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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岸•路】旧梦别离(小说)
二
曾小乙不得已回到家乡象牙山,那座和象牙山一样名字的村庄,正撷取黄昏的一缕余晖,像一个老去的孩子一样在山口安睡。村人说曾小乙做了一场春梦,梦到了一场生桑梦,梦里喝了黄酒,走进稻谷场拾荒去,也走进了即将被大山埋葬的咄嗟时光。一觉醒来,父亲扛起锄头犁地,都没看曾小乙一眼。老曾家的人瞧着这个木讷失语的少年,会像印度人一样乐呵呵地摇头,说曾小乙安守着种田的本分,娶媳妇,兴许才会有出息。
更多时候,父亲是撂下铁锄就走,地上的庄稼还没垦完,就等着和夕阳的影子一样落寞而去。荒草野蛮,蝲蛄食田,秋色是一道迷离的曲线,正悄然降落在这片不怎么安静的土地上。
先前发生了一件事,热闹了一个村庄的人,便是曾小乙故意伤害了陈六二的那场没完没了的后续风波,终于被人赶着追到了家乡撕破脸皮。曾小乙被安置在家门口的竹椅上,一直保持沉默,如同石头那般被一群人指戳围观,揶揄风凉。原告陈六二的头上被包扎了一层厚厚的纱布,陈父便借此大肆宣扬曾小乙的种种不是。曾小乙的父亲刚从农忙的地里回来,在里屋置完铁锹,等不及洗去鞋子上的泥土,就气咻咻地扬言要用掘出所有的棺椁木头把曾小乙砸死。曾小乙畏葸着后退,脚被竹椅上的钩子绊倒,却只迎来一群人莫名的哄笑。倏然间,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刺眼的幻觉,等着曾小乙的目光渐渐消却了海市蜃楼的间隙,烈日似乎又笼罩在他本已羸弱不堪的身躯上了。
“赔钱!”陈六二一家人只一个要求。
曾小乙的眼睛微睁,只瞅见陈六二脸上挂着硬冷肃穆的表情,就知晓自己无有退路。至此,他和陈六二只有一面之缘,暌违两地。他努力挣扎着爬起,顾不上掸去身上被人訾毁的语言,和父亲一道跪在一众人的面前。等着眼眶里涔涔流下的浊泪顺着面颊滴落在门口的灰尘上,就没人注意到曾小乙略略地睁开了眼睛,慢慢地露出野狼一样的凶光。
总之,这是一段不堪的记忆,不会就此消缺。曾小乙寒漠的内心不顾谁人虚伪的热忱,只觉得无端生出的嫌隙会像秋风扫落的树叶一样,越积越多。竟然是自己和自己较劲的时候,大抵谁都劝不住,就像别人看见他再次像风一样脱光了一身往河里凫水,还是会说曾小乙又疯癫了一次。
那个时常会说“郁郁乎文哉”的语文教员看到了曾小乙,露出一脸的鄙夷。某一天,他要去村社的大队提交报告,正好需要用上大喇叭,顺带迎合着声响大大方方地批驳了曾小乙,连带他的父母。说什么“子不教,父之过;子不学,断机杼”之类的话,可谓杀人诛心了一把。
曾小乙喜欢在树上打知了。夏天已过,蝉聒已去,他也失去了本就浮躁的心。陈六二回到县城去,久久无信,只让曾小乙一个人五味杂陈。他自己也回念不起,为何会把酒瓶子砸在陈六二的脑袋上,也不去想着被自行车厂莫名裁员的痛楚,谁都经历一遭,就像曾小乙和父亲跪下来聆听漫天教训和詈骂的当口,才得知陈六二早已因为头顶上的伤疤失去了工作。原因无二,便是结党群殴,随大流搞罢工,顺带和曾小乙一样背负了一个偷车轱辘的罪名。不知晓可信否,反正听出口若悬河的说辞,大抵便是他的悲惨如此,另一边无关痛痒的存在便是胜利。大概只有十六岁,曾小乙和陈六二都可以算在“未成年”的名词上,说可以既往不咎,还可以宽宥大赦。
故而,曾小乙长久蜷缩在被窝里,开始学知了在树上叫唤。他说他想念夏天的闷躁,也只有这样的闷躁才能唤起他对生活的向往。别人的向往是安静无暇的向往,就像追太阳的夸父还有常念《弟子规》的曾郁文教员,常常告诫下一任的学员,曾经有个学生是他的不堪回忆。
“你瞧,你又被数落了。快滚离象牙山吧,县城、外省都可以,总比回来丢我们的脸好……”这是一个父亲对儿子说过的谆谆无奈之言。曾小乙面无表情地听过,知道村口的大喇叭里又有自己的名字,那个被当做反面典型无有工作的社会小混混的曾小乙,永远是个混蛋无疑了。
“我去把学校的窗玻璃砸碎!”曾小乙暗暗思忖,牙齿咯吱地响,在唇间划破了血。
夜,秋。刚开始的时候,心怀热情的小孩都喜欢和每个季节嬉戏,就像燕子盘桓在一棵树上,亦或是陌生的屋檐下,筑巢听曲。曾小乙说,自己渐渐地对秋天有好感,就像自己蠢蠢欲动即将爱慕远方的青春,体内的荷尔蒙飞出天际,想追逐,却又追不上。他还是一个充满着无限想象的十六岁的少年,他的瞳孔里盛满了一汪泉水,想把整个秋天装进去,沉溺在里面,宛若一棵树中迸出的青叶,把枯黄的旧故事都扫落了。秋天会过去的,冬天也会过去的,春天也在轮回,箨片纷纷落土,滋养落红。曾小乙拔起象牙山下的一颗像象牙一般晶莹若玉的石头,对望着寂静的天空,狠狠地朝西边落山的方向扔去。
纷纷扰扰的一瞬间,屋舍的弄堂处,阳光被淹没过去,似乎有下雨时的痕迹。可是,这分明是下雨了。有发出朗朗读书声的少年郎在秋色的典籍里穿越而不知往返的小故事,可能是谁的记忆。哦,那是一个令曾小乙熟稔不过的桥段——
中年的教书匠拍起板子,继而又扶着眼镜露出一丝狡黠的目光。他说,这里都是象牙山下的莘莘学子,都是孔子门生曾参的后人。学者至圣,大成有道,文以修身,文以养性,文又以齐家平天下……曾参的一支后人在秦末大起义中问道避乱至此,跨过毗邻南越国的地方。后幸得南越国君赵胡编籍归置,才有了稷下讲学的渊源历史。这便是象牙山的过去,也是象牙山的未来……
“胡说。我老爹说,你在破四旧的时候,烧《史记》烧得最勤快。”刚讲到兴起,曾小乙就顺道把曾郁文的轶事旧闻抖了出来。曾小乙才不管那些和这些有的没的圣贤书,曾经欢喜都过一点点的《普希金诗选》,也“胡乱”被自己理解成对爱情的礼赞。谁叫曾郁文说普希金是生活的斗士,不是吟风弄月的诗者,曾小乙与其相悖的想法,才惹得几年前的老师勃然大怒。这次,又是出离愤怒的相似一幕。
“你个混小子。一年前被学校开除去县城捅娄子,现在又来扰乱象牙山的一切,乌烟瘴气的巫人、邪灵。我真的要打死你才解恨!”言讫,对着一脸木愣的学生群,曾郁文顺手就抄起板尺往窗户外丢去。只见寂寥的半空中划过被一滴雨水穿过的弧线,嘈切的声音在地面的脆裂声后戛然,仅几秒钟后却哄然不止,那是曾郁文跑出校园以后,疯狂地追着曾小乙奔跑的画面。
曾郁文一边追一边喘,扬言要把曾小乙的头发再剪掉。而曾小乙回头做了个沉静的鬼脸,两个人都静默了,秋的夜开始降落,没有月光,只有刚开始就变得激烈澎湃的雨,像交响曲一样轰烈的雨,终于下个不停。
曾小乙的面色铁青,注视着曾郁文的眼角,很恐怖。
三
我开始在大街上行走,路过红路灯,数了数天空中屈指可数的青鸟,然后继续穿过一条拥挤的马路。一辆出租车停下来,并不为我让行,而是问我要去哪个地方。我索然无味地挤出笑容,摊手,继续往前走。我开始步行到一处拥挤的城中村,一条逼仄的弄堂,还有几声不合时宜的犬吠。我拉开门,出租屋里面就剩下一桌子儿子放学归来就闲置的唱片。我瞅了一眼,整理片刻又放下,继而从里屋进去喊儿子的名字,也不见他的踪影。
大概,这个被我唤作“儿子”的十六岁少年又开始组织自己的天才活动。学和动物说话,学话剧里面被拟人化的形象,包括一只小白鼠,也包括一个在动物视角里被拟人化的可怜的人。
嗯,我开始介绍自己了。我叫曾小乙,先前我讲述了一段被多数人挑剔的少年时代,就宛如很多学者形容我的玩世不恭、性情乖蹇、戏谑吊诡那样,我走向了另一个在过去都不敢想象的极端。我终于成了一个中年人,一个开始走进中年危机的中年人,一个头发已经开始泛白的刚刚离异的沧桑汉子。我的十六岁在很久很久以前,很久很久以后,我突然又去另一个陌生城市打工,娶妻、生子,然后归置一段了却身后事的残生。我从一开始就变得平庸无比,即便开始装有学问的人,也始终学不到一点心得。我已经四十六岁,距离一九八六年已有三十个年头。我愈发觉出自己是个洗尽铅华的人,就是洗去了身上一股子粗野和鄙倍,曾经的傲慢,曾经在象牙山里收割的秋天,不再有想念的梦。因为梦里没有稻场,没有树上的知了的噪音,也没有一段像赶尸匠一样的夜游经历。我无法相信自己曾会把铃铛当做迷恋摇滚的噱头,在一条河里企图沉浮我的未来空想,在一片烈日下趯跃,张开手,以为就抓住了象牙山的古老的影子。
我很久没去过象牙山了。我想过它的梦,但我也在那个地方落下口舌。我不得不离开那个喻为鬼地方的村庄。就在一个虫鸣声盖住秋夜的学校门口,我叫了几个顽主,一个我只交得浅水深浅的小顽主,齐声声嘶力竭着《一无所有》,按住曾郁文的脖子,悉数将他的头发剪了去。等着把孤高的电灯点上的时候,发现他的头皮略略不毛的光亮,像极了我被剪去头发时狼狈的样子。
我被赶出了生我养我的地方,成为当地的反面教材。从去自行车厂前,到在自行车厂后,都是一个被贴上标签的混不吝。曾郁文哭得很真实,每天有人的时候就大吼着哭,然后又砸东西,面相很恐怖,想杀人。他提过菜刀,一直到我家门口,让我父亲失去了尊严。等我回家的时候,我再次毫无廉耻地被剃去了头发,顺然地露出一个乖张的微笑。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狗娘养之惰。”曾郁文转身撂下这句话给我的父亲,叫父亲好自为之。我不服气,提着一双沾泥的布鞋就赶出家门口,却被父亲拦腰截住,听得一声火辣辣的日光下灼烧的皮肉火星,我的脸上留下一个记忆永深的手掌印。
父亲唤我滚,然后扔了一笔钱,让我坐火车去省城,有多远滚多远。
我真的好久没回去。时至今日,我越发要脸面,开始忘却象牙山记忆中的样子,怕别人认出一个叫“曾小乙”的专搞破坏的混子。除了给父亲打一笔回去,就是在过年的时候低调地回一次老家,然后待上一两天便往返一片对我而言比较簇新的地方。
我现在一家造纸厂上班,去年刚升了车间主任。我曾讨厌一个人,也是车间主任,以为他开除了我,还多少因为背上偷车轱辘的嫌疑。但是,如今我也当了车间主任,就像别人眼中讨厌我一样的市侩模样的车间主任。我总认为这是一个专搞破鞋的假大空的职业,很早我读了王小波的小说,说专搞破鞋的陈清扬是奇女子,而王二是一个个性十足的天才。我认为天才是不可有的,要有,也是霍金和特斯拉的样子,而绝非文人。兴许,我只文盲一个,不会写长句,也不会讲报告里面的专有名词,刚冒出一个精致的比喻,也被厂子里的同僚打了问号,来回嘘了我几声。
他们看见我是快活的,因为我曾经也是工人。只不过,我想有个办公室,有个单亲的家,有个需要整日装知识分子的泛泛的自己。可能,我无端地会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就算发挥点余热也好。
我回家,一路朝熟悉的地方走。我突兀地联想起城市里沧海桑田的历史,就算我去了广州,韶关……也时常有孤独感。曾记得,看见一片树叶在天空中旋舞的那个下雨天,湿气和迷雾重重,当踩过一路泥泞的旅途,才发现自己又成为了一个过客,也成为一张印有落寞余影的明信片。我在广州打工了几年,租在一处又搬走一处,等儿子出生,还被迫挤在一个五十平米的匣子里,似乎还能坚韧,但妻子和我闹离婚的前一夜,我却自尊全无,直接跪倒在地上。
妻并没有说不爱我,也没有说爱我。妻说要换个活法,也为我好,也说过比我的不可名状的平庸要好。我坚持己见,会成为一个喜欢让妻开心的好人,于是听着像雨声一样的缠绵纯音乐就哭了。我哭是因为一段老旧的磁带里似曾相识的桥段,也触动酒一样醉醺醺的往事。但是,往事像一绺绺青丝缠绕着繁琐的现实,却又不那么想念万分。
我说,分手快乐。我说,分手一词,是因为还思念着年轻的心情吧。
未来的日子,我还会装点沉默与严肃,就像我的头发一样,越来越少,越来越有使命感。有一天上午,我又在我的好人好事的履历添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原因无二,就是我听到医院里发生的一件大事。即一个被置放在病房里面,一个月以来,都没有被家人探望过的小女孩在病房里苦苦哀求。这场景实在太可怜了。我憎恨他们,憎恨新闻媒体没有早一点人肉小女孩的父母,把女儿扔在医院一个月不闻不问,简直太丧尽天良了。
那天,我毫无犹豫地捐助了三万元,顺带在工友里面传播这条消息,发动群众,众筹善款。我简直被自己感动,从来没有被颁发好人名片的自己,竟也有那么一天被媒体追踪报道。一直到造纸厂里面,和几位一起捐助的朋友合了影,在镜头面前说了几十分钟的长篇大论。原则上谁都会成为一个英雄,哪怕只有一秒钟。中年人的苟且和卑微,在一瞬间抹掉“怂”的帽子,我微微地笑,然后咧开了嘴,在一路奔跑的回家路上,喝着向西吹的风,痴痴地像个十六岁的少年,毫无顾忌地大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