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痕(征文小说)
但有些生活的痕迹,纵然被岁月洗涤得发白,一旦被掀开,它的颜色就会被情感重新染得鲜亮,光彩刺眼。
我一直都知道,我的哥哥是一个传奇,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哥哥的传奇,就是那个我在火车上偶遇并阴差阳错救了我儿子一命的那个优雅的女人。
你知道这个女人的真名叫什么吗?
不知道。
她的真名,叫黄玫。她最喜欢的花,是黄玫瑰。
啊……哥,原来,原来你们是认识的。
何止认识,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我哥布满皱纹的脸上,显露出一丝温柔,这种温柔,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从来不曾在我哥的身上看到过——那是一种能滴出水来的温柔,这与我那个一向刚强隐忍的哥哥,完全不搭边。
刚认识黄玫的时候,我只是一个穷光蛋,一个流落街头的穷光蛋。当年我只身跑到千里之外的广东谋生,我刚到那里的时候,身无分文,我就在大街上捡破烂换钱。后来挣了一点小钱,就想办法进了一家合资企业,你那个席卷了我家当的嫂子,那时是我所在的那家企业的车间领班。我进了工厂没多久,身上的钱就被人偷了。那时在工厂打工,是要扣起一个月的工资的。于是我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只能在下班后又跑到大街上捡垃圾。这样硬撑着上了几天班后,我终于病了。在最后一次出去捡垃圾的时候,我晕倒在街边的一个垃圾桶旁。那天晚上你的嫂子刚好经过,认得我。她和她的姐妹把我救回了她们的出租屋里,煲了热汤给我喝,把我给救活了。后来我就成了你嫂子的男朋友。
其实说男朋友或许并不正确,那个时候在外资企业的流水线上工作的打工仔打工妹,远离家乡,为了解决正常的生理需要和一些精神上的依托,很多人都会有自己同居的男女朋友。这里面,性与精神上的依托是第一位,真正的爱情,反而很少了。那时你的嫂子不只我一个男朋友,她和好几个车间的男同事都有那方面的关系。但为了生存,我还是心甘情愿做了她其中的一个同居男友。
你的嫂子后来看上了一个有钱的花花公子,她就很直白地要和我断绝关系,我也没有勉强她,毕竟那个时候的我,只是繁华都市底层一个卑贱如蝼蚁的人物,根本没有资格要求爱情。
离开你的嫂子后,我过得很苦,在那座繁华的大都市,我既没有钱又没有权更没有势,我活得像只流浪狗一样的卑微,还经常受到车间和宿舍里的人的排挤。我那时候想死的心都有,但我还是熬了下来。每次过节,都是我最难熬的日子。这世上每个人累了都能回家,可是我不能,自从咱们的母亲死后,我就觉得自己是一个没家的人。为了不招人笑话,我总是骗你们说我到了这到了那,其实我哪也没去,就一直呆在最初的那座城市里。有一年的除夕,工厂放假,除了几个门卫,所有的人都回家过年了,食堂也不开饭了,我在宿舍里一个人独自吃隔夜剩下的方便面。可是吃完后不久我就拉肚子,上吐下泻,最后发烧昏倒在宿舍里,好在被门卫及时发现。那天刚好黄玫回来巡视工厂——她的丈夫是我所在的那家企业的股东之一,黄玫看到我这个样子马上开车把我送进了医院。从除夕到大年初七,我在医院里足足住了一个星期。那个星期里,黄玫天天给我送粥,都是她亲手做的,那一刻,我觉得她是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人。
因为我的英语特别的好,出院后黄玫就把我从车间调上了办公室。她安排我当她的助手,每天帮她处理国外的客户发到她邮箱里的文件。
半年后她安排我跟生产,让我全面掌握生产的运作,一年后她又安排我去跟销售。我后来才知道她这样把我调来调去,目的是为我以后创业打基础。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那段时间里,我一天看不到她我就会心神不宁,守在她的身边,就算只是为她倒杯茶,我也觉得是无比幸福的事情。我每天晚上都会梦到她,可是我不敢让自己的心事有一丝一毫的泄漏,我好害怕我稍微有一丝不敬就会永远失去她。
这层纸最终在一个中秋的夜晚被捅破了。
那晚,她陪我吃饭,我喝了很多很多的酒,然后对着她不停诉说,我到底说了多少我自己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自己又哭又笑,把这么多年所受的苦全一股脑向她倒了个干干净净。然后她把我送回了宿舍,面对空无一人的宿舍我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害怕与孤独,我死死搂着她,死活不肯放她走,哭着求她留下来,接下来发生了的事连我自己也始料不及——在我的哭喊中她做了我的女人。
这世上最没有道理的就是爱情,爱上一个人你从来不需要任何的理由。有些人很优秀,但不管他对你如何好,他走不进你的心里就是走不进,而有些人尽管满身的缺点,你却往往一下子就深深地爱上了。我和黄玫就是这样。我爱她,不可救药地爱她,虽然她大我10年。她也爱我,没有任何理由地爱,里面揉和着心疼。
黄玫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女人,也是唯一一个真正会用全部心灵去爱我的女人。为了助我成功,她用尽了她所有的办法:她用她的积蓄给我办了一个小工厂,耗尽积蓄帮我从日本进了两台加工中心(数控机)。然后利用她的人脉,给我找来了客源。黄玫是一个很有原则的女人,她帮我,但从不挖自己公司的墙角,所有的客源,她都是脱离公司自己另外帮我开拓出来的。当年我就是凭借着她的力量和我自身的努力,慢慢从两台加工中心发展到后来的十台加工中心。短短的五年里,我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变成了一个千万富翁。
但好景不长,不久后广东那边就开始要搞企业搬迁,我的工厂也因为噪音太大成为了责令搬迁的对象,加上那几年广东的轻工业蓬勃发展,其他城镇兴起了很多本地人创办的加工中心,我的生意越来越难做。而那时黄玫老公的公司也因为内讧而开始变得四分五裂。
这个时候黄玫对我说,要不结束了这个行业吧,把资金收回来,听说你的家乡正在搞旅游开发,趁着这个大好时机,你带着资金回你的家乡去看看有什么好的旅游项目值得投资。
我想着也有道理,于是开始筹备着回老家发展。在那期间,我曾无数次求黄玫跟我回家乡做我的妻子,我知道她过得并不幸福。她是个孤儿,她的老公大她二十年,她是她老公的第二任妻子。那个男人是台商,前妻留下有一儿一女,黄玫嫁给那个男人后一连生了两个都是女儿,这让她在那个家族里完全得不到地位。前妻那两个孩子老是排挤她,她的老公对她也是爱理不理的,我一直都觉得她的日子其实过得很苦,我打心里心疼她。
可是她不肯跟我走,她说,我应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找一个和我年龄相当的女人,好好地生儿育女过日子,而她大我整整10年!她说自己大我这么多,怕自己死得比我早,然后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在这世上,她不放心。
当年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错误地以为她是在敷衍我。那时我不知是被什么蒙了心,我只觉得她好虚伪,我很白痴地以为她是不想丢下她手中的荣华富贵才找出这么漂亮的托词。直到多年后,我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她不肯做我的妻子,其实最重要的原因是她已经不能再给我生小孩了——当年为了争夺家产,前妻的两个孩子用阴计在她怀第三个孩子6个月的时候把她从楼上推了下去,造成大出血,她被迫切除了子宫。
你的前任嫂子在那个时候找上了门。她被那个花花公子给甩了,刚好从朋友那打听到我发迹了,于是重新投进了我的怀抱,并表示要死心塌地跟我过一辈子。
我在黄玫那碰了壁,于是刚好借她来气黄玫,然后我就和她过起了同居的生活,并对黄玫说,既然你不肯跟我走,那我就带别的女人走。
黄玫第一眼看见你的前任嫂子的时候就不喜欢她,她很直白地对我说:如果你是和别的女人结婚,我会祝福你,但这个女人不行,我不喜欢她。
那天她的话刚好被你的前任嫂子给听到了,从此对黄玫恨之入骨。可是后来我还是带着你的前任嫂子走了,这里面,一半是对黄玫的怨,另一半是我在外面真的漂得太累了。那个时候我已经29岁了,我想要一个家,而这时候刚好有一个女人说愿意跟我过一辈子,我已经不想再考虑其他了。
黄玫在得知我要带走那个女人后,什么也没说,只说了一句:我尊重你的选择,我看我们也不需要再联系了,既然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那么我就应该从你的世界里永远消失。
那天之后,我就失去了黄玫的消息。后来有传言说她回台湾了,也有传言说她离婚了,但我一直没有办法得到证实。
我从来没有想过四年后她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原来她一直放不下我,担心我过得不好,于是根据我以前对她说过的家乡地址,一个人悄悄找来了。
她放心不下我,她要来看看我的日子过得是否幸福。她说我这辈子吃的苦太多了,我带走的那个女人她信不过,她要来看一看。她说只有确定了我在这世上是幸福的,她才可以放心地离开我的世界。
我哥的眼里突然涌出了泪:你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吗?我们在黄玫瑰园里缠绵了一个晚上,那晚我们紧紧搂着彼此,一刻也不愿分开。可是第二天天没亮,她就悄悄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她看到你的嫂子对我照顾得很好,还给我生了儿子,她觉得我的世界里已经不再需要她了。她离开后,在床边给我留下了这个信封。她在相片的背后写了一行字,你看看。
我把相片翻过来,相片的背后有一行娟秀的字迹,笔迹早已发黄:一份怀想一缕贴近,是我在尘世,唯一能留给你的东西。
看着这行字的时候,我的心突然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很堵!我的眼前浮现着黄玫当年独自离开时孤单而瘦弱的背影。
她曾经无数次说过,只要我在这尘世间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她就会自动在我的世界里消失。结果她真的做到了,她那次离开后,我再也没有办法找到与她有关的任何信息。那天之后,她彻彻底底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不死心,我一直在想办法寻找她,可是现在看来没有机会了。
我哥说到这里的时候,泪水悄然滑落,一滴滴,全都滴在黄玫好看的俏脸上。他伸出他那干枯而苍老的手,颤抖着想抹去那些泪水,却怎么抹也抹不掉:这世上,她是唯一一个真心疼我的女人。她以为,我找到一个爱我懂得关心照顾我的女人,给我生儿育女,我就会幸福,可是她却不知道,没有她,我又怎么会幸福?我根本不会在乎她大我10年,我也不会在乎她能不能给我生小孩子,我只求能和她一辈子在一起。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哥干涩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泪水,他的声音缓慢而空洞:其实她根本不必担心我会孤零零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哪天如果她走了,我是不会在这世上多停留一刻的,那条黄泉路,我绝对不会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走。
曾经有一句俗语: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不可否认,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是天经地义的事,我这辈子虽没我哥坚强,但平时里也不是一个轻易会落泪的人,而且历经几十年的风月洗礼,岁月的风霜中我早已能心平气和地面对很多事。但我哥的故事,却还是让我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我哥说完了他和黄玫的故事后就走了,走得很平静。他临走时给我最后的遗言是:我死后,把这信封里黄玫的相片和头发烧了,和我的骨灰放在一起。就埋在这黄玫瑰园里吧,我生前和她做不了夫妻,死后我要与她的东西合在一起。
我哥的离去让我的嫂子很伤心,好在她的身边有儿女们侍奉着,外加孙儿满堂,她倒也没有显露出太多的悲伤,生老病死,是人间常事。每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几乎都已经能很坦然地面对正常的死亡,毕竟来到尘世的每一条生命,都必须遵循这样的一个规则。
在给我哥换寿衣的时候,他的胸口让在场所有人都触目惊心——整片的胸膛,满满的,全是用烟火烫出来的印痕,一个又一个。
我在面对那些烟痕的时候,很平静,因为之前我在他无数次用烟头烫自己的时候,早已痛过。
我最终并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哥胸口的那些烟痕,刻着的名字叫——黄玫。
问安姐姐,祝姐姐全家中秋快乐!
哥哥究竟有哪些传奇呢?从母亲因就他而死,到父亲兄弟对他的恨。他饱受了非人的生活和情感的煎熬。
起初那个唯一对他好的女子,因为父亲的干涉,离她而去。
后来那个对他好的女子,因为自身的缺陷,在他面前遁形。
还有那为了他财产一心占有他的前妻,也卷款而走了。
虽然后来有一个忠厚的女人跟着他,可,最终不是他的所爱。
哥哥的一生,从儿时的朝不保夕,成天挨打,到中途的一举成名,后来的飞黄腾达,确实够传奇的。可这些传奇里,饱含了心酸,看得叫人生疼。特别是前面“我”和父亲对他的那些场景,写得淋漓尽致,让人就像置身于那种苦痛中一样。
第一次看琉璃的文章,虽然我老早就知道你出手不凡,可这次还是给了我这么大的震撼。喜欢你的文章!顺祝琉璃中秋快乐!
小说用一种压抑的基调,述说着一个蹉跎一生的爱情,让人疼痛不已。
不得不说,这是一篇很出彩的小说,非常不错。
本来打算用半个小时改完的,结果用了一个多小时,呵呵,文章太吸引我了。
只是断句,有十余处我改过了,应该断句的。
感谢朋友光临酒家,支持征文,祝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