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岸•路】旧梦别离(小说)
“你疯了,这肯定是个骗局。”一回到家,儿子就说我被骗了,而且是一个愚蠢的骗局。
“你居然把善良当成骗?”我突然被泼了冷水,面对比我小这么多的男孩的质疑,更加不由分说地上头冒火。
“那可不,就像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你这是一种……可谓是……黄盖的品格。”
“怎么说。”
“愿意挨打。”
我怔怔地听他说完,心想自己的三万块钱绝对是善良的本真体现。因为我去过那家医院,听到过小女孩的悲惨世界。她的父亲因工伤残疾,母亲改嫁,几乎令我不忍。我不忍卒读,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目视过女孩子的眼睛,清澈如水的眼神,一双能窥探人心的晶莹的眼睛在目视着病房里逼仄的一切。药水味道,刺鼻的酒精,还有一个月来没有亲人探望的孤独,使她久久没有安全感。她都不会笑,也不愿意说话,待我使劲地挤出一个难看的鬼脸之后,她才软软地挤出了一个笑靥。
“叔叔,谢谢你。”
我刚转身离开,听到背后一股清风拂过高岗、春天即将到来的声音。
四
儿子告诉我要考雅思。我顿促了一下,问雅思是什么鬼?是可以吃的甜品还是某个机构品牌。儿子讽刺个没完没了,揭我的伤疤,说我是文盲。我说我是文盲,但也供你读上了好学校。儿子又和我谈论哲学,因为是读书的后天养成,非一个王八蛋父亲的一言两语所能达成的文化成就,自然是个假命题。我愈发不明,考雅思和研究哲学有什么关系,考哲学又是和吃饭赚钱能联系上什么。思来想去,我还是依靠网上咨询,才得知考雅思就是考英语。我终于释然了,但又揭橥了什么。我是文盲我又怕谁。
我还是好人。
我是好人,尤其是在一个巨大的城市盲流中,我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人。阿猫阿狗的事情我都乐意捡拾。同时呢,为避免成为一个圣母心泛滥的老好人,我还是秉持着亲亲爱人、救急不救穷的原则,我知道乡愿是德贼,乡愿亦是破坏公平的无能德贼。
针对每一个好人原则,大抵谁都愿意分担。好人原则自出生起就被奉为圭臬,我的少年时代差点将其丢掷。厂子里突然活跃了气氛,尤其是我的上头领导,居然说我是一个有文化的人。所以厂长为此召开会议,征集地点,组织一场“下乡捐书,图书传阅希望”的活动。
他们看着我不说话,我的眼睛出现了模糊的影像,大概是因为斑驳、荒诞的梦,太久远了,使我不得不想起它。
我说了三个字——象牙山。
他们面面相觑,说不知道那个地方。我说是我的家乡,一个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小地方的大山柔情,是我的故乡。他们说我从未提起过自己的家乡,而我,也听着同事说起过自己的乡土文化的故事。我本应该对自己的故乡自豪,他们说“象牙山”三个字很好听,肯定有大山、梯田、老父亲、老黄狗……可我却久久愧怍又羞赧,继续沉默。他们不可能知晓我好久没探望过我父亲守候的那块土地。那块父亲常常背起锄头垦荒的土地,在三十年前我就离开它了。每逢过年回家一趟,再或者,好几个春节都没有回去。我冥思着,支颐注目,大略地算出,我最近三年都没有回去过。那山,那人,那个电话里静候的浑浊的声音。
我开始有了忧郁症。使然,我早已换了工作区域的电话号,再也没有了电话那头可以暖心的号。我打不过去,他也打不过来,就剩下写信了。可我是文盲,写不出个所以然,哪怕一句关心的话,一句很违心的不讲道理的家乡话。有一段时间,我像一只没头苍蝇在厂子里无端地转悠,他们问我缘由,我不也不清楚,只摆白痴状。最后,我说要捐书,他们才摆摆手作罢,算作结束一场很无聊的对话。毕竟车间的机器声会很响,比人还无趣,遑论吸收干巴巴的理论知识和人生哲学。
我的关心不是任何人的关心。别人开始看我的态度,自然和我在自行车厂对待车间主任的态度相埒。兴许,这是一个矛盾,亦是一个轮回。
沉默都是相对的,包括怨怼声。车间里出现不快乐的声音,他们摆弄着机器,算是指桑骂槐。说赚钱都不易,还邀请员工捐书,装大尾巴狼学知识分子。我很荣幸能成为别人口中的知识分子,原因之一便是我很文盲,而且是一派胡言的文盲。但这个知识分子的罐头肉我又吃不得,罐头肉时常是馊的,装在罐头里腌制的变形的灵魂,已经很荒诞不经。我也装不下一个特别动情的心,真切、真诚,始终感动不了别人。哪怕我当上车间主任的那一天,邀请过我的工友胡吃海塞了一顿,那真是谁都痛快。如今,仅仅是捐一本小小的书,他们都不痛快。我也很不痛快,但我很想去家乡走走,那座象牙山,曾经在我的脚下,我却在它的身体上看日落。那么美,那么浅的河湾,在我回乡的记忆当中,已经是没有了的。
是的,如今的象牙山,很少有河,也很少又青蒿,更少有自然之声,更多的却是现代都市的味道。三年没有回过象牙山,象牙山上已经建造了高铁和公路,村口的学校也翻新了一遍,还有居民楼,甚至是那棵树,那只盘桓在天上的青鸟,都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我和造纸厂的七个人从机场下来做大巴车,行程颠沛,差不多周转了三个小时。在此,我搀扶着厂子的领导,一脚轻颤颤地下车的时候,迎着就是一阵来自山间的冷暖交融的风。我才发现一股疏离感正久久地环绕心口,象牙山是陌生的,我也是陌生的。
少小离家老大回,我太有这番感觉。我每过一处山路,就会一阵莫名的心绞。有一个老人叫我领导,我本能地用家乡话回答,他只露出只有两颗牙齿的笑容,恭维地说我很地道,是个好人。我不明白我的好人名片是因为什么原因携带而来,无非是讲了一句和象牙山一样的土话,却始终被人当做外乡人,哪怕客座学校办公室的时候,和一个村里的老师漫谈之间,也直接夸我是个好人了。好人,我还是不要吧,很有距离感的好人,是一种崎岖的恐怖。我宁可是个十六岁的混蛋少年曾小乙,也不愿被所有象牙山的人归类成一个负担累累的好人。
于是,大家开诚布公,喝普洱、寒暄,尴尬地笑。
我说,学校很精致。
老师说,学校承蒙抬爱,才有今天。
我记忆中的象牙山小学,应该还是在我灰暗记忆中的土地上。只不过,老师不是原来的老师。我记忆中的老师是常常“之乎者也”、又常常“郁郁乎文”的中年人,是个曾简单粗暴地剪掉我的头发又被我反其道而行之的落魄的失魂人。我清晰地记起他骂我祖宗十八代的斯文扫地的样子,一脸地扭曲、狰狞又出离愤怒的表情,扬言要杀掉我的文人。我还记得他,他却早已忘记了我。
因为我存留在他脑海里十五岁和十六岁的黄金时代,终于成了他妖魔化的一个惛惛印象。说来很巧,在我路过学校门后的一道狭长的路口之时,听到了几声悦耳的铜铃声,待金属的声音渐渐消隐,我才见到了那个我认为是熟悉面孔的曾郁文老师。对的,时过境迁,他还是我记忆中的旧相识。只见他把一个铜色的铃铛慢慢揣进破风的裤袋,方正好衣襟才迎着我低头擦肩。他上身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衫,银色的华发被熹微的日光照耀,可窥出他视角下矍铄而硬朗的风骨。我本能地走近他,嗫嚅着,才鼓起勇气地叫了他一声。
“曾老师。”我微笑了一声,顿住了他微小的脚步。
他才微微地倚住眼镜,把目光正焦。反复地端详着我略显局促的面孔,才放心地笑了笑。
“又来了?”他笑了笑捂住嘴,露出掉了牙齿的笑容。
“来了。”我很抱歉地张手,企图拥抱他。等待我走近,却被一个女人挽住胳膊,顺势地拉开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女人是一个陌生的人,戴着眼镜,却有着一口粗粝的厚嗓子。她不由分说地用食指指着我,一阵疾风暴雨地骂街还不解气,更给我加上一个拉帮结派的罪名。我不解,她便来劲,等着人来潮涌,才使得我脱离这片刚开始就陷入尴尬的苦海。
说是这样说,曾郁文得了阿兹海默证,没有认出我是那个专搞破坏的曾小乙,兴许认得,也没有人记得我还是那个被人指戳的曾小乙。很多人帮我解围,道出我从国企到乡下捐书赠希望的原委,使得女人渐渐撇开偏见,露出好感。我说曾先生如何,她还是说很好,我便说很好一词是一个曾经的愧怍之情,要永久的追求温暖。她不明其意,大大咧咧地说我这个爱开玩笑、爱增添诙谐的空气的外乡人是多么的可爱。那么,我真的来这里的目的,到底看到了全是陌生的距离,还是都被迫暌违天涯,相忘于江湖了。哪怕是一个熟悉的场景,都看不到。那脑海里浮现的白浪和夕阳,在一条小河岗里溅起的的影子中无法自拔,是我的青春无疑,但这份青春,使然忘记也有忘记的道理。
女人还是同意曾郁文揣着铜铃到新学校里去,因为曾老师是个健忘的老顽固。临退休时,学校的课间铃声出现故障,便想起了那个略显笨拙的老办法。用手摇铃铛,因为这样更有山间蓊郁,野蛮生长的感觉。我原来有过这感觉,有点想流泪的慢时光,仿佛会倒流一般。我那会痴迷摇滚的铜铃,被人拾摭了,说不出是好还是不好,心中被夕阳残照而泛出的骨头,却闪闪发亮,铮亮出寒冷而凄清的视线。
我觉得我还有其余的事情未尽,便抽出时间,和厂子的同僚调开位置。趁着夜色,一个人站在低矮的山口,喝着微咸的寒风,在一寸冷冷的月光下,叩着一扇久违的门默默含泪。我期盼又等待着里面的人打开门,却始终不得,一个晚上就等来月色匆匆,虫鸣困倦的景色,我困了。
天边,仿佛有沙漠里飘荡的驼铃声。
五
我听到有人喊我名字,但记不清喊我的那个人是谁。总之,那个人不是我的父亲。
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地点是一间以怀旧为主题的餐厅。三个人,一个服务员,两个陌生的中年人。我的对面的椅子上是一个满脸虬髯的秃顶男人,他的高傲的目光始终斜视在我的身上,仿佛在宣告这里有他的主权。我和他素不相识,他却想起我叫什么名字。他说了一句容易让人嗔怒的语言,言讫,又无味地支手点烟、开窗户、听一旁随时有芬芳的树草毵毵的声音。我艰难地挤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笑容,不等他打开沉默的关口,我自己先点了一杯柠檬水解解困乏的气氛。
服务员给我放了一点冰,随后打开了一段轻音乐。从四周的格局来看,唱针转动着留声机上的颤颤的余音,随时能打动心弦。可是面前的中年男人始终在游离的目光中保持一种冷冷的态度,一如他让服务员降下的灯光色调一样,循序渐进地,变得越来越暗沉。蓝色、深蓝色、浅浅的黑,然后又是唱昏暗的哥特式主题曲。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面前的男人的脸瞬间在灯光下出现乖张扭曲的一面,他的动作很奇异,唱着崔健的歌,张牙舞爪,在忽闪的灯光下来回挣揣。若不是有提前安排,谁都不可能知晓这是一个完全没有精神障碍的人。
随后,灯光在一缕黑色的丝线中慢慢起伏,终于露出暖的色彩。他开始整理着自己的蓬乱虬髯,继而向我介绍他的名字。
“我,陈六二,你是曾小乙君。”他的声音突然很清脆,一点没有肥腻的年纪该有的沉重感。
“陈……”我鼓囊着气息,然后迷惑。
“你忘记我了?”他顿了顿微笑,瞬间换了一张脸,“三十年前,你用啤酒瓶砸破我的脑袋。”
我想起我的光辉履历,得幸他还记得犹新。我从一个好人的转型,慢慢褪掉狂放不羁的少年脾性,开始收拢沉甸甸的丑陋历史,企图把自己的影子都擦掉。他记得,所以要和我一起吃饭喝茶,要一起谈论久违的梦想。顿促之间想起无数件可怕的事情,比如当下的两人,是无可能在相互熟稔之前就驻扎在餐厅里撷取共同语言。我甚至会忘记一个叫陈六二的人,大抵我能想起他曾经被唤的“六儿”十足亲切,而我是“小乙”,两个同龄的梦想颉颃,却又不经意间分道扬镳,好像孤独了好长一段时间。
他似乎有眼泪,和酒水的气味一样,挂在眼角上,有一道像月亮出水的忧伤痕迹。我开始哂笑着两个曾恚恨对方却又阴差阳错凑在一起吃饭的人,一个像疯子一样还追捧着摇滚,另一个便是我,早就磨平了棱角。
“我早就忘记了摇滚,心中也没有藏它的位置。”我沉静地说,手指对着外面的空气微微一笑。
“你以为我还藏着吗?”他更笑得狂放,“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寻找当下的快乐以迎接更满意的死亡。”
“怎么?”我迟疑,举杯到一半的时候,停了下来。
他不说话,我就知道另有隐情。或许说,他的不幸既是一个很普通的不幸,我不知他会在一个长达十几分钟的沉默之后说起他失落的婚姻和破败的幸福。他没有了朋友,想着大老远投奔于我,却不肯相告我的行踪为何他能知晓的理由。或许,千里之外能觅得一个他乡故知,但愿我能够帮到他。
我安抚他,替他结账。但他执意续喝一瓶酒,一瓶能让他口吐白沫的啤酒。他张开血红的愤怒,摇晃着瓶子,像个疯子一样爆红脖子上的青筋,顺势就灌了下去。我叫来服务员拉劝,我说再喝下去会闹人命,陈六二眼睛血红,瞥出一眼愤怒,继而喷出一口醉醺醺的酒水。空气里全是湿漉漉的酒精迷乱的味道,我刚转过身,就熏得不知所以,在一片乱的情绪中,还响起了炸裂的音乐声。倏然之间,我的脑袋后面一阵昏沉,再也想不起谁是谁,以及之后发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