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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莫言小说中的感性学问题


作者:三月楚歌 秀才,1583.44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565发表时间:2015-07-05 12:06:54
摘要:“美丑融合”在学术上的意义,历史将会证明他(它)的伟大,我的正确。当然,我把莫言的小说美学走向分为三阶段,其所谓“晚期”也只是相对于目前来说,莫言是一个不断求变的作者,他是没有极致的,他还年轻,还有很旺盛的创作力,也许繁华之后铅华洗净归于平谈,也可能快马加鞭更出新的境界,莫言是无法定义的。莫言是属于世界的,在没有或鲜有大师的中国当代文坛上,莫言或许是一个例外。


   我的观点是:美与丑,都是客观存在于世界的两种对立统一的价值评价,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关于美与丑的价值评判,是一种动态的辩证关系。宏观上来讲,美与丑没有必然的区别,同一社会存在,在不同的环境里,其价值评价绝对是不尽相同的;同一社会存在,在相同的环境里,应该是两种价值皆而有之的。完整的世界,是美与丑的结合;完整的人性,是卑劣与崇高的结合。在人性的深处,每个人都具备一个上帝,一个冥王。但丑依然是丑,美依然是美,不管是以美为丑还是以丑为美,都是对概念的混淆。美学史上,这一学科的真正建立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鲍姆嘉登提出,但是这一学科的拉丁文为Aesthetica,德文为Asthetik,英文为Aesthetic,其意为“感性学”,因为此词源于希腊文aisthesne(感性)。[20]我国应用美学这一称谓,是因为日本用汉字译过来后,得到了中国学界的普遍认同接受,并得以广泛流传。换言之,美学这一命名是翻译的结果。众所周知,我国是近代才有美学这一学科的。虽有《中国美学史》之类的著作,分析从先秦到明清的审美变化,其实中国古代只有美与审美现象而并没有“美学”,一切研究中国美学的学者,分析的只是古代的美和审美现象或者说文化载体呈现出来的审美心态及其变化而已。其中在代表中国审美范式的典型上,书法首当其中。承载着中华文化的书法,包含了中国历史的万千气象,也成就了美学史上绕不开的话题,几乎每一个中国美学家无一例外对书法(书法理论)略知一二甚至颇有研究。
   由此可见,美学作为泊来品,这一称谓恰当与否尚值商榷,尤其是“审丑”现象出现并崛起之后。美学一词,顾名思义就是研究美及美的现象的人文性学科。那么丑又居何处,于是出现了“审丑美学”。个人愚见,丑就是丑,美就是美,用审美上的概念去牵强一种新生的现象,作为定义本身来讲,是欠妥的。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自相矛盾。好比“语文数学学”、“吃饭喝水”,不通之处一目了然。笔者在着手研究这一问题时也想过,以病态美学或负美学名之可否?但前者无法全面概括审丑这一现象甚至可能会产生歧意,病态美学也可能指一个时代对于美的不合常规的理解而显得不可思议。如中国古代对于女性小脚的推崇实则就是一种病态的美学现象,与纯粹意义上的审丑有所出入;负美学倒可以作为美学的对立面,相对要全一些,但辄一看,以为仅仅作为美学的补充,终究无法体现出丑学的独立性。窃以为,我们应还原鲍氏最初的定义:感性学(或者感受学)。感性学,就是研究人类社会精神领域的非功利性的价值评价及其现象。感性学就由两个分支构成:美学和丑学(也可能还有其他分支)。这个概念才具备相对的完整性与科学性。所以我的文章,正是研究莫言小说中的感性学问题。下面言归正传。
   “美丑融合”是我对莫言小说中最感兴趣的话题之一。前文基本上我也作了一定的阐述。美丑融合相对于传统的偏狭的理解来说,无疑更具科学性,同时也弥补了美学史上对“丑”这一社会存在的认识上的不足。在学术上它无疑比以往任何定义都更加深刻、全面,也更有利于我们对“丑”这一社会存在的认识以及艺术上的启示。
   其一,是完整世界的必须。“美丑融合”意味着美与丑的共存。“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没有废墟的人生太累了,没有废墟的大地太挤了,掩盖废墟的举动太伪诈了。”[21]世界是辩证统一的,和谐是不同力量之间的调和,对于一个真实的世界来讲,那必然是美丑共在,善恶同存的。如果从零度叙述的角度来讲,不存在个人情感介入与道德评价的话,呈现出来的,套用莫言的话来说,将是一个金奖牌与避孕套同在的世界。它们之间甚至没有优劣与善恶之分,是一个善恶共处的自然状态,好比自然界中的食物链。莫言常言“既然要百花齐放也就应该让狗尾巴花开放;既然要百家争鸣也就应该允许乌鸦也鸣。”[22]这虽是调侃之言,却也说明莫言对于平凡、琐小、甚至负面价值的肯定与认可。
   陈思和研究了莫言小说中的民间叙述,认为《野骡子》与《檀香刑》这两部书都是民间叙事的代表,其中《野》本身是一个乏味的道德故事,但“他消解了故事原始的道德性,承担叙事角色的是一个不具备任何道德感”的小孩,“浪子罗通的生活道路虽然失败。但他的浪漫私奔、纵欲感观、技术至上和敬业精神,恰恰体现了农村知识者反正统观念的立场。”[23]至于《檀》,钱丁与孙眉娘的风流轶事,不仅未受到谴责,而且得到了民间所认可所赞美。[24]我想莫言就像《红蝗》中的那句话一样,他的完整世界,是对生活状态与民间价值立场的还原,莫言的艺术,用他的话来说,是“作为老百姓的写作”[25],他要表现的是一种原生状态,如生育、杀鸡等,莫言都写得有声有色。这里面不管是丑也好美也罢,它都是一种存在状态,它都是历史与世界的本来面目。不能省略,也不能扭曲与美化。
   其二,是一个完整的、丰富的人的必须。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是一个英雄形象的抛物线,文革时期达到了顶峰。从文学史角度来讲,极端的丑化与极端的美化,都不是文学发展的正常状态,这只会导致人物的单面化从而缺少丰富的内涵与持久的魅力。从人性本身来讲,牛顿说:“我可以计算天体运行的轨道,却无法计算人性的疯狂。”人性的复杂远甚于任何尖端的技术。从心理学角度来讲,每一个人的性格都是由不同的性格要素组成的,这些性格要素本身又有变化的可能性,人(人性)是一个复杂的动态世界。简单化的人物形象不仅无法引起人们持久兴趣同时也是艺术上的大忌饱受批判的。西施亦有所恶,嫫母亦有所善。一个完整的人必然是“美”与“丑”的融合,一个成功的英雄形象必然是神性、人性与兽性的结合。中国与西方古代神话传说相比,遗留下来的人物的时空穿透力就远不如西方,因为中国把人写成了神而西方把神写成了人。如大禹,简直圣贤得不食人间烟火;而西方宙斯,作为太阳之神,竟还是个好色之徒。所以中国的禹的意义一般而言只在于史,作为史前文化的猜想,而西方的众神似乎在文学上的意义要高得多。美丑融合就意味着这一切可以包含于同一承载体(如人物形象)之中。它们相互作用,相互调和,促进人物在事件中的作为,也就是西方文论上的性格与戏剧冲突理论。
   举例言之,希腊神话中的美狄亚,就是一个代表,一方面她天真,相信爱情,为了爱情不惜一切代价去把握,是天使的化身;但是当爱情遭到背叛之时,她的梦破灭,随之而来的是疯狂的复仇意识,她对伊阿宋充满了仇恨,泼辣可怕,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屠杀亲子,简直就是魔鬼。天使与魔鬼的缠绵,使得美狄亚成为文学史上的不朽形象。美丑同在,复仇与对爱情的追求同样执着、同样不顾一切!恶耶?美耶?当然,莫言的小说中的人物很大程度上也是如此,如《丰乳肥臀》中的上官鲁氏与上官金童,《红高粱》中的“我爷爷”和“我奶奶”。
   其三,符合辩证法的观点。作为一个经典哲学命题,简单地说,辩证法是关于斗争和运动的学说。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可以说,在认识论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属于极限真理。美丑融合是完全符合这一标准的。美丑融合,首先承认了美与丑的同在,它们是同一事物的两面。其次,承认了美与丑在不同的环境里会有不同的表现,甚至是背道而驰的价值,作者表现的只是一种存在状态。美与丑没有绝对的标准,也就是没有绝对性。是与一个社会的集体无意识有关,如我国唐代以胖为美,相反,楚灵王喜细腰,“宫中多饿死”;再如塞万提斯记载的哈马祖尔民族,以胖为美,越胖越美的观念最终造就了哈马祖尔城的女王体制,体形最为肥硕的女性将赢得足够多的仰慕者,他们会推举她为城邦的最高统治者。匪夷所思。再次,美与丑是斗争和运动的,是对立统一的。要具体来说,《红高粱》中的我的奶奶、我的爷爷余占鳌以及高密东北乡广大的充满着血与性的土地,就是最好的印证。我奶奶就是一个很值争议的人物,她美丽,同时也败坏(从世俗角度来讲),她临死时的那番独白,真可谓惊心动魄:
   “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你放了我吧!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个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叫善良?什么叫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作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26]
   这独白几乎囊括了她的一生,这是一个不羁生命的告白,当然纵观她的一生,也可以有相反的理解,如张艺谋在高密拍《红高粱》时,乡亲们就不理解,说莫言真不是个东西,连他爷爷奶奶都糟蹋。[27]但撇开世俗的偏见,她的这种违悖世俗的作为,同时也成了自由、热烈生命的彰显,是一种原始的不矫揉造作的自然与健康,更是一个觉醒女性的独立宣言:“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作主”。这种独立性,非一般意义上的放荡女子所有。土匪余司令呢,是流氓与英雄的结合。某种意义上讲,《红高粱》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后一部红色经典,同时也是一部先锋小说。其中赫赫有名的威风八面的余占鳌开了中国战争小说中“王八蛋英雄”的先河,《亮剑》中的李云龙,《狼毒花》中的常发与其都是一脉相承的。高密的土地上,有血一样的美丽的高粱的海,也有野狗争食死尸的污秽乱象。
   其四,对丑的真实描写,直面丑,是对真的追求与探索。莫言的小说,写了很多的丑,有自然丑,也有社会丑,有现实丑,也有历史丑。大便、阴毛(《红蝗》、《欢乐》);苦难的人生(《枯河》);残缺的尸体(《丰》);荒唐的晚宴、乱伦(《红树林》);官僚的腐败(《天堂蒜薹之歌》);人性的扭曲(《透明的红萝卜》);长相怪异丑陋(《玫瑰玫瑰香气扑鼻》、《白棉花》);残忍而不可思议的杀人方法(《檀香刑》)以及血淋淋的暴力场面(《红高粱》、《筑路》)等等,这些内容是为一般作者所不屑或者未敢涉足的,但莫言却写了,但这些都是切实存在的,譬如《檀香刑》里各种的刑具及五花八门的杀人方法。我对古代刑罚疏于研究,未知详实,但还是略有所闻,在这么一个有着数千年的专制统治史而刑罚制度又异常发达的国度里,《檀香刑》绝对不是在夸张。记得莫言说过:“为什么《古船》迟迟得不到茅盾文学奖,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写了历史的真实。”[28]这简短的评论对于备爱争议的莫言来说,也表现了他的一种价值追求。
   美丑融合是一种审美现象,也是一种审美状态,更是一种审美境界,也是艺术家力求的美学效果,同时也不失为美学史上值得玩味的命题。它在美学史上,将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它突破了以往美丑分离或美丑混淆的局面,同时,对感性学是一种完善与修正,纠正了以往对美与丑的偏狭认识,将美与丑提升到平等的地位,作为人类价值评价中的客观存在,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辩证统一。莫言在努力追求中,他几乎要实现了,可以说已经实现了,但最后他却走向了另外的方向。
  
   三、莫言小说美学走向三阶段
  
   其实,大家一看就会明白,本篇论文我重点要讨论的问题是美丑融合理论及其案例探讨。但我却用了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命题,而莫言的小说,又不全是美丑融合(或者说美丑融合不是其全部小说的主要特征),这一节就有了写作的必要。尤其是有人简单地把莫言小说定位为“从审美到审丑”这种简单粗糙鄙陋的归纳下,这一小节就非写不可。莫言的小说美学的走向,大致可分为三阶级:早期的对于美好的表现,到中期的美丑融合,再到后期的毫无节制的丑的爆炸。我的这一划分,也不能说尽善尽美,莫言的作品太多,我不能说自己全部都细细读了他的所有小说,而他的小说一般都没有写明创作日期,发表日期虽有迹可循,但不一定就与写作秩序同步。况且这种写作上的变化又是一种渐变而非突变,细化是困难的。我只有从宏观上来,作一个概述性描述。
   莫言早期的作品,只能说是他文学上的准备。他早期的作品,处于模仿阶段,但这一阶级不长,对于一个没有家学渊源又没受过多少正规教育的人来说,真是不可思议。这一时期莫言到底模仿了哪些作家,不好说。“《民间音乐》‘抄’自美国作家卡森·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售棉大道》‘抄’自阿根廷作家科塔萨尔的《南方高速公路》,这个事情实际上我在二十年前就已经‘坦白’了,后来也一再自我招供。”[29]可以说,这一时期莫言就受到了外国作家的影响。但孙犁先生对他的影响却是最为明显的。据莫言说:1981年他正式发表文学作品是保定的《莲池》上,后来一位老编辑还带他到了白洋淀去深入生活。[30]孙犁是“荷花淀派”的代表作家,也是开山鼻祖,其作品表现的主要是简单的美好,提倡性灵与风格。代表作有《山地的回忆》、《荷花淀》、《嘱咐》等,展现出来的都是一种富于人情味的诗意,语言节制诗化,显得干净利落。莫言为数不多的几篇小说也体现了类似的思想倾向与美学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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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莫言是属于世界的,在没有或鲜有大师的中国当代文坛上,莫言或许是一个例外。”是的,莫言,你给他一个任何什么样的“头冠”,都如不这个“例外”恰当。作者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就莫言的作品美进行了全面的剖析,是文学美学思想的卓越展示,在展示作品美的创造的同时,也给习作文学作品,展示文学作品美提供了卓越的指导,无论是小说创作还是诗歌创作都具有较高的指导价值,对于文学作品的美学思想的探讨研究拥有指导性,是文字创作与文字欣赏的优秀指导教材。推荐读者朋友阅读、欣赏、学习。【编辑: 桐疏枝寒】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50714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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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桐疏枝寒        2015-07-05 12:26:12
  任何美的创造,都是用心去做的,也只有用心才能创作了真正的美。莫言是这样做的,三月楚歌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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