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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流年】喜娃(小说)


作者:许归平 布衣,269.2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815发表时间:2020-02-14 15:21:09


   “他已经认错了,你自己看着办,想扇他耳光也是可以的。”对方的长辈用着江湖气很重的语气对他说。
   喜娃立刻抓住边上的木椅往他头上敲去,后者一下挣开,仓皇逃命去了。
   夏天到了吃饭的时候,喜娃会打来饭菜放在餐桌。挑一个风扇能吹到的地方,不慌不忙拿出一包纸巾。一旦他张口,那额头的汗便如同下雨天的水缸,密密麻麻冒出水珠。为了透气,他不得不歪过头,让脸吹到风,一边吃,一边擦汗,饭还没有吃完,纸巾已经告罄。但他也已经吃不下去了。后来我们开玩笑地谈起这段回忆,他心有余悸地说那时吃饭简直像进入了地狱。
   “那你怎么不剪掉?”我好奇地问。
   “那时候哪管这些,多屌的头发,好多人都羡慕。”
   “我那时确实很羡慕。”我点点头。
   那些像灯泡一样的发型一闪即逝,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喜娃的脑袋。但我绝对不认同别人说的,人一到年纪就成熟了,便不再做年轻时那些疯狂的事。他们不过是没有额外的精力去做这些,与年纪的增长无关。社会风气一夜转变,也不知从哪天开始,这种发型的年轻人被人称为“杀马特”,话里话外尽显鄙夷之色。讽刺这些年轻人变成了社会新的潮流。喜娃也在此之列,每每与人交谈都明确表示自己对这种风格的厌恶。
   “像个二傻子,还以为自己时尚得很。”
   “哟,还听《城府》啊。”
   他从不怀旧,对过去的自我完全忘却。即使有段时间他听八九十年代的港台老歌,也不过是那时流行听老歌,外人一见歌单,总不由自主在心里将其贴上有品位的标签。后来某一天,我闲来无事查看网络上一些动态,看见他最近总发一些感叹人生艰难,感情受挫的语段,以为他生活遭受重创。不想一问到他,他却回答那只是为了提升朋友圈档次的伤感句子,从网上复制的。记住了此事,哪怕后来他找我倾诉心事,我也无法判断他说的是真是假了。
   正当年纪的时候,喜娃疯狂地迷恋着一个叫做钱凤娇的女孩,他脑海被撕裂成两半。一边让他想要将她放在手心温柔呵护,替她承受世间一切苦痛与罪责。一边让他无可抑制的想将手伸向她裙子下的隐私地带,或是抚摸她穿着紧身牛仔裤圆润的臀部。这样的对立和纠结形成他这份年轻的爱情,遗憾的是,无论哪一种他都未能实现。
   在少年时代,他出乎意料地感到羞涩。只好拜托延亮这些朋友为他传播情意。他们承诺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给他帮助,传递情书,旁敲侧击,起哄。
   喜娃钟情的女孩,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文静温柔,腼腆纯真,像刚出生的婴儿般不谙世事。当然不可能接受他主动被动的示爱。
   每到喜娃回忆,想到他离心中的爱情最近的一次(我不确定那是不是叫爱情),是他站在教室门口,等待着女孩回来告白。那时候往来的人不多,他支开朋友,心情忐忑,脑海不停思考可能出现的情况。钱凤娇上完厕所,走在城西直直穿过教学楼的小道上,两侧是针叶树和不大的香樟,草地似荒漠般贫瘠。她衣着红色外套,下身穿天蓝色牛仔裤,脸上带着莫名的微笑,那笑容仿佛万里冰川熔化的雪水流入他心里。他鼓起勇气站在她身前。
   喜娃语无伦次说着初中生告白的语言,紧张的激素让他已经失去了语言的逻辑。女孩听清他的意思,立刻往教室自己的座位上跑去,途中撞到不知道谁的桌椅险些摔倒,等坐在自己位置上,慌乱的表情还残留在她脸上。她心情慌张不定,甚至有意屏蔽了这段记忆。几年后,喜娃在同学聚会上说起此事。
   “真的吗?你还向我表白过,我一点也记不得了。”钱凤娇假笑着摇摇头。她已经失去那份纯真,脸上有了成年人的风霜和暗淡的忧愁。
   “但我可一直记得很清楚。”喜娃不在意地说着,内心的悲伤几乎让他落下泪来。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生无法磨灭的记忆,即便它显得自己幼稚窝囊。
   但喜娃与我不同,他追求新潮,对校园规矩不屑一顾,不可能不讨青春期女孩欢心。初一下刚入学,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人发生争执,他一耳光扇在对方脸上,身后的朋友活计让对方敢怒不敢言,只能独自忍受怒火和屈辱。但这幅蛮横的姿态和大哥的派头让他暗获芳心。第二天,他发现课桌里多了一封粉红色的纸张,来自于班上一位有些叛逆的女生。老实说喜娃一向瞧不起这类的女孩,但经过对方的追求,也接受了爱意,随着时间的推移甚至还有些喜欢她。
   有了女孩的陪伴,每到周五,喜娃便骑着一辆红色的女士摩托,女孩便坐在后座紧紧搂着他的腰,喜娃将车速提到八十码以上,脸上带着得意的表情,在县城的大道,农村的水泥路,乡间土路上风驰电掣。这幅模样在我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后来一想到家乡的路,一想到喜娃,总会想起这幅画面。还在童年的人以为这便是爱情的模样。我那时读了几篇描写爱情的古文,免不了有些自恃过高,心中决不认同这是爱情,但心里的羡慕和其他人无异。他们去的地方不定,有时去较为偏远山清水秀的村庄游泳,喜娃会故作神秘地让女孩先玩,他则去附近的瓜田偷了几个西瓜,重重往水里一抛,惹得女孩发出惊喜的叫声。偶尔会去镇上上网,两个人开一个包间,喜娃玩问道,女孩下载音乐或者跳炫舞,网费都是喜娃支付。不过这样只有玩乐的关系注定长久不了,因为一些喜娃记不清的原因,两人大吵一架,他不屑去安慰,这段感情宣告结束。两人都看不出有什么悲伤之处,还会经常在网吧遇见,只不过没有再坐在一起。
   十二岁的时候,一个夜晚,喜娃睡在木板床上。一身的燥热无法宣泄,身体的反应让他自然地去摆弄自己的阴茎,那时他尚不懂得手淫的方法和内在含义。只是孩子式地不停摩擦,他将头完全盖在被子下,脸上既有对未知的恐惧,又有特殊的快感。他心里知道自己已经是个男人了,要做一个男人该做的事。他对性并不陌生,七八岁的时候他就在父母枕头下发现了地摊上买来的黄色碟片,在父母都离家的时候偷偷看过几回,很快就没有兴趣。促使童年的他这样做的理由只有好奇和炫耀,向朋友炫耀自己的无所不知。他还不能理解性对男性致命的吸引力,在那个月色光明的夜晚,他第一次品尝到性的滋味。
   喜娃很快将手淫的次数变得频繁地点变得广泛。他在操场角落,池塘边上,各个地方的厕所都留下了自己的身影,最开始时他羞于与人讨论。后来有一次和延亮聊天,延亮偶然说了一句。
   “看你最近怎么这么虚,该不会一晚打八次手枪吧?”他坏笑着撞撞喜娃的胸口。
   “放屁,老子只打实弹。”
   “哎呦,还只打实弹,牛逼。”
   当喜娃发现身边的男生都做着这件事,便可以自然地和男生聊起,再到后来,和女孩聊起也是侃侃而谈。
   喜娃第一次的性尝试也未离开城西。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他的伙计中的一个神秘兮兮地说要告诉他一件好事。
   “你搞什么玩意?”
   “今晚去打实弹去不去?”
   “妈的,你屌啊,还去叫鸡。”
   “不要钱,你跟着来就知道了。”
   内心的好奇趋势着喜娃与他同去,另一方面也是喜娃自信的体现,他自觉任何情况自己也能处理。一行大概有五个人,他们蹲在集市上售卖衣物的石板后面,夜晚的风冷得像死人的皮肤。
   “干嘛呢?”喜娃不解。
   “等下你就知道了。”
   他们要等的是一个比他们大一届,头脑有些不正常的女孩。坦率来讲女孩并非智障到无可救药,但对世界的认知大概只有三四岁孩子的地步。无论怎样的学习也无法提高丝毫。她从黑暗的集市一头走过来,没有看到蹲在一旁的人。她的眼神空洞无神,很难从中看到正常女生的灵动。喜娃一票人突然窜出,女孩惊慌逃跑,但背包被人拽住,由于力量不够又孤立无援,很快被两个男生分别按住双手,早有人将手伸到她的下体,或是抚摸她发育到一半乳房,虽然这些少年未从中获得任何快感,但对那个年纪的人来说,性本身就是时尚反叛的象征。
   “信哥,今天你第一个。”
   女孩惊慌失措,她不幸的大脑难以理解这经常发生在她身上的事的意义。她无力地挣扎,只想赶快离开,也不会反抗,不懂得拒绝。肥大的校服早就被人扒下,喜娃第一次见到女性性器官,竟一时不知从何下手。
   “哈哈,要不我放部片子助助兴。”其中一人说着。
   “老子看片的时候你们还在玩泥巴。”喜娃不服气地说着。他拿出了几人从家中偷出的安全套,戴上去。女孩感到痛苦,张口大叫,他们用衣服袖口堵住她的嘴。直到五个人轮番上阵,也没人愿意亲吻她一下。他们像摆弄洋娃娃般将她衣服穿好,威胁她说如果告诉家里人就会打死她。女孩得到自由,慌慌张张朝家跑去,她甚至不懂得哭泣。
   喜娃不愿意回忆这件事,等他稍微脱离少年习气,便发觉自己当初是多么幼稚,但仍然没有一丝愧疚。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他编造了记忆,用着局外人的语气说这个事,仿佛他只是一个看客。而那个女孩是否还活着,毕业后去了哪儿,做着什么样的事情,都没有人关心了。
   喜娃二十五岁之前最好的伙计是延亮,一过二十五岁,口中的伙计便成为了他生意上的伙伴。喜娃离开城西后不过两个月,延亮也觉得索然无味,不再上学。直到初中毕业的时候,一个原本五十三个人的班级只剩下二十八人。这些人中大部分毕业后也不再进行学业。
   延亮第一份工作是在张家界酒吧帮人看场,实际上就是保安之类的角色。在那里工作了一年,虽然见到了太多成熟的黑白人物,但他却游离他们之外,只负责端茶倒水,不像他想象中那么刺激。他自小就勇猛好斗,是村里孩子的打架领袖,在学校有过一人打倒八人的事例。后来一个心中不忿的学生偷偷从家中带了一把西瓜刀,企图用武器挽回颜面,延亮双眼瞪得发亮,气魄令人震撼。
   “你他妈砍。”他用手背拍了拍自己的脖子。“往这砍,谁不砍是孙子。”
   对方被他的气势压迫,手中的武器与烧火棍无异,延亮趁他不备夺走凶器,用拳脚教训了他一顿。
   他辞职后找到一份帮高利贷收账的工作,这份工作合他心意,做的也是风生水起,他是整个公司做的最好的人之一。实际上收账时需要动手动脚的情况只是少数,但他终究有失手的时候,他在火车站收取几个小混混借下的钱的时候被几个年轻人捅了一刀,在肚皮上留下来一道两指宽的疤痕,险些丧命。从那次他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于是辞职进了厂打工。
   对于世界观尚不清晰的喜娃来说,与黑有关的事情总是会与友情弄混。他在服装厂认识那个朋友叫做王志,是喜娃所在服装厂老板的儿子。他将自己打扮地像一个香港片中的混混,手里拿的是用父母钱买来的苹果四手机,在和别人的交谈中,他不停炫耀自己认了一个步行街的老大,一个县城包括交警队都有他能说得上话的人。
   喜娃之所以被他所骗,在于王志并非是什么道上的人物,只能算一个满足吹牛愿望的混混,实际上连混混都算不上,只能说是游手好闲。他认老大确有其事,但那时喜娃没有后来那样看的透彻。别人收他做小弟,一方面不用负什么责任,一方面王志也经常从家中拿钱孝敬。后来王志过于肆无忌惮,引起公愤,被其他的混混联合起来打了一顿。而他的老大在一次酒局上公开表示他不会去管王志的事:“我就没见过这么蠢的人,老子不管他了。”
   喜娃认识王志后,成为他的一个跟班,让王志提前享受了当别人大哥的滋味。喜娃三天两头旷班和他在外面厮混,与一些穿着黑色背心,手臂上有纹身的人来往,除了听到一些骇人听闻,自吹自擂的事,便是喝酒,嚼槟榔,甚至嫖娼。喜娃的这些习惯几乎全部是在这段时间形成的。
   但那些人并没有将他放在心上,只当他是个见世面的小孩。即使他模仿他们,学习他们再相似。不过若是长久下去,说不定喜娃真的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就在他要去纹身的前一天,(他已经决定在手臂上纹一条红龙),王志便被父母安排去了外地。他再也没有混在那个圈子的理由,当时他感到悲伤难过,到了后来,他不由得为自己庆幸。
   喜娃有钱之后,自然而然结识了几个真正的黑道人物。他同那些人一起玩乐,互相在擅长的领域给予帮助,但喜娃从未试图接触他们的生意。酒吧,KTV,高利贷,甚至还有人投资了一个典当铺。由于喜娃开着奔驰C300的缘故,被人称作奔驰哥,倍受人尊重。虽然他不混社会,但已然成为一个一般人不敢招惹的对象。
   但与这些人来往既给他带来便利,也给他带来危险。由于一场普通的打架事件,警察上门却意外在他朋友家发现毒品,喜娃也受了池鱼之灾。虽然他对此一无所知,但由于常与他们来往,也被认为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喜娃隐姓埋名在江苏一个村庄生活了近一年,从不开自己的车,尽量避免去任何公共场合,如有必要也隐藏了自己的身份信息。由于不是主要成员,在其他朋友被抓住判刑后,他才出现在我们视线中,重新回到湖南。
   喜娃买车之后经常开车回乡下老家。有一段时间他牵了网线,将自己的工作室放在家中。他爷爷此时住在一楼,与他生活毫不相干。有时老人会拄着拐杖,用慈祥哀求的眼光看着孙子。但喜娃早就受够了他的把戏,对他更加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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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当今社会,物欲横流,金钱成为有些人的唯一追求。这些向钱看的人,精神空虚,知识浅薄,与原生家庭的教育有关。喜娃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由于父母离异,极少享受到父母的爱,又从小辍学。爱的缺失,知识的缺乏,使他追求个性自由,追求金钱,追求性欲。年轻的时候,他极度挥霍自己的情感,滥交,瞎爱,与多位女性关系暧昧,生活放荡。等到年长时,才发觉自己失去了许多珍贵的东西。他怀念的家乡,怀念儿时,实际是对爱的初心。可是,他却放不下对金钱的欲望与追求。小说人物形象饱满,语言贴近生活,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个有血有肉的喜娃形象跃然纸上。佳作,编者推荐阅读!【编辑:五十玫瑰】【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202002150008】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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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五十玫瑰        2020-02-14 15:23:38
  小说耐读,具有教育意义。感谢作者的分享!
   问好,遥祝安康!
五十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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