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水流年·杂文』陆小曼:被严重误读的绝世红颜
人们无法体会他的爱,所以把一切的责难给了他的未亡人,却不知道魂归蓝天的他该是多么的心碎,为了那些责难,他死不瞑目。他爱的女子,在他的身后备受折磨,这不是他的所愿,他要把最好的生活给予他爱的这个女子,但是人们却曲解了他的如海深情,而肆意的把自己想象的故事附会在他们的故事里。
人们可以容忍一个平凡庸俗的女人在你生活里横眉竖眼,却容不得一个才华横溢的绝色女人在你视野中恣意张扬。于是,陆小曼你的悲剧不是你,而是别人。
还是刘海粟先生对此事的看法公允,他在文章中回忆说:陆小曼离开王赓改嫁徐志摩后,当年在北京把她捧为天人,以一睹芳颜为快的名人雅士们,立即变成武士和猛士,对小曼大加挞伐。好像当年卓文君不嫁给别人而嫁给司马相如,这些“别人”们就大骂文君“私奔”和“淫奔”,诋毁她当炉卖酒等于卖笑和卖身。(天晓得,如果真有一个美艳的少女当炉向他卖笑,也许是不反对的!)
人心之叵测,可见一斑。可以把你捧上天去,也可叫你堕入地狱。就如梁启超那样的人,也虚伪的无以复加。小曼是离婚女人便配不得徐志摩,是为祸水,可徐志摩这样朝三暮四的离婚弟子难道就很配得起陆小曼吗?何况小曼的婚姻也是因为徐志摩的痴缠而解体的,这个老夫子何以就把那些罪则全部加诸于小曼,还许下那许多恶毒的诅咒。倘使徐志摩当年把他的儿媳妇林徽因追到手,我还真不晓得这个老夫子会气得吹鼻子瞪眼还是口吐白沫翻白眼了。如若他的儿媳妇林徽因后来果真与他的儿子离婚嫁给金岳霖,这老先生是否会从坟墓中跳出,也骂林徽因一句离婚的女人再婚是“妖妇”,是“祸水”。虽是未果之事,却也是有此心,那么林徽因与陆小曼的行为谁又比谁低贱呢?
人们可以为金岳霖先生之爱林徽因而赞叹不绝(同样是不为社会所包容的不伦之恋,却也被打造成了光彩鲜亮的绝世之情,这样说绝非我对金岳霖先生的亵渎,从内心里我是很崇敬他的,也尊重这样一份情感,只是以此事推及小曼,为小曼不平而已),却会为翁瑞午之恋陆小曼的不离不弃而看轻乃至低贱于他们。人的偏心总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对人对事总是报着很多的怀疑,总不会就这样偏听偏信了这世俗人等的蜚短流长,总要自己剥开历史的尘雾,去看个究竟。
金岳霖的爱太圣人了,其实他何尝不想与林徽因琴瑟相谐,无奈林徽因不是陆小曼,她可以把这些情感收敛于嘴边的一个微笑,可以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一边与丈夫同谱夫唱妇随的美妙曲调,却又不舍弃金岳霖的一片痴心虔诚而心安理得。她可以依旧高贵的周旋与不同的男人之间而如鱼得水,却丝毫不理会他人的情海波澜是如何的汹涌澎湃。
而陆小曼的爱是凡俗生活,是可以摸透它的泪水浸染与欢笑莹润的,他们是这样真实而悲恸,这样美好而欢快。
在徐志摩死后的岁月里,只有翁瑞午不离不弃,关怀备至。我曾经假想,徐志摩是有预感自己无法照料陆小曼一生的,所以他会纵容小曼与翁瑞午之间的关系发展。而在实际的生活中,为小曼带来最多乐趣的也是翁瑞伍。他们有太多相似的爱好,比如戏曲,比如绘画。据说翁瑞午是清代光绪皇帝老师翁同龢之侄孙,其父翁印若历任桂林知府,是当时著名的画家,家中所藏颇丰,绝世珍品无数。他自然不是当时主流文化的名流,不过是前朝的落魄王孙。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完全鄙夷此人。至少他对陆小曼的感情是真挚的,几十年如一日的照料也非一般人能做到的。
在上海中国画院保存着陆小曼刚进院时写的一份履历如此讲述他们之间的关系:我廿九岁时志摩飞机遇害,我就一直生病。到1938年卅五岁时与翁瑞午同居。翁瑞午在1955年犯了错误,生严重的肺病,一直到现在还是要吐血,医药费是很高的,还多了一个小孩子的开支。我又时常多病,所以我们的经济一直困难。翁瑞午虽有女儿给他一点钱,也不是经常的。我在1956年之前一直没有出去做过事情,在家看书,也不出门,直到进了文史馆。
陆小曼是一个无视道德束缚的人,所以也不会对别人非议她与翁瑞午有何不安。因为堕胎落下的病根,一直残酷地折磨着她的健康,而翁瑞午一手传承自名师丁凤山的推拿绝技,为小曼减轻了病痛,甚至到了依赖不能离的地步。男女固然授受不亲,无时无刻不在的疼痛,不但严重影响了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夫妻生活,亦失去了生儿育女带来的天伦之乐。陆小曼越发离不开翁瑞午的按摩推拿,以期减少这精神与身体的双重疼痛。一些传言所说的二人苟且之事我是有保留的,徐志摩有前车之鉴,小曼前夫是如何失去小曼的,他最清楚,自不会如此拱手把娇妻送与他人,就算是心底对小曼再无爱意也断然不能忍受戴绿帽子,而他之所以能让翁登堂入室毫无忌讳,我个人以为是小曼本就没有能力或者不喜行那些男女之事。从王亦令的回忆中看到小曼曾经告诉王妻的密事说王赓“并不纯为赳赳武夫,也很有文艺修养,更兼在那军阀混战的年代,凭着西点军校出身的资历,足保前途无量,所以陆原不以此为怨偶,后来破裂的原因,正是由于王赓体力过人,可以整夜贪欢,而陆觉得无法适应,遂告仳离。”所以在小曼年老色衰,体力几无,且又穷困潦倒的时候,翁瑞午也毫无嫌弃,待她一如从前未曾衰减。那么他们的在一起便没有多少肉体亲昵的关系应该不是虚言。如果只是贪欢,如果翁瑞午确也仅是花花公子,哪里有理由倾家荡产为小曼补贴生活,救治病痛,近三十年没有怨言没有后悔。
小曼为人极坦诚,说话爽直,断不肯遮掩,以她的性情,对道德风俗的无视,绝对不会在意自己和翁瑞午的事被人说三道四,所以也就不会有什么狡辩可言。因此她对很多亲友说的,在徐志摩活着时二人并无其他事,我个人是比较相信的。
陆小曼说她对翁瑞午“只有感情,没有爱情”。就算是这样的感情,也是难能可贵的,并不该遭受他人的鄙薄。试想,一个无依无靠,被社会公众所遗弃,没有能力生存的女子,在那时,面对那么多的责难,那么多人的鄙弃,不为所动,甚至拒绝了胡适的援助,只因胡适的条件是要她断绝与翁的关系,便能负担她今后的所有。如果陆小曼真的是贪图生存,那么与胡适在一起自然可以衣食无忧,可是她却断然拒绝了“瑞午虽贫困已极,但始终照顾得无微不至,廿多年了,吾何能把他逐走呢?”,并果如她自己所言,再不与胡适来往。这份坚决与坚贞,哪里是一个羸弱女子能为,更非一个乞讨他人怜悯之女子能为。在乱世之中,能这样坚守,谁有资格对这样情感鄙夷?王亦令在《忆小曼》一文中说:凡是认识陆小曼的人,几乎异口同声称赞她宅心忠厚、待朋友热情、讲究义气。甚至有人作出这样的评论:男人中有梅兰芳,女人中有陆小曼,都是人缘极好,只要见过其面的人,无不被其真诚相待所感动。她绝不虚情假义敷衍他人,而是出于一片赤子之心。
陆小曼有丈夫之气,所以胡适空认识了小曼一生,却会提出这样一个对于小曼来说违背其心性品格的条件来,不能不说是遗憾。
患难之中,相互扶持,不以爱情之名去美化,却也不该以其他的蜚语去诋毁。随着时光悄悄褪去隐藏在她身上的面具,,那些陈旧不堪的纱幔渐渐支离破碎的时候,陆小曼这个曾经千夫所指的女子,终将把她散发的所有的美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
陆小曼后半生倾心于绘画艺术,遍拜名师,为曾经徐志摩一直希望她成为的那个女人而努力着,终有所成。徐志摩对陆小曼说:“你不知道我怎样深刻的期望你勇猛的上进,怎样相信你确有能力发展潜在的天赋,怎样私下祷祝有那一天叫这浅薄的恶俗势力的‘一般人’开着眼惊讶,闭着眼惭愧。”这也许就是懂得,这也许就是灵魂的知己,只有那些能堪透你内心秘密的人,才能击碎你所有的防线,开放你紧闭的城池,让他进来,驻守在心田。懂小曼者不过一二,得之他幸,不得他命,于是陆小曼甘愿把自己所有的快乐和痛苦在后半生与他一一品尝,于是就成了他三千溺水而只取的一瓢。
我曾经偶然的机会中亲眼看过陆小曼的山水画。其笔墨之俊雅逸远,实有一颗干净单纯之心才能为。她的画不繁琐,皆为远山峻岭,苍茫与寂寥同在,迷蒙与清幽同存。一如她的性情,看似冷峻的,实则温婉,清淡而不失高雅。没有那些清明以来山水的大气磅礴,有的是清逸,有的是淡远。女性的纤细缔造的逶迤,女性的敏感成就的灵性,与她与生俱来的豪爽性情,让她的山水有了生气,有了活的灵魂。
陆小曼没有专事文学创作,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其文学上的才华,与徐志摩合著的戏剧《卞昆冈》,与王亦令合译《泰戈尔短篇小说集》、勃朗特的自传体小说《艾格妮丝?格雷》,还合编了通俗故事《河伯娶妇》。而她的个人文集收录的日记与诗歌散文,都显示了她的才华不可漠视。
她可以在任何一个时代兴风作浪,她可以挑起所有男性潜藏的热情与欲望,无论是学富五车,还是才高八斗,在她翩翩裙裾下都失去了颜色。她体现了女人所有的妩媚与温柔,表达了一个女人完整的渴求和本真。
她不是烟花,却比烟花寂寞三分,她不是玫瑰,却比玫瑰美艳动人。她是一汪碧海,澄净透明却又深广难测,她是上个世纪流动的诗篇,她是历经劫难后不衰的红颜。
灵魂对晤、以心悟心,逝水的时光变得更丰盈和饱满。
善待别人的文字,用心品读,认真品评,是品格和品位彰显!
我们用真诚和温暖编织起快乐、舒心、优雅、美丽的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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