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光】草鞋(小说)
这迷茫的三叉口呀,我该往哪里走?我猛然想起,李支书今个儿咋没有回到沟里祭祖?我从早晨到现在也没见着他的魂儿?
我脑海里一片茫然。
五
李大婶早些年搬到了街上,这得益于她的儿子王光国。王光国在街上混得不错,仕途平步青云,从计生办事员干到眼前主管文教卫的副乡长。街上早已买了两套房子,她住一套,王光国住一套。她的一套出门就是侄儿李二楞的房子,近亲又是重亲,她很满意这套房子。
她从沟里匆匆回来,正准备晚餐,得丰盛些,今个儿高兴,让光国、二愣也高兴高兴,事情正在向有利于光国、二楞的方向发展,他们密谋的事情马上就要实现,这样的好事儿,她能不高兴吗?
打蛇打七寸,杀人抹脖子。这是最快捷、致命,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既然出手,就得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重拳出击,打他个狗啃屎,不得翻身。今个儿,她去沟里祭祖,本来光国、二楞要一起回沟的,显耀一下她这一家族风风光光的场面,树大招风,怕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王光国、李二楞就没回去,他俩得努力工作,做好升迁之前的准备工作。
今儿个收获不错,在老家墓地里转了一圈,烧了些纸钱,请先祖们入席吃大餐的事儿放在晚上,在街上的房子里宴请,沟里的房子很多年没人住了,破破烂烂的,之所以留着,听二楞、光国说,公家正在搞美丽乡村建设,王家沟将作为恢复生态,扒掉一处土墙房将赔付一笔钱,她只等着公家赔付她一笔钱。她在列祖列宗的坟茔前烧着纸钱,虔诚祷告:列祖列宗,保护光国、二楞高升,来年给你们放烟花、礼炮,让你们也好好热闹热闹、庆贺一番。做罢这一切,她又坐在山梁上,俯瞰着沟里的一切,一切如旧,炊烟袅袅,只闻得鸡犬争斗之声。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只有到沟底,才能听得到一切事情。
“王大妈,你这几只公鸡长得好壮。”王大妈正在喂鸡,她打着招呼。
“哟,这不是李家侄女吗?稀客,快坐。”搬过一条凳,用袖子抹了抹上面的灰尘。
“不了,王大妈,我还要去李支书那儿办点儿事。”她故意把话题往李崇权身上引。
“你说的是李崇权书记吧?哎,这两天没见着他影儿了,人呀,这辈子得走正道,别干些昧了良心的事儿,有些钱能用,有些钱是用不得的。”
“王大妈,李支书咋了?咋在沟里没影了?”
“昨天来了一伙人,把他给解走了,听说是贪污什么的?李家侄女,崇权在沟里当了一辈子书记,这下可要翻船了。”
“大妈,李支书可是个正派的人,咋会贪污翻船呢?”
“听人说,他虚报我们沟里的山林、耕地等,套取公家的钱,还有那安置房,说他是幕后的总老板,赚了不少黑心钱。”
“哎呀,咋还有这事儿?这么多年,我咋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崇权贼着呢,听说是有人举报到城里,上面来人正在查。崇权呀崇权,咋就忘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哎,这年月日子真好,咋就忘了先前穿草鞋的日子?人心不足蛇吞象。”说着,她瞅了瞅脚上那双精致的布草鞋。
“大妈,你这布草鞋真精致,是你自己编织的吧?”
“是北沟的二娘编织的,早些年送给我的,穿着真舒服,走起路来轻松。”
“哦,北沟的二娘,光宗家的二娘吗?光宗咋没见回来?”
“是的,二娘让我晚上过去吃月半,说光宗过一会儿就回来了。”
“王大妈,不聊了,我还要急着赶回街上接我那孙儿,有时间去了街上,可要到我家玩儿。”
“还是李家侄女灵便,说话中听。”
李大婶终于探得了“虎崽”,目的已达到,得赶快回到街上,二楞的事儿基本上是落槌定音了,只是光国的事儿,她心里还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回来的路上,她正好碰上了光宗。她有听言观色的本事儿。刚才,光宗神情凝重,一副颓丧的样子,她心中一阵暗喜,不用问,光国那事儿也成了九成。要是往常,这小子早就欢蹦到老家去了,这会儿,还站在那个三叉口想着心事儿。她得出一个结论:光宗回沟里是避难的。她狡黠地笑着,避难避到沟里来了,能逃得过此劫吗?那可是板上钉钉儿的事实。
李大婶做了一桌子丰盛的菜肴。嘴里哼着《好运来》。运气来了,门板都挡不住,这话有些道理,但关键时刻还是人去争取、去操作。
王光国、李二楞准时赴宴,坐在客厅闲聊起来。
“二楞,估计过几天你就去沟里赴任,今晚,哥俩儿得好好喝两杯。”
“谢谢光国哥,不,谢谢王局长,今晚,哥俩儿不醉不睡,喝它个通宵达旦。”
“二楞,不,得改口了,李支书,这名字叫起来咋怪怪的?”
“李支书?还不是李崇权吗?”
“那就叫楞支书。”
“这支书当得我改姓了,不妥不妥。”
“那就叫二支书。”王光国说着,呵呵地笑着。
“嗯,光国哥,你别歪想了,这‘二支书’名字还可以,咱们自李崇权主政以来,还没有换过,我不就是‘二支书’吗?”
“二支书,走,上坐。”
“李局长,还是你上坐。”
“你这兄弟俩呀,这是谁家呀?还这么客套。”李大婶在厨房吆喝着。
“还是姑姑坐上席,李局长,我俩有今天的光景,多亏了姑姑帮衬。”边说着边走进厨房把李大婶拉到了上席的位置。王光国、李二楞频频向李大婶敬酒。
“光国,城里都打点好了吗?”
“大娘,都打点好了,就是局里的那个倔强的老柯头还犟在那儿,真是一头犟牛,卡在那儿,力荐王光宗。”
“光国,别急,一个巴掌拍不响,关键是王光宗有小辨子在我们手中攒着,不出今日,他就会被城里纪委、监委请去,只要去了那地方,前途就灭了,灭了还能翻身吗?”
屋里一片欢声笑语。
六
机关里的正职对我不错,我当办公室的办公员的时候,正职是办公室的副主任,正职升迁为主任时,我随之升任副主任,正职升为副局长时,我成了办公室的负责人,正职真正升为局长时,我成了副局长。可以说,正职就是我这一生的福星,给我带来了官运亨通的福气,是我的人生知己。
我的福星就是局长柯昌兴。我还是叫他正职吧,习惯了。他长我七八岁,也是从山里沟里走到城里的人。我第一天去机关上班的时候,穿着我的布草鞋,根据通知上的地址,我找到了办公室,没敲门,就毛里毛躁地闯了进去。
“小子,咋不敲门就闯进来?抢劫吗?”正职和蔼地说。
“对不起,今天第一天上班,我有点激动,忘了,下次一定记得敲门。”我有些拘谨。
“你就是王光宗吧,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好好工作,你的工作就是整理文件,以后会慢慢地给你分配更多的工作。”正职给我分配了工作。
“谢谢正职。”我真不知道如何称呼他,就这么一说。
“这小同志蛮有意思,叫我‘正职’好,就这么叫。”正职说。
我开始工作,整理着桌面上的一些文件,整理得很仔细。
“哎呀,小同志,你脚上穿着布草鞋。”正职像发现了新大陆。
我脸一红,早上走得急,忘了换鞋,再说了,我也没有什么像样的鞋子,觉得这双布草鞋正适合眼前的天气。正职这么叫着,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更加拘谨了。
“小同志,这布草鞋好,你是从山沟里来的吧?”
我拘谨地点了点头。
“别紧张,穿草鞋好,我也是从山沟里走出来的,穿着草鞋长大的山里娃儿,吃得了山里的苦。”
正职盯我的布草鞋,我更加拘谨地站在那儿不敢动。
“哎哟,这鞋帮上还绣着字,‘穿着布草鞋,走好每一步,’妙妙妙。”正职夸奖着。
“正职,你要觉得这布草鞋好,改日我让二娘也给你编织一双。”我的胆子大了起来。
“小伙子,这字是你大娘绣的吧,我希望你不要辜负了老人家的期望。”
“我一定跟正职好好学习,不辜负大娘的期望。”
“你会唱《草鞋歌》吗?”
“会唱,小时候跟大娘编织草鞋时唱的。”
“打草鞋来,草鞋好,
草鞋是咱们的传家宝。
长短大小在眼前,
密用工夫多快利。
草窠里面跳出来,
结却绳头有巴鼻。
牢束跟,紧在耳,
举步离泥水,掷地作金声。
打草鞋来,草鞋好,
草鞋是咱们的传家宝。
穿上草鞋走路沛,
险山恶水当平道。
麻窝草鞋亲手编,
编好草鞋送红军。
打草鞋来,草鞋好,
草鞋是咱们的传家宝。
草鞋是船,阿爹是帆,
阿娘的叮咛载满舱。
穿上草鞋走四方,
人间沧桑是正道。
……”
我唱起了这首歌,唱得很动情,因为真实地经历过那段艰苦的岁月,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正职跟着我一起唱起来,唱得激情澎湃、热血沸腾。他跟我产生了共鸣。
“光宗,以后你就是我老弟,我就是你老哥。”正职说。
“大哥。”我完全没有拘谨,甜甜地叫着。
就这样,正职成了我的大哥。说实话,我还没有大哥,大娘为了把全部的爱给我,就决定不再生第二个。那时的大娘就有新潮流的思想,生那么多娃儿干啥?生的多不如生的少,好好培养一个出来。我没有兄弟姐妹,其实,我多么希望有一个哥哥,有一个大哥,我就多一个靠山。正职成了我的大哥,我就多了一个靠山,在城里没感觉到寂寞。我一直觉得我很幸运,上班第一天,我就捡了一个大哥,这大哥是我的顶头上司。我就多了一份依靠。
“宗老弟,我成了你大哥,希望你戒骄戒躁,时刻记住草鞋帮的字。”
“我记住了,大哥,‘穿着布草鞋、走好每一步’。”
可以说,正职对我恩重如山,是我的再生父母,我与他有缘以兄弟相称,就是因为草鞋的缘源。在以后的岁月,我也见证了正职的崇高品质,刚正不阿的工作作风。他经常教导我,拿别人的手短,吃别人的嘴软,不该拿的东西千万别拿,不该吃的饭宁可要饭也别吃。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穿着朴素大方,见人和蔼可亲,为人沉着低调。我是沟里娃儿的标杆,他就是我的标杆。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应该是幸运的,在我的人生路上遇到了像正职的标杆。他让我养成了正派、务实的工作作风。
我成为办公室负责人的时候,有一天,有个陌生人在下班之际闪进了办公室,丢下一个信封,又快速地闪出了办公室。我怔在那里,这是啥人?为何此般鬼鬼祟祟?好奇心迫使我打开了那个信封,不必言说,信封里装的是厚厚的一沓钱,万把块。公家人形成了一个潜规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所处的机关是教育行业,清水衙门,有啥灾替别人消?我吃了一惊,仔细搜索着信封里的其它东西。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搜索到了一封信,信的内容很诚恳,说的是他在城里打工,一个娃儿想在城里上学,可他不认识城里一个可以办事儿的人,就想到了我主管这个事儿,请求我帮忙,帮他孩子在城里读书。这么小的一个事儿,至于花万把块钱吗?公家的政策是就近入学,哪个学校不收你的孩子可以找我。这事儿非同一般,说明下面的一些学校“土皇帝”不按章办事儿。我依据信里的线索找到了这位陌生人,退回了信封。那位陌生人是位很诚实的男子,说自己俩口在城里务工,娃儿无人照顾,就想转到城里上学,找了几个学校,学校都以“人满为患”为由拒收他的孩子,他是黔驴技穷才想到这个法子。我说,打工不容易,钱,你拿回去,留下你的电话,过几天带孩子去上学就行了。他感动得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连说谢谢领导。我吓得退后三步,这是小事儿一桩,也是我的职责范围,岂能受得了如此大礼?我扶起了他,然后小跑回到办公室,把这件如实地汇报给了正职。正职说,你做得很对,对这件事儿要严肃处理,特别是下面的那些“土黄帝”。
还有一次,一个打扮时髦、妖艳的女老师为了工作调动的事儿,赖在我的办公室不走,三不时地向我抛着媚眼,这可是个大活人,女人是祸水,打不得也摸不得,小心阴沟里翻船。下班时间到了,她缠着我非要在调动申请上签字。我说,你的申请放下,这件事儿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还得请示主管部门的意见。她不走,反而往我的怀里凑。这可是最要命的,既不是吃的,也不是拿的,而是一个让男人见了都垂涎三尺的女人。我没得办法,厉声道,请你自重些,再不走,我报警了。我拿出了手机。吓得那女人连滚带爬地溜了,边溜边嘀咕,哪有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难道是太监?或是吃斋不吃荤的和尚?我讪讪地笑着,大声说道,我就是吃斋的和尚!
我把这件事向正职说了。正职笑得前俯后仰,戏谑道,缘分呀缘分,我咋就认了个“和尚弟弟”呢?我不就成了“老和尚大哥”了?我挠着脑瓜,陪着正职笑着。从正职的话里,我感觉到了他曾经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尽管是戏谑,话中透露着对我的赞扬与肯定。
前些天,一大早的,机关里的人都还没有上班。我有起早长跑的习惯,如今人时兴跑“半马”,是为了锻炼身体,每天早晨,有些腆着肚子的人,呼哧呼哧地绕着环城路跑。我身子虽然清瘦,但不跑半马。我的速度很慢,小跑,有可能踏死蚂蚁。小跑的时候,我的脑子想着一些事儿,今天的主要工作是啥?安排哪些人去干?工作有什么问题亟待解决?早晨的脑子是最清醒的,要不,咋有“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的说法?正是我的这个习惯,使我在机关里的工作很出色,不仅得到正职的肯定,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赞赏。我刚打开办公室的门,正职就尾随我进来了。这可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以前,正职总是在上班或下班的时候来我的办公室,向我交待一些事情。