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相遇
“我也老了。”他淡淡一笑。
“你这也算老?天哪,你没看见我吗?”我依然改变不了自己大大咧咧和直言不讳。
“说实话,第一眼看见你,我真的吓了一跳,不过,你没变,还是原来那样。”
“什么意思?到底是我变了还是没变?我都老成这样了,还没变?”
“怎么说呢,你是老了,但是,你还是原来的那个高中生,没有变成世俗的女人,懂了吗?要不……”
“要不?咋啦?你这人心眼太多。”
“也不是,我是说,要不,我也不会……”他努力地点了一下头,“你想想,这么多年了,咱们完全可以是陌生人。可是……”
“其实,咱俩早就是陌生人了,我以为你肯定被我气死了。”
“所以,我发誓要看看你到底会怎么样过你选的生活。”
“噢,”我恍然大悟:“唉,你都看到了,我很可笑吧?”
“不是,你很另类。”他似乎激动了,“你这样的人,少见,哦,不是,是根本就没有。”
“哈哈,”我脚下一停,“咋说的?我不是人吗?”
“哈哈,除你之外,真的没有人能像你那样,过那样的日子,”他停顿了一下,“其实,被人欺负的时候,可以反击一下的,你以为,被人虐待,是很高尚的行为吗?不是,只会让那些人更加虐待你,感觉到没有?以后得学着心疼自己,别光想着别人,别人都在自己疼自己,不用你去挖心掏肝地去心疼。看看你自己,都成啥样了!”
我一阵揪心,一时说不出话。
他也无语,默默地,两个人不紧不慢地走着。
忽然想起一件事,我脱口而出,又没有经过大脑,话一出口想收回已经晚了:“那封信,我托夏梦给你的那封信,还有吗?我都忘了写的什么了。”
“唉,你这个人,亏你还会忘了。”他看看我,“怎么说你呢?你什么时候能长成大人?”
“怎么啦?我现在不就是一个大人吗?那时候,我也是大人啊,我是大人,才不会用自己孩子的生命去换取自己一生的幸福,我错了吗?”说这话的时候,我一脸的迷惘,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到现在都不知道,我那时候的决定是否正确。如果我听了他的话,我的生活肯定是另外一番,是别人都羡慕的幸福,而且,我不会经受那么多的困苦。可是,我是明知故犯的那种犯罪,我是该受到惩罚的。可是,我的目的,好像我的目标也算是达到了,女儿不错,比她的同龄人要好些,至少,比她的同学都好。
“别说了,你这个人,有桥不走,非得蹚着水过河,”他无奈似的微微一笑,“算啦,现在也过去河了,是我失败了,咱们言和吧。”
看他伸出手,我笑了,也伸出右手,可是,我迟疑着,不敢主动去握他的手。
他又笑了:“你还是跟我陌生,算了吧。”
我觉得脸上一热,更加觉得不自在。倒是他很自然地把手放进裤兜里,随口就说:“再走走吧。”
再走走,我脑子便又不闲着了,刨根问底的毛病又做起怪来:“唉,你跟我说说呗,我那信上都怎么说的?”
“我有名字,不叫唉,”他故意看我一眼:“你不会忘了我叫啥了吧?”
“没有,没有,怎么可能!”我急忙摇头,继而又赶紧点头,一时不知道如何表达,只好顺口叫出他的名字来,“侯文亭。”
“你信上说,你要去过苦日子,你要孩子,不要幸福,”他忽然顿了一下,“你呀,你不只是放弃了你自己的幸福,是我们俩的,你说,你是不是自私?”
我一愣,忽然无语,此时,我才想起来,我也让他美好的未来成了泡影。那是他很郑重地与我商议好的,是一个三年的约定,三年后,我毕业了,我们成家,这三年内,他工作供我上学。可是,他也许不知道,那是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把他当做救命稻草而答应的,我给自己选定的一条路,仅仅是为了自己,至于他的感受,那时候,我似乎没有考虑,也不会考虑。因为那时候,重创后的我,承担着世俗的无数双眼睛,和口水,我只能再度借助于求学,而学费,只能抓住心甘情愿伸过来帮手的他。至于感情,那时候,我只是感恩,真的,只是感恩。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说什么了,只好实话实说:“嗨,其实,我真的不认识你,你怎么就认定我了?那时候我真的是害怕你……”
“你害怕我?”他愣了一下,“你不总是疯疯癫癫的吗,还有你害怕的事?”
我脸猛地红了,张着嘴想反击他,但是,却无语,我忽然想到自己的叛逆行为,没有任何人能相信我的解释的,因为没有人亲历我的处境。
“对不起,我无意的,”他赶紧说,“我理解你,真的,那时候,也怪我。”
“怪你?”
“是啊,要是我经常去看你,也许就不会发生……”
“没用,该发生的事,都是命中注定的,是我们无缘。”
他怎么知道,我受到怎样猛烈的炮火攻击,况且那时候的我,青春顶峰的我,风华正茂的年纪,却处在人生的最低谷,怎么能不被强烈的狂风席卷而起?况且,我只是,做了一个新时代女子大胆追求自己爱情的行为,只是,冲破了农村古老封建的牢笼罢了。我叛逆得彻底,叛逆得淋漓尽致,叛逆得精彩绝伦,叛逆得让自己成为了十里八村的名人。至今,我相信,提起我,大人们还是会津津乐道的吧。
“那个,他,”他吞吞吐吐:“他现在……”
“不知道,”我赶紧打断,“死了吧?反正在我心里已经死了。”
他怪异地看我一眼,没有说话。
“他没死,好像活的不错,听我同学说的。不过,我是觉得,他是死了,真的,如果看见他,我肯定感觉是看到了鬼。”
“他肯定有他的难处,男人,养家,不容易。体谅他吧。”
我默然:体谅他,体谅他。这么多年来,我的苦……是的,是我自找的。
“天不早了,回去休息吧,别冻坏了身体。”他淡淡地说,“有话在手机qq上说,”
“嗯,那我回家了。”
“走吧。”他的眼睛里全是关切的眼神,像兄长。
五
儿子晚自习之前说,明天早饭他不想再吃面条了,想吃方便面。我怕忘记了买,洗刷完毕,就匆匆往超市奔。
刚踏进超市大门,就迎面看见他,侯文亭,与一位中年女人并肩走过来。他们似乎没有注意到我,女人边走边说着什么,男人则伸手接过女人手里的东西,嘴角微微上扬,笑眯眯的样子,一对多么幸福的中年夫妻!
我迅速转过身,本能地想躲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就好像自己做了亏心事似的。
可是不巧,我与后面的人猛然相撞,一个大娘,大声喊道:“哎吆,这是干什么?你怎么……”
我赶紧说:“对不起,对不起,大娘,我没有看见你,真不好意思。”
“噢,你也来买东西?”他的声音。
我知道躲不过了,勇敢面对吧。
“啊,我来买方便面。”我故作惊讶地看着他身边的女人,笑着说,“这是,嫂子?”
“哦,对。”他一伸手,摆出介绍人的姿势,“这是我爱人。”
“你好!”我笑着看着女人,“买这么多东西呀。”
“噢,是啊。”女人一脸的迷茫。
“这就是我那位同学……”
“什么?你是……”
“对,她就是,”男人笑了:“这位就是,我给你说的那个不平凡的女人。”
我愣在那里。
“哎呀天哪,文亭你怎么不早说,这,这……”她忽然转向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哪天有空,去我们家坐坐。”
我受宠若惊,手足无措了,赶忙说:“哦哦,不用了,不用了。”
“真的,你别客气,要不现在就走,去我们家,走吧?”
“我有空再去,一定去,谢谢你,嫂子。”
“有空一定去啊!”她的热情看上去不是假的。
他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们俩,这时候拉起女人的手:“走吧,改天再说。”
我们互相摆摆手,我看着他们俩走出超市大门,然后自己呆呆地站在原地,头懵懵的,在想刚刚发生了什么。
这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家,令人羡慕。
其实,我何尝不和他一样,有着一个令人羡慕的家。
可是,我和他,曾经也好,现在也罢,都有着那么一种说不清楚的感情。
一瞬间,我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罪人,好像自己做了一个地下的第三者一样,头一阵眩晕。
不能再和他来往了,说话也不行。让一切都过去吧,就像我从来就没有回来过,让我在他们家里,永远做一个故事里的人物吧。
抬起头,忽然感觉自己卸掉了一个包袱,尽管觉得少了什么,但是很轻松。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也不要去奢望,哪怕一点点。
打开手机qq,我又像二十五年前那样,给他发过去一个信息,然后删掉了他。
这一次,我是为了各自的家,告诉他,我们不要再联系了,不要伤害了自己的爱人。
(1)
今天与爱人去超市买东西,没有想到,竟然会遇到她:王侣。
她还是那样内秀,简朴的衣着,文静的气质遮掩不住地从她修长眉毛下的大眼睛里泄露出来,让她一眼看上去就与平常的女人不同。
更令我想象不到的是,她居然把我从qq好友里删除了。这就是她,永远不变的本性。也许她误会了我的好意,让如今泛滥成灾的婚外情吓住了。
其实我对她的感情,早已经不是男女之情,在我心里,她是一个好朋友,一个值得我去珍惜,去爱护的女性朋友,如此而已。
说起来,她其实是我们家的熟人。因为她的故事,是我们夫妻两个经常讨论的话题,我爱人认为,王侣,是女人中的另类,大多数女人,做不了她那样的事,更过不下去她那样的日子。
爱人其实一直想见见我这位高中同学,但是,因为两家距离太远,这几年王侣又在北京,所以,在我爱人心里,王侣就成了一个传奇中的人物。
王侣这些年的事情,我是从一位老同学那里获知的。老同学在乡里工作,交际面广,我便托他关注王侣的情况。
为什么要关注王侣,还得从我是一名高中学生那时候说起。
每天早晨,学生们都要跑操,围着偌大的操场跑三圈。因为身体素质不同,很多同学坚持不下来,就会在中途停下来,离队,在旁边休息一会儿,等到自己的班级又跑回来时,再插入自己原来的位置继续跑完。
我发现,有一个女生总是会离队休息,几乎每天如此。她就是王侣。
离队的时候,她喘息得上气不接下气,脸通红通红的。一离开队伍,就弯着腰,双手捂着前胸,大口大口地呼吸。等我们转了一圈,再跑回到她身边的时候,她已经基本上平静下来,静静地站在那儿,满脸的汗水,好看的大眼睛闪闪烁烁的,在寻找自己的班级。那时候,她真的好漂亮:好看的眉毛,双眼皮下那双大眼睛里,纯净的没有一丝人间的杂尘,适中的鼻子,嘴唇总是紧闭着。那次也许她看见了自己的好友,咧嘴一笑,露出了两个调皮的虎牙。瘦瘦的身材,不高不矮的个子,那么普通,却又那么不普通。
她不像别的女孩,旁若无人地做出一些不雅的动作,她从来没有,也许她不会吧,因为她的眼睛里没有哪怕一点点的放肆的眼神。好像她的头脑里,灌满了大家闺秀应该有的礼仪教养,而她的穿着打扮,又是一个农村小家碧玉,是的,她不像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女孩子。
知道她是农村来的,是我们班一个男同学告诉我的。我相信,那个同学喜欢王侣,但是却不敢说。他们俩初三在一个班级里复读,所以认识。
通过长时间的观察,我发现,王侣没有喜欢的男性同学,她也不打算与男性同学交往,甚至,她几乎都不与男生说话。
那时候,我在二班,王侣在三班,上下课的间隙,只要王侣外出,就会经过我们班。于是,我只要站在我们班走廊上,就可以经常看到她。
后来,看到她,就成了我每天的盼望的事情,看到她,我就会莫名地兴奋,生活也变得美好,学习也有了动力。我不知道,那是我青春期里一种悸动,下意识里,我喜欢王侣这样的女孩。她身上那种圣洁和文静,让我感到异性的美好。
不知怎的,我讨厌我们班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女生,一点也没有修养,疯疯癫癫,没有一个女孩应有的矜持。
三年的高中生活,说慢也慢,说快也快,一转眼,预考时间到了。
所幸的是,我和王侣都预考通过了。
离高考还有一个月,冲刺的这段时间里,我却发现了一个令人担心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王侣几乎变了一个人,整天以泪洗面,呆若木鸡。
(2)
我清楚地记得,离高考还有二十天,王侣突然变了。
她好像没有了魂。
我不知道行尸走肉是什么样的,但是,那个时候的王侣,形同僵尸。
哦,不对,僵尸不会流眼泪,而王侣的眼泪,像喷泉一样,不管我什么时候看见她,都会看见她眼睛正在流泪,而且,她还经常忘记了擦,眼睛眨巴一下,眼泪就扑簌簌地滴落下来,顺着两腮往下流。那双好看的大眼睛已经红肿红肿的,没有了往日的光彩。而她整个人,也无精打采,早操不跑了,因为操场上没有了她的影子。
王侣要好的一位同班女同学,是我的初中同学,夏梦。
我在一天的晚自习放学后,拦住了夏梦,向她询问王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