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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那个名唤“樱桃”的女人 ——大王庄的故事


作者:林紫烟 童生,804.7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511发表时间:2013-11-06 00:23:25
摘要:若是爱,便不该恨,若是真的恨了,那还算是有爱么?那个可怜的女人,你为何就不懂爱呢?


   王大宝有些气馁了,樱桃娘素来是不喜欢自己的,自己的声音她自然是认得的,显然,他并不想叫让自己进门,是以,王大宝很知趣地把攀在墙头上的手,放了下来,转身,扛着斧头上了慕容山。
   那一天,王大宝一个人静静地站在慕容山上,不住地向着山外眺望,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那一天,王大宝像疯子似的,不住地砍着柴,不住地伐着树,没有人知道他要做些什么。
   当王大宝在那个叫博文的男人走后的第六天晌午,挑着一大担子柴禾,走到樱桃家门口的时候,樱桃她娘的脸上,方才有了些泛着褶子的笑容,她扯着嗓子,道:“宝牙子,你来就来了,咋还拿来这么多柴禾啊!”
   王大宝望着樱桃娘,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傻笑,临末才说了一句:“大娘,樱桃嘞,听说她病了,咋回事啊?”
   樱桃娘听到“樱桃”俩字,忽然寒了一张脸,对着王大宝,道:“那死丫头,活着还不如赶快死了!在西屋躺着嘞!”
   王大宝也不说话,把柴禾放到了做饭的泥柸火旁,又赶忙帮着樱桃娘拿水桶,挑了一担水,方才去敲了敲樱桃的房门,对着樱桃,道:“你……你没事吧!”
   樱桃看来的是王大宝,方才从床上起了身,虚弱地唤了声:“大宝哥,你来了!”
   王大宝砸吧砸吧嘴,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是擦着两只手,对着樱桃,道:“妹子,凡事想开点,恁娘,她就是那嘴!”
   樱桃点点头,眼泪咕噜噜地流了出来,对着王大宝,道:“大宝哥,他走了,连给我说一声,都木有,他是不是不要俺了!”
   王大宝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也不知道那个男人是怎么想的,他没去过城里,不知道城里的男人是怎样的,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和自己这样是个硬生生的汉子,如果是,那自己就祝福樱桃吧,如果不是,那樱桃该怎么办呢?失去了博文的樱桃,像极了那秋天的黄花,正在一天天地枯萎。
   “大宝哥,我想进城,进城里去找他!”樱桃苍白的脸上,只有提到那个“他”的时候,方才会有些红润的颜色。
   “哦。真的要去么?”王大宝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拒绝不了这个女人的,但对于那个陌生的城市,自己也是没有去过的,该怎么去呢?
   “哼,还不够丢人么?以前还有不少有钱的户,想为儿子讨你做媳妇,人家都愿意出一个数的,现在呢,只要有人出两袋面,我就把你嫁了!”樱桃怔怔地望着这个自己一直叫做“亲娘”的老太太,突然觉得是那么的陌生,几个月前,当博文来到这个小山村的时候,只因为博文送给了她两包牛肉干,她便告诉自己,这个城里人是个好人,如果你能嫁给他,那也是不错的!自己本是害羞,不愿意和那个叫博文的人说话的,是她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博文,是她告诉自己,只要有了孩子,那叫博文的男人肯定就会带自己走的,可如今,那个叫博文的男人走了,她却被留在了这里。
   樱桃嘤嘤地开始哭泣,拽着被子,把自己的脸整个埋了进去,王大宝静静地站着,望着樱桃娘,突然有一种想要狠狠打她一顿的欲望。
   在王大宝去樱桃家串门的第二天,他突然在整个村子里消失了,村里人开始风言风语地说:大宝是不是触犯了树仙,被抓去了!
   也有人说:他会不会碰上了那个死了多年的女人!
   也有人说:这个大宝,铁定就是因为樱桃怀了他的孩子,不愿意娶樱桃跑了。
   这些说法,大家都有人信,唯独张寡妇不信,她知道,那樱桃肚子里的孩子,绝对不是王大宝的,是以,那张寡妇,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对着众人,道:“哼……你们不知道她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我可是知道?什么王大宝的,就是那个城里小伙子的,我可见到了,那樱桃可是一个劲儿地往上贴!”
   一时间,众人又开始叽叽喳喳起来,王大宝突然就这么可怜巴巴地被人忘记了。樱桃越加不敢出门了,对于这个穷山村来说,未婚先孕,这个可是一辈子没办法抬头的。
   村里的风波越来越多,那先前快要被踏破门栏的樱桃家,突然很是冷清,那可怜的樱桃,惨叫的声音开始日复一日地飘荡在了大王村的上空,她在一遍又一遍地哀求着自己的母亲:“娘,别打了,别打了,我要我的孩子!”
   王大宝最终还是没有失踪,那是一个深秋的午后,王大宝回来了,他整个人黑了,也瘦了,走路也有点瘸,他穿着一件不很新的西服,手里提着几盒点心,还有两瓶老酒,众人一看王大宝的架势,不觉得都聚了上来,有人开始冲着王大宝喊:“都以为你小子失踪了,原来是发财了,这个狗娘养的!”
   王大宝也不说话,更不解释,只是憨厚地笑笑,在众人的惊讶声中,向着樱桃家走去,走到樱桃家门口的时候,那樱桃正被她娘揪着头发骂,王大宝扯着嗓门喊道:“大娘,别打了,我的孩子,我认!”
   樱桃和樱桃娘都是一惊,那张寡妇更是惊得连瓜子壳都咽了下去,村里的人一时间都盯着王大宝的脸,王大宝也不说话,也不看众人,只是从西装的内袋中,掏出一个小小的钱夹子,从里面抽出了两张五十块钱,递给樱桃娘,道:“大娘,这是我给的钱,娶樱桃的!”
   那樱桃娘脸上立刻笑出了一朵花,慌忙拉了樱桃坐在凳子上,又给王大宝拿了一个小凳子,对着王大宝,道:“这个,我不能收”,但是说着还是收下了。
   当天晚上,樱桃娘,便留王大宝在樱桃的房间住下了,第二天一大早的时候,樱桃娘一开门,直接端盆水,泼在了门口,那张寡妇正巧被洒了一身的水,樱桃娘望着张寡妇,脸上满是得意的神色,道:“没事儿,别看了,他们俩去城里了!不久后,还会接我去享福嘞!”
   樱桃娘始终没有等到那个所谓的“不久”,这都是后话了。
   王大宝那一夜和樱桃整整说了一夜的话,樱桃还是那样的执着,她说她想见那个男人,她想问她是不是还要娶她,若是不娶他,她也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孩子是无辜的,王大宝不忍拒绝她,只能带着她一并进了城。
   进了城的王大宝,给樱桃租了一间房子,又将身上的钱都留了下来,便出门找活儿去了,樱桃说她想去找博文,王大宝点点头,问道:“你知道他家在哪里么?”
   樱桃摇摇头。
   王大宝又问道:“那你知道他父母是谁么,是做什么的么?”
   樱桃又摇摇头。
   王大宝哀伤地望了一眼樱桃,拉着樱桃的手,道:“这城里不比村里,大得很,想找人,不容易,我们得先学会生存!”
   樱桃望了望这个带着自己逃离苦海的男人,突然有些把持不住,一下扑倒在王大宝的怀里,不住地叫着“博文,博文……”
   王大宝轻轻地为她擦了擦眼泪,只说了那么一句,那樱桃便不再哭了:“你要是再哭,孩子保不住咋办?”
   不哭了的樱桃开始仔仔细细地将王大宝租的小屋打扫得干干净净,像极了一个贤惠的妻子,王大宝望着樱桃,眼圈突然红红的,他曾几幻想过有这么一天,没想到这一天实现了,但是这一天似乎又离自己好远好远。
   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地过着,樱桃始终念念不忘的还是那个博文,王大宝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天忙碌一天,回到家里,吃过饭,就沿着街道,和樱桃一起问人:你认识一个高高瘦瘦的,背着画夹的男人,他叫博文!
   始终,那个博文总和他们如同两条平行线,怎么也不会相交,樱桃终于因为要生孩子,再也没有办法出门了,寻找博文的事,只能搁浅了下来。
   这一搁浅,竟然是好几年,一转眼,那个叫“绵忆”的女孩子就四五岁了,她已经可以清清楚楚地叫王大宝“爸爸”了,王大宝很是开心,这五年,那樱桃已不再如当初那般热火朝天地去寻找博文了,他们还有了属于自己的孩子,一个漂亮的男孩——明远。当所有人都以为,樱桃已经忘记博文的时候,王大宝却反倒更是忧虑了,因为他从樱桃的眼睛里,彻底的看出了仇恨。
   那博文竟然又回到了大王村,这是邻居水生带来的消息,水生是来投奔大宝的,王大宝很是惶恐,草草地就把水生安排到了离自己很远的一个工地上做事,并一再嘱托水生,没事别来找自己和樱桃。
   但这样做的王大宝始终心中是那么的惴惴不安,当一个隐晦的午后,王大宝打开家门,只见到小明远在床上静坐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了死亡一般的惶恐,慢慢吞噬着自己。
   他问自己的儿子,樱桃去了哪里,儿子只是哇哇大哭着,叫自己爸爸,并指着姐姐的衣服,喊“姐姐”!
   那一天,樱桃回来得很晚很晚,还喝了很多的酒,王大宝死命地晃着樱桃,问她:“绵忆呢,绵忆呢?”
   樱桃只是对着天空大笑,对着王大宝大笑,只在瘫倒在床上的一刹那,晕晕乎乎地说了那么一句:“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恨她,恨她,我把她卖了,卖了!”
   王大宝只觉得自己的身子在不住地颤抖,一个巴掌脆生生地打在樱桃的脸上,也打在自己的心上,他不明白,为何自己眼前的女子这般的陌生。
   那樱桃挨了一巴掌,始终不醒,倒头就又要再睡了,王大宝就那样痴痴地抱着明远,在大街上不住地喊着“绵忆,绵忆!”
   始终,那绵忆好像带着一段痛苦的记忆,就那么地消失了,当樱桃从醉酒中醒过来的时候,王大宝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带着明远坐上了去广东的列车,他不想失去她,但是她更不想失去自己的儿女,虽然那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但自己也是深爱着她的。
   他忘不掉,那二十多年前,那个叫玲珑的女人在临死前,告诉自己:“大宝啊,你知道么,我曾经有个女儿,像极了小樱桃,只可惜,她被我送人了……送人了……你帮姑姑照顾小樱桃好不?”
   王大宝一个人孤零零地到了陌生又繁华的深圳,望着灯红酒绿的霓虹灯,带着小明远,迟迟不知道要去哪个方向,那小明远似乎经历了太多的东西,那么小小的年龄,就学会了沉默。
   王大宝始终还是那个坚强得如小强一样的王大宝,他在深圳很快找到了一份工作,一边做事,一边带着小明远,他的心理始终还牵挂着那个叫樱桃的女人。
   所以,当得知那个叫樱桃的女人,很快地也从那个城市消失的时候,他的心还是那么深深地被刺痛了。
   孩子就是一切,所以,王大宝很卖力的做了好几份工,那个小明远也很听话,很乖巧,没事的时候,就去大街上捡些不要的废品,帮着王大宝做事。
   樱桃慢慢地淡忘出了王大宝的记忆,当一个叫“霞”的女人出现的时候,王大宝本是想要拒绝的,但奈何,那个叫“霞”的女人太厉害了,作为女人,她贤惠之际,每天做好饭菜,静等着王大宝的归来,把小明远照顾得井井有条,对于孤儿的王大宝来说,他真正意义上体会到了家的味道,那小明远在不知不觉间,竟然叫她“娘”,作为一个女强人,那个叫“霞”的女人,她有自己的事业,有房子,有钱,在事业上,默默地支持着王大宝,只可惜,这个叫“霞”的女子也有自己的无奈,她不会生育,所以,那些男人一个又一个的离她而去了。
   在离开了樱桃两年后,他们结婚了,婚后的生活是很幸福的。如果以后没有遇到樱桃,她们该是很幸福的。
   离开了王大宝的樱桃,突然觉得那个陌生的城市很空荡,自己找不到一丝活着的气息,呆呆地望着那小木屋中亮亮的灯光,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中。
   路,终究是要走的,樱桃清楚地知道这个道理,当一个女人没有依靠的时候,她往往是可以瞬间长大的,有这么一种女人,她因为爱得绝望,所以爱得疯狂,因为爱得疯狂,所以狠起来的时候,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要让对方彻底的失去反击的力量,这是一种因爱而生,为爱而亡的女人!她们的成长仅仅只需要那么一瞬,那樱桃偏巧就是这样一种女人。
   她恨,恨那个叫博文的男人,恨为博文生下的女儿,因为他们让自己承受了太多的痛苦,她更恨那个叫王大宝的男人,他为何那么的不理解她?她恨他,为什么会在月圆的时候,痴痴地在梦里叫着那个“玲珑”的女人。
   樱桃,这是我最后一次叫樱桃,当樱桃静坐着等旁边那个叫浓妆艳抹的女人为自己画完最后一笔的时候,她知道自己的人生就要因此改写了。
   多年以后,当她不住地告诉别人,自己叫“紫鸢”的时候,她似乎也渐渐的地要忘了,曾几她只是一颗单纯的“樱桃”。
   日子就那样百无聊赖地过着,或喜或悲,樱桃已经习惯了这般麻木地活着,每日周旋在不同的男人之间,每日只是尽请言欢,她只需要他们的钱,只需要他们给她光鲜的生活,却从不曾想过,要和谁有过一世的夫妻情缘,她对那些男人真的是绝望了,绝望了…….
   转眼间,日子一晃就是十三年,十三年,那个叫绵忆的女孩该是十八岁了,那个明远也该是十四五岁了,一切似乎都改变得圆满了,十三年了,据说那昔日的大王村也已成了一个很美的旅游城市,据说,那破败的村庄,被那操着满口英文的大鼻子老外看中的原因,是因为一幅画,画上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妙龄女子,梳着粗粗的辫子,很是漂亮。
   据说,那个女子叫做樱桃……..
   紫鸢静静地坐在偌大的办公室里,静静地望着玻璃外的世界,车水马龙,似乎一切都唤不醒她内心的死寂,这么多年,她一直那么冷漠地活着,她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就那么的没有血性,当在昔日的大王村,遇到那个体态有些发福的王大宝,和他身材臃肿的妻子,还有曾几那个叫着自己妈妈的儿子时,紫鸢的心里被什么东西深深的击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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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看这篇小说,如同在看一幅绘制人情冷暖的画。文中的樱桃,原本是一个单纯、善良、美丽的女孩,在母亲的怂恿下,对从城里来的画家博文产生了爱慕之情。谁知博文只是一个花花公子,在骗取了樱桃的贞操后薄情地抛弃了她。樱桃怀上了博文的孩子,可那个曾经唆使自己与博文交往的母亲,却把她嫌弃得连一只狗都不如。在樱桃被母亲打的时候,与樱桃一同长大的王大宝挺身而出,接纳了她和肚子里的孩子,带着她去城里寻找博文。在找寻博文无果的情况下,樱桃与王大宝成了真正的一家人,并生了一个儿子。这,原本可以让读者松一口气了,至少,樱桃有一个爱他的男人,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也是一种幸福。可是,她掩埋在心底对博文的恨日渐滋长,她看到自己的女儿就会想起那段被心上人抛弃的痛苦回忆,她把女儿给卖了!这件事让王大宝对她彻底失望,带着他们的儿子离开了她,去了广州。在广州,王大宝遇到了一个对他知冷知热的女人,让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多年后,当王大宝带着女人和儿子回来时,樱桃对王大宝身边的那个女人恨得牙痒,尤其是儿子不认她,却叫那个女人妈妈。樱桃的内心更加扭曲了,她觉得王大宝后来所娶的那个女人,抢走了她的一切。樱桃,以灵动的方式出场,以悲催的方式结束,让人哀叹,让人扼腕!这篇文章,以樱桃为主线,穿插着上一辈一个和樱桃长相与命运相似的人——玲玲。她们都是令人同情的受害者,但她们也同时成了制造悲剧的狠心人。是什么把有着天使般纯净的她们变成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恶魔?这是一个值得人深思的问题!很精彩的文章,推荐共赏!【编辑:风飞沙】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110727】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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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风飞沙        2013-11-06 00:34:04
  这篇文章,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人物性格突出,故事引人沉思,作为小说来说,很成功!我足足花了近五个小时来欣赏和编辑,看完后还有一种不忍释卷的感觉。主人翁樱桃自不必说了,文中的反面人物张寡妇,也塑造得形象、逼真。很好看的小说!只是别字有一点点多,发现的均作了修改。祝福作者,问好作者,期待您更多的美文!
回复1 楼        文友:林紫烟        2013-11-06 13:27:52
  咦。这次前面怎么没有“荒狼”的标签呢,谢谢您的按语,写的真好
2 楼        文友:风飞沙        2013-11-06 00:43:19
  文章的结尾意味深长,疯傻的张寡妇总算说了一句她比她不疯时更中听的话——没有什么不干净的,没有……
   这正应了那句“心中无冷病,不怕鬼敲门”!
   很喜欢文章的摘要:“若是爱,便不该恨,若是真的恨了,那还算是爱么?”很有哲理!
回复2 楼        文友:林紫烟        2013-11-06 13:28:18
  这个世界上,爱情真的很难让人看懂
3 楼        文友:静心雪韵        2013-11-06 20:16:19
  妹妹把文章投到了系统,呵呵,以后记得来荒原点社团投稿哦。还有,以前我记得把你加为编辑了,后来一看没有,可能是记错了,不好意思,这次加上了,用空来玩哦,问好!
珍惜当下,万事随缘。
回复3 楼        文友:林紫烟        2013-11-06 22:25:28
  嗯,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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