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远逝的往事(散文)
琪珠是个性格开朗的女孩,那时不过十七岁吧,发育得很成熟,两只饱满的乳房,将上衣支起老高。这个城里来的姑娘,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但对那些农村女孩子来说,却像是受了奇耻大辱一般的忿忿不平,指责她不该公然将两个大乳显露在男人面前,是为不知羞耻。一些爱嚼舌头的婆娘,更把这种成熟定性为品行不端:“如果没有男人的掏摸,哪里会有这等样的大奶?”听得那些女孩子们越发地弓起背,护住胸前那对其实早用布头缠裹平瘪的宝贝。
琪珠是举家下放的,她本人既是下放户的家庭成员,又算是知青。可能她以为这种穷乡僻壤的发配再无回城之日,便想在本地找个男人把自己嫁了。
先是看上了宣传队长,说实话,那位队长大人长得很磕碜,其貌不扬,琪珠如果嫁给他,也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可偏偏遇到那个畸形年代,注重家庭出身,根正苗红排在第一位。长了一双波斯猫眼珠的队长,反倒嫌弃琪珠的父母出身不好:她父亲给国民党政府做过事。但凡是没有瑕疵的人家,怎会从省会给发配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儿来?如果贪恋琪珠年轻貌美,自己的前程,甚至儿子、孙子……岂不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他从吃皇粮的老子那儿得知,自己是被大队革委会钦定的培养对象,那更不能沾染这种来历不明,根子不正的女人。所以,尽管有时琪珠跳舞时那对兔儿上下癫狂得他心里冒火,尽管他也有控制不住自身零件儿,被一个促狭丫头笑为“裆里揣了盒子枪”的时候,但他硬是压住了那股邪火,碰都不碰琪珠一下。
琪珠恨得牙根儿痒:“妈的,邪了门了,老娘这么个美人儿,白送他都不敢要,只怕他是个太监转世,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老娘”,她正是这么自称的。别看她小小年纪,说话行事却像个泼辣老娘们。而且是骚老娘们,什么话她都敢说出口。
琪珠终于失去了耐心。第二年,榜上了在大队帮助文革的“工作组”头儿,明铺暗盖地当了情妇。不知谁听了风声,上告公社革委会,说他玩弄女知青,破坏上山下乡,吓得那老小子差点尿裤子。也该他走桃花运,恰在这时死了老婆,琪珠死心塌地要嫁给他,公社里也干瞪眼。
琪珠被名正言顺地迎娶回家,嫁给了那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矮个子武大郎,为他生儿育女,真的再没能回南京去。此是后话了。
那几年,也是我文艺细胞特活跃的时期。无论是下乡前在学校,还是当知青在大队宣传队,主角之外,导演非我莫属,这倒不是吹牛。那些乡下丫头干惯了粗活,跳起舞来两手扎撒着像是轰鸡赶鸭,哪里有什么美感可言?唱地方戏还马马虎虎能吼两嗓子。
我家有台木匣子式样的老式半导体收音机。那可是个宝贝,走遍全大队也找不出第二台来。播出的声音清晰响亮,常引来半个庄子的老少乡亲,年纪大的转着圈儿歪着脑袋瞅个不够:“嘿哟,乖乖,这玩意儿真稀罕,尺把长的个匣子,怎就装得下那么多人?闹闹哄哄的好不热闹哩。”
我就是凭着这个宝贝,学会了当时流行的那些红歌,用自己看得懂的简谱记下歌词歌谱,然后教给其他人。那时候,收音机里整天播的除了革命形势一片大好,娱乐节目就只有那些颂扬红太阳的歌曲。流行全国的八个样板戏,我可以从头唱到尾,而且绝对字正腔圆。可惜我们乡里不认京剧,只稀罕淮海戏。所以,后来他们到底排练了淮海戏《沙家浜》,“波斯猫眼”身兼正面人物“郭建光”和反面人物“刁德一”,大出风头。把我给撇开了去。当然,那时我已不在宣传队了。
我们的资金紧缺,简直就是丐帮,十块八块的道具大队里都要抠了又抠。也不过是每人买了一根红绸,扯几尺红布做一些语录包。演出服装,歌舞类的,那年月一律是黄军装,当然,帽徽领章是没有的。能有个部队上的亲戚,讨一件半新不旧的军装来穿了,那是很长脸的事。至于一些表演唱,需要对襟、偏襟褂子,那倒是极容易寻来的,无论谁家,只要有四十岁往上的中老年人,那些衣服绝对不会缺的。
宣传队的任务不仅是以歌舞形式紧跟中央,我们还肩负着另一项使命,那就是兼任批判小分队。
大队里从各生产队排出符合黑五类的批斗对象,基本上都是些恃“财”自傲的老古董级顽固派。平日里眼高于顶,不得人心。或者说是受人嫉恨的,在大形势下,再也由不得他们乐不乐意,隔三差五地着人去传唤了来,挂上牌子,拉去各生产队批斗。其实,那些批判词儿不过是抄袭得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口号。这些可怜虫,曾经不识时务地节衣缩食、置地买牲口,土改时才会被划为地主、富农,哪里享了什么福?又哪里列举得出什么劣迹来?
那时的我,已经在文革的大熔炉里“锤炼”得皮糙肉厚,厚到很有几分卑鄙了。因为,在文革初期批斗李主任夫妇时,我还很心软,富有同情心。现在却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地跟着大伙一起冷面冷血地推搡那些年过花甲的批斗对象,甚至在喊“将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这一句时,也学着别人的样儿,将一只大脚板踩在那些老人的后背上,想想真的是很造孽的。我甚至怀疑大半生的命运多舛、岁月坎坷正是因为做了不该做的事而受到的报应,也许这样想,我才安心些。
【六】无爱婚约的夭折
这期间,我曾经跟一位学姐去她乡下的家里玩,恰好她和“鼠子”是一个大队,而且是他父亲的学生。我便随她去“鼠子”家作客。
对于我们的造访,“鼠子”是很高兴的,和家人一起热情地招待我们。本来只是一次顺道的串门儿,谁知应了那句“人不留人天留人”的老话儿,一连几天的大雨,乡村的土路满是泥泞,没有要紧的事,谁也不会冒雨出门。我们便被大雨阻在了“鼠子”家。
我承认,我对“鼠子”的好感死灰复燃,也是我借故不肯离开的原因之一。正因为这样暧昧的滞留,导致“鼠妈妈”误会我是他儿子的女朋友,很想攀上我这个干部子女。在我们走后,竟托媒来提亲,那年,我才十九岁。
妈妈不看好这门亲事,又碍着中间做媒的文教股长的面子,背地里给我施加压力。妈妈说:你是知青,将来也许还有希望回城,却要嫁给一个乡下人,是不是头脑发热?将来后悔了可别怨我。我斩钉截铁地说:我自己愿意的,是好是坏我认了,绝不怪你。
就这样,两家大人见了面,“鼠子”妈妈给我扯了六尺当时很时兴的灯芯绒布做上衣,就算是订了亲。
我们没有花前月下,我们手都不曾碰过一下,一句悄悄话都没说过。我那时认为,女孩子找婆家就是这么回事。订了亲,他就是我的了,过些时候成了亲就是一家人。我并不知道“鼠子”心里想的是什么,只知道他没有拒绝家里提亲,只知道他已经是我的未婚夫了。我就是那样的幼稚天真,更可以说是愚昧无知。
不久,“鼠子”应征入伍,得到消息,我走了二十多里路去了他家,与他父母弟妹们将他一直送到县里。看着他戴上大红花,看着他爬上军车,他的妈妈抹着眼泪,他的眼光是向着妈妈的,好像我根本不存在。
我憨憨地杵在那儿,像一个局外人一样。现在回想当年的我,我都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大嘴巴。
他走了,我们之间的联系反而多了一些。每个月,书信一来一往。我记得很清楚,信封上的称呼是“同志”,信封反面是固定的那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老话儿。各自说的是部队和乡下的情况,他告诉我,怎么样地训练,我告诉他,他妈妈又给他生了个小弟弟。后来,他入了党,当了个小班长,直到退伍便再没长进。
他给我寄了张穿着军装的二寸半身照片,眼睛仍是那么小,脸上还是那种不得罪人的笑。我也给他寄去特意拍的照片,穿的是当时很流行得不蓝不绿的卡其布西服上衣,梳着两条大辫子。
我们没说过一句亲热话,信里通篇也找不到一个“爱”字,但我知道他是我的未婚夫就够了,那年月的军人挺吃香的。我们有了婚约,我要等他,等他退伍回来和我结婚。我会和其他出嫁的女孩子一样,走入夫家,然后为他生一堆孩子……
月老在醉酒时给我们栓的红绳,酒醒后他便知道配错了对儿,马上给解开了。
在他入伍快一年的时候,我接到了小雨的一封信。她说,“鼠子”与我定亲的事,大家都知道,可是,“鼠子”竟在入伍后给她写了一封求爱的信。并且,她将那封信的一部分寄给我看。那熟悉的字粉碎了我的梦,冷了我的心。他说,他心里爱的是小雨。
我不知道他们俩是谁先给谁写的信。我也明白小雨本就是个狐媚子,不知她又耍了什么手段惹得“鼠子”神魂颠倒。
小雨说,“鼠子”既是与我有了婚约,就不该再给她写信。这种脚踏两只船的做法很可恶。我们就该让他一只船也踏不上。
是的,我这只船是注定不让他上的了。我们虽有了婚约,却没有爱情基础,根本就是小孩过家家一样。既然他心里始终想的是小雨,我何必去趟这浑水凑什么热闹呢?
我带着他写给小雨的半截信和那块灯芯绒布料去了“鼠子”家,告诉他的爸妈,我和他们的儿子黄了。
他的父母很愕然,看了信骂小雨不要脸,坏人家亲事,劝我别上当。我的执拗劲上来,说啥也不肯回头。心里有种被欺骗的恶心感觉,欺骗我的人不是小雨,尽管她不是什么好人。欺骗我的,正是那个和我有了婚约的人。
我真不知道“鼠子”是怎么想的,他并不如我所料的借梯子下台断了婚约,而是保持着沉默。反而是他那嘴如刀子的妈妈说什么也不同意退婚,怂恿老伴阻止。说军婚受法律保护,不能像赶集买菜,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离定亲才多长时间?母亲的预言言犹在耳,我这里就已经反悔了。气得妈妈训了我一顿,要我“死也死他家去”。
那些日子,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愁”,什么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也横了心,如果非要逼我,那我就真的死给你们看。
我赢了,本来“鼠子”的父母也就是争个面子,当他们知道儿子的心另有所属,知道强扭的瓜不甜,虚张声势一番后也就偃旗息鼓了。这段不该有的婚约成了一纸空文,维持了一年时间就夭折了。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古代女子“从一而终”的思想,没有去抹脖子上吊;庆幸自己迷途知返,结束了这场闹剧。否则,今天的我也许就是个蓬头垢面的乡下婆娘,围着一亩三分地和锅台打转转了。
事情也遂了小雨的愿,无论她的初衷是否是搅局,总之她成功了。“鼠子”两条船都没能踏上,退伍后,讨了个乡下姑娘为妻,过得好与坏已经不是我关心的了。而且,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相信,我与他只比路人甲多一层认识而已,连朋友的缘分都没有,更不用说做夫妻了。
小雨,从中扮演的究竟是什么角色,我的心里似是清楚又似乎迷糊。我总觉得她短暂的一生精明太过,缺了一种做人的厚道,才会玩火自焚,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七】孩子王
在大队宣传队,免去了生产队劳动的苦和累,终日唱唱跳跳地混日子。除了下生产队演出,我们也参加公社的文艺汇演,去别的大队宣传、取经。下大雨的日子,去不了大队排练室,便与本家姑姑和自己的妹妹们窝在屋里做些针线活,听着墙上那半尺见方的匣子播放大队部的通知和一些样板戏唱段。偶尔小广播串了线,可以听到好几里外生产队里的人说话声。便将小喇叭当作电话来用:“喂喂喂,你是哪个队的?”
“我是宋大庄的。”
“你是兔子吧?”
“对对对,我是兔子,你是谁?”
“我是你表姑。”
“啊呸!我表姑早死光了。”
“哈哈哈……”
那时候的日子无忧无虑多好啊!年轻的我们正如喷薄而出的朝阳,似乎还有一个长长的未来在等着我们。至于未来将是什么样的,又有谁去多想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物质生活很匮乏,文化生活很单调。没有五光十色的世界诱惑我们,有的只是青春的热血和随波逐流的冲动。
在一次下队宣传时,小学校的一位老教师慧眼识“猪”,向学校举荐了我,征得大队革委会的同意后,我成了一个民办教师。
学校一至六年级,外带初一初二。那位举荐我的老教师是教音乐的。乡下的音乐课非常简单,老教师会拉二胡,便用胡琴伴奏,教孩子们唱歌。他不识歌谱,教的都是自己听来的歌,老歌儿比较多。我去了之后,他便只上低年级的音乐课,我负责五、六年级和初中部的唱歌以及初中的美术课,另外,担任四年级二班的语文老师。
这辈子,我会的东西挺多,却都是半瓶醋。我教的歌也都是收音机里学来的,不过调调是极准的。学校没有乐器,除了凤凰琴和口琴,我也不会其他的乐器。所以,音乐课都是洋洋洒洒地写一大黑板歌词,然后逐句教唱。我的粉笔字就是那时练成的。
当孩子王不是件容易事,因为我自己还是个玩心未退的十八岁大孩子。我连上课下课敲几下钟都不晓得,以为砸响了就是。我读书的时候,上课下课用的是电铃,乡下学校都是在办公室门旁竖起一根木头,挂上一截槽钢或是一片犁铧,用锤子敲打。
第一次是敲下课钟,我抓起锤子,“当当当当”一阵猛砸后,跑进办公室里。我看到,四合院里每间教室的门窗都伸出大大小小脑袋,我不明所以。那位让我敲钟的老师说:“你敲错了,所以大家感到奇怪才会伸头看的,记着‘一下、二上、三预备’你那乱敲的是集合钟。”哦,原来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