力,今后创作出更精彩绝伦的作品,加油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回复34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5-12-28 10:30:43
  谢谢鼓励和指点,祝福您。
35 楼        文友:步涯        2015-02-25 22:41:56
  上一楼评论只针对【一至四】主人公对祖母过世一事上触发的亲情故事部分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36 楼        文友:夏冰        2015-06-07 23:48:23
  来欣赏。十分成熟的作品。
   问好雪。
山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一直在文学的路上走。目前致力于文字表达无限可能性的探索。
回复36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5-12-28 10:31:12
  谢谢夏哥,祝福安好!
37 楼        文友:江凤鸣        2015-08-07 15:31:34
  一直没有对雪的这篇小说写下跟评的文字,不是不想写,而是找不到表达的确切词汇。我觉得这是雪所有小说中最富于人性美的文字。爱恨情仇,似乎永恒的是这类情感类小说的主题,但写的晶莹,写到人心深处,却不大容易。很欣赏这篇佳作,惟情、唯美。
江凤鸣
回复37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5-12-28 10:31:42
  谢谢二哥,祝福安好!
38 楼        文友:孟然        2015-12-19 00:17:24
  老师你是谁?你的笔触下,我既看到了三毛,又看到了张爱玲。
做90后最好的小说家
回复38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5-12-28 10:34:13
  孟然好!
   谢谢你的关注,欢迎你常来流年发文。
39 楼        文友:孟然        2015-12-19 00:54:30
  书果然可以传神,果真是张爱玲姑姑,已读完,深夜有此佳作作陪,不枉也。唯独觉得本文真的不是一个男士的笔触,对于男主的视角来说,有点矛盾。但又如此感情细腻之间,绝好不过。学习了
做90后最好的小说家
回复39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5-12-28 10:36:31
  这是用一个女子的笔,男子的视角完成的小说。
   笔触之间还不成熟,谢谢指点。祝福安好!
40 楼        文友:一海明月        2015-12-27 22:29:19
  初读《一肩之隔》
  
   (1)
   从圣诞节夜开始,断断续续利用三天的空闲读完了这篇绝品小説。江山的绝品真的是名副其实。读这样的绝品简直是一种享受,一种精神的饕餮大餐。
   读这篇小説,特别亲切,特别熟悉,特别有共鸣,写得真好,説不出的好,説不出的喜欢,发自内心的喜欢。
  
   我想,雪社长仅凭这一篇小説,就可加入优秀小説家行列。因为这篇小説,让生活的真实和艺术的真实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让想象的美与表象的美达到了高度的统一。想象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是众多表象被唤醒,进行新的聚合的过程。没有这些表象的储备,就不可能有如此丰富的想象。
  
   (2)
  
   体会过了与明慧的肌肤之亲,经历了与宁菲的一见钟情,历练了生死之交的感恩,终因价值观的不同,爱情之船搁浅在“金钱”的航道口后,在经历了外婆之死,明慧之死,妈妈安欣蓉之死后,“繁华落尽”之后,终于寻觅到了一份难得的安宁。
   我想小説的题目的解读大概是这样吧。
  
   (3)
  
   繁华落后是安宁,读完之后才知道这个题目是多么的贴切。这篇小説,从这个角度出发,也达到了小説美与散文美的高度统一。
   下面,我摘录的一些句子,是我非常喜欢的体现在小説美学中“表象”:
   1、、黄昏之后,我从地铁二号线静安寺站出来,沿着南京西路走到常德路,站在常德公寓的对面,一眼便可望见常德公寓6楼那个阳台。
   这里是常德路195号。这里是民国女神张爱玲的故居。这里是一座红白相间的意大利风格的旧式建筑。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一代才女张爱玲就居住在公寓6楼65室,老上海的风情在阳台外的那个世界,而属于女神那个世界却是孤单的。
   多么熟悉的场景描写,多么熟悉的路线场景,放佛看一遍自己走访常德公寓的记录片。
   2、我是一个从繁华的京城逃离到这儿的吗,没有人知道她在我心目中的位置,我自年少读她的文字,读到心疼痴迷。我的心是被她的文字喂大的。
   我选择来在这座城市,就是为了想打开那扇紧闭的大门,去看看自己心中的女神曾经住过的地方,去站过的阳台站上一会。
   3、常德公寓属于张爱玲的时代早已消逝在历史的风云中,若不能推门而进,踩着陈旧的木楼梯,拾阶而上,去爱玲住过的65室,感受一下女神的气息,那么,去公寓一楼的千彩书坊小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个书坊是一间以张爱玲为主题的咖啡馆,书架上陈列着张爱玲女士的书,还有旧上海的老歌,飘香的卡布基若及足以令你味蕾生甜的提拉米苏。
  
   (4)
   因一人,爱一城,因一人,爱一校,不仅我有这种情节,你也有;不仅中国独有,而且外国人也有,如,达•芬奇之于佛罗伦萨,约翰•列农之于利物浦,迈克尔•乔丹之于芝加哥。伟大的人物人物才华和性格往往与他所生活的城市的精神高度的的浓缩甚或突破密切相关。
   审美想象以记忆表象为基本材料,所以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所获得的表象越丰富,记忆能力越强的作家,想象就越是丰富,所塑造的形象就越丰满。
  
   (5)
  
   一句话,这样的小説,只有雪社长才写得出来。因为这种表象经验没有人一般人难以达到。
回复40 楼        文友:纷飞的雪        2015-12-28 10:37:39
  明月从美学的角度对这篇小说进行解读,我很感动。感谢这份相知,这篇小说还有不少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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